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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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办法
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13号)(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发展再上新台阶,参照《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2008〕191号)容并结合我省高新区发展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鼓励和引导全省高新区更好地实现其功能定位,推动高新区进一步完善管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辐射引领区域发展,为建设创新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㈠分类考核原则。
根据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发展条件、发展定位和发展基础的不同,实行分类考核,即对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实行“两套指标,分类评价”进行考核。
㈡导向性原则。
以考核促建设促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新区确立科学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推动国家和省市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高新区发展的导向功能。
㈢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全省高新区发展实际以及国家、省等相关政策文件,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和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㈣可操作性原则。
在保证考核结果客观性、全面性前提下,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尽可能简化指标体系,确保数据易于获取、考核结果准确可靠。
三、考核评价对象和容
根据我省高新区的发展实际,设计两套指标体系分别对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进行考核。
国家级高新区包括、、、、、等高新区,建设目标是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国家创新型园区,重点考核原始创新和知识创造能力、产业竞争力、创新创业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省级高新区包括、、江门、、、、、揭阳、等省级高新区,建设目标是国家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考核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高端产业集聚度、自主创新能力、增长速度、创新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
四、考评组织及步骤
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高新区考核工作组对各地高新区进行考核。
考核步骤如下:
㈠自评。
在考核年度,高新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按本办法考核容要求,形成上一年度高新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书面自评材料,并填写《省高新区建设绩效考核评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㈡审核。
由高新区考核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分别对各高新区建设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有疑问的,有关市应对该项考评容进行说明,并补充相关材料。
㈢抽查。
由高新区考核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园区进行实地检查与情况核实。
㈣评定。
专家组根据自查、审核和抽查结果分别对各高新区建设绩效考评提出初评意见,由高新区考核工作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
㈠考核工作组把考核结果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统计局报省政府审定后通报或表扬。
㈡考核位居国家级高新区前两位和省级高新区前两位的,给予表扬;考核连续2次位居国家级高新区最后1位或省级高新区最后1位的,给予必要警告,直至按有关程序摘牌。
六、附则
㈠高新区考核容及指标是一个动态考核体系,其考核容和标准随着高新区不断发展将适时作修改和调整。
㈡本办法考核评价指标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国家级高新区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表(A)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容及标准
指标分值
自评
考评
得分
情况简述
得分
情况简述
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A1)(15分)
组织领导(6分)
领导兼任管委会党政领导情况A11
2
市委市政府重视高新区工作情况A12
4
政策措施(9分)
制定合理的高新区发展规划情况A13
4
落实市级财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情况A14
2
出台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情况A15
3
产业规模与竞争力(A2)(29分)
产业集聚(8分)
主导产业集聚度A21
≥3
2
<3
0-2
主导产业企业数占全区企业总数的比例A22
≥30%
2
<30%
0-2
单位实际开发面积工业产值A23(单位:
亿元/km2)
≥60
2
<60
0-2
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例A24
≥15%
2
<15%
0-2
企业情况(9分)
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A25
≥30
3
<30
0-3
当年新增的上市企业数A26
≥3
3
<3
0-3
高新技术企业占高新区企业比例A27
≥30%
3
<30%
0-3
税收情况
(3分)
税收总额的增长速度A28
≥10%
3
<10%
0-3
产业竞争力(9分)
高新区工业增加值率比上年的增长A29
≥0.3%
3
<0.3%
0-3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例A210
≥80%
3
<80%
0-3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A211
≥10%
3
<10%
0-3
创新资源集聚与自主创新能力(A3)(30分)
研发机构(9分)
当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博士后工作站)A31
≥3
4
<3
0-4
产学研合作及国际科技合作情况A32
定性
5
研发费用(6分)
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A33
≥5%
6
<5%
0-6
从业人员(7分)
从事研发人员比例A34
≥8%
3
<8%
0-3
年新增博士以上从业人员数A35
≥20
4
<20
0-4
知识产权(8分)
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数A36
≥1000
4
<1000
0-4
当年PCT专利申请数A37
≥300
4
<300
0-4
创新创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A4)(26分)
孵化功能(6分)
孵化场地面积A41
≥10万㎡
2
<10万㎡
0-2
在孵企业数A42
≥100
2
<100
0-2
当年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比例A43
≥25%
2
<25%
0-2
创业环境(10分)
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及服务水平A44
定性
4
创新创业氛围A45
定性
4
是否开展了“一站式”服务A46
定性
2
环保节能(10分)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A47
≥3%
5
<3%
0-5
园区环境质量状况A48
定性
5
指标说明与所需证明材料:
本国家级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由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产业规模与竞争力、创新资源集聚与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4个一级指标构成,下设31个二级指标。
具体含义、评分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领导兼任管委会党政领导情况A11:
主要考核市领导兼任管委会行政主要领导或党委主要领导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兼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情况表现
得分
证明材料
市领导兼任管委会行政主要领导或党委主要领导
1
提供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兼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
1
提供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2..市委市政府重视高新区工作情况A12:
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建设发展的重视情况,如是否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是否将市重大创新资源布局高新区等,需要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组根据市委市政府重视程度打分;
重视程度
高度重视
较为重视
一般重视
不重视
得分
3-4
2-3
1-2
0-1
3.制定合理的高新区发展规划情况A13:
主要考核高新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情况,需要提供规划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情况表现
得分
高新区制定了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
1
规划制定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
好
2-3
一般
1-2
差
0-1
4.落实市级财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情况A14:
主要考核落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落实市一级财政管理权限情况,需要提供市政府批文等证明材料;
落实情况
完全落实
部分落实
没有落实
得分
2
0.5-1.5
0
5.出台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情况A15:
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如是否建立高新区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新区发展引导资金的配套情况等,需要提供市财政拨款凭证、出台的政策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由专家组评定政策措施等级;
情况表现
得分
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1
政策落实和实施情况
好
1.5-2
一般
0.5-1.5
差
0-0.5
6.主导产业集聚度A21:
反映高新区一个或若干产业在高新区的集聚程度;依据统计数据,通过主导产业集聚度公式:
集聚度=(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园区工业总产值)/(省该产业工业产值/省工业总产值),计算得出结果。
主导产业的产业名称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里面的大类(两位码)填写。
如果园区不止一个主导产业,请选择最突出的一个产业计算。
7.主导产业企业数占全区企业总数的比例A22:
反映高新区一个或若干产业企业在高新区的集聚程度;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园区该产业企业数/全区工业企业数,计算得出结果;
8.单位开发面积工业产值A23:
反映高新区经济的总体发展状态和土地的使用效率;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园区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实际开发面积,计算得出结果;
9.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例A24:
反映高新区的产业在高新区所在市的集聚程度;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高新区工业增加值/高新区所在市工业增加值,计算得出结果;
10.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A25:
反映高新区吸引企业情况;需提供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表;
11.当年新增上市企业数A26:
反映高新区企业规模运作的融资能力;需提供当年新增上市企业的股票发行代码;
12.高新技术企业占高新区企业比例A27:
反映高新区企业整体质量和技术水平;此指标反映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200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认定的企业,需要提供高新技术企业;
13.税收总额的增长速度A28:
反映高新区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也反映了高新区创造价值的效率;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考核年度税收总额/考核上一年度的税收总额)-1,计算得出结果;
14.高新区工业增加值率比上年的变化A29:
主要反映高新区产业技术水平和创造价值的能力;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考核年度工业增加值/考核年度工业总产值)-(考核年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考核年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计算得出结果;
1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例A210:
反映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程度;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考核年园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园区工业总产值,计算得出结果;自评时数据可以由省科技统计分析中心提供;
16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总销售收入的比例A211:
该指标是产出的绩效性指标,反映高新区知识转化为商品的能力和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考核年园区新产品销售收入/园区产品销售总收入,计算得出结果;
17.当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博士后工作站)A31:
反映高新区的创新资源的高端程度;需提供设立研发机构的批文。
18.产学研合作及国际科技合作情况A32:
反映高新区的产学研合作情况、知识的流动以及高新区整体运行机制情况;需提供产学研合作及国际科技合作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组根据不同的等级打分;
表现
优
良
中
及格
差
得分
4-5
3-4
2-3
1-2
0-1
19.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A33:
反映高新区企业对研发和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以及投入强度;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考核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考核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计算得出结果;
20.从事研发人员比例A34:
主要衡量高新区从事知识传播、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主要人员情况;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总数/园区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计算得出结果;
21.年新增博士以上人员数A35:
反映高新区吸引海外创新资源的情况;需提供聘用书或劳动合同、协议等材料;
22.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数A36:
反映高新区知识产出的能力;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判断;
23.当年PCT专利申请数A37:
反映高新区技术水平在国际上的水平;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判断;
24.孵化场地面积A41、在孵企业数A42:
反映高新区孵化规模;需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5.当年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数的比例A43:
反映高新区孵化水平和能力,根据公式:
考核年度毕业企业数/考核年末在孵企业数,计算得出结果;
26.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及服务水平A44:
反映高新区公共服务建设及水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组根据不同的等级打分;
表现情况
优
良
中
差
得分
3-4
2-3
1-2
0-1
27.创新创业氛围A45:
反映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氛围,如科技服务、人才服务、技术交流、孵化、风险投资等,需要提供相关说明,由专家组根据不同的等级打分;
表现情况
优
良
中
差
得分
3-4
2-3
1-2
0-1
28.是否开展了“一站式”服务A46:
反映高新区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及行政运行效率;需提供相关说明;开展了“一站式”服务得满分,否则得零分;
29.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A47:
反映高新区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社会环境责任,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考核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考核年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1,计算得出结果;
30.园区环境质量状况A48:
反映园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对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的适宜程度,主要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物环境质量等四方面,需提供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定和赋分。
表现
优
良
中
及格
差
得分
4-5
3-4
2-3
1-2
0-1
31.其它定量指标得分采用线性公式计算:
指标得分=指标实际表现/指标满分要求的表现*该指标满分值;所有统计数据采用当年价格计算。
省省级高新区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表(B)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容
指标分值
自评
考评
得分
情况简述
得分
情况简述
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B1)(20分)
组织领导(9分)
领导兼任管委会领导情况B11
4
市委市政府重视高新区工作情况B12
5
政策措施(11分)
制定合理的高新区发展规划B13
4
落实市级财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B14
4
出台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B15
3
产业规模与竞争力(B2)(29分)
产业集聚(7分)
主导产业集聚度B21
≥2.5
2
<2.5
0-2
主导产业企业数占全区企业总数的比例B22
≥30%
2
<30%
0-2
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例B23
≥15%
3
<15%
0-3
企业情况(8分)
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B24
≥30
4
<30
0-4
高新技术企业占高新区企业比例B25
≥20%
4
<20%
0-4
税收情况(6分)
税收总额的增长速度B26
≥15%
6
<15%
0-6
产业竞争力(8分)
高新区工业增加值率比上年的增幅B27
≥0.2
4
<0.2
0-4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区工业总额的比例B28
≥70%
4
<70%
0-4
创新资源集聚与自主创新能力(B3)(26分)
研发机构(7分)
当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B31
≥2
3
<2
0-3
产学研及国际科技合作情况B32
定性
4
研发费用(5分)
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B33
≥4%
5
<4%
0-5
从业人员(8分)
从事研发人员比例B34
≥6%
4
<6%
0-4
大专以上学历比例B35
≥25%
4
<25%
0-4
知识产权(6分)
当年申请各类专利数B36
≥1000
3
<1000
0-3
当年授权专利数B37
≥500
3
<500
0-3
创新创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B4)(25分)
孵化功能(6分)
孵化场地面积(万㎡)B41
≥5
3
<5
0-4
在孵企业数B42
≥50
3
<50
0-4
创业环境(9分)
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及服务水平B43
定性
3
创新创业氛围B44
定性
3
是否开展了“一站式”服务B45
定性
3
环保节能(10分)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B46
≥3%
5
<3%
0-5
园区环境质量状况B47
定性
5
指标说明:
本省级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由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产业规模与竞争力、创新资源集聚与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4个一级指标构成,下设26个二级指标。
各指标含义、评分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领导兼任管委会党政领导情况B11:
主要考核市领导兼任管委会行政主要领导或党委主要领导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兼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情况表现
得分
证明材料
市领导兼任管委会行政主要领导或党委主要领导
2
提供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兼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
2
提供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2.市委市政府重视高新区工作情况B12:
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建设发展的重视情况,如是否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是否将市重大创新资源布局高新区等,需要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组根据市委市政府重视程度打分;
重视程度
高度重视
较为重视
一般重视
不重视
得分
4-5
2.5-4
1-2.5
0-1
3.落实市级财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情况B14:
主要考核落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落实市一级财政管理权限情况,需要提供市政府批文等证明材料;
落实情况
完全落实
部分落实
没有落实
得分
4
1-3
0
4.大专以上学历比例B35:
主要反映高新区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情况,依据统计数据,根据公式:
大专以上从业人员数/园区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计算得出结果;
5.当年申请各类专利数B36:
主要反映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判断;
6.当年授权专利数B37:
主要反映高新区技术创新产出能力,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判断;
7.指标B13、B15、B21、B22、B23、B24、B25、B26、B27、B28、B31、B32、B33、B34、B41、B42、B43、B44、B45、B46、B47参照相应的A套指标说明,
8.所有定量指标得分采用线性公式计算:
指标得分=指标实际表现/指标满分要求的表现*该指标满分值;所有统计数据采用当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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