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支取等资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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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因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出国、出境定居的;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种支取条件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单位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账号、职工账号、支取金额,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场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业务大厅1至4号柜台;
办理流程:
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信及住房公积金支取单职工持单位证明信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职工持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单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中心”审批后,十日内必须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的支取手续,否则审批单按作废处理。
以下各项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一、购建住房职工购买的一套住房只能支取一次公积金,且夫妻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发生的费用。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或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如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如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的经济适用房购销合同、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及付款凭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四)购买公有住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的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或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五)拆迁安置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的房屋拆迁协议书及拆迁补差款发票(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七)大修自住住房办理要件:
1、提供一年内县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限内,每满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应还款额且不超过贷款余额,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总额。
办理要件:
1、提供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与贷款合同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当月贷款余额对账单;
4、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5、如贷款手续为配偶姓名,或同时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三、退休、退职办理要件:
1、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要件: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五、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要件:
1、提供入伍或入学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六、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要件:
1、提供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七、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要件:
1、提供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八、出国、出境定居办理要件:
1、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办理要件:
1、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十、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办理要件:
1、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3、司法部门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或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信;
十一、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除单位证明信外,所需材料均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一、支取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二、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
支取原因、单位账号、职工账号、支取金额)三、其他材料(请按支取原因提供相应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住房的价格或费用总额):
1、购买新建商品房:
一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或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2、购买二手房:
一年内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3、购买经济适用房:
一年内的经济适用房购销合同及购房发票4、购买公有住房:
一年内的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5、拆迁安置房:
一年内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差款发票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年内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7、大修自住住房:
一年内县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限内,每满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应还款额且不超过剩余贷款余额,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总额):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三)离休、退休:
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
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参军、上学:
入伍或入学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4、判处刑罚:
判决裁定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五)出国、出境定居:
户口注销证明(六)纳入城镇居民最低保障范围: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七)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2009年2月1后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患病一年内提取,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疾病治疗的实际发生额减去医疗保险报销额的个人负担部分):
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单据、提取人与患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注:
“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以及一次治疗费用在46000元以上的疾病)(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继承人身份证职工死亡证明(医院、火化或派出所证明)司法部门的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或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信注:
1、注*项目中,若房主为支取人的配偶,或同时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证明夫妻关系;
2、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停办业务。
以贷还贷业务流程以贷还贷是指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购房后,通过指定的中介公司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指定的中介公司:
秦房置换中介公司(3650992,位于迎宾路市行政审批大厅二楼)、诚昊中介公司(5389868、3258701,位于红旗路106号建设银行南侧)。
一、贷款条件1、借款人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普通住宅时,在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置房产作为抵押;
5、所购置的房产如是二手房,应产权明晰,可进入市场流通,建成年份不超过15年,主体结构在砖混以上,且不在拆迁公告、旧城改造、司法冻结或封存和危房范围之内;
6、“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需提供书面材料1、身份证(夫妇双方原件及A4纸复印各5份);
2、户口本(首页及夫妇双方页原件及A4纸复印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4、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5、借款合同(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7、工资收入证明(夫妇双方各1份);
8、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夫妇双方各2份);
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三倍,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得超过在银行的贷款余额。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1、不得超出房产剩余使用年限;
2、所购房产的房龄加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3、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加贷款期限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文件规定的利率执行。
(四)贷款的还款方式1、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事先征得“中心”同意。
2、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人须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借款人自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一年后方可支取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4、受托银行每月收到借款人偿还本息后,及时将款项转入“中心”指定的结算帐户。
四、贷款的程序1、借款人须征得原贷款银行同意,并要求银行出具贷款余额证明;
2、到“中心”领取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工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按“中心”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3、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格,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审批贷款,如是二手房应对房产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借款申请人做出答复;
5、签定合同;
6、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人银行贷款进行清算,并且在清算完毕后及时办好抵押手续。
五、贷款的调查及审批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贷款的受理、调查、审查、报批。
在实际操作中,如是二手房要根据房屋的所处区位、成新、结构等状况把握实际售价与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的差距,原则上应按略低于合理市场价位的水平测算房产价值,防止因高估房产价值而带来处理抵押物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信贷风险。
(一)贷款受理及调查“中心”的信贷员负责受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向客户介绍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利率、期限、担保、还款方式、违约处理、办理程序及借款人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等,解释“以贷还贷”业务的有关规定,明确告知借款人应当在“中心”资信调查时给予协助。
信贷员应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以及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的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信贷员在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字,表示“中心”正式受理借款人申请。
“中心”正式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信贷员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人所购住房的价值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调查评估。
(二)贷款的审批信贷员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在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借款人、房屋基本情况、建议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报业务科长审查,并签署意见。
信贷科按照贷款程序,报请“中心”领导审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5年年利率为4.45%,5-30年年利率为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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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住房公积金 流程 支取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