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工业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五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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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部分民营企业由于土地、厂房、设备等抵押产品变现率低,不能提供有效信贷保证,而银行为了防范风险,放贷手续复杂且放贷率低,银行资金无法被企业有效使用。
(二)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负担压力大
目前全市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利率市场化、企业很难获得国家规定的低利率贷款;
二是由于企业抵押物不足,寻求第三方担保,除手续费用2%左右外还需提供20%的反担保资金,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银行贷款担保难。
大部分民营担保公司难入银行担保准入门槛,唯一一家国有担保公司州农发行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基本饱和,新增担保能力不足,自身担保风险增加,严重制约了企业的银行贷款;
四是大部分企业依赖民间资本生产经营,融资成本在20%以上,高利率恶性循环,使企业无法良性发展。
(三)民营工业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企业做大做强难
全市民营工业企业无一家上市公司,仅和诺生物上新三板。
由于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不畅通,企业要发展只能依靠内源融资、银行贷款、财政专项资金和民间借款,狭窄的融资渠道极大制约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搭建企业融资平台不够,支持企业发展动力不足
为民营工业企业搭建融资平台,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面配合,目前在支持企业发展融资平台方面:
一是支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二是银企对接平台建设不够,支持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单调,特别中长期信贷产品开发有差距,“企业联保”“助保贷”等新型金融产品开发不够,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局面尚未有根本改善;
三是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环境没有得到根本好转,项目落地、项目推动困难重重。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场主体建设
突出理念先导,强化市场意识,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新要求。
一是做企业家,不做家族企业。
引导民营工业企业打破传统的家庭式管理,逐步从个体业主制、合伙制,转向股份合作制、公司制,实现由单体型向产权多元化的混合型转变,树立股权融资理念。
二是用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管理企业。
用事业、感情、待遇留住人才、引进人才,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三是围绕六大产业链,结合地方优势定位企业发展思路。
从“画地为牢”转变到放眼世界,通过转观念、显特色、强管理、练内功,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突出营造最优环境
重点从硬环境和软环境上强化保障,优化服务,营造民营工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氛围。
一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完善功能配套设施,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特定功能区集中,使民营工业企业更多的资金用在研发新产品和扩大经营上。
二是对已落户的民营工业企业要逐一清理,凡是应给企业办理的各种证照要限时办理,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是进一步树立“企业家老大”意识,完善服务体系。
(三)拓展融资服务平台
切实解决民营工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说到底,就是要搭建融资平台,要让资金顺利流向企业,银企实现双盈融资渠道才会畅通。
鉴于目前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现状,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融资机制,搭建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
一是市政府成立市级融资担保公司。
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模式,为辖区内信誉度高、效益好的企业在融资时提供担保;
二是大力推广“助保贷”业务。
市政府追加2000万元风险金,再次遴选一批优质企业进入“助保贷”范围,进一步减轻企业融资压力;
三是搭建市级互助平台。
借鉴龙凤镇互助联合社的先进经验,按照产业类别成立互助平台,建立“企业联保”融资机制,为真正做实体的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四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企业实施股权融资。
可引进带有国资背景的基金公司,通过政府资本,撬动社会资本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施股权融资;
五是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
可同武汉市股权交易中心合作,遴选一批优质企业发行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集合私募债。
(四)政策落地举力支持
支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了许多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含金量的政策,下步工作重点应是大力促成政策落地。
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民营工业企业的发展,在企业家培训、企业产品推介、银企合作、企业重组试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方面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氛围;
一是细化措施,制定符合xx实际的政策。
贯彻落实《xx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精神,全力推进xx市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施工作,进一步创新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法和投放方式。
二是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改革政府对银行业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民间借贷等融资市场管理,取消不合理费用,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避免企业落入“民间高利贷”的泥塘。
【篇二】
在经济新常态下,“三山”问题尤其是“融资的高山”,让不少中小微民营企业喘不过气来。
“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未得到根本改观,企业依然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缺口。
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在经济形势大好时,全力借贷谋求快速发展,要么加速扩张,要么跨界投资,在近两年遭遇“市场的冰山”时,由于投资方向不当,导致入不敷出。
银行手中钱非常多,但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各家银行为了控制风险,贷款十分谨慎。
当企业向银行贷款难,不得已选择了高利率的民间借贷,而自身业务收益又比较低时,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频现,企业宣告破产、倒闭,企业家“跑路”“跳楼”这样的字眼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
近期,我市的景泰县、白银区和平川区等县(区)已发生好几起中小微民营企业“跑路”事件,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这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针对资金链断裂问题,春节刚过,市工商联组成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情况调研组,通过走访全市三县两区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及20余家企业、商(协)会,重点对工业以及农林渔、建筑、制造、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情况开展调研。
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调研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和研究,对进一步重视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融资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扶持政策,健全服务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了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截至xx年底,全市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8.39万户,比xx年增加3.19万户,增长61.45%,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到396户;
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297亿元,占比达63%,比xx年增长97.68%;
非公经济增加值213.4亿元,占全市GDP的49.05%,比xx年提高7.51个百分点;
非公经济纳税20.22亿元,占全市纳税总额的46.94%;
全市非公经济新增就业人员8.11万人,累计达到20.86万人,占全市新增就业人员的81.4%。
非公经济在扩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社会就业、增强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的长足发展,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扶持。
特别是通过政策扶持、成立融资服务机构、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等措施,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融资难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融资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融资困难逐步得到缓解。
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方面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制定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各种政策。
先后制定了《中共白银市委、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白银市关于加快推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白银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不断完善各种政策,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融资工作进行指导,为中小微民营企业解决融资困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搭建企业融资平台。
设立白银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各县(区)安排2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累计发放各类资金7860万元。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对上市(含股权交易所)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是间接融资仍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基本上还没有对中小微企业开放,少量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上流向了国有大型企业。
因此在目前的体制和制度框架下,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主要还是依赖间接融资。
截至xx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41.48亿元,较年初增加32.47亿元,增幅为29.79%。
四是直接融资还处于起步阶段。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完善,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门槛较高,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二板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债券融资受到发行条件的严格限制,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因其规模和业绩而很难挤进证券市场的大门。
截至今年2月底,我市共有111家中小微企业在全国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其中xx股权交易中心102家、xx前海股权交易中心5家、上海股权托管中心4家。
累计融资5.79亿元,其中,私募股权融资3亿元、股权质押融资1.29亿元、定向增资1.1亿元、私募债发行4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链是确保企业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循环资金的链条,是企业良性运转的根本所在。
可以说,资金链的安全与否直接攸关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虽然得到了逐步改善,但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政策等“软环境”尚不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成为制约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政策环境还不够理想
主要表现在有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银行机制不灵活,有关贷款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政策效应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我市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由于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完善,对直接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的规定较少,加之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还没有从机制、体制上形成有力保障,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这些政策的作用就更难得到很好的发挥。
二是银行融资成本过高。
有的金融机构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程序的规定过于僵化,缺乏有效便捷的服务措施,导致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申报手续繁杂,办理时间过长,融资成本高,使中小微民营企业只能“望钱兴叹”。
金融机构很少提供民营企业长远发展所急需的中长期贷款,普遍提供一年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在融资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必须提前2-3个月筹措还款资金,名义上一年期贷款实际只有9个月使用期。
同时,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在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时要求条件多比较苛刻,在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融资时采取信贷员责任终身制,削弱了银行放贷积极性,无形中抬高了企业融资门槛,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惜贷、拒贷的情况比对国有企业高出2—3倍;
从贷款交易成本上看,与大企业相比,由于中小微民营企业在贷款时银行付出的单位成本较高,在贷款需求量大的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重大轻小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选择,企业在银行贷款的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0%。
三是银行和企业无法实现共赢。
一方面,随着连续的降息降准,股市低迷,各家银行都收紧了贷款,甚至出现了抽贷的情况,导致银行的大量资金回流。
对很多银行来说,“钱多项目少”成为常态,许多资金已经无法寻找到合适的项目。
另一方面,大量中小微民营企业由于资金紧张,不得不选择高额民间借贷,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将企业逼向绝路。
(二)社会融资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有限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较差的中小微民营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资金。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支持多为一次性投入,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由于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服务非常有限,而有需求的企业却排成长队,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只能提高贷款担保条件,这也限制了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
由于政府财政投入限制,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弱,很难满足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需要。
评估等中介机构对诸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的评估收费较高,并且评估有失客观,无形中提高了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目前,我市土地评估机构只有1家,处于垄断地位,民营企业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时间过长(10-15天左右),收费偏高。
一些职能部门对贷款抵押手续办理迟缓,加大了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负担。
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尚未完全按市场化运作,贷款担保面较窄,担保的贷款品种单一;
银行和许多中小微民营企业对担保机构及其运作的情况了解甚少,信息不对称,担保得不到银企双方的认可,其作用发挥较为有限。
中小金融机构(如贷款公司)数量少、规模小,没有形成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具有专业性质的金融体系,导致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全面,没有针对性。
目前,我市现仅有银行机构1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5家,小贷公司32家,典当行15家。
由于金融机构数量较少,信贷规模受限,银行间竞争不够充分,客观上影响了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满足率。
(三)企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加剧融资困难
中小微民营企业大多资产和经营规模小,发展目标不够明确;
自有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差;
没有自主品牌,企业产品单一、技术含量低、市场潜力小,附加值较低,缺乏竞争力,企业转型遇到“火山”;
企业内部管理往往缺乏规范性,大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还是家族式管理模式;
一些企业缺乏信用观念,在交易和融资中不讲信用,导致银行和中小微民营企业之间缺乏相互信任,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惩治失信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位,失信成本较低,导致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违约后,银行很难收回贷款本息,因此不得不提高放贷条件,致使惜贷行为比较普遍。
由于自身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加剧了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对策和建议
习总书记在参加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健全完善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
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落实非公有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规范信用担保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融资渠道。
要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管道。
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占99%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为国家GDP贡献超过60%,税收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和80%的城镇就业岗位。
中小微民营企业还是我们国家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力量,66%的发明专利、82%的新产品开发都来自于中小微民营企业。
因此,我市也要站在努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宽松的政策环境、规范的市场环境、良好的舆论环境的高度,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做好规划,引导中小微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任务;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促进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针对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中最大的困难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调研组认为要健全和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在社会融资服务放开方面胆子更大一点、门槛低一点、步子大一点,大力发展社会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切实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瓶颈,助推中小微民营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
一是对民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度高的企业适度降低利率。
二是扩大抵质押范围,在企业资产抵质押担保上,鼓励和督促金融机构拓展贷款抵质押资产担保范围,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股权、订单、仓单、保单等质押贷款业务。
三是推出满足中小微民营企业不同层次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
四是挖掘和培育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创新性、科技性的中小微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变小客户为大客户。
五是进一步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自身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六是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
(二)引导中小微民营企业提质增信
一是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培训规划,借助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智力资源和力量,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引导他们转变管理经营方式。
二是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财政对申请扶持资金的项目和企业,对信用良好的优先给予扶持。
探索建立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信用评级制度,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终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引导中小微民营企业注重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和水平。
(三)鼓励中小微民营企业直接融资
一是抓住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力契机,出台我市《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挂牌上市,通过股权交易、发债等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出于对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考量,商业银行容易出现惜贷、惧贷情绪,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但债券市场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若企业可以直接发债,便打通了联系密切的市场主体间资金拆借渠道,更有利于借出方对借入方的监督。
二是采取分县区进行专题培训的方式,在五个县区分别举办直接融资培训及项目对接活动,促进我市企业同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推动企业壮大发展。
三是协调xx股权交易中心在白银高技术产业园设立白银运营中心,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在资本运作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四是积极开展租赁融资。
企业可以用较少的资金取得所需要的生产设备以及原材料,降低企业负债率。
五是引进更多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挂牌上市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市融资环境。
(四)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合作,运用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方法,鼓励商业银行把钱贷出去。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注入,做大做强政府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
探索在白银市民间商会设立基金池,以市财政每年安排的2000万元为母基金,整合其它财政资金,并动员有参与意愿的会员企业将富余资金放入基金池。
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
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政府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源源不断地为全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输血”,激发活力,让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创新、更快地成长起来。
过去,财政资金补贴一家企业或是一个项目,都是“一锤子买卖”,钱给了企业就收不回来了。
而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后还可退出来,再把钱投到其他中小微企业上,虽然财政资金在收益上适当让利,但实现了循环使用,资金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各县(区)民间商会也可以以200万元财政资金为基础设立基金池。
三是探索设立财政参股的科技创新驱动基金、战略创新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结构优化。
(五)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升级小微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有着内在优势:
一是突破传统银行服务中时间与空间的局限,能够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金融供给。
二是容纳了海量客户,规模经济凸显,单个客户边际服务成本足够低,甚至接近于零。
三是借助智能技术,银行能够以前所未有的精准度来持续跟踪客户情况,比如可以了解客户的消费偏好、市场区域化差异或需求波动等信息,进而提高对客户预期收益、资产价值和整体商业价值的准确评估,帮助客户完善市场定价、实现精准营销,这便能够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风险不易把控、收益却相对较低的问题。
因此,传统商业银行需要及时整合业务资源,推出专为小微企业客户定制的小微网上银行及小微手机银行产品,精简查询、支付和理财流程,为小微企业主提供集企业信息管理和个人财富管理于一体的全面金融服务。
(六)强化银政企融资对接服务机制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网上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及时披露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是举办银政企融资对接会。
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进行融资项目对接活动,现场洽谈、签订融资授信协议,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需求。
三是建立人行、银监、发改、工信、金融办等部门参加的金融工作会商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的调整,及时研究出台有利于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的措施办法。
(七)加强中小微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制定中小微民营企业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中小微民营企业信用征集、评级、通报平台。
二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制度。
对失信行为严重、事实清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且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予以曝光。
三是将企业信用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
(八)减轻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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