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池铁路变更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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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池铁路变更实施细则
神华准池铁路变更设计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本着提高质量、保证工期、节约投资和优化设计的原则,参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和《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结合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池铁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任何变更均按本细则办理。
第三条变更设计应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坚持集体决策,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发生2次或2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
第五条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准池铁路公司要求设计单位应派人常驻现场。
准池铁路公司各相关部门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及时处理变更设计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为规范变更设计管理,在准池公司成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工程的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工程技术部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划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正副经理及工程技术部副经理组成,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第七条参建各方职责
(一)准池公司:
1、I类变更设计
(1)在变更设计提议前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变更设计概况,经集团公司同意后组织参建单位按程序办理变更设计;
(2)复核确认工程变更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及有关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并研究认定变更设计责任及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
(3)参与变更设计方案审查;
(4)组织变更设计文件编制并进行预审,形成预审意见;
(5)参与变更设计图、概预算审查,及时组织提供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6)根据变更设计批复意见编制《变更设计通知单》。
2、II类变更设计
组织变更设计方案和变更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变更设计概预算,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
3、按规定签订补充合同,按承包合同约定调整相关验工计价内容,组织变更设计项目实施工作。
4、建立变更设计台帐,按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变更问责、预备费或降造费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和工程质量。
(二)设计单位
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及时处理现场变更。
参与变更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及时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参加变更设计文件各阶段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变更设计文件。
(三)监理单位
负责审核《变更设计建议书》等基础资料的复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参与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各阶段审查工作,根据《变更设计通知单》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严格监理施工单位建设实施。
(四)施工单位
参与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各阶段审查工作,根据《变更设计通知单》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严格按图实施,并按规定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和调整相关验工计价内容。
(五)施工图审核单位
参与变更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各阶段审查工作,按规定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审核工作。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
根据铁建设[2005]146号文的规定,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
(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主要技术标准包括:
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
建设规模包括:
正线铺轨长度,车站股道数量,房屋建筑面积。
重大方案包括:
初步设计批复的线路、站位、重点桥渡、隧道、四电集成、站房建筑方案。
第九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Ⅱ类变更设计根据工程费用增减分为Ⅱa、Ⅱb、Ⅱc。
工程项目增减金额在50万元以内为Ⅱa类,工程项目增减金额在50万元(含)~150万为Ⅱb类,工程项目增减金额在150万元(含)~300万为Ⅱc类。
第三章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
第十条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第十一条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四章变更设计原因与责任
第十三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
(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
(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3)标准的变更,是指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
(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
第十四条除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外,原则上不得发生Ⅰ类变更设计。
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时,属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原因的,依据国家、铁道部、神华集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责任单位和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提议单位提出Ⅰ类变更设计提议后,准池铁路公司应及时组织研究,分析变更原因,认定变更设计责任及责任单位,并将有关意见与变更设计资料一并上报集团公司。
I类变更设计方案会审时,应同步确定变更责任、责任单位,纳入会审纪要,并在I类变更设计图纸审查时,将问责意见纳入审查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复或核备。
一、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
1、勘察工作深度不足或失误,工程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外业调查失误,拆迁物性质出现变化或拆迁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
3、设计错误、遗漏,或工程措施不当的;
4、因勘察设计工作失误,再次造成Ⅰ类变更设计的;
5、其他勘察设计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
二、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
1、未认真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或发现施工图与现场不符而不通知监理、建设和勘察设计单位的;
2、因施工方法、措施不当,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
第五章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第十六条I类变更设计办理程序
1、提议单位应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出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提议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复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准池铁路公司。
2、准池铁路公司收到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应对变更设计原因、提议方案和相关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等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情况属实,研究认定变更设计责任及责任单位和明确费用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后报准池铁路公司变更设计领导小组。
3、准池铁路公司变更设计领导小组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应组织工程技术部、计划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设计、监理、施工、施工图审核等单位进行现场论证和会审,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4、设计单位应根据《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及概预算),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由设计单位配合项目部负责人签发后送达准池铁路公司。
5、准池铁路公司收到变更设计文件后,工程技术部应组织监理、施工、施工图审核单位进行预审,确认设计文件内容完整,符合《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形成预审意见;计划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变更设计概预算初审。
变更设计图纸和概预算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告主管局领导批示同意后,拟文报集团公司审批。
6、变更设计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准池铁路公司应按照批复意见编制《变更设计通知单》,发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准池铁路公司工程技术部、计划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备案。
计划管理部应按照国家和神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时签订补充合同,调整相关验工计价内容。
第十七条Ⅱ类变更设计办理程序:
1、Ⅱ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必须填写估算增减费用),起草《变更设计会审纪要》,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提议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计的必要性、合理性,监理单位完成复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准池铁路公司工程部。
2、由准池铁路公司牵头(单项变更增减费用在50万元以内,由专业工程师牵头;单项变更增减费用为50万~150万元,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牵头;单项变更增减费用为150万~300万元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施工图审核单位等单位进行现场论证,审查变更设计方案,形成正式《变更设计会审纪要》(不得有修改痕迹),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
3、设计单位应根据《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由设计单位项目总体负责人签发后送达准池铁路公司。
4、准池铁路公司收到设计单位送达的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包括工程量及费用增减计算)后,应组织监理、施工、施工图审核单位对变更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按照神华集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编制变更设计概预算。
5、变更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由分管领导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6、准池铁路公司按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调整相关验工计价内容。
对设计文件中差、错、碰、漏的变更或更正的Ⅱ类变更设计,凡不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可简化办理程序,由设计单位直接提出《变更设计通知单》报准池铁路公司,经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核单位和准池铁路公司签认后,由准池铁路公司发各相关单位实施。
第十八条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经请示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分管领导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方案,形成会审纪要后组织实施。
Ⅰ类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应按规定向神华集团公司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涉及到隧道施工安全的Ⅱ类变更设计,可由准池公司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现场研究确定,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后实施,实施后按程序完善手续。
第十九条因安全、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及参建各方分析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各方应承担相应费用后,再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者,设计单位变更设计专业须及时通报后序专业,后序专业应及时对设计进行相应调整,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准池铁路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变更设计专题会议,通报变更设计情况,对变更设计较集中的专业和工点进行分析,防止违规变更或“反复变更”。
第六章变更设计时限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在收到提议单位提报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根据Ⅰ类、Ⅱ类划分,应分别在2天、1天内予以审查签认。
第二十三条准池铁路公司在收到提议单位提报的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在2天内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察看或会议,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
提议单位在2天内形成正式《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并连同《变更设计建议书》向参建各方分发,并实行签收制度,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进行设计的时限为:
I类变更设计20天,Ⅱ类变更设计12天。
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
I类变更为7天,Ⅱ类变更为5天。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对I、Ⅱ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分别为收到设计文件后7天、3天。
第二十六条准池铁路公司对I类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的预审意见后10天,审批Ⅱ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后5天。
第二十七条准池铁路公司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的时限为收到设计单位根据批准意见修改的变更设计施工图后3天。
第七章变更设计工程量核定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按照会议纪要编制的变更设计文件,必须列出变更设计数量表,并附每项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对照表,准池铁路公司在审批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时,必须核定工程数量,批准后的工程数量作为编制变更设计工程费用的依据。
第八章变更设计费用的确定
第二十九条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由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经准池铁路公司审查后,上报审批单位有关部门,经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准池公司制订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执行,由计划管理部负责审核。
第三十条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执行,各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一条变更设计引起的勘察设计费:
Ⅰ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
第九章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
第三十三条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
第三十四条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工程费用计算单。
(一)I类变更设计文件组成
1、经参建各方签署意见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送审单》,准池铁路公司报审意见;
2、神华集团公司对变更设计文件的初审或审查意见;
3、设计单位根据神华集团公司初审或审查意见完成的变更设计文件(含概预算);
4、神华集团公司批准或核备意见及核定的费用增减;
5、根据审查意见修订后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
6、准池铁路公司签发的《变更设计通知单》;
7、变更设计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
(二)Ⅱ类变更设计文件组成:
1、经参建各方签署意见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送审单》;
2、准池铁路公司的审查意见。
3、设计单位根据准池铁路公司的审查意见完成的变更设计文件(含费用增减情况)
4、准池铁路公司签发的《变更设计通知单》;
5、变更设计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
第三十五条《变更设计通知单》应加盖公章,由签发单位编号。
编号格式“①铁路②标③变④类⑤⑥号”,其中:
①建设项目简称(准池铁路);②施工标段(简称ZCZQ-1、ZCZQ-2);③工程专业简称分为路、桥、涵、隧、线……;④Ⅰ、Ⅱ类变更;⑤年度;⑥顺序号。
如准池铁路ZQ-1标隧变Ⅰ类[2012]001号。
变更设计文件各组成资料均统一编号。
I类变更设计由准池铁路公司工程管理部参照此原则编号,编号格式“①铁路②标段④(变)⑤⑥号”,如准池铁路ZQ-1标段隧变Ⅰ类[2012]001号。
第三十六条施工图审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
参建各方应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同时建立变更设计电子档案。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变更设计登记表》,每月30日报准池铁路公司工程技术部及计划管理部核备。
第三十七条装订顺序及份数:
变更设计归档文件、资料按第三十四条顺序装订;一式八份,其中:
建设单位三份(综合办存档、计划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各一份),监理、设计、施工图审核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两份。
第十章考核办法
第三十八条对变更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施工单位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擅自变更的不予验工计价并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考核,未按本细则时限要求完成变更设计手续的分别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施工图考核中扣分。
一、勘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工作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考核内容,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扣减分数,并按照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无偿进行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施工单位变更设计工作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
因施工单位原因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神华集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
三、监理单位变更设计工作纳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内容。
因监理单位原因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神华集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予以追偿。
附件:
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3、变更设计通知单
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5、变更设计送审单
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7、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
8、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9、变更设计管理台账
附件1: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变更设计建议书
标段
变类
号
致:
(事由、工程范围、可能影响到的其他专业、后续工程、工期及工程费增减估算等)
(附件共
页)
填报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提议人
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人
日期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监理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
地方政府或其他单位提议的变更设计建议由所在标段的监理或施工单位填报此表。
附件2: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标段
变类号
年月日,由主持,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其他单位(如有)参加,对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
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
一、(工点名称)
1.原设计情况
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
见)
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
二、(工点名称)
1.原设计情况
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
见)
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
……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如有):
年月日
附件3: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变更设计通知单
标段
变类号
致:
:
(施工单位)
根据号《变更设计建议书》对
(单位工程、结构部位、里程)的变更建议,由于年月日
组织现场调查研究后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号:
),
并委托进行的工程变更设计,并经神华准池铁路有
限责任公司审查后,现予批准,请依据本通知进行施工、监理。
抄送: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审查意见
(变更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或铁道部审查意见)
签发单位(公章):
签发人:
年月日
变更设计内容、工程数量及工程费增减:
变更设计分类:
类。
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
变更设计图目录:
作废图纸目录:
附件4: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标段
变类[]号第页共页
注:
本表作为变更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由设计单位填写。
计算:
年月日复核:
年月日
监理审核:
年月日
附件5: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变更设计送审单
标段变类号
致:
根据变号《变更设计建议书》的建议,于年月日组织现场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变号],我院进行了工程变更设计,现将《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你们,请审核。
设计单位(公章):
签发人:
年月日
变更设计
内容
(详见附件,共页)
工程名称
里程
变更类别:
类
增减
工程数量
工程费
(万元)
增
减
差
变更设计
图纸目录
作废图纸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监理
单位意见
(另附审核意见,共页)单位(公章):
总监:
年月日
附件6: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标段
变类[]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原设计
变更设计
变更结果
备注
增加
减少
备注:
计算:
年月日复核:
年月日
监理审核:
年月日
附件7:
新建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工程
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
标段
变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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