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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忠、王荣桥、陆利蓬、陈海秋、陈强、吴惠、史文军、雷晓锋
组委会委员:
马朝利、李松梅、张志刚、肖杰、苏东林、张有光、刘科生、谭大为、王少萍、武建文、董卓宁、张江、桂幸民、李秋实、袁星、关志东、刘沛清、李广超、高静、刘超、张莉、程波、卢静、杨建军、王春洁、马锐、方卫国、魏法杰、姚伟龙、阚宝奎、贾英民、王宝山、梁恩和、丁丁、李德玉、孙联文、侯丹丹、雷庆、胡象明、曹庆萍、张德辉、李养龙、刘娜、李丹、张曙光、徐向阳、郑晓宁、戴常智、赵宇、曾声奎、梁帮龙、姜志国、梁国柱、马树微、苗建军、伊小素、刘立伟、姬瑞鹏、张春熹、钞票政、徐烨烽、任小博、吕广宏、陈子瑜、张建平、冯盛、刘保玉、付翠英、李亚梅、张渊、吕卫锋、宋友、王亚、侯安平、陈新、徐墨客、于清晨、马声明、田原、陈辉、龙全、张雪、董萍萍、郭林、相艳、梁国栋、韩炜、顾广耀
组委会秘书:
戴彬
三、竞赛申报工作
1、请各学院成立以科研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为成员的“冯如杯”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2、项目第一作者通过“冯如杯”网站进行申报,组委会为所有本科生预设帐号,帐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
一件作品只许申报一次。
3、各学院项目申报时刻为4月1日至4月3日。
参赛作者须登录“冯如杯”网站填写《“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申报书》或《“冯如杯”学生创意大赛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项目论文和有关材料(论文要求及模板可通过登录“冯如杯”网站下载)。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须预备纸质版项目论文一份,于4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和创意作品大赛项目不须上交纸质版论文。
5、各学院申报的参赛项目数量不限,每位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的项目仅限一项。
参赛作品信息提交后原则上不承诺变更、修改。
6、竞赛期间,组委会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对参赛项目进行公示,对其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对显现的咨询题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惩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四、赛时安排
1、拟定于4月16日举行本届“冯如杯”竞赛开幕式;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拟定于4月末举办本届“冯如杯”竞赛闭幕式。
2、本届竞赛由各学院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自行安排初审工作,
并通过学院帐户在“冯如杯”网站上对项目进行网审和编号,项目编号应与排名一一对应,同时将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删除。
初审工作终止后,将网站自动生成的《“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初审意见表》打印后,经科研副院长签字,于4月11日前提交至组委会,一式两份。
3、各学院通过“冯如杯”网站下载展板模板,自行制作展览所需宣传材料。
作品展览展现拟定于4月16日至4月17日举行,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布展,地点在新主楼二层环廊。
4、集中展现期间,科技发明制作类的作品须有作者在场,组委会将组织博士团进行项目有效性审查,评委将对项目进行现场质询,并选拔优秀项目进入一等奖答辩环节;
其他两类作品由评委依据项目论文进行评审和选拔。
学生创意大赛采纳网上评审,最后由评委评分核算出进入一等奖答辩的优秀项目。
五、“学生学术科技文化节”组织工作
1、为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营造学校科技实践氛围,将围绕“冯如杯”竞赛组织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文化节”,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前沿领域知名教授、历届“冯如杯”竞赛优秀获奖选手参加文化月专题讲座和访谈活动,各学院要主动举办本专业的院士或知名教授讲座,并开展其它各级各类科技实践活动。
2、为丰富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视野,促进多元科技文化交流融合,打造国际化竞赛,在“学生学术科技文化节”期间,邀请港澳台及海外高校大学生到我校参观访咨询,并开展丰富多样的交流会,交流创新实践体会。
3、为推动优秀项目成果转化,突出科技实践作品有用性,届时组委会将组织校外媒体、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参观展览展现,促进成果转化。
举行企业和项目作者交流会,向企业发出关注北航优秀科技创作作品的邀请,并对我校优秀作品进行推广。
六、工作要求
1、“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学生创意大赛的组织和参赛工作要与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与教学环节相互促进;
要与学校科研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认识教师科研项目与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和创意作品的区不与联系,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动手能力相结合;
要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全面提升竞赛水平、增强学生参赛成效,为学生成人、成长、成才服务。
2、为确保第二十一届“冯如杯”竞赛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处、各学院要加大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举荐优秀作品参加竞赛。
要做好有关组织工作,落实好责任人,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确保整个竞赛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3、各学院应组织学生主动参加“学生学术科技文化节”期间各项活动。
组委会将对各学院竞赛宣传、项目申报、展览展现等组织工作进行考核,作为评定优秀组织奖和运算团体总分的重要参考依据,若组织过程中显现严峻纰漏,组委会将按照情形扣除部分团体总分。
4、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项目的科学治理和竞赛后展览展现,要求各学院制作优秀项目仿真模型,连同项目展板于竞赛终止后统一交至组委会储存。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创意大赛章程》
附件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工作条例》
附件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评审条例》
附件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惩条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冯如杯”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意见征求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学生处、科协、团委共同主办,校科协、校团委承办,在学校各学院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并独具北航特色、彰显北航气韵、践行素养教育、弘扬创新精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宗旨:
勤于学习、乐于实践、勇于创新、服务国家。
第三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目的:
开启学生的学术科技爱好,增强学生的学术科技底蕴,提升学生的科研动手能力,培养具有创新品质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营造北航校园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塑造北航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完善优良的育人环境。
第四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差不多方式:
我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三类申报参赛;
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科技及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
鼓舞作品发表,组织作品出版,组织学术交流和学术科技成果的展览及成果转让与转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竞赛设置组织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学生处、科协、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副主任)和各学院分党委(总支)副书记组成。
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
组委会成员负责指导竞赛活动,有权对竞赛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各个项目类型的具体竞赛情形调整各个项目类型评奖数量及比例,并对各学院提交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和谐和裁决。
第六条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协商量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咨询题;
(3)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判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
(5)议决其它应由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有关专业专家、学者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审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
下设若干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
评审委员会一经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则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咨询辩及质询;
(3)初步判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
(4)在竞赛领导小组的协同下,确定获奖作品等次名单。
第九条由各学院主管学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领导担任本学院的竞赛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作品的选拔和参赛;
原则上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本学院领导小组的秘书。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条凡在竞赛当学期初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各专业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一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一年内完成的学生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第十二条竞赛采纳“分类申报、分类评比、综合评奖”的申报和评审方法。
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五个项目类型:
机械制作(结构设计、机械、模型)、机电操纵(仪器外表、自动化操纵)、材料工艺(能源、材料、石油、化工、化学、生态、环保)、信息技术(运算机、电子、电信、通讯)、综合(数理、生命科学、新媒体艺术等);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经济、法律、社会学、治理、教育)各按一个大类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十三条考虑到优秀作品需要连续积存和较长时刻的制作,部分创新点比较突出、有望取得较大成果的往届部分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如有重大改进和提升,经学院严格评审并报组委会批准后,可再次参加“冯如杯”竞赛。
在申报时,要提早讲明此次参加竞赛评审是作品整体参评依旧仅就作品新做出的重大改进与提升部分参评。
当项目的第一作者未发生变化时,该项目既能够整体参评也能够仅就作品新做出的重大改进与提升部分参评。
现在如果项目整体参评,则参加此次项目的前次作者只能在两次的评审结果中选择一次的评审结果作为奖励,其他新加入的作者将以此次评审结果为奖励;
如果仅就作品新做出的重大改进与提升部分参评,则此次所获奖项与前次无关。
当项目第一作者发生变化时,该项目只能就作品新做出的重大改进与提升部分参评,不能整体参评,所获奖项与前次获得奖项无关。
第十四条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附带项目论文,论文须按统一格式书写,字数在3000字以上,论文评分记入作品总分。
自然科学类论文须为有关基础学科领域的研究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的论文原则上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论文的评审评奖。
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若为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在8000至20000字之间。
英文论文在4000单词以上,同时必须提交中文对比版论文。
第十五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进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等的作品也可申请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竞赛。
包含已被采纳的进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等内容的作品,须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纳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第十六条原则上,关于各类参赛作品,第一作者的工作量至少占整个项目工作量的40%,科技发明制作类中信息技术、材料工艺、综合类作品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的其余作者要求每个人的工作量不低于15%,机械制作类作品的其余作者要求每个人的工作量不低于10%。
建议每名参赛作者只参与一个项目团队,关于学有余力的同学,承诺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注:
最多担任一个项目的第一作者),但不可多于两个项目。
第十七条各参赛作品须由第一作者申报,指导教师或学院举荐,经学院学籍治理、教务、科研治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具备参赛资格。
第四章评审与奖励
第十八条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有用性,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按照第十二条中所述七个项目类型分类评审,综合评奖。
在七个项目类型中均设一等奖、创新奖、二等奖、三等奖、鼓舞奖,科技发明制作类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各奖项的项目数量分不不得超过该类作品总数的3%、12%、20%、35%,哲学社会科学类各奖项的项目数量不分不不得超过该类作品总数的2%、10%、18%、30%。
一等奖的产生必须通过答辩并由组委会和评委会的合议产生,能够空缺。
鼓舞科技创新,竞赛专门设置创新奖,由评委会按参赛项目实际情形评选,各类项目组不所设创新奖不得超过1项,能够空缺。
竞赛组委会通过全体讨论通过,能够按照实际情形调整二、三等奖和鼓舞奖的名额,调整比例不得多于3%。
第十九条确认资格有效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十条竞赛以学院所在单位运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
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获得“冯如杯”,团体总分第二至六名的学院获得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先进学院称号。
连续三届获得“冯如杯”的学院将永久储存“冯如杯”。
第二十一条学院的团体总分由该学院项目得分(即“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冯如杯”创意大赛两赛参与计分项目得分之和)、学院参与组织分及成果转化分求和得出,即:
团体总分=项目得分+参与组织分+成果转化分
1、“冯如杯”竞赛参与计分项目数由组委会按照各院系审查合格后的实际项目总数,按照下表确定名额。
学院项目总数(不含哲学社科类)
参与计分项目名额
N≤19
3
20-29
4
30-39
5
40-49
6
≥50
7
2、“冯如杯”竞赛参与计分项目的分数核算方法:
(1)“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得分满分为700分。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获奖作品得分为:
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20分,创新奖80分。
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评审结果公布后,凡获一等奖的作品,按照每项100的分数计入该学院社科论文成绩。
二、三等奖分数不计入学院总分。
在运算学院团体总分时,若显现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奖次高于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计分项目奖次,则在参与计分项目总数不变的情形下,可用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置换原计分项目参与计分。
(2)“冯如杯”学生创意大赛项目得分总分为150分。
具体评分规则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创意大赛章程》。
3、参与组织分满分为50分:
(1)“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与组织分
=∑(项目类不权数*该类项目数量)/加权本科生人数
加权本科生人数=1.3*大三年级人数+0.6*大二年级人数+0.1*大四年级人数
项目类不权数:
机械类=120;
机电类=120;
信息类=100;
材料类=110;
综合类=120;
自然科学类=90;
哲学社科类=80
(2)若显现如下情形,将酌情扣分。
①如果集中展现期间显现大面积提早撤展等现象,扣除10分
②鼓舞各学院组织大一学生在“冯如杯”项目集中展现期间到学院路校区参观学习,若大一学生参观人数少于本学院大一年级人数的50%,扣除10分。
4、成果转化分数核算方法:
(1)成果转化满分为100分。
成果转化分=SCI论文发表得分+EI论文发表得分+申请专利得分
其中EI论文发表和申请专利总计得分不超过60分。
(2)参赛项目作品若在申报前一年内发表SCI论文,或在申报时获得录用通知书,且论文署名中第一学生作者为项目申报人,则加20分/篇;
参赛项目作品若在申报前一年内正式发表EI论文,且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申报人,则加10分/篇;
参赛项目作品若在申报前一年获得专利证书,且专利所有人为项目申报人,则加10分/项。
成果转化总得分最多为100分。
此项分数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第二十二条鼓舞跨学院的学科交叉的合作项目。
并在作品质量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作者及指导教师。
第二十三条按照各学院所申报优秀组织奖的书面材料及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方法由组委会举荐5名左右的优秀组织奖,并按照各学院组织情形及申报情形评选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第二十四条获奖项目作者有责任和义务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组织下,参加科技展现、科普展览等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对获奖的作品,竞赛终止后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
若收到投诉,竞赛组委会将托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经调查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运算作者所在学院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学院所获的优秀组织奖;
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不给予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员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十一届“冯如杯”竞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条例讲明权归“冯如杯”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
附件二
“冯如杯”学生创意大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意大赛是“冯如杯”系列竞赛中针对低年级学生开展的科技竞赛。
创意大赛由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学生处、科协、团委共同主办,由大学生科协承办。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意大赛的宗旨:
培养爱好、自主学习、勤于动手、勇于创新。
第三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意大赛的目的:
启发学生的科技实践爱好,培养学生自主科研能力,发觉具有可塑性、创新性、有用性的创意项目,培养具有创新品质和良好科研潜质的优秀人才;
营造学校浓厚的学术科技氛围,打造航空航天特色大学文化,完善优良的育人环境。
第四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意大赛的差不多方式:
我校低年级学生通过网络申报项目,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的上报项目进行资格有效性审查,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评审并确定进入一等奖答辩名单和二、三等奖名单。
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一等奖答辩并确定一等奖名单,未通过项目自动补充为二等奖。
第五条竞赛设置组织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学生处、北航科协、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副主任)和各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组成。
组委会成员负责指导竞赛活动,有权对竞赛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各个项目类型的具体竞赛情形调整各个项目类型评奖数量及比例,并对各学院提交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和谐和裁决。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协商量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咨询题;
3、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判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
5、议决其它应由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各有关领域杰出青年教师、优秀博士研究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理事会代表共同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审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下设七个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名,每组评审秘书2-3名。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职责
评审主任、副主任、组长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咨询辩及质询;
3、决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的处理;
4、在竞赛领导小组的协同下,确定获奖作品等次名单。
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职责如下:
1、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咨询辩及质询;
2、初步判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
3、在竞赛领导小组的协同下,确定获奖作品等次名单。
第九条凡在竞赛当学期初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各专业的在校中国籍大一本科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条竞赛采纳“分类申报、分类评比、综合评奖”的申报和评审方法。
按照如下分类进行申报和评审: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经济、法律、社会学、治理、教育。
第十一条各类作品都以论文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创意主旨的阐述、创意背景以及解决的实际咨询题;
第二部分包括可行性的论述,理论知识要有依据,要注明有关的参考文献。
第十二条论文要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上。
第十三条关于各类参赛作品,每名学生只可参与一个项目,同时每份作品的作者不超过四人。
第四章评审与评奖
第十四条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可行性、完整性,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按照第十条中所述十一个项目类型分类评审,综合评奖。
在十一个项目类型中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项的数量分不不超过5%,10%,20%。
一等奖的产生必须通过答辩并由组委会和评委会合议产生。
竞赛组委会通过全体讨论通过,能够按照实际情形调整二、三等奖的名额,调整比例不得多于3%。
第十五条确认资格有效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运算得分,同时占“冯如杯”竞赛学院团体总分的百分之十五。
第十七条1、学院创意大赛得分核算方法如下:
学院创意大赛得分
=(学院一等奖项目数*400+学院二等奖项目数*200+学院三等奖项目数*100
+学院未获奖项目数*80)/(学院一年级总人数/4)
此项分数上限为150分。
2、学院加权成基础部得分运算方法:
最终得分=∑(学院团体总分*相应学院大一人数)/基础部总人数
第十八条按照沙河校区各基础部所申报优秀组织奖的书面材料及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方法,由组委会举荐选出2名左右优秀组织奖,按照各基础部组织情形及申报情形评选出若干先进工作者。
第十九条获奖项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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