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万象汇商场大屏幕LED显示屏招标技术要求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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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必须结合所投标产品的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本技术要求进行校核、完善与补充。
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及、中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所选择产品或系统与技术要求不符的内容不构成变更或签证,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实现本技术要求所要求的相应功能。
系统深化设计及设备配置必须针对本工程特点、针对本技术要求,特别是对功能的实现,要有详细的解决方案以及设备安装、施工的要求,与此同时,要求附有方案中所选用设备的详细、清晰的技术资料(非复印件)。
1.1.2投标文件编写要求
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必须针对本技术要求所列之要求,逐条回答是否可以响应。
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所选择产品、器件、系统的详细介绍。
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最近三年完成之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介绍(5例以上),包括产品选型、点阵排布、安装方式、音箱设置、通风设置、运行状况等。
凡是本技术要求所提及的需要投标单位说明的相应内容,投标单位均需要在技术标中列明标题,有针对性的提供详细说明。
该部分内容的响应状况是技术标评定的重要依据。
萧山万象汇购物中心的大屏幕LED显示屏供应、安装就位、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的制造与供货及提供相关资料;
(2)设备的设计与幕墙的设计协调;
(3)设备及部件的检查、检验及测试(包括检验、开通,费用计入总价);
(4)设备的安装及部件的就位和固定;
(5)设备及部件的连接和检查;
(6)完成部件测试;
(7)系统的维护、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措施;
(8)实施过程中与其他承包商的协调和配合;
(9)验收;
(10)培训资料的编写和负责技术培训;
(11)售后服务。
所有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如产品标准/规范、设计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及规范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12
《LED显示屏检测方法》SJ/T11281-2003
《发光二极管固体显示器总规范》GJB2146-1994
《单色显示管测试方法》GB/T12571-1990
《电光源的安全要求》GB7248-1987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范,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GB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范,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GB2423.2-89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电子测量仪器的安全要求》GB4793-84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GB6587.4-8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GB6587.6-86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GB6593-96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GB11563-89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储存要求》SJ/T10463-93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承包商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书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
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承包商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
第二章工程条件说明及通用要求
(1)工作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路与金城路交叉路口
(2)环境条件:
室外温度-20℃~55℃
最大相对湿度90%
气候:
海洋性气候
(3)朝向:
大屏幕面向西南方向,室外工作
(4)工作时间:
全天候工作
2.2设备(材料)要求
(1)承包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全新的、性能最优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所有单个室外全彩显示屏箱体,需考虑后盖板、通风排气措施、锁的配置。
(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
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4)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与否,承包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5)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商检证明等。
2.3运输、保管
(1)承包商负责将设备材料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至指定位置,包括装卸车、运输、工地现场的搬运、吊装及固定安装等。
(2)设备材料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商负责。
2.4安装及调试、验收
承包商应派经买方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所有的招标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在制造厂检查和试验合格,以表明其运行性能、安全性能以及设备材料和结构在电气、机械上的完整性。
(2)承包商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3)承包商制定进度计划,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
(4)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由承包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调试:
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国家无验收规范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行业惯例)进行。
2.5资料
在试运行前二周,承包商需提交包括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中文版),电子文档二份,以便于采购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
至少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
(2)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说明书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
(3)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
(4)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
(5)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
(6)承包商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2.6技术培训
承包商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培训。
供货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承包商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工程经验。
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系统的原理、构成和功能的描述;
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
各系统部件(设备)的检查、调整和维护。
2.7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大屏幕LED显示屏水平方向最佳观看距离约40米,可能观看距离约20~90米。
(2)业主方认为大屏幕LED显示屏的点阵参考距离为10mm。
(3)请投标单位根据工程经验、本技术要求提供有竞争力的投标方案(点间距的选择是重点),并详细说明原因,包括优缺点分析、产品寿命、未来潜在的升级以及售后服务问题。
为保证投标单位所制作的投标方案是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前往工地现场查勘,或参考国内相关项目业绩,或与业主方进行交流,或提供技术答疑问卷。
(4)业主方提供的约16.7米(宽)*10.7米(高)的显示屏尺寸为含外框尺寸,投标单位需要将外框尺寸尽量做小,并力求美观大方,外框设计是技术标评定的关键依据。
本章所介绍的是大屏幕LED显示屏与其它承包商/其它专业之间的工作界面。
(1)服从总承包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
(2)分包工程完成后,根据总承包方统一安排,进行大屏幕LED显示屏工程的竣工验收。
(4)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须在总承包方安排的地方架设,并按整体工程的进度和要求而迁移。
(5)不能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6)不能滥用或破坏总承包方提供的设施、设备。
材料须作适当的贮存。
(7)尽早提出大屏幕LED显示屏工程施工中需要的供电量。
(8)对大屏幕LED显示屏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损坏或损失。
(9)大屏幕LED显示屏工程进行期间,及时从工地上清除本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垃圾、废料需运送到工地内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地点。
(10)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负责安装的设备、材料到工地后(不论供应人、采购人是谁),自行负责安放、固定和检查。
因安放、固定和检查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承包商承担设备、材料运输责任时,还需负责运输时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11)在总承包方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大屏幕LED显示屏工程竣工验收,并承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责任和后果。
3.2.1总承包配合和管理
3.2.1.1总承包单位方须对整个标段(包括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负责,对安全文明负总责,总承包单位方须迅速将发包方发给总承包单位方的发包方指令中有关指定分包工程的部份传送给指定分包单位,并确保该等指令得到迅速地正确地执行。
3.2.1.2与各单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界面,详见后述的指定分包工程合同范围及界面描述。
3.2.1.3总承包单位方须按各分包合同内容提供所有设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3.2.1.3.1在工地上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空间给指定分包单位架设自己的贮存仓。
3.2.1.3.2提供合理的施工空间及通道给指定分包单位使用。
指定分包单位须负责修补由其引致的对施工场地及通道所造成的损坏。
3.2.1.3.3除另有说明外,总承包单位方应预先规划及安排提供任何属于总承包单位方在施工场地上架设而仍未拆除的爬梯及脚手架给指定分包单位使用。
但总承包单位方可因施工程序未能满足指定分包单位而拒绝或要求指定分包单位提前或延后使用爬梯及脚手架,总承包单位方亦无责任保留此等爬梯及脚手架较总承包单位方所须用的时间长。
总承包单位拆除爬梯及脚手架前需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除。
3.2.1.3.4提供卫生设施及其它设施供共同使用。
高层每5层设置2个蹲位的临时厕所,每3层设置1个小便池;
裙房每单元设置一个小便池;
并专人负责每天清理。
3.2.1.3.5总承包单位方须负责整个标段实施过程中的测量统一管理,测量控制网的建立与定期复核,定期复核资料需每月上报监理审查。
3.2.1.3.6总承包单位方须设立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线提供给各分包单位使用,各测量控制点必须明显、固定,并在附近标识各测量参数(包括点号、高程、坐标),在各分包单位进场第一次见面会时将整个现场测量控制网平面图及各点参数提交给各分包单位。
3.2.1.3.7总承包单位方必须每月对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必须对测量控制网数据进行修改,并及时发给各分包单位。
3.2.1.3.8提供给各分包单位的测量基点距分包工作地点水平距离不得大于100米。
3.2.1.3.9主体混凝土结构已完成的楼层,总承包单位方必须负责将各轴线明显、规则地标识于柱、墙上,并在柱、墙上标出高于本楼层标高建筑1000mm的标高线,在各层隔墙及设备房砌筑完成后,需在墙上标出高于本楼层标高建筑1000mm的标高线。
3.2.1.3.10在设备安装区域10米范围内,需至少提供两条垂直轴线及标高点以便设备定位。
3.2.1.3.11本工程的沉降观测由总承包单位方负责。
(永久沉降观测点样式由发包方指定)
3.2.1.3.12提供工地上现成的围网、围板、安全栏杆等以保障场地安全。
若指定分包单位因自己施工而需进行拆卸改动需经总承包单位方同意,并负责继后的修复工作及改动期间的管理。
3.2.1.3.13施工用总水表、总电表(现场共配七个变压器,一标段四个,二标段三个;
一标段其中一个变压器供招标单位现场办公室及营销售展中心使用。
水表在场内接两个水表,分为两路,两家总承包单位各自负责),由总承包单位方负责管理,水费、电费(包括变压器总损耗费)在每月进度款内扣除。
3.2.1.3.14总承包单位方须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布设水、电网,设立足够的供水接驳点和用水点,设立足够的供电回路。
高层至少每三层提供一个满足需要的二级动力配电箱及一个二级照明配电箱;
裙房每三层设置一个满足需要的二级动力配电箱及一个二级照明配电箱。
二级箱以后由各分包单位各自负责安装(购物中心)。
每单元楼梯间内设置给水立管1根,至少每三层设一个供水接驳点或供水点。
任何分包单位接驳或用水、用电,均需征得总承包单位方同意,并服从总承包单位方的用水、用电管理。
3.2.1.3.15总承包单位方需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在分包进场后一次性收取水电费。
若需要安装水电表的,总承包单位方需免费及时给分包安装分水表、电表,根据发包方认可的收费标准按各分包单位实际用水、用电量收取相应费用(以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费用/费率为准),甲供材料、设备(供应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2.1.3.16现场雨污废水的排放均由总承包单位方负责管理。
3.2.1.3.17总承包单位方须在工地设置雨污水系统,统一规划施工区的雨污水排放。
3.2.1.3.18施工废水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接口;
现场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方可排入市政污水接口;
现场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接口。
3.2.1.3.19施工变压器出线箱附近应设置可以上锁的总配电室,总配电室内安装符合要求的总配电柜。
3.2.1.3.20总配电柜电源由施工变压器出线箱接引,现场其它所有电源按三级配电管理规定接引。
3.2.1.3.2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1.3.22提供已在施工场地的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给指定分包单位使用(方案须经发包方认可),以便卸下指定分包单位的物料及起吊至不同位置。
唯此等机械设备(外架、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拆时间及方案需充分考虑各单项工程(幕墙、精装修等)的使用需求,并经发包方同意。
3.2.1.3.23在工程交付发包方前,总承包单位方对所交付工程的保洁负全面责任,包括作最后清理及指定分包保洁工程。
此等总承包单位方的保洁工作并不减低指定分包单位按其分包合同须负担的保洁责任,保洁费用单列。
3.2.1.3.24在工程交付发包方前,现场的垃圾清运由总承包单位方统一负责,要求每天一清,各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单位方的要求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工地指定地点,总承包单位方负责清运出场。
垃圾清运费用按施工阶段单列(主体,砌筑,装修)。
3.2.1.3.25按照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内容向指定分包单位有偿提供办公室、宿舍;
3.2.1.3.26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方案提供工地安全所需的硬件设施(道闸、大门、临时围墙等)及统一的现场守卫巡逻,要求工人刷卡出入。
3.2.1.3.27在现场规划场地及仓库,保管发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3.2.1.3.28在楼层样板间,总承包单位方须按发包方方案免费提供必要的通道及必要的安全防护。
3.2.1.3.29总承包单位方须了解指定分包单位工程细则,尤其是工程未施工前了解其施工程序及施工计划。
总承包单位方不会因与指定分包单位缺乏联系而取得索赔。
3.2.1.3.30Ⅰ标段中标单位负责我司当前已铺设网线网络费用、现场办公的保卫、保洁工作及可能的办公室相关改建工作;
Ⅱ标段中标单位需无偿给监理提供两间现场办公室,给我司提供食堂(3间)并提供保洁。
3.2.1.4各指定分包工程中的大部分项目与总承包单位工程及其以下的其它分包工程有紧密关联,因此指定分包单位需要与总承包单位方紧密联系协调一致。
3.2.1.5总承包单位方须在每个工序开始前及浇筑混凝土前,通知指定分包单位并给予指定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等。
3.2.2其它内容:
(1)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应按已批核的施工图,对设备、套筒、套管、预埋件、其它相关管道线缆及附件作好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的准备。
(2)预留洞及预埋件施工图所示位置的错误及不准确的责任和费用均由大屏幕LED承包商承担,总承包方和发包方对预留洞及预埋件施工图的审批并不减轻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的上述责任。
(3)总承包方负责与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协调配合,精确而牢固地安装所有套筒、套管及预埋件。
(4)因发包方修改建筑或大屏幕LED显示屏设计图纸而引致预留洞及预埋件作废或返工等,则被视为工程变更处理。
(5)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需完成套筒及套管与管线之间的空隙,须负责提供物料及填塞。
包括符合消防验收规范的防火封堵。
(6)总承包方需完成预留洞与套筒及套管之间的空隙,总承包方须负责提供物料及填塞。
(7)所有填塞缝隙材料及修复材料等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防火、防水、防腐等要求及合同的其它要求,并须经发包方审批。
(8)填塞空隙后,总承包方须负责修复周边的饰面及相关的土建修复工作等。
3.3.1与机电安装承包商
大屏幕LED显示屏内部的配电箱由承包商自行设置,自配电箱至显示屏的内部电气线路由承包商完成。
机电安装承包商会敷设强电电缆至大屏幕LED显示屏配电箱内,该电缆的接驳由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完成。
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需要在投标文件提供电气容量需求,以及供电电缆建议规格。
大屏幕LED显示屏的通风由承包商设计,承包商须在投标文件内详细提供该部分设计方案,包括通风措施、通风口和通风孔的设置、散热量计算等。
如需要安装分体空调,则需要考虑相应的供电容量。
大屏幕LED显示屏的通风冷凝水由承包商设计,承包商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冷凝水的排水方案。
如需要冷凝水排水,则屏体内的管路由承包商设置,机电安装承包商在屏体附近提供排水管接口。
大屏幕LED显示屏的内部接地由承包商完成,机电安装承包商在屏体附近提供接地点供显示屏承包商接驳。
3.3.2与弱电承包商
大屏幕LED显示屏的通讯线缆由弱电承包商敷设至显示屏的指定位置。
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通讯线缆的准确型号,在显示屏的准确接驳位置,线缆的通信距离要求等。
大屏幕LED显示屏的后台电脑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该电脑由弱电承包商提供。
如大屏幕LED显示屏承包商对电脑有特殊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列明。
除屏体、通讯线缆、后台电脑等已明确供货单位的货物内容外,为保证大屏幕LED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其它必要附件(含硬件和软件)由大屏幕LED承包商提供。
如设计有音箱放置在屏体外幕墙上或显示屏前小广场地面,则音箱由承包商提供,相应的管路、线缆由弱电承包商完成。
大屏幕LED承包商需要在投标文件说明该部分内容。
3.3.3与幕墙承包商
幕墙承包商负责完成支撑和固定LED显示屏的钢结构施工和防水收口工作,要求LED承包商在外架或吊篮拆除前一个月前提供LED显示屏的准确荷载、固定方式等的配合内容的书面文件、图纸,否则由LED承包商自行负责钢结构施工和防水收口工作。
LED自身的防水、防尘由LED承包商负责,有幕墙饰面材料的由幕墙公司完成。
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显示屏的准确荷载、固定方式(以图纸方式显著说明)、钢结构的建议性方案。
4.1显示屏技术指标功能要求
4.1.1设计
实用性:
满足室内和室外各种气候条件下使用,能实现数据、图文信息、视频的播放以及大型活动显示信息的要求。
可靠性:
整个系统的硬件与软件能够长期稳定运行,能保证日常信息播放顺序进行,能实现显示与音响同步。
兼容性:
系统能够接入各种视频和计算机信号,能够与网络接口。
先进性:
采用LED显示屏的先进技术和材料进行建设,保证显示屏系统的先进性,使之能满足实际应用并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领先地位。
性能价格比:
整个系统的性能价格比高。
系统操作简单维护量少,软件可以轻松升级并向下兼容。
有效降低系统的总体拥有成本。
节能环保:
LED显示屏需采用节能技术,每平方功耗不得大于450W,平均功耗不得大于150W。
4.1.2显示屏系统组成
LED显示屏系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屏体、显示屏控制器、控制电脑、配件设备、光纤或5类双绞线、音视频设备和控制、图像监控设备播放软件、控制软件等组成,可以高质量地播放视频信号、计算机信号。
显示屏系统以控制器为核心,接受视频信号或计算机信号和智能化系统信息,数字化处理后用光纤传送至屏体显示。
4.1.3LED显示屏主要部件及材料要求
4.1.3.1显示屏屏体
规格:
P10点间距室外全彩;
数量:
1块;
面积:
16.7米(宽)*10.7米(高)。
屏体可以根据不同的尺寸要求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单元组合而成。
显示屏接收从光纤传输的控制器输出的全数字信号,进行解码并显示。
显示单元安装有LED发光模组,驱动部分、开光电源、散热风扇等。
A)发光管:
日亚
B)驱动IC:
台湾聚积MBI5120
C)附件:
接插件为国内或台湾知名厂商,通讯跳线为康普(美国)、施耐德(法国)成品跳线
D)电源:
3.8V节能电源
E)箱体:
标准防水箱体,防护等级IP65
技术参数要求:
编号
项目内容
P10户外直插灯(1/4扫)
1
像素
1R1G1B
2
LED封装方式
DIP346
3
灯管品牌
4
模组像素
32点*16点
5
整屏亮度
>
7200cd/m2
6
模组尺寸
320mm*160mm
7
模组供电电压
红蓝绿管3.8v
8
驱动板结构
灯驱合一
9
像素点间距
10mm
10
刷新频率
≥300Hz
11
像素密度
10000点/m2
12
换帧频率
≥60Hz
13
可视角
左右120度,上15度下35度
14
最大功耗
<450w/平米
15
平均功耗
≤150w/平米
16
扫描方式
1/4扫
17
驱动方式
恒流驱动聚积MBI5120
18
驱动芯片
低电压驱动
19
最佳视距
≥10米
20
显示颜色
68.7亿
21
灰度调整
手动256级,自动8级可调
22
灰度等级
红绿蓝各≥4096级
23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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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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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万象 商场 大屏幕 LED 显示屏 招标 技术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