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大纲核电厂机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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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大纲核电厂机组
1.引言11
1.1.目的11
1.2.原则11
1.3.适用范围12
1.4.概述12
1.5.编制依据13
1.6.定义13
2.质量保证大纲14
2.1.质量保证大纲制定的原则15
2.2.质量保证大纲文件的组成15
2.3.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15
2.4.质量目标与方针17
2.5.质量责任制19
2.6.质保分级20
2.7.管理部门审查21
3.组织22
3.1.目的22
3.2.组织机构22
3.3.职责和权限23
3.4.接口管理34
3.5.人员配备和培训36
4.文件控制37
4.1.目的37
4.2.项目适用文件清单37
4.3.文件管理38
5.设计控制41
5.1.目的41
5.2.范围41
5.3.要求41
5.4.设计过程的控制41
5.5.相关程序43
6.采购控制43
6.1.概述44
6.2.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45
6.3.对所购物项和服务的控制45
6.4.相关程序46
7.物项控制46
7.1.范围46
7.2.职责47
7.3.物项验收控制47
7.4.物项标识、贮存及发放控制48
7.5.物项的装卸、运输控制50
7.6.物项的维护51
7.7.相关程序52
8.工艺过程控制52
8.1.范围52
8.2.概述52
8.3.过程控制53
8.4.特殊工艺过程控制53
8.5.相关程序56
9.检查和试验控制56
9.1.范围56
9.2.检查大纲56
9.3.试验大纲58
9.4.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定和控制58
9.5.检查、试验和运行状态的显示60
9.6.相关程序60
10.对不符合项的控制60
10.1.概述60
10.2.不符合项的定义60
10.3.不符合项的审查61
10.4.不符合项的处理62
10.5.不符合项处理结果的验证63
10.6.不符合项的关闭63
10.7.停工通知63
10.8.相关程序64
11.纠正措施64
11.1.范围64
11.2.纠正措施64
11.3.预防措施65
11.4.相关程序65
12.记录65
12.1.范围65
12.2.定义66
12.3.质量保证记录的编写66
12.4.质量保证记录的收集、贮存、保管66
12.5.相关程序67
13.监查67
13.1.范围67
13.2.监查计划68
13.3.监查的准备69
13.4.监查的实施69
13.5.监查报告70
13.6.监查跟踪70
13.7.外部组织对项目部的QA监查/监督70
13.8.相关程序71
14.附录71
14.1.附录A:
缩略语71
14.2.附录B:
火电常规岛项目部组织机构图71
14.3.附录C:
质量保证大纲和大纲程序清单71
14.4.附录D:
文件体系结构图71
总经理质量政策声明
本质保大纲适用于火电工程总公司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中与质量有关的物项和服务的各项工作。
火电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GPEC”)作为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承包商,其目标是建造能安全可靠地运行的、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章的要求和安装合同要求的核电站;在安装过程中我公司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公司所承担的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和服务工作,确保满足核电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为此我公司承诺遵守核安全法规HAF001(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并按照HAF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和ISO9001的要求,制定并有效执行本质保大纲、大纲程序及配套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为核电厂的建设质量提供保证。
常规岛项目部质保经理负责组织本质保大纲的编制和修改,由常规岛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核、我批准后实施。
我作为GPEC总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总的责任。
本人将把本质保大纲和质保大纲的修改情况上报发包人审查,并接受审查意见。
GPEC成立火电常规岛项目部,负责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施工,我任命富有安装经验和组织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潘润锋担任火电常规岛项目部项目经理,同时,我授权其对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工作全权负责,并保证本质保大纲的有效实施。
质保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验证以及监查和监督本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
必要时质保经理有权向项目经理提出停工建议。
本项目部的其它各部门经理必须对各自承担的工作满足本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负责。
质保经理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我或公司质管部部长就质保大纲的执行情况、重大的质量问题、违反本大纲规定的行为等提出报告。
我授权公司质管部部长监督质保经理和项目有关部门有效地执行本质保大纲。
我任命质保经理担任火电常规岛项目部管理者代表,向我报告质量体系的运作情况和改进的需求;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体系;组织“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满足顾客需求”的质量意识的培训教育;负责与质量体系有关的重大事宜的外部联络。
我公司质量方针为:
用户至上,信守合同;质量为本,持续改进;创建一流电建公司。
我公司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质量目标为:
Ø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Ø单位工程验收优良率100%;
Ø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98%;
Ø焊接一次合格率≥98.3%;
Ø顾客满意度≥92%
本大纲一旦生效,就是本项目的法律性文件。
质保经理必须将本质保大纲的要求传达到参与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与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岗位人员。
对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将根据事先制定的程序、计划、认可的规范和标准由合格的人员使用合格的设备去完成,工作的结果应经过验证,记录应作为客观证据妥善保存。
为达到公司的目标,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对工作进行计划、指导和控制,提供资源和支持;工作人员的责任是实施具体操作和控制,达到质量要求;质量保证验证人员的责任是验证管理和工作过程以及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质量控制验证人员的责任是验证工作实践与规范和标准以及工作程序的符合性。
在完成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工作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项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执行验证职能的质量保证人员(包括执行质量控制的质量检查人员)不能是对所验证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他们将拥有足够的权力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以保证能向级别足够高的管理部门报告工作,包括不受经费和进度约束的权力。
每个工作人员对其所从事的工作的质量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其所负责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
与质量有关活动的每一个员工不仅有共同的质量目标,而且有各自承担的质量责任,为此将要求所有参与本工程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本质量保证大纲实施过程中,由我或以我的名义授权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按规定的间隔进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期内每年不少于一次或按实际情况增加),对质量保证大纲的状态和适用性进行审核以便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包括必要时修改质量保证大纲(须征得发包人批准),确保质量保证大纲及程序文件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管理部门审查的结果将作为公司管理评审的输入。
我承诺本政策声明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中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GPEC总经理
授权书
火电工程总公司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中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为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充分的质量保证,我授权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潘润锋全权负责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工作和履行《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合同》,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负责。
GPEC总经理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一日
质量保证大纲
1.引言
1.1.目的
本节主要叙述质量保证大纲的原则、适用范围和项目部的责任。
1.2.原则
1.2.1.在完成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提供调试服务以及维护工作的过程中,我公司声明,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项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1.2.2.执行验证职能的质量保证人员(包括执行质量控制的质量检查人员)不能是对所验证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他们将拥有足够的权力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以保证能向级别足够高的管理部门报告工作,包括不受经费和进度约束的权力。
1.2.3.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调试服务和维护工作中为使物项和服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验证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管理性和技术性的两个方面。
1.2.4.对所有对质量有影响的活动根据其对核安全的重要性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质保分级与适用的安全准则相一致。
1.2.5.从事与质量有关的一切活动,将按照已制定的适用于该活动的法规、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书面质量计划(QP)来进行策划与工作;这类文件将在受控条件下进行使用;涉及所有安装工作的工作细则、工作程序、图纸必要时进行评审,以确保它们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为确定各项活动是否已满足所规定的要求,也将按适用的法规、标准、规范、书面程序进行检查验收。
1.2.6.对施工过程控制文件将按照核安全法规HAF003(1991)的规定进行编写;施工过程控制文件的编写过程中将通过监理单位、发包人的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设置过程控制点,并根据经批准的过程控制文件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工作,并保存相应的过程控制记录。
1.2.7.对NCR实施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不符合项管理程序,并按照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进行处理不符合项;管理程序的制定将符合法规、导则以及发包人程序的要求并通过监理单位、发包人的审核。
1.2.8.对从事影响质量活动的人员,必须按其所从事的管理性和技术性的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1.3.适用范围
质量保证大纲中的规定,适用于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合同范围内对质量有影响的重要物项和服务的相关的各种活动。
本大纲还对现场二次设计、采购中所执行的影响质量的全部活动提出了要求。
它是我公司在本工程项目各项质量活动的主要依据和必须遵循的文件,既适用于所有对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调试服务和维护工作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也适用于参与影响质量活动的其他人员。
1.4.概述
本质量保证大纲根据HAF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编写,对其中的全部要求作出回应,并作了充分的规定。
质量保证大纲下面的章节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Ø质量方针和目标声明;
Ø质量保证大纲所涉及的物项和服务;
Ø计划和实施质量保证工作的组织机构;
Ø质量保证大纲所涉及的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及其权利的划分;
Ø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的说明以及对用于确定计划和管理待完成工作的程序的说明;
Ø计划和实施监查和检查工作中所采用的方法的说明,并列出使用的管理程序清单;
Ø为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措施说明。
1.5.编制依据
本质量保证大纲的编制依据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Ø《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ØHAF001(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ØHAF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idtISO9001:
2008)
Ø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章
ØGPEC质量管理手册和有关管理程序、制度
1.6.定义
1.6.1.缩写
ØGPEC——火电工程总公司
ØCNPE——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与施工管理活动有关的缩略语见附录A
1.6.2.质保大纲程序中的定义
Ø发包人——本大纲指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Ø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Ø火电常规岛项目部——火电工程总公司负责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现场机构。
ØQA部——质量保证部。
ØQC部——质量控制部。
Ø项目工程师——负责某施工专业、区域、分部或单位工程项目技术、施工管理的人员。
Ø物项——材料、零件、部件、系统、构筑物以及计算机软件的通称。
Ø施工工区——火电常规岛项目部各专业施工主体的通称。
Ø技术规格书(技术条件)——一种书面规定,说明产品、服务、材料或工艺必须满足的要求,并指出确定这些规定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程序。
Ø质量保证——为使物项或服务与规定的质量要求相符合提供足够的置信度所必需的一系列有计划的系统化的活动。
Ø质保监查——通过对客观证据的调查、检查和评价,为确定所制定的大纲、程序、细则、技术规格书、规程、标准、行政管理计划或运行大纲及其他文件是否齐全适用,是否得到切实遵守以及实施效果如何而进行的审核并提出书面报告的工作。
Ø质保监督——通过对某特定领域或某项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的质量相关活动进行的调查、观察和验证,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证据和资料,检查质量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规、标准或程序规定的要求,评价有关方面质量保证工作的运作情况,对已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进行根本原因分析,针对发现的偏差和缺陷,提出改进要求或纠正行动要求,并跟踪和验证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并提出书面报告的工作。
Ø质量保证大纲——为保证质量而规定的和完成的全部工作综合在一起构成质量保证大纲,本质量保证大纲是规定火电工程总公司在履行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合同中质量保证体系的文件。
1.6.3.责任
本质量保证大纲是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合同执行期间质量保证总大纲的一个组成部份。
GPEC对制定和有效实施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大纲向发包人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对本大纲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时性负责。
2.质量保证大纲
2.1.质量保证大纲制定的原则
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大纲根据核安全法规HAF001(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HAF003(1991)《核电站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和ISO09001的要求制定。
质量保证大纲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修改、回收等的控制按质保大纲程序GPEC-CJP-QAM-1001《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
2.2.质量保证大纲文件的组成
2.2.1.质量保证大纲:
Ø总经理政策声明;
Ø质量保证大纲描述。
2.2.2.管理程序:
Ø大纲程序;
Ø管理程序。
2.2.3.技术性文件:
Ø计划和进度;
Ø工作细则、工作程序、技术规程、规范(如采购技术规范)、图纸;
Ø其它详细的作业文件,如质量计划(QP)、指示书(技术性)等;
Ø质量体系文件结构见附图E。
2.3.质量保证大纲的管理
2.3.1.质量保证大纲的组成
质量保证大纲包括下列部分:
Ø封面,每一版由质保经理编制签名、项目经理审核签名和总经理批准签名;
Ø修改页,注明最新的修改版、修改的章节、修改的页码及修改范围、内容;
Ø目录,包括最新的质量保证大纲的目录;
Ø“总经理政策声明”,由GPEC总经理签发。
2.3.2.质量保证大纲的编制、修改、审核、批准
Ø质量保证大纲及其每一修改版由质保经理负责组织编制、修改,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Ø质量保证大纲的第一版(A版)将以预备(PRE)状态提交发包人审核,在综合了发包人的审核意见修改后,以B版可执行(CFC)状态发布实施,之后每一修改版均以“CFC”状态发布(质量保证大纲全面修改时除外);
Ø质量保证大纲修改应在修改部分的左方划一竖线作为修改标识,如全面修改时不需作标识,但应在封面和修改页相应栏上注明为“全面修改”;
Ø凡与质量有关的活动,都严格按照适用于该活动的书面程序、细则或图纸来完成工作。
定期对质保大纲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和修订,以保持其合适性;
Ø为确保各种与质量有关的活动均能满意地完成,质量计划(QP)、工作程序、细则和图纸应包括必要的定性和(或)定量的验收准则;
Ø根据物项和服务对核安全的重要性等确定物项和服务的质保分级要求,制定GPEC-CJP-QAM-1002《物项和服务的分级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同质保级别的物项和服务进行分级控制;
Ø为保证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都得到考虑而无遗漏,各管理部门和工作实施部门将根据需要对程序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
ØGPEC总经理将本质保大纲和大纲的修改情况以及大纲程序上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接受审查意见;
ØGPEC总经理至少每年对质保大纲组织进行管理部门审查。
参与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施工中与质量有关活动的各管理部门每年对各自执行的本质保大纲的相应部分进行管理部门审查。
管理部门审查的关注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组织结构及职能分配的适用性;
b)质保大纲的状况和适用性;
c)质量保证监查报告和其改进措施实施的状况;
d)质量趋势报告综合分析;
e)重大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和教训;
f)重大质保工作及其完成情况;
g)人员资格培训、质量教育证书的颁发情况等;
h)质保大纲文件的状况和适用性;
i)人员资格培训、质量教育证书的颁发情况等。
管理部门审查采取调查、收集各方面意见、查阅有关文件和召开管理部门审查分析会议等方式进行。
管理部门审查结束后编制管理部门审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或要求,必要时修改质保大纲。
各有关部门对管理部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QA部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Ø本项目部将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大纲程序清单及其编制和发布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查、认可。
2.3.3.质量保证大纲的分发
Ø质量保证大纲的受控分发清单由QA部根据工作需要来制定,当机构变化时应对它作适用性审查和修改;
Ø技术部文件中心按QA部制定的分发清单进行受控分发;
Ø受控分发至少要受控分发给质量大纲所涉及机构的负责人,他们必须保证质量保证大纲的执行,并负责将质量保证大纲中的指示传达给所在部门的人员;
Ø技术部文件中心负责质量保证大纲的存档;
Ø修改后的质量保证大纲应及时按原分发要求进行分发。
2.3.4.相关程序
ØGPEC-CJP-QAM-1001《文件管理》
ØGPEC-CJP-QAM-1002《物项和服务的分级控制》
2.4.质量目标与方针
2.4.1.质量目标:
我项目部承诺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达到以下总体目标:
按时交付出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法规、标准、规程和程序的安全环保运行的核电机组,体现在同行中质量领先的地位。
具体质量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Ø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Ø单位工程验收优良率100%;
Ø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98%;
Ø焊接一次合格率≥98.3%;
Ø顾客满意度≥92%
2.4.2.质量方针
我公司的质量方针为:
用户至上,信守合同;
质量为本,持续改进;
创建一流电建公司。
Ø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一切质量活动以满足顾客的需求、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为宗旨。
重信誉,遵守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把其转化成企业的管理程序、作业制度、方案等来规范每项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目标,满足合同的要求。
Ø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的根本,一切施工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采取措施,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4.3.GPEC将建立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并对以下质量事件进行控制和统计,并进行趋势和风险分析(评估):
Ø引起返工的质量事件;
Ø引起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事件;
Ø不符合项的统计;
Ø内外部监查监督产生的CAR和OBS及其关闭情况;
Ø质量管理缺陷(制定分类规则,并收集);
Ø项目质量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估。
2.4.4.相关程序:
ØGPEC-CJP-QAM-1003《质量目标和指标》
2.5.质量责任制
2.5.1.目的
明确所有从事影响质量活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应实现的质量目标,提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制约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落实公司的质量责任制和提高工程质量。
2.5.2.原则
Ø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及部分BOP子项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考核有依据;
Ø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Ø将建立和健全定期评价和考核体系,以确保项目质量责任制的有效性,并与各级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挂钩;
Ø将建立明确的质量奖惩制度,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施工质量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发生问题的部门、施工工区和个人;
Ø质量责任的划分要符合HAF003(1991)法规的要求,即“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项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Ø项目部将与主要管理部门(与工程施工质量有直接关系)及施工工区以签订质量责任书的形式来明确质量责任。
2.5.3.相关程序
ØGPEC-CJP-QAM-1004《质量责任制》
2.6.质保分级
2.6.1.概述
根据各物项、施工活动、服务过程对核安全的重要性,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有计划、体现差别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2.6.2.分级管理原则
Ø参与质保级别为质保三级及以下物项、服务和过程的人员要求参加通用安装程序/规范的培训;
Ø对参加有质保等级为质保二级的物项、服务和过程的人员,则参加典型的设备、系统安装程序(包括项目部编制的相应施工方案、工作程序)培训;在必要时,对于质保等级为质保一级的,还应参加相应的规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
Ø针对不同质保等级的构筑物、系统(设备)安装,将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规定程序和细则(工作程序)的数量和范围,以及对其审查和批准的程度。
将对质保一级施工任务组织各施工工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图纸、安装程序以及施工工区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对编制工作程序、质量计划(QP)等技术方案进行批准;
Ø根据质保分级的程度,对有质保一级工作内容的质量计划(QP)将适当增加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的数量,以确保项目部和发包人QC对质保一级施工过程有足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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