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docx
- 文档编号:2018555
- 上传时间:2022-10-26
- 格式:DOCX
- 页数:197
- 大小:200.98KB
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docx
《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docx(19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十月修订)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小学办公室编辑
编辑说明
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汇编(2013年修订)》(下称《规章制度汇编》)根据1999年《宝城小学规章制度(教师,学年分册)》、2006年《宝城小学章程》,以及有关法规政策修订,由各相关部门提供初稿,办公室统稿编辑,并经法律审查。
二、《规章制度汇编》分“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两部分,是全面规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准则。
请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学生认真执行。
三、《规章制度汇编》在印发的同时,放在校园网相关部门栏目(),方便使用。
四、《规章制度汇编》须根据实际工作和情况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
请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新制定和新修订的制度报校办公室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其它相关组织审定。
同时,也请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办公室反馈,以便修订。
编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一岗位职责
学校章程
办学思想
1.学校管理体制
2.学校管理原则
3.学校管理形式
4.学校办学思想
行政工作
一、校领导
1.校长职责
2.副校长职责
二、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责
2.校长助理职责
3.副主任职责
4.副主任职责(校宣传)
5.会计员工作职责
6.出纳员工作职责
7.校医工作职责
8.文员工作职责
9.校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0.管理处工作职责
11.门卫工作职责
12.校车司机工作职责
三、教学处
1.教学处主任职责
2.教学处副主任职责(教科研)
3.教学处副主任职责
4.科组长职责
5.备课组长工作职责
6.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7.心理咨询教师工作职责
8.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9.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0.学籍管理员工作职责
11.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
四、德育处
1.德育处主任职责
2.德育处副主任职责(安全办主任)
3.德育处副主任职责(辅导员)
4.年级组长工作职责
5.班主任工作职责
6.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7.少先队大队部职责
五、其他岗位工作职责
1.教师基本职责
2.值日教师工作职责
3.校医室工作职责
4.教学仪器、电教人员工作职责
5.信息技术教师工作职责
6.实验室人员工作职责
7.器材保管员工作职责
六、党(团)支部
党支部
1.党支部书记职责
2.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3.组织委员职责
4.宣传委员职责
5.纪检委员职责
团支部
1.团支部书记职责
2.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3.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4.团支部文体委员职责
七、工会
1.工会主席职责
2.工会副主席职责
3.女工主任职责
4.组织委员职责
5.宣传委员职责
6.生活委员职责
7.文体委员职责
8.经费审查委职责
9.工会小组长职
二规章制度
一、行政工作
管理结构图
行政成员工作分工表
会议管理规定
行政议事规则
学校干部工作纪律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在编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试行方案
临聘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试行方案
宝安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修订)
教师请假流程
教职工考核工作规定
教职工评选先进工作规定
印章管理规定
周工作安排暂行规定
校务公开规定
办公室文办及里常工作处理流程图
1.来文处理
2.工作调动
3.职称工作
4.学历变更审批
二、教学工作
学科教学计划指引
教学备课指引
教师上课指引
语、数、英学科教研工作指引
技能科组教研工作指引
教师观课议课工作指引
教师作业设计与布置批改指引
优化课堂教学指引
教师帮扶、培优指引
教师常规要求
作业格式要求
减轻课业负担工作指引
科研之星评选办法
师徒结对工作实施办法
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校本培训管理办法
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暂行规定)
校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规定
新生招生、分班工作原则及要求
插班生分班工作原则及要求
小学一年级招生流程
学生转入流程图
学生转出流程图
三、德育工作
德育管理网络图
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思想与要求
学生工作
1.《中小学生守则》
2.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生学习、生活常规
4.学生课堂常规要求
5.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6.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7.“星级学生”评选办法
8.学生奖、惩条件
9.学生申诉制度
10.学生请假流程
教师工作
1.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教师十坚持十不准
3.教职工工作守则
4.教师申诉制度
家教工作
1.教师家访制度
2.家长委员会章程
少先队工作
1.少先队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2.少先队活动制度
3.少先队大队委例会制度
4.少先队档案管理制度
5.少先队少先队校内辅导员培训制度
6.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培训制度
7.少先队升降国旗制度
8.少先队大队活动制度
9.少先队中队活动制度
10.少先队中队会规范制度
11.少先队队部室管理制度
12.队干部分工负责制度
13.大队干部值日制度
14.队室使用管理制度
15.中队干部例会制度
16.新队员入队规章和入队要求
四、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十项措施
安全保卫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生安全工作指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放学前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来机动车管理规定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实验室(专用教室)安全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药品管理规定
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工作制度
校医室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饮食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五、其他相关制度
受理投诉举报制度
教师均衡配置制度
外国专家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档案室保密制度
查阅档案制度
档案利用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室管理规则
电教仪器使用管理规则
财物损坏索赔制度
运动竞赛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阅览及借书规则
电脑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美术室管理制度
书法室管理制度
音乐室管理制度
舞蹈室管理制度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教具仪器室管理制度
多功能综合电教室管理制度
电教硬件软件借用制度
电教室管理制度
制作室、劳技室管理制度
生物、植物园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爱护公物规定
体育锻炼要求
集会要求
六、后勤财务工作
财务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校校园管理规定
小额工程及采购管理规定
食堂管理规定
卫生保健工作规定
学生健康管理规定
七、党建工作
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工作指引
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大会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程序
八、工会工作
教代会工作规定
校慰问制度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走科学发展之路。
通过上等级、创特色、塑品牌,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群众满意,区内成示范、市内为一流、省内有影响的“学园、乐园、花园”式生态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2条本校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教育方针。
第3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等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
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
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
初步学会生活自理。
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4条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学生修业年限6年。
第5条学校的校训是:
强健、自立、勤勉、进取;校风是:
团结、活泼、文明、礼貌;教风是:
敬业、爱生、严谨、创新;学风是:
勤学、好学、乐学、巧学。
第6条学校以不断适应教育形势发展为奋斗目标,立足育人创特色,以特色求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强调自主发展,个性发展。
培养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康人格、良好道德情操、鲜明个性、扎实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
第7条学校建校纪念日为12月28日。
第8条学校的基础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学。
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9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10条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11条学校每年秋季招生。
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区教育局领导下,组织(服务区)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学校的(服务区)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确定。
第12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
教学班级学额力争平均不超过(50)55人。
学校规模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第13条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班。
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教学处核准符合条件者,及时妥善处置。
学校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教学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准其读,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14条学校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颁发小学毕业证。
第15条学校对学业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学力程度的学生,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16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训诫、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开除学生。
第17条学校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第18条学校贯彻执行省、市、区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电
脑管理学籍。
第三章程教育教学工作
第19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
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20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课程标准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21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小学 规章制度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