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监理细则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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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细则参考范本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钢结构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项目监理部
2013年月日
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的特点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二)专业工程的特点
钢结构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钢结构是由钢板、热轧型钢和冷加工成型的薄壁型钢制造而成,具有:
(1)自重较轻;
(2)工作的可靠性较高;(3)钢材的抗振(震)性、抗冲击性好;(4)制造的工业化程度较高;(5)可以准确快速地装配;(6)容易做成密封结构;(7)易腐蚀;(8)耐火性差等特点。
二、监理工作的流程
施工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
否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可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复核基础、地脚螺栓、预埋件尺寸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构件或半成品设备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构件及设备安装
不合格
施工单位对安装后的构件或设备进行自检、矫正
合格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复核、验收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意见
施工单位汇总质量控制资料
要求不符
监理工程师审核质量控制汇总资料
符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可
监理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分部工程)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竣工验收
可
钢结构工程竣工备案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5、《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7、《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8、国家及上海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等;
9、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10、经各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等。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施工准备
1、审核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
2、审核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企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3、审核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4、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检查安装、验收及土建施工用的测量仪器定期鉴定情况;
6、检查基础验收情况;
(二)施工
1、材料
1.1对使用的钢材,必须有钢材生产商齐全的质量保证书,并检查“质量检验证明书”中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有疑义和特殊要求的材料应抽样复验,只有试验结果达到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方可采用。
1.2对使用的钢材,应对钢材表面锈蚀、麻点或划痕深度进行检查,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1.3对于使用的连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高强螺栓、精制螺栓、普通螺栓及螺钉等)、涂料(底漆和面漆)均应检查质量证明书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于以下情况应严禁使用:
(1)药条脱落和焊蕊生锈的焊条;
(2)受潮结块和深烧过的焊剂;
(3)锈蚀、碰伤和混批的高强螺栓。
1.4对于高强度螺栓,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厂家试验报告和安装前复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表面硬度检查报告;
1.5对于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检查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6对于焊接材料的存放、保管进行检查,是否具备适宜和条件,对焊接材料在拆包使用后发现异常,应进行焊材复验;
1.7焊接采用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1.8焊条、焊剂和粉芯焊丝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工艺文件规定的烘干时间和温度进行烘干,低氢型焊条经烘干后必须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
1.9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1.10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1.11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1.12对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O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12.1焊接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及其匹配的钢管焊接成试件,进行轴心拉、压承受力试验,其试验破坏荷载值大于或等于1.6倍设计承受力为合格;
1.12.2螺栓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的球最大螺栓孔螺纹进行抗拉强度保证荷载试验,当达到螺栓的设计承载力时,螺孔、螺纹及封板仍完好无损为合格。
1.13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范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构件加工
2.1对于构件图纸进行事先的熟悉和研究。
了解图纸各部份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连接节点,检查是否有不相符之处。
2.2对于精确制作的样杆、样板,精确测量是否符合公差规定。
2.3检查加工单位是否对刨铣加工边缘的外留加工量、电焊收缩量、变形矫正收缩量考虑到,并检查预留放量是否合乎规定。
2.4电焊焊接的构件,检查是否有第三方探伤结果,必要时进行抽验。
2.5检查坡口质量、外形尺寸、构件磨擦面是否做保护。
2.6构件出厂前综合检查构件尺寸、油漆质量、构件编号、方向。
2.7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2.8T型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t为板厚);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
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2.9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2.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2.11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
探伤比例的计算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2.12焊缝观感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度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2.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13.1焊接前应熟悉冷弯薄壁型钢的特点和焊接工艺所规定的焊接方法、焊接程序和技术措施,根据试验确定具体焊接参数,保证焊接质量;
2.13.2焊接前应将焊接部位的铁锈、污垢、积水等清除干净,焊条应进行烘干处理;
2.13.3型钢对接焊接或沿截面围焊时,不得在同一位置起弧灭弧,而应盖过起弧处一段距离后方能灭弧,也不得在钢材的非焊接部位和焊缝端部起弧或灭弧;
2.13.4构件所有焊缝的弧坑必须填满,钢材上不得有肉眼可见的咬肉。
2.13.5必须清除焊缝表面的熔渣;
2.13.6焊接成型的型钢,焊接前应采取反变形措施,以减少焊接变形;
2.13.7对接焊缝施焊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焊接措施(如预留空隙、垫衬板单面焊及双面焊等方法),以保证焊透;
2.13.8电阻点焊的各项工艺参数(如通电时间、焊接电流、电极压力等)的选择应保证焊点抗剪强度试验合格,在施焊过程中,各项参数均应保持相对稳定,焊件接触面应紧密贴合。
3、钢结构安装
3.1构件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标高、地脚螺栓进行检查,并应进行检测和交接验收。
3.1.1柱的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或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有保护地脚螺栓的措施。
3.1.2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顶面标高
0.0
-3.0
水平度
l/1000
位置
20.0
3.1.3高层钢结构底层柱的地脚螺栓螺母止退可采取双螺母,或用电焊将螺母焊牢。
3.1.4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支撑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支撑面
标高
+3.0
水平度
l/1000
地脚螺栓(锚栓)
螺栓中心偏移
5.0
预留孔中心偏移
10.0
3.2安装前,应对构件质量进行检查,构件的永久变形和缺陷超出允许偏差,应进行处理。
3.3安装时,必须控制屋面、楼面、平台等的施工荷载,施工荷载和冰雪荷载等严禁超过梁、桁架、楼面板、屋面板、平台铺板等的承载能力。
3.4当钢结构的柱、梁支撑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在未形成稳定体系前,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并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确保安全性。
3.4构件安装、校正时,应根据风力、温差、日照等外界环境和焊接变形等因素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预防和调整措施。
3.5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梁其受拉翼缘、吊车桁架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桁架其受拉弦杆上不得焊接悬挂物和卡具等。
3.6钢屋(托)架、桁架、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屋(托)架、桁架、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
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允许偏差(mm)
项目
跨中的垂直度
侧向弯曲矢高f
允许偏差
h/250,
且不应大于15.0
l≤30m
30m l>60m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l/1000,且不应大于30.0 l/1000,且不应大于50.0 3.7单节柱的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h/1000,且不应大于10.0mm。 3.8吊车梁和吊车行架不应下挠。 3.9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单层钢结构允许偏差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允许偏差 主体结构 整体垂直度 H/1000,且不应大于25.0 (H/2500+10.0),且不应大于50.0 主体结构 整体平面弯曲 H/1500,且不应大于25.0 L/1500,且不应大于25.0 3.10下列钢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下表中所列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允许挠度 项次 构件类别 允许挠度 1 手动或电动葫芦的轨道梁 L/400 2 有重轨(重量等于或大于38kg/m)轨道的工作平台梁 L/600 有轻轨(重量等于或小于24kg/m)轨道的工作平台梁 L/400 3 主梁(包括设有悬挂起重设备的梁) L/400 楼梯梁 L/250 平台板 L/150 4 无积灰的瓦楞铁和石棉瓦屋面 L/150 压型钢板、有积灰的瓦楞铁和石棉瓦等屋面 L/200 其他屋面 L/200 5 支柱 L/400 抗风桁架(作为连续支柱的支承时) L/1000 砌体墙梁 L/300 压型钢板、瓦楞铁和石棉瓦墙面的横梁(水平方向) L/200 带有玻璃窗的横梁(竖直和水平方向) L/200 注: 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和伸臂梁为悬伸长度的2倍)。 3.11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构件进行组装和工地拼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1组装平台和拼装平台的模胎应测平,并加以固定,使构件重心线在同一水平面上,其误差不得大于3mm; 3.11.2应按施工图严格控制几何尺寸,结构的工作线与杆件的重心线(或螺栓中心线)应交汇于节点中心,两者的误差不得大于3mm; 3.11.3杆件应防止弯扭,拼装时其表面中心线的偏差不得大于3mm; 3.11.4杆件搭接和对接时的错缝或错位均不得大于0.5mm; 3.11.5临时点焊的位置应在焊缝部位内,不得将钢材烧穿,所用焊条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相同; 3.11.6构件之间连接孔中心线的位置的误差不得大于2mm; 3.11.7高强螺栓孔应采用钻成孔,孔径应略大于螺栓公称直径,两者的差值不得大于1.5mm。 3.1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12.1结构吊装前应检查和校核构件相互之间的关系尺寸,标高和构件本身安装孔的关系尺寸,并检查构件的局部变形,以便发现问题,在地面预先矫正或妥善解决; 3.12.2结构吊装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生过大的弯扭变形,并应垫好绳扣与构件的接触部位,以免损伤构件; 3.12.3已安装就位的冷弯薄壁型钢构件不得在主要受力部位加焊其他物件; 3.12.4安装屋面前应采取措施保证拉条拉紧和檩条的正确位置,檩条的扭角不得大于3o。 3.12.5安装压型钢板屋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将施工荷载分布至较大面积,以免施工集中荷载造成腹板局部压屈。 3.13钢网架结构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3.13.1焊接节点网架所有焊缝均须进行外观检查,并作出记录。 对大、中跨度钢管网架的拉杆与球的对接焊缝应作无损伤检验,其抽样数不少于焊口总数的20%,取样部位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质量标准应符合二级焊缝的要求。 3.13.2验收时应检查网架的纵横向边长偏差、支承点的中心偏移和高度偏差。 纵横向边长偏差允许值应为长度的1/2000,且不应大于3Omm;中心偏移允许值应为网架跨度的1/3000,且不应大于3Omm;高度偏差允许值: 周边支承的网架相邻点之间应为相邻支座间距的1/400,且不应大于15mm,最高与最低点之间应为3Omm;多点支承的网架应为相邻支座间距离的1/800,且不应大于3Omm。 3.13.3网架挠度(包括网架自重的挠度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的平均值不应大于设计值的15%。 网架的挠度观测点: 小跨度设在下弦中央一点;大中跨度可设五点,下弦中央一点,两向下弦跨度四等分点处各二点;三向网架应测量每向跨度三个四等分点处的挠度。 3.13.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3.1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3.14.1檩条每端螺栓数应为两个,隅撑每端螺栓数可为一个。 3.14.2构件悬吊应选择好吊点,构件捆绑和悬吊部位,应采取防止构件局部变形和损坏的措施。 3.14.3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主要受力部位焊其他物件。 3.14.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安装允许偏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执行。 3.15轻型钢结构采用扩大拼装单元进行安装,应进行强度和稳定验算,当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16间柱安装应与基础联系,如暂无基础,应采取临时支撑,保证间柱按要求找正,安装时不造成被吊挂的结构超差。 3.17压型钢板搭接时,搭接方向应与主导风向一致,在压型钢板长向搭接时,搭接端必须位于支撑构件上,屋面板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屋面坡度小于1/10时250毫米,屋面坡度大于1/10时200毫米。 3.18屋面板平板配件其自身搭接,应与压型板的搭接采用连接件连接,且宜沿屋脊方向每隔小于等于50米设一个伸缩缝。 3.19屋面板应按图纸要求固定在梁或檩条上,如屋面板调试70小于毫米,可不设固定支架,而用自攻螺钉或镀锌勾头螺栓,直接与檩条连接,每块钢板与檩条的连接点不少于3个。 3.20焊接和高强螺栓连接并用,若设计无要求,应按照先栓后焊的顺序。 3.21高强螺栓连接工序依次为冲钉定位-安装临时螺栓-安装高强度螺栓-初拧-终拧。 3.21.1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3.21.2冲钉定位时,应两端同时进行,避免一端定位后立即高强螺栓,而另一端因错孔强行打入。 3.21.3需扩孔部位必须使构件相互夹紧,严禁用气割扩孔。 3.2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规范规定。 3.2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 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GB50205-2001第6.3.2条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3.24螺栓球节点网架总拼完成后,高强度螺栓与球节点应紧固连接,高强度螺栓终拧入螺栓球内的螺纹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螺栓直径),连接处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 (三)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 1、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依据 1.1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包括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变更); 1.2为本工程制订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规定;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相关的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6产品出厂文件。 2、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2.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和设计文件; 2.2安装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有关的文件; 2.3安装所采用的钢材、连接材料、涂料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及试验、复验报告; 2.4工厂制作构件的出厂合格证; 2.5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6焊接质量检验报告; 2.7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 2.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9工程中间检查交接记录; 2.10结构安装检测记录及安装质量评定资料; 2.11钢结构安装后涂装检测资料。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的方法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控制点 控制手段 1 钢结构焊接 焊缝 观察、量测 焊脚 观察、量测 焊缝表面 观察、量测 2 紧固件连接 普通紧固件连接 观察、量测 高强度螺栓连接 量测 3 钢零件及 切割 观察、量测 钢部件加工 矫正和成型 观察、量测 边缘加工 观察、量测 管、球加工 观察 制孔 观察、量测 4 钢构件组装 组装吊车梁和吊车桁架 观察、量测 端部铣平 观察、量测 钢构件外形尺寸 量测 5 钢构件预拼装 预拼装 量测 6 单层钢结构 基础和支承面 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 观察、测量 安装 柱支承面、地脚螺栓位置 观察、测量 座浆垫板 观察、测量 杯口基础 观察、量测 安装和矫正 钢构件变形 观察、量测 顶紧节点 观察、量测 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 观察、测量 主体结构 观察、测量 7 多层及高层 基础和支承面 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 观察、测量 钢结构安装 柱支承面、地脚螺栓位置 观察、测量 座浆垫板 观察、测量 杯口基础 观察、量测 安装和矫正 钢构件变形 观察、量测 顶紧节点 观察、量测 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 观察、测量 主体结构 观察、测量 8 钢网架结构 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 网架支座定位轴线位置 观察、测量 安装 支承面顶板位置、标高、水平度及锚栓位置 观察、测量 支承垫块位置、朝向 观察、量测 网架支座锚栓的紧固 观察 总拼和安装 小拼或中拼单元 观察、量测 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 观察、测量 9 压型金属板 制作 基板 观察、量测 涂层、镀层 观察 安装 泛水板和包角板 观察、量测 在支承构件上搭接 观察、量测 与主体结构(梁)的锚固 观察、量测 10 钢结构涂装 防腐涂料涂装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 观察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 观察、量测 防火涂料涂装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 观察 防锈底漆涂装 观察、量测 涂层厚度 观察、量测 涂层表面 观察、量测 注: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指通过试件、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或通水、通电、通气进行的试验等。 (二)监理工作的措施 1、技术复核 对需技术复核复测的项目,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确认的基础上填写出技术复核单,提前8小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复核抽验,复核时施工单位应派出相关人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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