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傅斯年史学思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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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傅斯年史学思想
浅谈傅斯年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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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界,傅斯年以倡导“历史学只是史料学”而知名,强调“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认为“推论是危险的事”,对待材料要采取“存而不补”“证而不疏”的态度,反对作“疏通”的事业。
但傅斯年在其古史研究的系列论文中,对史料之间的内在关联又作出了大量的疏通与推论,掺有不少个人的主观分析,俨然在其学术主张与史学实践之间形成了一个悖论。
对此,傅斯年的好友俞大维和丁文江都有所认识,说傅是一个“Bundleofcontradictions(矛盾的结合体)”。
近些年来,有不少学者注意到了傅斯年学术思想中所存在的这一矛盾,但是就傅氏这一思想体系作出深入探讨的文章尚不多见。
故笔者不揣浅陋,对此问题作较为系统的发掘,以就教于方家学者。
一、“史料革命”与科学史学的形塑
中国传统学术历经三千余年的发展,至清代已蔚为大观。
然检视其发展历程,亦不无流弊,这首先表现在经学长期在政治上和学术上占据统治地位,历代学者无不重视对其注疏与研究,以至一部经典被转相训诂、不断释论,而所使用的方法则是以文献证文献,很少脱离纸上考证的窠臼,“间有实物的研究,也是为了佐证或厘清文献里的记载”,这种“方法及材料是内循环式的”研究工作,使学术的发展笼罩在沉闷的氛围中,致使学者缺乏问题意识,思维囿于经典文献之中。
傅斯年对学术演进中存在的这一积弊有着深刻的洞察,认为以经典为本体而不知扩充其他实物史料的研究,实为“书院学究的研究”,严重阻碍了学术的发展。
他批评“欧阳修的《五代史》,朱熹的《纲目》,是代表中世古世的思想的”,“纯粹不是客观的史学”,大量春秋笔法的运用更是与学术发展的趋势相背离;后世学者不能借用新工具、扩充新材料而修的《元史》、《清史》已成了“官样文章”;现代学者如不能增益新材料,即使“照着司马子长的旧公式,去写纪表书传”,也只能是“化石的史学”[1]。
由此傅斯年强调,史书纂修不能扩充新材料而仅是在形式上因袭前代,实际上已经走到了历史编纂的穷途末路,必须进行革新。
学术演进的内在法则,迫使先进的知识分子去探寻学术发展的新道路,以冲破旧学术的罗网,开辟一片新天地。
作为深晓西方近代学术理论与方法的现代知识分子,傅斯年勇于承担时代的重任,倡导革除传统学术的弊病,建立以史料学为基础的“科学史学”。
这一主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进步意义。
傅斯年注重史料的搜集、整理与考证工作,对于推进中国现代史学的科学化贡献颇大。
五四时期,“科学主义”思潮弥漫整个学林,新型知识分子无不受到影响。
他们怀着强烈的“科学”救国、救学梦想,留学国外,学习西方自然科学知识,引进新学理,并希望以此研治中国传统学问,使之达于“科学”的境界。
傅斯年即是这类学者中的典型代表。
他留学英德两国六年有余,深受西方自然科学方法治史与实证主义史学的影响,回国后积极倡导建立中国的“科学史学”。
如何建构中国的“科学史学”?
傅斯年认为核心在于扩充历史学研究的材料。
在他看来,“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
他认为,文献材料只是史料之一种,除此之外应大量参酌金文、甲骨文、档案等直接材料,如此所作的研究方可称为“科学的研究”;撰史亦要能扩充直接材料,“大如地方志书,小如私人的日记,远如石器时代的发掘,近如某个洋行的贸易册,去把史事无论巨者或细者,单者或综合者,条理出来,是科学的本事”。
他又以西洋人扩充史料进而研究新问题为例,指出:
“凡中国人所忽略,如匈奴,鲜卑,突厥,回纥,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问题,在欧洲人却施格外的注意……又如最有趣的一些材料,如神祇崇拜、歌谣、民俗,各地各时雕刻文式之差别,中国人把他们忽略了千百年,还是欧洲人开头为规模的注意。
”“西洋人作学问不是去读书,是动手动脚到处寻找新材料,随时扩大旧范围,所以这学问才有四方的发展,向上的增高。
”他以西方学术的发展为借鉴,认为当前中国学术要想有所发展,务必要扩充新材料。
实质上,这种利用直接材料的扩充进而研究新问题,以建立“科学史学”的思维,在傅氏1926年留学归国的途中就有了明确的表述:
“如不去动手动脚的干———我是说发掘和旅行———他不能救他自己的命。
”这一主张在旨归上实为新史学的发展树立了新航标、新路向。
为从事大型的史料搜集与整理,以建构科学的历史学,傅斯年创办史语所,集合了众多一流的学者,具体开展了明清内阁大库档案整理、校勘《明实录》、敦煌卷子的搜集与整理、居延汉简的考释与研究、安阳殷墟发掘与山东城子崖遗址发掘等工作。
这些史学实践利用了新工具,扩充了新材料,研究了新问题,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现代中国的史料学建设。
史语所历史组的初期工作,主要以整理明清内阁大库档案为主。
傅斯年极为重视这批档案材料的整理,认为将来《明史》改修、《清史》编纂均依赖此等有价值之史料。
自从购入这批档案起,他便亲自领导、参与档案材料的整理。
20年间,史语所共编辑《明清史料》甲、乙、丙、丁四编40册,内容涉及天启、崇祯朝的辽东战事,明末农民起义,清人入关,抗清斗争,朝鲜史料,沈阳旧档等。
因此等档案材料均为研究明清史之直接材料,可与正史、野史记载相互参照,以起相互发明之效,“故《明清史料》出版后,一直受到明、清史学者陈守实、谢国桢、吴晗、黄云眉等前辈的重视,谢国桢更将其中关于农民起义史料辑录成《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一书,1956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傅斯年领导史语所从事考古发掘工作,是其史料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史语所尚处于筹备阶段之时,傅斯年便积极派遣董作宾赴安阳进行调查与试掘;之后又聘请专业考古学者李济、梁思永等主持考古发掘工作,从1928至1937年10年间共进行了15次殷墟发掘(后因抗日战争爆发而被迫中止),取得了令世界学者瞩目的考古成就。
1937年,伯希和在哈佛大学300周年校庆的演讲中评价殷墟的考古发掘说:
“这是近年来全亚洲最重大的考古挖掘。
中国学者一下子获得了耶稣降生以前一千年中国历史的大量可靠材料。
”这些考古发掘活动,一方面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新材料,推动了中国科学的古史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则摆脱了中国学术处处落后于国外的局面,为新中国考古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史料是立论之依据,史学研究缺乏史料的支撑便会流入泛泛的空论,尤其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疑古风气盛行之时,“建设可信的科学古史体系还要靠考古工作和发现其他史料,傅斯年强调史料和实证研究的重要,对于推进历史和救弊纠偏是有明显意义的”。
但毋庸讳言,傅斯年有时将史料与史学等量齐观,甚至过分强调史料与实证的重要,有意忽视理论的价值,又有矫枉过正之嫌,给史学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历史疏通”与古史研究的推进
史学研究的内容不是史料的堆积,它需要研究者对史料勾稽贯串,从中发现内在的逻辑联系,进而再现真实的历史。
这一点正体现在傅斯年的古史研究之中。
陈其泰师认为,傅斯年强调实证,反对疏通,而“恰恰正是傅斯年本人,对于史料作了大胆的解释”。
从傅氏的未竟之业《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的核心篇章来看,除了运用新史料与新方法之外,一个显著的特点即是傅氏对史料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了“疏通”,贯穿了他“创始性、突破性的史识”[8]。
这虽与傅氏的主张不相一致,但却符合学术研究的内在法则,因而对20世纪中国古史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夷夏东西说》是傅斯年参选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时提交的代表作。
该文提出了三代及近于三代之前,中国存在东西两个不同系统的新观点。
自古经籍记载虞夏商周之四代为一个系统,并无夷之任何一宗,傅斯年通过对先秦文献与考古资料的再考察,认为“在三代时及三代以前,政治的演进,由部落到帝国,是以河、济、淮,流域为地盘的。
在这片大地中,地理的形势只有东西之分,并无南北之限。
历史凭借地理而生,这两千年的对峙,是东西而不是南北……三代及近于三代之前期,大体上有东西不同的两个系统。
这两个系统,因对峙而生争斗,因争斗而起混合,因混合而文化进展。
夷与商属于东系,夏与周属于西系”。
傅氏辑录《左传》《国语》《诗经》《尚书·周诰》《史记》《战国策》中有关夏后踪迹之所载,作统计的排比,从而推考夷的区域范围“西至今河南之中心,东尽东海,北达济水,南则所谓淮夷徐舒者皆是。
这个分布在东南的一大片部族,和分布在偏于西方的一大片部族名诸夏者,恰恰成对峙的形势”。
同样,傅氏认为自夷夏之后,夏商之间、商周之间在地理分布上均呈东西对峙的格局,其间夷夏交战、商汤克夏桀、周武王克商纣,均属于东西之间的斗争。
在先民生活的早期形态中,“因地形的差别,形成不同的经济生活,不同的政治组织,古代中国之有东西二元,是很自然的现象……在由部落进为帝国的过程达到相当高阶段时,这样的东西二元局势,自非混合不可,于是起于东者逆流压迫西方。
起于西者,顺流压迫东方。
东西对峙,而相争相灭,便是中国的三代史”。
这种凭借地理分布与种族演进的观点对中国上古三代历史所作的考察,确实发前人所未发。
傅斯年自信他对上古史探讨的价值,自我评介说:
“此文论远古中国文化之不同,极富新义。
国内批评者如徐炳昶、王献唐诸氏,国外批评者如OwenLattimore,皆以为定论。
”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傅斯年《夷夏东西说》提出的种族演进以及中国古代有东西二元之分的观点,实为自梁启超提出中国古代民族“多元结合”的理论建树后,在实践上结出的硕果。
傅氏所论,与当时弥漫于学界的“疑古”思潮不同,他是要通过考古材料与典籍记载相互印证,从而建立科学可信的上古史体系。
这对于古史研究以及扭转部分学者疑古过头的风气均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考古发掘为傅氏的观点提供了有力的佐证,由此亦折射出傅氏眼光的独特与认识的卓越。
恰如张光直对傅斯年《夷夏东西说》的评价:
“自傅先生夷夏东西说出现之后,新的考古资料全部是东西相对的:
仰韶———大汶口,河南龙山———山东龙山,二里头(夏)———商,周———商、夷。
傅先生的天才不是表现在华北古史被他的系统预料到了,而是表现在他的东西系统成为一个解释整个中国大陆古史的一把总钥匙。
”
《周东封与殷移民》是傅斯年撰成后对胡适影响甚大的一篇文章。
此文认为史籍记载周朝灭商之后,除以宋作为殷人之管辖地外,不见其他殷遗民之记载。
傅斯年认为商亡后,周朝将殷遗民分在宋、鲁、卫、齐等国,虽然统治者为周人,但礼俗仍采用殷商之制。
他根据《左传》定公四年所载周王“分鲁公以大路……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分康叔以大路……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推论鲁、卫之国为殷遗民之国,所谓“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是指周人虽取得对殷遗民的统治权,但殷人在习俗上仍采用原来之礼俗。
为了支撑自己的推论,傅斯年以《论语》中的两则史料为据,进一步阐释自己的观点。
《论语·阳货篇》:
“子曰: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而《孟子·滕文公上》却记载滕国大夫的言论,说三年之丧“吾先君莫之行,吾宗国鲁先君亦莫之行也”,显然指出周并未实行过三年之丧的礼俗。
文献记载之间的互歧,使二千多年来的学者无法疏通,以致不可索解。
傅斯年认为所谓“天下”,大约是指齐鲁宋卫,不能甚大,可以“登泰山而小天下”为证,进而强调“惟一可解释此困难者,即三年之丧,在东国,在民间,有相当之通行性,盖殷之遗礼,而非周之制度”。
也即是说,孔子所言三年之丧的礼俗行于齐鲁宋卫等东方之国,是殷朝之旧制,而非周朝之礼制,故在殷遗民中普遍流行而不行于周之统治阶级。
此解不仅独辟蹊径,疏通了文献记载之间的互歧,而且对周代社会风俗作出了新探索,推进了商周社会史研究的深化。
同样,对于《论语·先进篇》所载:
“子曰:
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
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汉宋诂经家对此所作的解说,皆迂曲不可通,唯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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