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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世界上尚未发现哪一个国家有我国这样完整、系统、协调一体的国家档案事业体系。
国家档案事业体系来之不易,如果从新中国成立时算起,经历了近半个世纪,如果追溯到档案的产生,便经历了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档案事业体系这样四个发展阶段,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因此说,它是一座历史丰碑。
(二)体系在新中国最终形成新中国成立之初,改朝换代,百废待兴。
档案工作如何开展?
1、党中央、政务院把档案事业作为政权建设的一个部分直接抓,从接收历史档案开始,奠定了中央几个档案馆的馆藏基础。
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次会议决定,以陈云副总理为主任的政务院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指导与处理有关国民党政府中央各机关人员、档案、图书、财产、物资等接收事宜。
11月底,政务院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组成以董必武副总理为团长的华东工作团,前往南京、上海等地进行接收工作。
1950年1月5日,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发表声明,严正指出:
所有前国民党政府驻外领使馆及前国民党派驻外国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在中央政府接管以前均应照旧供职,并负责保护一切财产、图表、账册和档案,听候清点和接管”。
四天之后,周恩来总理又命令原国民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驻香港的办事机构主管人员和全体员工,“务须各守岗位,保护国家财产、档案,听候接收”,并重申,“保护国家财产有功者,将予以奖励,如有偷窃、破坏、转移、隐匿等情者必予重办。
”在中央的决策下,1951年2月,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成立了南京史料整理处,收集国民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档案,并随即开展整理工作,到第二年底,共集中档案130万卷。
这就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馆藏基础。
与此同时,对明清时期的以及其他历史档案进行了接管。
东北图书馆成立了档案部,保存东北地区明代、清代、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以及日本帝国主义扶植的“满洲国”等几个时期的档案220多万卷(件)。
北平和平解放后,文管会接收了故宫博物院文献部保存的明清等朝的历史档案,并改文献部为档案馆。
随后接收了从南京运回的明清时期的档案资料320箱。
这就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馆藏基础。
与此同时开展了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的工作。
1949年12月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收集革命历史文件和其他史料的通令。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征集革命文物令。
1951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收集党史资料的通知。
收集的大量革命历史档案,加上中央当时的六个大区的档案,就是中央档案馆的馆藏基础。
2、成立国家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机构,下发文件,部署和指导全国档案工作。
周恩来总理对成立国家档案局的工作十分重视。
当时正值1954年9月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改政务院为国务院,并在国务院下设立一批主办专门业务的直属局这样一个时机,周总理将成立国家档案局议题先后提交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讨论通过,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同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成为国务院新设立的20个直属机构之一。
11月20日周恩来总理任命曾三为国家档案局局长。
国家档案局的成立,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文化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接着筹建中央档案馆。
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别建立档案馆筹备处。
1959年1月7日,中央发出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档案馆筹备处与国务院档案馆筹备处合并成中央档案馆筹备处,负责中央档案馆的筹建工作。
中央档案馆作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集中保管党和国家中央一级机关的档案。
1959年10月8日,中央档案馆正式开馆。
曾三被任命为馆长,裴桐、邱兰标被任命为副馆长。
国家档案局成立后,根据周恩来总理和其他领导同志的意见,主要抓三项工作:
起草“国家档案局组织简则”;
准备召开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
起草部署、指导全国档案工作的文件。
1954年12月,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以中央办公厅的名义召开。
1956年4月1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发出。
这是我国政府建设全国档案事业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
23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全文,并配发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社论和几幅批评不重视档案工作的漫画。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
提出了“全国档案工作,都应该由国家档案管理机关统一地、分层负责地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管理体制;
提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7条规定,即:
(1)“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
(2)“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以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
(3)“迅速整理开国以来的积存档案”;
(4)“必须积极收集和清理分散在各地的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
(5)“国家档案局在加强全面规划工作中,应该充分发挥对全国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积极作用”;
(6)“加强各级档案工作机构”;
(7)“加紧培养干部、提高档案工作的业务水平和科学水平”。
这是国家档案事业建设的纲领,也是对全国档案工作的部署。
这以后,全国掀起了一个档案工作高潮。
国家档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机关文书档案工作、科技档案工作、城建档案工作、农村档案工作、军队档案工作、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等逐步建立。
全国档案工作拓展到了几乎所有形成档案的机关和单位。
就在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档案机构被撤销,人员下放,档案被“清、精、轻”。
全国的档案事业惨遭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贯彻“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档案工作方针,1980年2月14日中央发出了另一个纲领性文件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批示指出:
“档案是历史的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档案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专门事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历史研究,进行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
做好档案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而且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
”“希望各级党委和各级机关的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帮助档案部门解决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各种实际问题。
目前尤其要抓紧解决档案机构的恢复,人员编制、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配备和训练,档案馆经费和档案库房建设等问题”文件下发之后,中央有关部委局和各省市自治区认真贯彻执行。
1980年4月26日,国家档案局科研所恢复。
9月22日国务院批转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11月4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各级档案馆事业费的联合通知。
12月27日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年底,国家档案局教育处设立。
1981年1月30日,国务院批转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1983年5月4日,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印发了档案专业干部业务职称实施办法。
1981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11月,中国档案学会成立。
1982年1月中国档案出版社成立。
3月10日国家档案局、国家建委、国家农委下发关于建立村镇建设档案的通知。
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放历史档案问题的报告。
198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1984年7月21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免征档案馆库房和工作用房自筹资金建筑税的通知。
198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
11日,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1987年9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8年4月国家档案局教育中心成立。
11月,国家档案局宣传处设立。
1990年,全国已有约30所高等学校开设了档案专业。
1994年国家档案局外事处升格为外事办公室。
1995年3月9日中国档案报正式创刊。
至此,以组织形式和职能任务为标志的国家档案事业体系的八个方面全部建成。
自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下达,到1996年修改后的档案法颁布的40年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档案事业发出了50多个文件,对于国家档案事业的发展,体系的形成,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国家档案事业开创中的曾三、裴桐、吴宝康我们在回顾国家档案事业体系的形成时,自然会想到曾三、裴桐和吴宝康他们为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开创和国家档案事业体系的建设做出的卓越贡献。
他们那种敬业、创业和奉献的崇高精神是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曾三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开拓者。
我国中央的档案工作,在延安时期和全国解放初期,都属于秘书部门领导。
曾三是当时的中央秘书处处长和中办秘书局局长,直接领导档案工作。
1954年国家档案局成立,他是第一任局长。
1959年中央档案馆正式开馆,他是第一任馆长,任中办副主任后仍兼任国家档案局局长。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继续担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分管档案工作,并任中央档案馆馆长。
退出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领导职务后,任中国档案学会名誉理事长,直到1990年11月28日去世。
他为开创新中国档案事业,付出了毕生的精力。
1、从做人的工作入手。
当收集、整理零散文件档案的工作在全国开展时,全国档案工作领导机构尚未建立。
参与这项工作的一些同志,还不知什么是档案,什么是资料,不懂得档案整理方法,随意销毁档案的情况仍在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曾三着力抓两件事:
第一、办一个档案刊物。
宣传档案知识,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传播、交流档案工作做法、经验。
1951年5月30日材料工作通讯创刊。
它就是中国档案的前身。
第二、筹办档案专修班,培养人才。
1952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修班正式开学。
以后发展成档案专修科、历史档案系、档案学院。
2、筹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中央档案管理机构。
早在1950年苏联档案专家米留申来华帮助工作时,就建议我们成立国家档案机构。
曾三认为当时的条件还不成熟,建国之初,千头万绪,顾不上。
1954年,他觉得是时候了。
年初,他便以中央秘书处的名义在给周总理的一份对整顿全国档案工作的意见的报告中,提出建立国家档案机构的必要性,同时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领导人杨尚昆、习仲勋等建议成立领导全国党、政、军档案工作的机构,引起了周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
在主持中央档案馆的筹建工作中,曾三及时研究、处理筹建中的问题,并带领有关人员选择馆址,直到中央档案馆开馆。
3、筹备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大会。
他为会议准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及他本人作的关于目前党的档案工作的一般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获得了会议的通过。
4、组成文件起草小组,主持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指示的起草工作。
1956年3月,周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这个文件。
周总理一字一句地斟酌、修改,把“指示”改为“决定”,并签发了这个文件。
5、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
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
整理积存档案;
督促、指导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关建立机关档案室,有的成立档案处;
全面规划首都和地方档案馆的建立以及其他档案机构的建设。
全国档案事业迅速发展。
6、注重业务基础工作和档案的利用,批评“一把锁”。
曾三多次谈到:
档案工作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工作,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六个部分,如果只把它看成保管文件“一把锁”,那就错了。
他反复强调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批判林彪、“四人帮”打着“保密”的旗号,封锁、禁止别人利用档案的罪行。
7、注重业务问题和学术理论问题研究,强调按档案工作规律办事。
他对“芬特”问题、“档案与资料的区分”问题、“以利用为纲”问题、档案工作规律问题以及其他一些问题都有研究。
曾三档案工作文集71篇文稿中,相当一部分是他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成果,丰富和发展了档案学术思想。
8、重视人才,培养人才。
他提倡“做一个又红又专的档案工作者”,鼓励档案工作者学习司马迁。
9、念念不忘职责使命。
曾三在一些重要会议上,全国的党代会、人大会议及教育、文化、纪检等会议上,只要发言,必讲档案。
他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给中央领导同志及各部委负责人写信,也都是关于档案工作的问题。
裴桐1938年赴延安参加革命工作。
1940年调到中央秘书处材料科管理中央档案。
1944年任材料科科长,成为我们党早期的档案官员。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秘书处副处长、中办秘书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理事长等职,1982年离休后,仍关心档案事业。
1、甘于当副手,做曾三的得力助手。
裴桐做档案工作40年,无论在延安时期或新中国成立之后,基本上都是曾三的副手,协助曾三工作。
曾三信任裴桐,裴桐尊重曾三。
他们共商党和国家的档案大计,很多实际工作都是裴桐去执行去完成的。
“文革”中,他们一同被打成“三家村”黑干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起平反。
志同道合,患难与共,堪称同志加兄弟的典范。
2、转移、接收中央档案。
1948年3月中央撤离延安时,裴桐协助曾三负责从延安转移中央档案到山西兴县、河北西柏坡、北京的工作。
1956年他带领三人到苏联莫斯科接收我党驻共产国际机构的档案资料两万多件。
刘国能在阅读档案与建设3、精通业务,熟悉馆藏档案。
裴桐常说:
“熟悉档案和熟悉历史是档案工作人员最需要的基本功”,“档案馆的各项工作要做好,都离不开对档案的了解和熟悉”。
他虽然不具体管理档案,但他经常去库房了解情况,洞察档案,熟悉档案的所在位置。
当时的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多次表扬他,说“毛主席要什么文件,找他(裴桐)一问,有没有,他马上可以回答他是专家”,“无名英雄”。
4、参与档案文件编纂工作。
上世纪40年代初期,裴桐就“为毛主席和胡乔木同志收集、提供材料编辑出版党的六大以前和六大以来等大型文件汇编”。
1956年裴桐在中办秘书局和中央档案馆工作期间,主持、参与编纂了中共中央文件汇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等大型档案史料。
“裴桐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参与编辑大型重要档案史料汇编的第一个档案工作人员。
”胡乔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5、裴桐参与了毛泽东选集注释工作,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讲课提纲,主编了大型图书当代中国丛书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等。
6、注重研究,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
1995年,中央档案馆编辑出版的裴桐档案工作文集,收集了裴桐的86篇文章,是他半个世纪走过的档案人生路,是他调查研究,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档案事务的理论和学术观点。
有20世纪40年代起草的党务材料管理法、地方文件工作细则、材料分类编目解说等工作规章;
有文书立卷工作的问题、档案馆档案的整理和研究、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档案人员要参加历史研究、关于开展档案学术研究的问题(摘要)、档案工作的科学研究也应该执行“百家争鸣”的方针等论述;
有参观苏共档案馆的收获、基本的成就和经验、经验与教训、新中国档案事业概况介绍(提纲)等中外档案工作情况介绍和经验总结等。
7、不求当大官,只求干事业。
裴桐在立志、成就事业的道路上,虽然经历了一个单纯组织服从到思想自觉的过程,但干一行,爱一行,不为名利,锐意进取,几十年如一日。
1954年,他就被提任为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直到离休官级未动,但他的工作成就和学术理论造诣与日俱增。
更加令人感叹的是,当一些人跑官要官,卖官鬻爵时,他仍然在思考档案事业持续发展,后继有人的问题。
这种崇高精神,是他成就事业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
吴宝康新中国档案高等教育的创建者和奠基人。
1948年7月,吴宝康任华东局秘书处资料室主任,管理档案,1950年任档案科科长,1951年提升为秘书处副处长。
1952年10月奉调北京,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兼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修班班主任,开始了他的档案高等教育生涯。
1952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修班开学,我国档案高等教育拉开帷幕。
吴宝康曾说:
“我做档案工作已经40多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里渡过的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办学,培养档案专业人才二是搞科研,搞档案学科理论建设”。
在他和人民大学档案专业的影响下,中国档案高等教育专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上世纪80年代达到高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个别外,都有档案高等教育,为档案事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仅人民大学就有5000多人。
现在全国各级档案部门的领导岗位和业务骨干队伍中都有档案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人员。
吴宝康是在中央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面对一张“白纸”,开始建设高校档案专业的。
1、教师队伍和教材建设。
这是面临的首要任务。
当时组织上调来四位教员(王明哲、田风起、李凤楼、韦庆远),都没有档案教学经验。
1952年8月,周恩来总理出访苏联,同苏联达成协议,请来档案专家谢列兹聂夫来校讲学。
第一个学期开设的四门课全是苏联的教材。
吴宝康和几位教员一起参加听课,当“见习生”。
第二个学期他们陆续登上讲台。
同时从学员中选拔“尖子”留校任教。
继而,开办在职干部档案研究生班,培养教师。
教材问题采取三个办法:
一是从苏联、欧美一些国家引进;
二是重印我国民国时期出版的档案学术著作;
三是自己编著。
到“七五”期间,出版了国家教委推荐的统编教材9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8种,另外专业课教学大纲10门。
以后又陆续编写了一些。
2、学科建设。
吴宝康认为,我国档案学发展走过了一个由自然的单一的建设进入到自觉的若干分支学科相结合建设的过程,在不断建设中形成系列。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吴宝康把档案学科体系结构绘制成一张分为六个层次的图表。
从档案学到理论档案学、应用档案学到第六个层次的人事档案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医务档案管理、影片档案保护等。
3、其他建设。
如教学专业设置、教研室、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都逐步发展。
2000年11月15日,吴宝康把自己珍藏的近3000册图书,全部捐赠给学校图书馆。
4、致力于档案学研究。
在档案学研究上,吴宝康有继承、有发展,主要体现在他的三部著作中:
论档案学与档案事业、新时期档案学与档案事业和档案理论与历史初探。
他阐述了档案学的产生和发展;
论证了档案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前后档案学研究的历史经验;
提出了档案学未来的发展设想。
通过上述研究,形成了自己的档案学思想体系和特有的见解。
在吴宝康和档案专业办学人员的努力下,在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业迅速健康发展。
在短短的33年时间里,将一个专修班,办成了一所学院,成为培养高等学校档案教学师资基地。
三、融入国际档案大家庭,参与国际档案事务我国加入国际档案理事会,融入国际档案大家庭,步入了参与国际档案事务的新里程。
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的成功举办,让国际档案界零距离地了解中国档案事业和独具特色的国家档案体系。
一个档案强国的印象在他们的心目中形成。
国际档案理事会(ICA)是一个非政府的国际性档案专业机构,1948年6月成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着咨询性合作关系,与国际图书联合会、国际情报与文献联合会、国际影片档案联合会等国际组织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拥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档案机构会员。
其宗旨是:
建立和加强各国档案机构及档案工作者之间的联系,交流档案管理方法和经验,保护档案遗产的安全,鼓励各国发展档案工作和档案人员培训,促进人们对档案的利用和研究。
在国际范围内促进、组织和协调档案工作方面的合作。
对于这样一个国际组织,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们无疑应该参加。
但我们是从档案外事工作中逐步认识其必要性的。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国先后从苏联请来三位档案专家,帮助档案学教学和档案工作。
这是我国档案外事工作的开始。
1955年11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档案局组织简则,规定国家档案局内设立编译室,负责有关外事资料的翻译和外国专家的工作,从组织上明确了档案外事职责任务。
1957年1月,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裴桐率档案代表团访问苏联。
1958年9月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率团访问捷克斯洛伐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65年访问阿尔巴尼亚。
1960年,我国第一次派代表团以观察员的身份出席第四届国际档案大会。
从1961年11月开始,国家档案局先后接待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省档案代表团、阿尔巴尼亚档案代表团、坦噶尼喀文化代表团。
这些互访,互相了解,互相学习,探讨共同关心的问题,对双方都有利,说明了国际交往的重要性和加强外事工作的必要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档案局撤销,档案外事活动中断。
1979年2月,国家档案局恢复,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国家档案局设立了外事处。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正式申请加入国际档案理事会获得批准。
这是我国档案外事工作的转折点。
在第九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我国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凤楼当选为国际档案理事会执行委员。
1988年我们申请举办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虽经周折仍获主办权。
在第十二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我国国家档案局局长冯子直当选为国际档案理事会副主席。
ICA的几个下属机构也有了我国的工作人员。
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于1996年9月在我国召开。
这是第一次在亚洲、在发展中国家召开的国际档案大会。
我国能够取得这次大会的举办权,先决条件是我国是ICA成员国,亦是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际地位提高的结果,是我国档案事业迅速发展和取得重大成就的结果。
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是ICA召开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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