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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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大力扩张优质教育资源。
2012年实现镇(街道)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到2015年职普比例达到1:
1,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0%以上。
——构建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加快民办教育发展。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2年。
二、加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品牌建设,引领全县教育事业率先发展
准确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推动县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加快建立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新机制。
根据城市人口增长,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
完善《临朐县(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规划中确定的教育用地按法定程序征为国有土地。
严格落实规划、国土、住建、教育等部门在城区住宅小区开发中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责任。
到2015年,城区学校班额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设学标准。
每年确定全县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位建设规划,作为对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2.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校车和教师配备、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山东省教育示范县。
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确保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均衡配备师资、设备、图书、功能室等资源。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
实现以宽带网络全覆盖为主要标志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
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形成数据互通的教育科学管理基本构架。
3.加快普及和提升学前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
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色鲜明的民办幼儿园。
到2011年底,每镇(街道)建成一处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13年所有镇(街道)中心园全部达到省级办园标准。
在农村,按“一社区(中心村)一园”的原则,加快幼儿园向农村社区中心村聚集;
在城区,按每5000人口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的标准进行配套建设。
到2013年,城区住宅小区和农村社区全部配套建成标准化幼儿园。
建立以县为主,县、镇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逐步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并开展学前免费教育试点。
把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系,将公办幼儿教师纳入编制管理,逐步提高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
到2015年,幼儿园园长全部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幼儿教师全部达到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
已建成的城市小区、农村社区幼儿园全部由教育部门统一选配具有任职资格的公办园长。
4.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化解高中债务。
从2012年起,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支出。
对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拨款,确保普通高中可持续发展。
鼓励引导各学校通过内涵发展、特色办学,实现优质品牌发展。
到2015年,努力形成特色鲜明、课程丰富、评价科学、资源开放、质量优良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
5.加快构建发达的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完成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
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2011年起,初中、普通高中未升学的毕业生要争取全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
推进民办公助办学体制改革,吸引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
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探索企业创办实训基地的有效途径。
到2015年,建成具有培养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专业实训中心和特色品牌专业。
6.关心特殊教育发展。
完善以特教中心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
落实特教教师岗位补助津贴待遇。
7.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发展。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促进各种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构建社会化、信息化、覆盖全县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拓展培训渠道和服务领域,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丰富、优质的学习资源。
(二)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育人为本责任制,把公平对待和关爱每个学生成长情况置于对学校、教师考核评价的优先位置。
积极落实“百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计划”,全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全面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和班教导会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导师制评价机制。
2.构建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完善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构建内容完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性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加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园本课程”、“生本课程”等特色课程开发力度,做大做强特色课程。
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素质、创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各层次教育相互联系贯通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3.深化教学改革。
建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深入挖掘“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模式,大力推行“以问导学,以学定教”高效课堂的构建,落实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发展、全面发展。
加强初中、高中衔接教育研究。
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拓宽名优生成长的渠道。
深化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以提升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建设专家型校长队伍。
深化完善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培养交流、考核奖惩机制。
拓宽选人渠道,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校长。
突出内涵发展,出台科学具体的好学校、好校长评价标准。
改革校长考核机制,重点考核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科学管理、打造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增进群众满意的实效。
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长素质提升工程,搞好各类培训、举办校长论坛,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凝练办学思想,提高办学水平。
2.健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高度重视并持续解决农村教师“老龄化”和“结构性缺编”问题,按师生比1/500的要求,每年引进不少于160名的新教师,重点充实农村中小学,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师补充机制。
探索建立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特殊津贴制度,在教师职务设置、评聘中向农村倾斜。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3.加强师德与教风建设。
全面实施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师德考核和学校满意度评价长效机制,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完善教育问责制度,对有悖师德现象和满意度不高的学校,追究校长的责任。
4.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制度。
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教师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调配交流等管理职能。
继续实施“十百千”名优师建设工程,建立选拔、培养、管理三位一体新机制,到2015年重点培养50名临朐名师、教育家型教师。
5.提高教师待遇。
各级各部门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全面实施职称岗位等级聘任制,定期考核,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建立规范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依法落实各镇(街道)发展、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社会听证、质询等程序和制度。
支持和培养教育中介和协作组织,逐步把教育咨询、规范办学行为监管、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等专业服务交给中介机构。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为重点,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形式,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
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发展民办教育。
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
3.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测方案,监测内容涵盖教学质量、学生习惯、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监测日程明确,监测体系完善,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常态化。
(五)以加大投入为支撑,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完善投入机制。
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做到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使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2.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开展。
发挥好“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临朐教育基金”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助学助教活动。
3.加强经费管理。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不得统筹、挪用学校的各项经费。
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化、透明化。
强化学校债务风险意识,尽快化解学校债务,严格规范学校借贷行为,严禁随意增加新债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全县教育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责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完善教育奖励机制,开展教育现代化示范镇(街道)评选表彰活动。
(二)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镇(街道)及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落实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校物防、技防建设。
强化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的能力。
(三)完善督导制度和问责机制。
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
县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县属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提高办学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估,建立并严格落实教育问责制,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监察和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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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深化改革 加快 实现 教育 现代化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