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操作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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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遇有其它情况,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执行;
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遇下列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恢复工作。
工作面顶板显著来压,造成支护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
风量骤变,风向改变;
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
有害气体超限,有异味;
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增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本工种工作与相邻岗位的操作人员有关时,必须事先主动联系,经确认不影响他人安全时,方可作业。
非所属操作项目的工种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开动、移设该工种操作范围的设备、设施、管线、支护等。
工作面、顺槽输送机开停信号的使用一律执行谁停谁开的原则。
若输送机长时间停开应在详细检查和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输送机信号。
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本规程是以长壁采煤工作面的操作方法为主编制的。
列入本规程的操作方法是基本的、普遍采用的方法。
由于各个煤矿具体条件和情况不同,本规程不可能包括一切工种和各种特殊情况的操作规程,各单位还制订适合自己具体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经矿务局批准后执行,但不能违反本规程。
本规程由生产副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
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持设施。
第4条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
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
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打眼。
第7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新华通讯社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线、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手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
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和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打眼前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
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反映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5条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开定眼。
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
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条17条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归内煤粉排净。
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第20条在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挡板。
用笨溜子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第21条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
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第22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3条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5条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
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房或管理站。
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
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26条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攉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攉煤工与支护工、风镐工、采煤机司机协作时,应具备以上工种的基本知识,共同搞好工作面的工程规格质量及安全生产。
第2条攉煤工只能在支护完整和安全的地方攉煤。
若由采空区向外扒煤时,必须使用长把工具严禁将头、手伸进采空区内。
在攉煤中,如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同时向班、队汇报。
第3条发现有瞎炮,必须找班长、放炮员处理,不准自行掏挖瞎炮。
在煤堆中发现炸药、雷管,拣出后必须交给班长、放炮员,不准丢入刮板输出送机、休空区或私藏。
第4条操作顺序:
准备→处理→攉煤→配合支护工等搞好工程规格质量→清扫浮煤。
第5条上岗前准备好铁锹、大锤、尖镐、耙子等工具,并检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第6条攉煤前要检查并处理好下列事项:
1、放完炮后,上好梁刹好顶,敲帮问顶,在顶板不好处先及时打临时支柱,在临时支护的可靠保护下作业;
2、煤壁有伞檐或有片帮危险的必须及时处理;
3、攉煤地点周围不合格的支护必须修好补齐;
4、作业范围内的刮板输送机、笨溜子必须稳固牢靠,信号装置灵活可靠;
5、清除作业范围内从煤帮到放顶线的障碍物,物料要码放整齐,浮煤要清扫,以保证工作中自身安全及通风、行人的通畅;
6、倾斜工作面攉煤前,要设好上下挡煤板。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7条操作:
1、握紧锹把,先从煤堆边沿从上往下把煤顺推入溜槽内,再逐步由溜槽边向煤帮,沿底往溜槽内攉煤;
2、攉煤时要上下照顾,不要乱扬,应稳当地装满锹,准确地将煤装入溜槽内;
3、攉煤时要攉净见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则应先打替柱。
在靠近煤壁侧挖柱窝时,应防止片帮伤人;
4、极薄煤层躺着攉煤时,应先攉人行道的煤,后攉开帮煤;
5、大于0.4米的煤块要砸碎。
应先装碎煤,后装块煤,以免块煤滚动伤人。
第8条往刮板输送机装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砸坏弄断电缆、照明线、信号线等;
2、停机时不准装煤。
3、刮板输送机超负荷不能启动时,应扒出溜槽内的煤,不准强制开机;
4、刮板输送机满槽、飘链、链子跑偏时不准装煤。
第9条往自滑溜槽装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分段打闸或设挡煤板,看闸口的人必须在护身板的保护下工作;
2、溜槽满时,不准装煤。
溜槽内的煤不得放空,以免煤块飞溅伤人;
3、修理笨溜子(搪瓷溜子)时,应和上方联系好,停止放煤矸或设好严密挡板;
4、禁止跨着输送机槽装煤;
5、输送机嘴被煤块卡住时,禁止用手直接搬动煤块,应用铁锹等长把工具,由上往下处理;
6、溜煤眼闸口被卡住时,可站在眼的一边,由下往上捅,但不准将身体探入眼内,也不准手握锹柄顶端捅,以免煤块冲力大,打飞铁锹伤人。
第10条机采工作面追机清扫浮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要在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大挂梁、临时顶长度内进行攉煤;
2、要随时注意牵引绳、锚链的摆动,以免伤人,不准骑跨牵引绳、锚链攉煤。
3、随时注意顶板、煤帮,发现顶板有裂缝掉碴,伞檐和片帮等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11条保证煤炭质量,实行煤矸分装。
1、攉煤前先拣出矸石,丢入采空区;
2、大块矸石要砸碎,搬动矸石时注意是否有裂缝或疏松,以防搬动时掉下伤人;
3、无法丢入采空区的矸石,要实行矸、煤分装。
第12条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后,要与支护工等一起检查工程规格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不得留有伞檐冰得丢手失顶煤和底煤,浮煤要清理干净。
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第13条经班、组长和验收小班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收拾工具和收工。
单体支护工操作规程
第l条支护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煤层的顶板特征,顶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的结构原理及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2条进入工作地点后,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3条随时注意(听和看)工作面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如:
有巨大轰隆声或支架突然大量折损或钻底顶等),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4条工作面的基本支架和特殊支架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架必须按统一编号有序架设,必须拉线支设,柱距、排距和控顶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支架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楔或背板等背实;
顶板破碎时,应密背护顶;
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木料在梁上摆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顶背实;
4、支柱与底板要全面接触,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
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其规格和材料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5、支柱要打紧,可在柱顶上加一个楔,不准打重楔。
第5条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采高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更换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6条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第7条工二作面支护工要和回柱工、风镐工、攉煤工,采煤机司机协调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落煤后,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平行作业距离及时支护;
2、采煤机割煤、风镐工落煤等超过规定控顶距离时,支护工有权要求停止采煤,支齐支柱或放顶后,方可继续采煤。
第8条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挂梁时脱落伤人。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9条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
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型棚、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第10条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断裂,无底,变形,弯曲。
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下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4、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两端接头损伤裂纹,各部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耳子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6、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7、滑移支架移架前应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现象;
每架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有无接触,不严的现象;
柱腿有无漏液,支架有无缺柱现象等。
三、缓倾斜、倾斜工作面基本支护操作
(一)单体液压支护操作
第11条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项:
柱帽应用0.3×
0.l×
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
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第12条铰接顶梁与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顶网的工作面应先挂网后,再按其顺序进行操作)。
(1)挂梁。
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之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2)插调角楔。
将顶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调角楔,使梁与顶板留有0.1-0.15米的间隙;
(3)背顶。
按规定数量与上架棚子背顶材料交叉背好,并用锤打紧水平楔;
(4)清理和定柱位。
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凿柱窝或麻面,须穿鞋时,将鞋平放在柱位上;
(5)立柱与升柱。
一人在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将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枪站在支柱下方,转动支柱使注液阀向下,然后冲洗注液阀内煤粉,将注掖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并供液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退下注液枪并挂在支柱手把上,并使支柱与梁联成一体。
(1)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确保一梁一柱,严禁单梁单柱支护;
(2)挂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煤壁;
(3)跟机挂梁时,人员站在两支柱间空档内进行操作,当采高大于2.0米操作有困难时,人员可站在专用站台上进行操作,而且必须在已挂好的顶梁掩护下操作,应随时敲帮问顶;
(4)挂梁后应及时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立即通知机组司机停机,待处理好顶板后再割煤;
(5)追机支护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6)采用预挂顶梁维护顶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控制顶板或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
(7)调角水平楔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正常情况下的方向时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它物品代替调角楔;
(8)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而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锤将调角楔打紧;
(9)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设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10)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
(11)支护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各种管线,要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12)放炮后崩倒的支架,必须及时支设好。
(二)金属摩檫支护操作
第13条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凿柱窝或麻面→竖立点柱距顶0.03米→用锤将点柱水平楔打紧→将点柱和木楔(柱帽)朝倾斜上方斜立→用锤将木楔向下由轻到重硬打结实,打至柱不移动,敲击点柱发出“当当”响声为止。
木楔应用0.3×
0.1×
0.03×
0.06米的木板或半圆木。
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下。
第14条铰接顶梁与金属摩擦支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以上操作均按第12条操作方法进行)→立柱→挂液压升柱器个升柱
挂升柱器和紧柱的操作:
将活柱抽出与铰接顶梁接触,轻敲支柱水平楔→将液压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锁体上→将U形夹卡紧活柱→用锤将U形夹扁楔打紧→松开点柱水平楔→关闭液压升柱器放油阀+上、下摇动手柄进行紧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紧并达到初撑力→用锤打紧支柱水平楔→打开放油阀→一手拿锤轻打U形夹扁楔,一手轻扶U形夹→升柱器扁楔松动后,取下升柱器。
同单体液压支柱操作注意事项。
(三)木支护操作
第15条带帽点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清理柱位,凿柱窝或打麻面,将柱粗端朝上,细端插入柱窝,将柱和柱帽朝工作面倾斜上方斜立向下,用锤由轻到重硬打结实;
2、柱帽使用0.3×
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木柱要拉鸭嘴和半圆木严密接触;
3、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打双柱帽。
第16条顷山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根据作业规程规定—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由上往下进行支护,上下梁采取沿倾斜方向直线对接,不得留有空隙,以免发生抽条;
2、每根梁上背双数的背板,荆条等背材,楔子要打在梁面上,不准打重楔子;
3、工作面出现较大的平行煤壁的顶板裂隙时,要在顺山棚子下面打上走向棚子,不准在悬空的裂隙顶板下工作。
第17条走向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按工作面拉线及开帮宽度扶走向棚子,找好柱窝,立棚腿,上顶梁,用楔子背紧棚子,片帮严重需背帮的应背严煤壁。
二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
2、采用对接式或连锁式走向棚子,沿倾斜和走向棚腿都要打成直线,不得歪斜。
(四)滑移支架操作
第18条移架操作:
1、将前梁所挂的两根柱腿,用手把卸载提腿;
2、用注液枪向梁上的水平缸注液,使前梁向前移动(移距0.7米);
3、用注液枪向前梁两根柱腿注液支撑前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4、将后梁所挂柱腿卸液提腿;
5、用注液枪向梁上水平缸注液,使后梁向前移,靠近前梁;
,
6、用注液枪向后梁支柱注液,支撑后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第19条移架注意事项:
1、移架时,不可同时移相邻的两架支架。
凡相邻支架必须移完一架再移下一架;
2、必须一次移完整架支架,严禁只移前梁不移后梁;
3、如果采空区垮落的矸石紧跟支架或梁头顶板破碎,移架时必须二人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观察;
4、工作面支架要成排成行,支柱达到初撑力;
5、注液枪在注液前必须将枪口内脏物冲出,严禁将脏物注入阀内;
6、移架过程中,如果顶板凹凸不平,必须用木材把梁垫平,保证顶梁受力均匀。
四、工作面特殊支护操作
(一)木垛
第20条操作方法:
1、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确定垛位,清理垛位的浮煤、矸石;
2、选用合格的材料,在基本支柱的上方顺走向码放底层,然后再顺顷倾斜底层上码放第二层,按此顺序一层一层地码到接紧顶板为止;
3、在靠顶板的二或三层间各角打好加紧楔子。
第21条注意事项:
1、不准使用圆木,三棱木,拌子,腐烂木料,破损及变形的木料打木垛;
2、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料打成方形或三角形。
若材料长短不齐,要求靠工作面一侧沿倾斜必须打齐;
3、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层的接触点上、下必须在一条直线上;
5、木垛长度不得小于排距,一般应不小于1.2米;
6、木垛搭接后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0.15米,而且要求互成90°
;
7、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支架情况,如有支架折损、不齐全者,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架设木垛;
8、架设木垛必须超前回柱15米以上;
9、在断层或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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