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尼斯报告书任5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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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尼斯报告书任519
前言
我们国家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单位GDP能源成本是发达国家的十几倍。
人均能源占有量却十分有限。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能源结构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原油供求矛盾已十分突出,价格脱缰上扬。
影响了耗能品的竞争力,寻求一种价格低廉,供应充足的新型环保替代能源是众多燃油企业的当务之急。
煤炭是我国的第一能源品种,储量相当丰富,每年都大量出口国外,价格与燃油比要稳定的多,国家发改委明文要求推广煤代油技术。
煤炭直接利用存在着效率低、污染重、不易传输等缺点,应用领域受到了很大制约。
煤转油和煤转气是开发煤炭用途的基本方向。
煤转油处于研发中试阶段,尚不实用,煤转气是一种十分成熟的技术,已有几十年的使用历史,被广泛应用于化工、建材、冶金等行业。
煤气发生炉是一种把煤转换成燃气的热工设备,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发生炉,但根据气化的过程原理可分为单段与双段两种结构形式。
单段炉结构比较简单,投资也比较省。
但其最大的缺点是用水直接冷却洗涤煤气,造成了严重的水体污染,同时自动化程度也比较低,越来越不适合现代化工业生产的要求,逐渐被节能环保、自动化程度高的两段炉所替代。
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现租用南昌灯泡厂一座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属于限制类,将被淘汰。
因此,公司决定投资300万在公司内新建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作为辊道干燥窑和烧成窑供应燃料。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是我国八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煤气生产设备。
该设备集焦化、气化于一身,所产煤气质量好、热值高。
特别适用于需高热值煤气的工业窑炉如陶瓷业的辊动窑、玻璃业的池窑以及其它加热炉等,也适合用作小型民用的城市煤气。
另外,该设备具有热效率高,煤气成本低;煤气生产过程中因采用先进的工艺,无二次污染,能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对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们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工程建设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调查与勘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并征求了环保部门的意见,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南昌市环保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及建设单位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保证了本次环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此深表谢意。
1.总则
1.1评价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现状和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分布情况及其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方式、排放量及浓度等,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后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与范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并指出项目目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提出控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防范减缓和保护环境的完善措施,论证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及合理性,使该项目对环境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为主管部门和环保设计部门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53号发布施行);
(9)《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2001]第69号公布);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11)《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
(13)《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1.2.2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19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3项目文件
(1)《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89万m2陶瓷墙地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
(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的“关于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1.2.4其它
(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文关于“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3评价采用的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本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单位:
mg/Nm3)
污染物因子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PM10
/
0.15
SO2
0.50
0.15
CO
10
4
(2)地表水
项目受纳水体为瀛上河,该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水质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2。
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除pH值外,其它为mg/L)
项目
pH
BOD5
CODcr
挥发酚
标准值
6-9
4
20
0.005
(3)声环境
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3。
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
具体指标分别见表1.4。
表1.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
mg/Nm3)
排放标准
标准
级别
评价标准值
GB9078-
1996
表2中二级
项目
烟尘
SO2
排放限值
200
850
GB16297-
1996
表2中二级
项目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
TJ36-79
项目
CO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30
(2)污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5。
表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
除pH值外,其它为mg/L)
项目
BOD5
CODcr
pH
挥发酚
标准值
20
100
6-9
0.5
(3)声环境
a.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具体指标见表1.6。
表1.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III类
65
55
b.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见表1.7。
表1.7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dB(A))
夜间(dB(A))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4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工作等级、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4.1评价项目
根据对该建设项目环境特征的调查及项目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项目为:
地表水、噪声、环境空气、固体废弃物。
1.4.2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
经工程污染分析,项目投产运营后有一部分含酚废水,即煤气冷凝液,这部分废水量较少,其产生量为1m3/d,主要污染物为酚类物质,可对其进行焚烧处理,另一部分是间接冷却煤气的循环水,水量为68m3/d,这部分水不与煤气直接接触,可循环利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分级原则,确定本次评价的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环境空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给煤仓上煤时所产生的少量粉尘,其排风量为5000m3/h,根据导则计算出粉尘等标排放量为4×106m3/h,小于2.5×107m3/h,因此确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从简。
(3)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和水泵,其噪声强度为75-90dB(A),且项目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功能区属于适用于GB3096-93规定的3类标准的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加值变化不大,因此根据导则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环境风险
本项目煤气中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氢气和甲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有关规定,一氧化碳为有毒物质,氢气和甲烷为易燃物质,其中,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的生产场所临界量为1吨,储存场所临界量为10吨;甲烷生产场所临界量为1吨,储存场所临界量为10吨。
项目不储存煤气,生产场所单台炉煤气在线量为2083m3/h,经计算,其中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量为0.79t/h,甲烷量为0.04t/h。
因此,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非《建设项目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
1.4.3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的评价等级和风险评价等级,确定本次评价的范围如下:
(1)地表水:
项目废水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0m的水域。
(2)环境空气:
以企业大气污染源为中心,东西、南北边长各为4km的区域。
(3)声环境:
为厂界外50m及项目附近敏感点。
(4)风险评价范围:
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3公里。
1.4.4评价内容
(1)工程污染源分析。
(2)调查分析项目影响区域污染源现状,收集和监测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清洁生产分析。
(4)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方面的影响。
(5)风险评价。
(6)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案。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分析。
(9)拟定环境管理、监测计划。
1.4.5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项目建设位置合理性分析、工程污染源分析、事故风险分析及防范应急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5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5.1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建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调查,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见表1.8。
表1.8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
序号
单位名称
方位
距离(m)
人口(人)
1
麦园村
东南面
200(距本项目)
1000
2
齐洛瓦居民区
东南面
300(距本项目)
3
朱港针织厂居民区
西面
500(距本项目)
200
50(距厂界)
4
灯泡厂居民区
东北面
500(距本项目)
100
1.5.2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有两部分废水:
一部分是含酚废水,即煤气冷凝液,这部分废水量较少,其产生量为1m3/d,主要污染物为酚类物质,可用焚烧进行处理;另一部分是间接冷却煤气的循环水,水量为68m3/d,这部分水不与煤气直接接触,可循环利用。
因此,项目废水经采取措施后不外排,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并保护受纳水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标。
(2)废气主要为点火运行期间和应急停送气时排放的少量含煤气废气和给煤仓上煤时产生的少量粉尘,对点火运行期间和应急停送气时排放的少量含煤气废气,可打开煤气放散管,在放散管上部装有火炬,排放的废气点燃后燃烧,煤仓上煤时产生的少量粉尘采取袋式收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确保周围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要求。
(3)噪声采取控制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周围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要求。
(4)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与处置,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厂区绿化率达30%。
1.6评价时段
该项目评价时段包括建设期和生产营运期。
2.建设项目概况
2.1现有企业概况
2.1.1企业概况
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建于2003年,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总面积为424亩。
公司拟建六条(已建一条生产线)高档墙地砖生产线,生产墙地砖1089万m2/a,其中大颗粒抛光砖495万m2/a,高档内墙砖396万m2/a,高档仿古砖198万m2/a,生产设备中除原料粉碎外,其它全部选用国际一流的意大利、德国公司的先进设备。
公司一期工程有两条生产线(已做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3年建设了第一条生产线(另一条待建)。
目前,有一条生产线投产,年产低档墙地砖200万m2,已建好的单项工程有原料车间(包括原料堆场、球磨工段、制粉工段)、联合车间(包括压制工段、烧成工段)、制釉车间、抛光车间、单段式煤气发生炉系统、变电所、空压机房、地磅房、机修车间、配件库、成品仓库、办公楼宿舍区及发展用地等。
公司现有职工170多人,每天三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
现有的一条生产线采用的是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已做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属于限制类,将被淘汰,于是,公司决定将现有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改建为两段式煤气发生炉。
因此,本次评价的内容征对一座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进行评价。
2.1.2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
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
年产墙地砖200万m2。
2.1.3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消耗量见表2.1
2.1.4主要生产工艺
2.1.4.1主要生产工艺
(1)原料输送及配料
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长石、瓷土、石英、色料等主要由汽车运输进厂,硬质原料存到露天堆场,粘土、瓷土存放在原料堆棚中,硬质原料使用时经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破碎后存于室内料库,粘土和瓷土经检选后使用。
装载车将各种原料按配比
表2.1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来源及消耗量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瓷土
吨/年
10500
2
石英砂
吨/年
2800
3
长石
吨/年
7030
4
稀释剂
吨/年
1500
5
釉料
吨/年
1980
6
煤气
万立方米/年
330
7
电
万度/年
1094
下罗变电站
8
水
吨/年
18518
南昌市双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9
煤
吨/年
7600
倒入30t喂料机料斗内,由电子称称量后均匀喂入皮带输送机,再通过可逆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将原料送到球磨机入料口,实现球磨机的自动加料。
(2)制浆、制粉
20吨的球磨机内按比例加入配料,研磨体、水及稀释剂(电解质)后,磨到合格细度的泥浆。
磨机内泥浆由压缩空气压出过筛后流入泥浆池搅拌、陈腐,调整比重,再由气动隔膜泵送到高位浆池经振动筛和除铁器处理后流入喷雾系统工作浆池内,再由高压柱塞泵抽取喷入喷雾干燥塔内干燥成颗粒粉料,从喷雾干燥塔出来的粉料经过振动筛后由皮带输送机和斗提机送到粉料仓内闷料、均化。
(3)成型干燥
粉料陈腐后,经过振动筛、皮带输送机等送入压砖机料斗中,经电脑布料、自动压型、脱膜、分坯、清扫后,通过翻坯进入输送带,送入辊道干燥窑内干燥。
干燥窑主要利用烧成窑余热,不足部分以煤气为燃料补充。
(4)制釉、施釉
各种釉用原料经电子称准确称量后由输送机加入球磨机内,球磨到合格釉浆,釉浆经过筛除铁后陈腐,送至施釉线。
烘干后的生坯由自动输送设备送入施釉线,经清扫、喷湿、上釉、印花、底面处理后输入辊道窑。
(5)烧成、检选、抛光、包装
釉坯由自动输送设备送入辊道窑,辊道窑采用煤气明焰烧成,烧成后的产品经检选后送入抛光机抛光。
检选人员依据生产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选,分级后再装箱包装,送入成品库。
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见图2.1。
包装入库
图2.1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图
2.1.4.2主要设备
公司现有主要设备见表2.2。
表2.2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辊道窑
2.28×130.845M
1条
以煤气为燃料
2
球磨机
30吨
1台
20吨
2台
10吨
2台
5吨
2台
3
喷雾干燥系统
4000型
1套
4
压砖机
PH2090
1台
意大利萨克米公司
5
施釉线
1条
6
单段式煤气发生炉
一套
7
空压机
2台
8
箱式喂料机
30吨
1台
9
烘干线
1条
40m
10
工程装载车
ZL50B
1辆
11
平浆搅拌机
Φ4500型
2台
12
振动筛
4台
13
皮带输送机
B800型
6条
14
大倾角皮带输送机
1条
2.1.5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排放分析
2.1.5.1废水
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清洗废水、施釉线外漏釉水、磨边用水、少量的化验用水及单段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洗涤废水。
地面清洗用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清洗用水、施釉线外漏釉水、磨边用水及少量的化验用水等混合废水产生量为25m3/d,其主要污染物为:
泥浆悬浮物、COD、及微量的矿物油等,目前这部分废水采取沉淀处理后80%被循环利用,外排的20%出水水质不能达标;煤气洗涤和脱硫废水产生量为100m3/d,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氰化物、氨氮、硫化物、挥发酚等,经沉淀处理后采取了循环使用措施,需定期排放部分废水,排放的部分废水未达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3。
表2.3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排放量
污染物浓度(mg/L)
备注
SS
氰化物
氨氮
CODCr
硫化物
BOD5
挥发酚
混合废水
25m3/d
700
120-150
治理措施
沉淀处理后80%回收利用,20%外排
治理效率
70%
20%
出水水质
210
96-120
煤气洗涤废水
100m3/d
300-700
3-7
80-130
90-180
2.5-15
0.5
治理措施
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需定期排放部分
煤气发生炉定期排放部分洗涤废水出水水质
120
1.32
75
85
1.2
0.25
生活污水
17m3/d
150
250
100
处理装置
化粪池处理
处理效率
20%
20%
20%
出水水质
120
200
80
项目建成后,企业现租用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将被淘汰。
同时根据“以新带老”原则,对未达标排放的地面清洗用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清洗用水、施釉线外漏釉水、磨边用水及少量的化验用水等混合废水采取多级沉淀处理后达标外排。
生活污水需采用微动力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外排。
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后现有污水排放情况见表2.4。
表2.4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后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排放量
污染物浓度(mg/L)
备注
SS
氰化物
氨氮
CODCr
硫化物
BOD5
挥发酚
混合废水
25m3/d
700
120-150
治理措施
多级沉淀处理后80%回收利用,20%外排
治理效率
90%
40%
出水水质
70
72-90
生活污水
17m3/d
150
250
100
处理装置
微动力废水处理装置
处理效率
60%
60%
80%
出水水质
60
100
80
2.1.5.2废气
粉尘及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和配料、磨机入口、振动筛、压砖工段和车间及运输过程、煤堆场等产生粉尘以及喷雾干燥器热风炉、辊道干燥窑(系直接利用烧成后的余热)尾气。
原料破碎和配料、磨机入口、振动筛、压砖工段、煤仓上煤和车间及运输过程等产生粉尘,其中原料破碎、振动筛、压机等处配有除尘器,煤仓上煤、磨机入口、车间运输过程和煤堆场等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车间内采取了强制通风措施以改善车间空气环境。
具体排放情况见表2.5。
喷雾干燥器热风炉是以洗煤为燃料,煤的含硫量为0.5%,消耗量为20t/d,废气排风量为11500m3/h,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产生浓度分别为810mg/m3和580mg/m3;辊道烧成窑以煤气为燃料,其尾气不外排,直接被辊道干燥窑利用其余热进行干燥,煤气燃烧完全,干燥窑尾气中有害物质较少,废气排风量为50000m3/h,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产生浓度分别为140mg/m3和160mg/m3。
具体排放情况见表2.5。
表2.5现有废气排放情况表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排气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治理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处理效率
排放标准(mg/m3)
备注
1
原料破碎和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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