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非标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196161
- 上传时间:2023-01-17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41.88KB
矿用非标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矿用非标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用非标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绳滚车
1、矿车连接装置技术管理规定:
(一)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和投用前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各种环链的安全系数,必须以曲梁理论计算的应力为准,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按材料屈服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2.5;
2)以模拟使用状态拉断力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
2、各种连接装置主要受力件的冲击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常温(15℃)下不小于100J;
2)低温(-30℃)下不小于70J。
2、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要求: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者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3、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最小值
用途
安全系数最小值
专门升降人员的提升容器连接装置
13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容器连接装置
升降人员时
升降物料时
专为升降物料的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
斜井人车的连接装置
矿车的车梁、碰头和连接插销
6
无极绳的连接装置
8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单轨吊车、卡轨车和齿轨车的连接装置
运人时
运物时
注:
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于主要受力部件的破断力与其所承受的最大静载荷之比。
4、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5、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6、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二)钢丝绳绳夹使用管理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丝绳夹的布置
钢丝绳夹正确布置方法应按上图所示,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子的尾段上,钢丝绳夹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
2、钢丝绳夹的数量
钢丝绳直径(mm)
≤18
18~26
26~36
36~44
44~60
钢丝绳夹数量(最小)
5
7
对于符合标准规定的适用场合,每一连接处所需钢丝绳夹的最少数,按上表所示数量使用。
3、钢丝绳子夹间的距离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
4、绳夹在受载一、二次以后,要进一步拧紧螺母。
5、紧固绳夹时须考虑每个绳夹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夹不得首先单独紧固。
离套环最近处的夹绳(第一个绳头)应尽可能地紧靠套环,但仍需保证绳夹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
6、钢丝绳夹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选用绳夹时,应使其U形环的内侧净距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
2)在最后一个夹头后面大约500mm处在安一个夹头,并将绳头放出一个“安全弯”,“安全弯”被拉直,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三)采用自制矿车连接装置的品种及规格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刚性连接装置制作时,材料采用2英寸钢管、11#工字钢(同等强度的刚性材料)为连接主体,长度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两端的插销环规格应与矿车型号配套,其焊接强度要满足破断要求,破断安全系数不得小于最大静拉力的2倍以上。
插销要使用矿车本车型的插销,并有防自动脱落措施。
2、钢丝绳连接装置制作时,必须采用未使用过的新钢丝绳,其绳径不得小于φ15.875mm,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钢丝绳的破断力可用下式估算:
P=50d2(kg)
式中:
d—钢丝绳的直径(mm)
钢丝绳的许用拉力值,可用下式估算:
S=P/k(kg)
S—钢丝绳的许用拉力(kg)
P--钢丝绳的破断力(kg)
K—-安全系数
制作方法可采用插接法或卡接法。
1).插接法:
将绳头破股,从主绳的同一缝中分别插入绳头的1、2、3三股绳,按此类推,直至插毕,亦即一进三插法。
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24倍。
钢丝绳环的插接尺寸要求如下:
钢丝绳直径
插接长度l1
mm
扣环长度l2
破头长度I3
Mm
绳索长度l
下料长度L
公制(mm)
英寸
15.5-17.5
5/8″
300
500
按实际需要
L=l+2l2+2l3
19.5
3/4″
400
350
600
21.5
7/8″
450
800
24—26
1″
900
28—30
11/4″
750
650
1000
2).卡接法:
绳卡要与钢丝绳相配套,每个头必须用三个卡及以上,绳环长度根据情况确定,绳卡的压紧程度以对钢丝绳压扁直径为宜,绳头露出一般为60—80mm。
绳卡连接的安装要求如下:
15
17.5
28
绳卡数量(个)
绳卡间距(mm)
90-105
105-122
117-13
129-150
144-168
168-196
3、锚链连接装置制作时,必须使用新锚链,锁口连接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连接环,并上配套螺栓紧固。
严禁使用从生产上退下来磨损超限的锚链做连接装置。
(四)连接装置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材应为低碳优质碳素结构钢或低碳合金结构钢,钢材应为全镇静钢,其奥氏体晶粒度为5级或更细的均匀组织。
2、锻后金相组织中魏氏组织应在0-3级范围内。
3、热处理后的晶粒度应为5级或更细的均匀组织。
锻造的脱碳层应小于0.5mm,焊接的全脱碳层应小于0.1mm。
4、焊接环在热处理后全部进行预拉伸。
其预拉伸负荷不得小于牵引力的6倍,预拉伸后进行外观检查,不应有裂纹及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
必须进行透射检查。
(二)自制矿车连接装置的使用范围及规格要求:
1、重型货载系指重量为5吨及以上的单体货载;
大型货载系指长度在4米及以上,或宽度在1.2米及以上,或高度在1.25米及以上的单体货载。
2、自制矿车连接装置,规定使用在主运大巷运输大、重型货载,在小巷单钩绞车运输中,虽不属大、重型货载,但货载长度超过承载矿车长度,无法用正规生产连接装置进行矿车之间的连接,且连接件必须配套使用。
(3)平巷拉运支架的钢丝绳绳环采用插接法,其选用∮21.5mm钢丝绳,长度根据支架型号,由每次拉运架措施中提供。
由运输队机电维护工制作,各运输段在使用前必须经安监处、机运部安全组、技术组和运输队共同验收(包括复用绳环),合格方准使用。
(4)平巷拉运钢轨、钢管、锚索等长材使用的钢丝绳绳环,采用插接绳环,其选用∮18.5mm的钢丝绳,其长度分别为1M、1.5M、2M、4M。
(5)斜巷、顺槽运输支架,可采用锚链与主绳连接,其规格为∮22X86mm,也可采用圆环链,其规格为∮26X92mm。
每次拉运架必须使用新锚链或圆环链,同时经安监处、机运部安全组、技术组、安监处和运输队验收合格,由运输队机电号标记后方可使用。
标记制作,采用钢管套在链环上打钢印的方法,钢印内容包括“XX“(工作面)和验收日期。
使用是必须戴上螺丝拧满扣。
要求必须使用合格配套的圆环链、连接环及螺丝。
(6)斜巷挂两个及以上材料车时,使用的钢丝绳绳环要采用插接法,其直径不小于∮21.5mm,长度根据拉运货载确定。
(7)钢丝绳绳环必须有制作标记,在绳环制作前降号有钢印的额钢管套入钢丝绳上,钢印内容包括“XX”使用地点和制作日期。
(8)严禁使用本规定外的任何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三)自制矿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运输管理,保障运输系统安全和适应生产需求,消除运输环节安全隐患,提高运输专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自制矿车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1.自制矿车包括改装的零零车、平板车、材料车及绳滚车等车辆,自制矿车要建立使用记录台帐,由检修队及车管组统一管理,各队组使用车辆由车管组统一调度,机运部调度进行监管。
2.任何非标准矿车的设计,都要通过技术组及相关领导的审批,制作完成后要经过技术组、安全组及有关领导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任何队组使用该类矿车必须经过车辆管控组的审批,未经审批严禁使用。
各队组使用自制车辆,必须写明类型、数量及日期。
4.矿车在改装成非标准矿车时,加装的工字钢、槽钢等材料要尽量在矿车碰头以内,最大限度保证矿车的安全性能,当加装材料在碰头以外时,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使用。
5.各队组装运物料前,应检查矿车是否完好,并对所有的连接装置(如插销、三链环等)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换。
6.自制矿车封装必须符合规定(装卸的材料不得超高、超宽,捆绑必须结实牢固),以确保料车全程运输安全。
7.车管组要加强自制矿车管理及巡查工作,各队组24小时内必须卸完物料,把自制矿车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8.使用中的自制矿车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并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车完好标准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9.各队组必须对自制矿车的插销、碰头及连接装置加强管理,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汇报,严禁不合格插销等连接装置继续使用或拆卸其它车辆的销链、严禁私自拆卸矿车。
(三)小巷及倾斜巷道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机运部管理组及运输队负责日常的检查管理工作。
钢丝绳绳环发现有金属锈蚀、打死折、一个捻距内有6丝以上断丝,刚性连接装置主体严重变形、焊接处出现裂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2.生产队组根据所需使用自制连接装置的规格、使用地点、用途,经运输队核实符合使用自制连接装置条件的,由运输队做计划制作,一次性装备完毕。
今后各单位新增、或更换自制连接装置时,向运输队申请,同样经核实符合自制连接装置条件的,方可下达制作任务,由运输队按标准制作,材料费用由各队组支付。
自制连接装置必须由运输队统一制作。
3.鉴于对自制矿车连接装置尚无完善的检验手段,为此,自制连接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安监处、机运部安全组、技术组和运输队共同验收,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凡未经验收的一律按不合格连接装置对待。
自制矿车连接装置要作为一种产品来进行管理和发放,各队组的连接装置数量要满足生产需求,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4.严禁使用各单位自制的连接装置,凡发现使用本规定外的矿车连接装置或不按规定摘挂车运输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严重“三违”论处。
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5.标准矿车,按规定装载的车辆连接,必须使用标准合格的矿车连接装置,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6.运输大型、重型货载承载车辆,必须停钩摘挂,并挂前后钩。
每钩只准挂一辆车。
由于装车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正规连接的,摘挂钩工有权拒绝挂运。
重新装车合格后方准运输。
挂车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7.运输大型、重型货载必须有专用措施和专人现场指挥。
矿车的载重按车的载重量装载,不得超载。
不符合装车要求的一律禁止运输。
8.单钩绞车运输巷道的上、下部车场,在每钩运行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合格,连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经检查合格后方准发信号开车。
上、下部车场摘挂钩工在绞车运行期间要负责禁止人员进入牵引区。
9.单钩绞车运输大型、重型货载,运输其它材料(如木梁、铁棚等),用自制连接装置连接,其牵引车数必须符合绞车牵引规定和专用措施要求,并有保险绳、车尾巴和防自动脱落装置。
10.运输大型、重型货载时,巷道内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准开车,车辆运行期间巷道禁止有人。
处理车辆落道、倒车,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人员要站在车辆上方,尽量避免站在两侧,以防发生伤人事故。
11.本规定中未提及到的问题及有关事宜,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阳煤集团煤炭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非标 矿车 连接 装置 自制 管理 规定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