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外包合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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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程外包合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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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实行按实结算的结算方式,暂定总造价人民币2200万元整(¥:
贰仟贰佰万元),最终以双方认定的结算为准。
第四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1月1日开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20XX年6月15日(暂定)。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531天,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
为满足发包人预售、交房等需要,承包人应按下列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内容,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
承包人逾期完成的,按本协议第条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平基工程(开工后75天完成)。
在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开工后115天完成)。
在20XX年8月3日前,完成车库及正、负零以上9层主体工程(含主
体和防水,开工后215天完成)。
在20XX年12月1日前,完成结构封顶(含屋顶机房部分,开工后335天完成)。
在20XX年5月15日前,达到预验收条件(开工后501天完成)。
在20XX年6月15日前,工程验收(开工后531天完成)。
第五条发包人和承包人相关人员、监理单位及人员的约定
监理单位及人员:
发包人委托--为本工程监
理单位,负责对本工程的监理;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总监-,负责对本工程
质量、安全、进度监督检查。
发包人派驻项目经理:
,负责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对工期延长、工程价款及变更、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事项的确认,必须以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发出,否则无效。
承包人派驻项目经理:
,工程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
,专职安全员:
,专职资料员:
,专职施工员:
等人,负责对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行为的实施和管理;
若承包人以上人员不配合发包人工作或发包人对以上人员工作能力不满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
承包人自行变更派驻人员,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才能更换。
第六条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内必须对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给予支持、负责配合(所
需配合费按第七条约定包干)及协调管理,其工作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该为本工程分包单位提供协调管理、施工场地(包含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项目等)、临时设施区域、定位轴线标高、通行道路、水电接口(水电费挂表计量,按实缴纳费用)、必要的正在使用的脚手架及架料等。
承包人的塔吊在未拆除前必须为本工程的分包单位提供机械核定荷载允许的长、大、重型材料和设备的垂直运输。
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其它土建材料找补板洞、墙洞,不另计材料费。
施工场地及在建工程公共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配合本工程各分包单位办理分包工程验收手续,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且统一归档。
无条件的和发包人一起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证件、招投标手续、施工许可证、质监安检手续、预售许可证、因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所要的工程款支付证明、结算书等。
需承包人签字盖章的,承包人必须签字盖章。
其他需要由承包人配合的工作内容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告之。
因承包人原因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后果、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
按约定承担。
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收取约定包干的配合费外,不得再向发包人或本工程分包单位收取其他配合费用,超出以上工作内容的其他总包及配合服务,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价款及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本项目土建工程计价标准执行20XX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统称定额)和20XX年2月29日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
安装工程计价标准执行20XX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统称定额)和20XX年2月29日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
其中: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取费标准,按渝建发[20XX]1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并要求承包人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承包人未达到合格标准,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调整:
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均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人工工日平均价格执行。
材料设备费用: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价格均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材料价格进行平均作为材料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甲方按市场价格进行核价后进入结算。
工程相关其它费用按以下约定:
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由承包人安装水、电表,按表计量,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及时交纳水、电费用(总表与分表之差费用应按量进行分摊承担)。
第八条工程结算
结算依据内容的约定:
本协议、施工图会审纪要、施工图、竣工图及图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技术核定;
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价格核定单;
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配套文件。
竣工结算办理程序: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60日内进行核对并给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再核对。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必须经过发包人两次审计后方可成为有效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
第一次审计,发包人预结算部完成工程结算审查。
第二次审计,由发包人审计监察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报发包人总经理批准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发包人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审计时间各控制在60天以内,因承包人的原因时间顺延。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认质认价程序:
经发包人认质认价过的材料,只要合符当天的市场价格,由于承包人未及时采购而后市场价格有变化的,均不得要求重新核价。
承
包人在接到核价通知单后不签字确认或者不及时采购的,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进场验收:
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供货商共同按照发包人确定产品的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确认后上述各方及部门当场签名办理交接清单。
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必须对进场的材料设备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由承包人负责,如因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发包人工程师或者监理如发现承包人采购、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不符合认质认价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负责更换、拆除并重新采购,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承包人不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只按相关文件要求向建委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发包人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的70%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其支付方式每月25日报进度,次月5日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所有资料(包括备案的结算资料)移交发包人后2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所报且经发包人审核后的施工总产值的85%;
工程竣工造价结算审核完毕生效且办清材料决算和财务决算后,扣除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应抵扣的其他款项,按约定留3%保修金后,剩余部分款项在本工程竣工后60日内不计息支付给承包人。
第十二条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及期限:
承包人施工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厨、厕及有防水设计要求的防水、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门窗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墙面、楼地面开裂和装修、装饰工程保修期为2年;
室内外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保金的约定:
质保金按本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的3%留存在发包人处,工程保修期到2年时退还质保金80%,到5年时退还质保金20%,退保修金时承包人必须将需维修的项目维修完(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违约与违约责任
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节点工期(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外),每个节点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不设上限。
违约金在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如承包人最终能如期完成工程,以上违约金返还给承包人。
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或者延误交付工程(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
定支付工程款外),延期在10日以内,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第条的违约金不能免除;
延期超过10日且在20日以内,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承担1500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第条的违约金不能免除;
延期超过20日且在30日以内,工程造价下浮1%作为对发包人的赔偿;
延期超过30日,工程造价下浮2%作为对发包人的赔偿,还要追加赔偿给发包人延期交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约定完成配合工作(相关手续不能及时盖章和提供),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承担20XX元的违约金(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外),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致使发包人不能按期交房给购房业主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购房业主索赔损失等)。
工程质量若验收不符合约定,由承包人整改至符合约定,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承包人按本条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签订协议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挂靠(发包人同意的除外),否则发包人将工程总价下浮3%作为承包人的违约赔偿。
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如发包人发现一处承包人偷工减料或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材料或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即视为该分部分项项目所有其它部分偷工减料或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材料或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发包人有权拒付该项目全部价款。
施工过程中,不论是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增减还是发包人零星增加的工作项目等(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发包人指令、发包人通知、发包人任务书),均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执行其它价格或重新议价或推卸不干。
否则,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每次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外,如因工期延误致使发包人不能按期交房给购房业主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购房业主索赔损失等)。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和结算后的剩余款项,超过10日以上的由发包人按未付金额每月%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
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不得有损发包人的行为(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外)。
应妥善处理工人、民工、材料商及与施工有关的纠纷,除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外,出现工人、民工、材料设备商闹事、爬塔吊、阻碍交通以及在发包人办公场地、施工现场、相关部门等静坐、吵闹事件,每出现一次,由承包人承担违约损失2万元;
若上述事件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发包人或富惠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承包人承担违约损失5万元,以此类推。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含民工)工资(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外),承包人应在交付工程前付清所欠工人(含民工)工资。
在交付前,承包人应将本工程所涉及的工人(含民工)工资应付情况和支付时间在工地现场和周围张贴公布,承包人未付清工人(含民工)工资前,发包人有权暂停
篇二:
酒店承包合同工程合同弱电合同
xx酒店
发包方:
承包方:
弱电系统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ZD-JX20XX1230)(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内容
建设单位:
地址:
承包单位:
本工程于年月日由乙方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工程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规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内容、范围及进度与工期
工程名称:
承包形态:
双方先签定合同主体。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分项目需求清单汇报由甲方签字确认,分项目以附件《xx酒店配置清单及附件》形式载入合同,做为结算依据。
工程内容:
设备材料、布线、安装、测试、验收、维护服务
工程范围:
会议灯光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络综合布线系统、一卡通系统、智能客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酒店门锁系统、弱电机房及桥架等,针对以上各系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开通、培训。
工程进度:
1:
总进度表在合同签定后,承包方按工程进度和甲方提供图纸,保障建设方总
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施工。
2:
由承包方每周向甲方提交该周工作完成情况和实施进度表,由甲方分析后确
认可实施性后并签字。
3:
若因甲方具体现状或材料未能及时到位,未能让进度正常实施。
影响工程进
度,由甲方负责并顺延工期。
乙方不负责延误工期的责任和费用。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以工程进度表为准。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弱电形式承包。
金额为甲方与乙方共同认可的预算价格(清单内材料与设备施工)结算。
未列入本合同的新增工程量由承包方编制预算与《工程核定新增单》,经建设方同意后根据工程量进入工程决算。
若由承包方在发包方领取材料形式安装,材料存放安全由甲方负责。
工程造价
以双方确认的工程承包项目,经双方协商,预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具体价格以甲方签字同意实施和最终决算为准。
工程期限
本工程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开工报告》为依据,承包方以甲方正常建设工程期限为标准。
工程期限以建设方正常装修主体结束后一个月内移交。
如下列情况,按实际工期顺延:
施工期间内,非承包方原因、原材料未到库房造成的连续停工超过72小时,则工程工期顺延。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非因建设方、承包方双方责任造成的水灾、火灾、爆炸、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害)。
因建设方更改内容过大,造成工程工期顺延(若过大,需要重新签证,另计费用)。
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当天,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当天内予以确认、书面答复。
如因承包方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质量及验收
施工工程由乙方根据甲方基础图纸出相应优化图纸或方案,经甲方认真确认并签字后方能施工。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弱电系统的实施质量标准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
(甲方按设计图纸、承包方的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并且最终提交正式书面文档壹式肆份和电子文档至甲方。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一、预付款项:
本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诚意合作金伍万元。
承包方进入甲方工地,并熟悉、
优化甲方图纸,做施工入场准备完毕,乙方入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承包方支付预计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预付款收到后,合同正式生效。
二、工程进度款
工程施工后,乙方每月底做出工程进度报告,甲方次月5号前按进度款比例的70%支付
乙方。
三、工程结束款
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给乙方总额款项未付部份(除质保金5%)。
四、工程尾款
剩余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
工程移交后180天内由甲方无息支付本项目剩余%,360天内由甲方无息支付本项目余下%。
五、滞工处理
若因甲方工地原因,不能长时间施工,造成承包方人员长时间闲置。
双方另行协商补偿方案(按当时人工标准、实际核算)。
工程保护
十四、现场施工,甲乙方必须对工程安装等设施、设备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应由损失方负
责修复、赔偿。
十五、在未全面竣工验收前,若甲方急需使用已完工部份,经双方签认,视为甲方已经验收。
成品保护由甲方负责。
十六、在未全面竣工验收前,若甲方急需强行提前使用,视为已使用的单项工程合格验收。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提供工程原始走线方案或图纸、以保证工程按期进行。
负责协调在开工三天前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用水、材料堆放、办公场地等条件。
派驻专项代表、监督、鉴定、学习并审核工程质量及进度并提出意见。
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篇三:
酒店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20XX0501)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
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银河国际大酒店综合体
签约地点:
定州市
签订日期:
20XX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银河国际大酒店综合体(银河铝业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
定州市经济开发区,西坂新村北侧,唐河南侧
3、建筑面积:
约平方米,合同总价以双方确定的价格预算结果为准。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规定执行。
二、工程承包内容
包工包料
承包内容:
(1)本建筑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含施工图变更部分),包含基槽开挖、桩基工程。
本工程室内外装饰面层、装修工程不包含在内,详细承包范围及施工界点见附件1;
(2)消防、电梯、工程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3)本合同不含酒店区域内的地面硬化、道路管、绿化工程;
(4)对于酒店精装修工程,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乙方。
三、工期约定:
合同工期以单位楼计算,自乙方清槽开始,工期日历天数300天,工期计算节点从垫层开开始。
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四、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等级:
合格
2、施工验收参照标准:
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相关国家省市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
五、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2)施工周边居民干扰影响施工的;
(3)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行为影响;
(4)设计变更、修改使工程量改变,使乙方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
(5)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6)甲方提供地质资料与实际不符引起工程处理而造成的延误;
(7)停水停电而导致工期的延误;
(8)春节假期不计工期(暂计60日)。
2、上述事项发生后,甲方工期顺延
六、合同价款:
本工程结算执行消耗定额》及《河北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安装执行《河北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执行一类取费,材料价执行最新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按市场价由双方共同签证确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人工费执行最新文件。
七、工程结算、设计变更、洽商及认价:
1、结算依据:
竣工图、施工图由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
以单楼为结算单位,阶段工程量以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监理方三方认可签字的交接手续为准。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洽商、现场签证上报甲方项目部,一个工作周内无确认答复,乙方认定甲方已自愿默认工程量和工程价款。
3、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和签证都是作为结算依据。
八、工程价款支付:
1、本工程分期按进度付款,酒店含地下共二十七层,主体结构完成至正负零且通过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80%;
正负零以上乙方每月25日上报已完工程量且通过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到已完成工程80%;
二次结构维护砌筑完成且通过监理、甲方、当地质检部门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书后(7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全部施工完成,通过监理、甲方验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5%;
工程全部竣工且通过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取得备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30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总价的97%工程款,其余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二年,满一年时14日内支付%,满二年时14日内结清剩余保修金,无利息支付。
2、工程款支付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于应支付日最后日期支付,从即日算起甲方多支付乙方相应应付工程款数额当期银行贷款利息作为赔付,逾期不超过20日。
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停工、延误工期,不得上方、讨薪,如此类事件出现,甲方将对乙方做出(20万元至50万元)处罚。
如甲方20天后仍不能支付工程款且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停工同时甲方还应承担按逾期总额计算每天2%的违约金和相应的连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工程材料要求:
1、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必须通知甲方人员及监理方,并提供相关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四:
酒店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酒店装饰工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8日
国际酒店装饰工程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信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唯度国际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本工程初步设计划分暂定为;
唯度国际酒店一层大堂及公共区域、二、三层自助餐、餐饮、会议宴会厅、四层量贩式KTV、五层茶座,棋牌、六层足疗养生、七层女子SPA美容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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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工程 外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