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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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财政项目支出政策
绩效评价报告
政策名称: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
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
项目单位:
湖北省县(市、区)教育局
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委托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评价机构:
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报告编号:
武宏信字[2018]2065号
支出政策基础信息
一、政策概况
政策名称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
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
评价期间
2015年-2017年
计划投资金额
33,963万元
其中:
省级资金
12,000万元
地方资金
21,963万元
实施地点
湖北省各县(市、区)
政策目标
引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机制,尽快改变部分农村教师无住房、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政策评价内容
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效果等
二、政策背景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提供方便。
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是坚持依法行政,体现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几年来,为缓解农村教师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矛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国家和省相继实施了“农村特岗教师计划”、“资教行动计划”、“城乡教师交流”等工作,免费师范生顶岗实习,大量非本地教师深入农村学校任教,他们的住宿问题亟待解决。
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住房维修改造,从2016年开始项目资金增加到5000万元。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了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无房住、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窘况,初步形成有利于城乡教师合理流动,适合不同层次教师需求的住房建设模式,促进了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的整体改善。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评价机构:
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评价组长:
马波
小组成员:
罗安才谢玉奇郭丽陈志宇雷珍
王祥王绍凤朱玉琴李清军章山峰
尹勇李秋年
专家小组:
袁高峰乔冠芳王琳黄宗武
熊亚芬沈文婷戴文佳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绩效评价报告,欲了解本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内容,
应认真阅读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检查财政支出政策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支出政策是否可持续运行,提高支出政策在执行中的运行绩效,湖北省财政厅委托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政策评价,支出政策专家综合评定意见为“延续-保留”;政策执行评价为“良”;政策效果评价为“优”,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目的
引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机制,尽快改变部分农村教师无住房、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二)经费来源和分配情况
2015年至2017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政策预算为12,000万元,建设周转房6800套,其中2015年2000万元,建设1800套;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5000万元,分别建设周转房2500套。
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分配到全省74个县(市、区),2015年每套奖补1-2万元,2016年、2017年每套奖补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在实地评价工作中,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
“一听”主要指现场座谈,听取县教育局和项目实施学校的意见与建议,听取学校老师对周转房建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和意见;“二看”主要是指现场踏勘、实地走访,了解工程的实施情况;“三查”主要是指查项目实施资料;“四评”主要是指根据听、看、查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评价。
2015年至2017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政策绩效评价从项目前期工作到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前后经历3个半月,4个项目小组行程1万余公里,抽查83个项目的项目实施档案,实地踏勘项目83个,开座谈会84场次,获取有效调查问卷1664份,形成县(市、区)座谈会记录和绩效评价小结15篇,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政策制定方面: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是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的补充,支出政策目的清晰,有效解决教师无住房、住危房和校外租房的实际问题,政策设立符合公共财政支持保障的范围,规划和政策绩效目标科学合理,政策目标受益群体定位合理,但需进一步完善周转房建设规划,加大周转房建设投入和政策宣传力度。
(二)政策执行方面:
一是效率性:
省级奖补资金提前下达到县(市、区),但部分县级资金未到位或未完全到位;除少数县(市、区)外,周转房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但完工不够及时,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是合规性:
资金拨付和使用较规范,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周转房管理制度比较完备,项目实施比较规范,但县(市、区)督导力度有待加强。
(三)政策效果方面:
一是直接效果:
除少数学校外,中小学周转房入住情况较好,实施周转房项目的学校需求满足度大幅度提升;教师对周转房的满意度较高。
二是潜在效果:
各县(市、区)逐步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周转房维修和改造长效机制;政策的实施为解决农村教师“留得住”的作用比较明显;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评价结果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专家综合评定意见:
延续-保留。
(一)评分结果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得分
得分率
评价等级
政策制定
/
/
/
/
延续-保留
政策执行
100%
100
82.23
82.23%
良
政策效果
100%
100
90.01
90.01%
优
五、主要问题
(一)政策制定方面
1.周转房建设规划不够科学。
部分县(市、区)周转房建设规划不够科学,存在周转房建设地点不合适,建设面积不合理等情况,影响周转房的使用效益。
2.周转房管理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一是周转房退出与周转机制不完善。
周转房无偿使用影响有效合理周转,据相关政策文件,周转房应有偿使用、确保周转,但县(市、区)大部分学校周转房不需要缴纳住房租金影响周转房的退出和周转;二是“农村偏远地区教师”范围不明确;三是周转房分管理办法不完善;四是资金的提前拨付与资金的奖补政策存在一定冲突。
3.省级奖补资金投资占比较低。
国家发改委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2015年-2017年每套平均投资6.34万元,地方每套投资1.57万元,占比24.73%;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2015年-2017年每套平均投资5万元,地方每套投资3.23万元,占比64.67%,导致地方教育部门申请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的动力不大。
4.部分县、市、区项目建设资金未到位。
根据《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投入实行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由于地方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学校不敢申报奖补资金周转房项目,影响教师的住宿问题。
京山市、洪湖市、阳新县、房县、武穴市、蕲春县、天门市、监利县、竹山县等县、市都存在项目建设资金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情况。
(二)政策执行方面
项目前期管理不规范;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管理不到位;未实施监理或监理履职不到位;项目实际建设时间滞后;少数县市周转房项目申报不合规;个别学校入住人员不符合周转房入住范围;施工单位工程资料不规范;周转房建设不符合相关要求;向老师筹资建周转房;部分学校周转房建设未达计划目标;地方教育局申请省级奖补资金动力不大;少数项目挤占周转房项目资金;少数县、市少数工程款支付不合规;财务核算与管理不到位。
(三)政策效果方面
县(市、区)需求满足度较低,经各地教育局统计,15个样本县(市、区)对周转房有需求的教师人数约为2.33万人,已建成和正在建设周转房套数约为1.1万套,需求满足度约为47%,远不能满足教师的周转房需求;少数项目周转房入住率不高,存在闲置现象。
六、改进建议
(一)政策制定方面
1.科学规划布局周转房建设工作。
全面谋划,统筹兼顾,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布局周转房建设工作,确保周转房建设的选址合理性,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同时应适当调整周转房户型与面积,满足教师差异化需求。
2.完善周转房管理制度,修订相关内容,加强精细化管理。
省教育厅应在总结近年来周转房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周转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完善周转房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制度。
根据县(市、区)周转房的建设完成情况拨付奖补资金;各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周转房租金水平;明确“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的范围,避免出现周转房周转不畅,成为永居住房的情况,建立并落实周转房进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双职工、中小学附属幼儿园老师的周转房分配办法;规范周转房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对办法。
3.适当加大奖补力度。
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标准相对偏低,在科学规划布局周转房建设工作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周转房的奖补标准。
4.督促地方政府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制度性安排。
针对地方政府对项目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的问题,建议上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督办,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制度性安排。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应根据县(市、区)周转转房的建设情况“先建后补”,避免地方政府虚假承诺出资,完全依赖奖补资金建设周转房的情况。
(二)政策执行方面
县(市、区)加大统筹协调,优化土地办证程序和相关手续;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严格落实周转房申报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造价审计和工程决算审计;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管理与考核,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政策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支出政策是否可持续运行,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分析支出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支出政策在执行中的运行绩效,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对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湖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专家组和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依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4]7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客观、公平、公正前提下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完成了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的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效果三个维度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
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各项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提供方便。
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是坚持依法行政,体现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
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湖北省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了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系。
但同时教育还不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近几年来,为缓解农村教师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矛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国家和省相继实施了“农村特岗教师计划”、“资教行动计划”、“城乡教师交流”等工作,免费师范生顶岗实习,大量非本地教师深入农村学校任教,他们的住宿问题亟待解决。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有关法律政策要求,省财政厅、教育厅实施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旨在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
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住房维修改造,从2016年开始项目资金增加到5000万元,引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机制。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绩效目标
引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机制,尽快改变部分农村教师无住房、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三)政策支出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5年至2017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政策预算为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分配到全省74个县(市、区),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预算资金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县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合计
5000
5000
2000
武汉市
132
118
蔡甸区
32
江夏区
40
黄陂区
60
118
黄石市
160
296
0
大冶市
120
186
阳新县
40
110
十堰市
644
434
338
市本级
20
郧西县
60
郧阳区
68
60
14
竹山县
120
166
118
竹溪县
60
120
房县
184
90
丹江口市
152
118
66
荆州市
148
282
124
荆州区
12
监利县
136
174
92
洪湖市
68
32
石首市
40
宜昌市
380
340
237
长阳县
188
96
68
夷陵区
60
112
五峰县
60
29
远安县
72
60
枝江市
72
80
点军区
60
襄阳市
576
358
268
襄城区
120
96
南漳县
96
110
128
谷城县
120
保康县
80
112
60
老河口市
20
宜城市
108
襄阳高新区
32
40
枣阳市
80
鄂州市
172
0
0
华容区
60
梁子湖区
112
荆门市
276
398
316
市本级
85
京山县
104
120
123
钟祥市
76
106
60
东宝区
60
48
屈家岭管理区
36
56
掇刀区
60
沙洋县
56
孝感市
480
794
349
汉川市
120
200
135
应城市
60
110
113
云梦县
120
84
65
大悟县
120
102
双峰山旅游区
48
孝南区
60
84
孝昌县
106
安陆市
60
36
黄冈市
992
1102
162
黄冈市直
60
72
80
红安县
60
120
20
罗田县
120
120
浠水县
120
100
蕲春县
132
190
黄梅县
120
198
麻城市
220
武穴市
160
200
62
英山县
102
咸宁市
332
202
0
咸安区
110
嘉鱼县
44
8
通城县
58
94
通山县
120
崇阳县
100
恩施州
252
208
98
建始县
120
108
利川市
60
60
宣恩县
72
40
12
咸丰县
80
鹤峰县
6
随州市
60
180
88
市本级
40
30
随县
60
40
40
曾都区
60
18
广水市
40
仙桃市
220
0
0
天门市
120
180
0
潜江市
56
48
0
神农架林区
60
20
(四)项目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周转房建设先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所在地周转房建设规划,统计汇总各学校的建设需求,按年向省教育厅申报项目,省财政厅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负责拨付奖补资金。
各县(市、区)成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中心学校负责周转房的统筹、协调、建设工作。
项目建设坚持新建、改造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现有设施的作用。
坚持标准适度,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控制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追求过高标准。
周转房竣工验收后,中小学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数量,按照周转房管理办法中的分配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分配周转房,入住对象一般是“异地交流老师”、“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免费师范生”、“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等。
享受周转房的教师和学校签订住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教师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及时根据周转房相关的退出机制进行调整,确保周转房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抽样情况概述
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的抽样,考虑学校行政区域分布,经济水平好、中、差,改造的性质和规模等因素,在全省资金分配的县(市、区)通过抽样方式选取绩效评价样本点进行调查,选样比例不低于项目资金总量和样本点的30%,根据选样要求拟对样本县(市、区)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开展绩效评价现场工作,并对周转房使用教师开展问卷调查。
根据选样比例要求,结合项目资金分布情况和项目资金金额大小,最终选取15个(市、区)市涉及项目资金4559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38%,具体样本点如下:
项目县
2017
2016
2015
大冶市
120
186
阳新县
40
110
竹山县
120
166
88
房县
184
90
监利县
136
174
92
洪湖市
68
32
襄城区
120
96
南漳县
128
110
128
京山县
104
120
123
钟祥市
76
106
60
汉川市
120
200
135
应城市
60
110
113
蕲春县
132
190
武穴市
160
200
62
天门市
120
180
0
合计
1620
2106
833
(二)绩效评价框架
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参照《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指标体系设置分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效果三个维度,政策制定用于定性分析,未设赋分值,由专家进行定性分析;政策执行和政策效果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由中介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现场收集资料进行评价。
根据综合评分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不含90)分为良好,60-80(不含80)分为中等,60分以下为差。
(三)证据收集方式
(1)专家意见
从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收集项目周转房政策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相关专家,听取专家对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必要性等方面的意见。
(2)开座谈会
通过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对于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方面的陈述和总结;与学校分管人员和教师座谈,了解教师在使用周转房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听取教师对周转房政策的建议。
(3)现场踏勘
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踏勘,了解周转房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核实样本学校工程建设的完成情况、完成及时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
(4)问卷调查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为了获取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运行现状,随机选取了项目建设学校老师开展调查问卷工作。
1664人作为问卷调查的对象,其中:
异地交流老师15人、特岗教师122人、支教教师89人、免费师范生21人、农村偏远地区教师1106人、其他311人
(5)查阅档案
通过查阅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资料,核实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拨付规范性、支出范围合规性;通过查阅项目管理档案,核实项目实施合规性。
三、绩效分析
(一)政策制定
1.目的清晰性
《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09]97号)中政策设立的目标任务:
引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维修和改造机制,尽快改变部分农村教师无住房、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经专家综合分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目的清晰。
2.需求充分性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支出政策的设立,有效缓解了中小学教师住房紧张的问题。
根据15个县(市、区)教育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截止2017年12月底,自周转房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已建成周转房1.1万套,中小学教师周转房需求约为2.34万套,需求满足度约为47%,还有约一半的有周转房需求教师尚未分配到周转房。
对1664名接受问卷调查的老师开展关于“周转房政策的落实是否成为您安心在此工作的重要条件?
”的问卷调查显示,1321人认为很重要,311人认为不是最主要要素,32人认为不重要,具体比重如下图:
通过对1664名教师“您认为如果要在此安心工作,政府支持的最重要方向是?
”进行调查,认为要重要支持的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偏远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二是改善基础设施和教学环境;三是方便食、住、行;四是个人职业发展前景。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2018年湖北省级财政支出政策社会调查项目研究报告》调查结论显示:
政策需求度较高,相关管理者更期待,周转房对教师群体而言是魅力型需求,对相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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