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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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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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区、市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质量管理部、生产设备管理部、技术部等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标准,结合《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进行检查、评分。
凡检查中不合格的,公司通报批评,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于整改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并限令停工整改。
二、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结果报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
三、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凡在安全生产中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的造成重大隐患(如塔吊的安拆、建筑物临边不防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人等),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四、班组每天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五、公司对分公司及附属单位、项目部每月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并做详细记录,以备年终考核。
六、实行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凡新建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及合理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
及时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申报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经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
凡擅自开工者,责令其停工整改,并视其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于整改仍不合格者,加倍处罚。
七、公司对跨年度复工工程全部检查,未经公司检查的,一律不能复工。
凡没有自检自查和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而擅自复工的,必须停工整改,并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于整改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八、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报告项目。
九、公司有关部门对所有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重大隐患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和项目部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凡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十、在安全检查中,凡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施工中主要人员与开工时所上报人员名单不相符(除书面更换人员报告外),或作业人员没有培训的,使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没有资质的,
一经发现,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1、公司每季度安排一次各单位之间的交流检查,检查人员为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生技科长、质安科科长、项目经理,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安排,及时组织人员准时参加。
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40小时以上。
(公司级不少于10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
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基层组织,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基础,保证班组成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班组长及班组成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2班组长要对将要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和汇报。
3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对即将开展的工作,按照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认真学习。
并对所从事的工作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
4对工作环境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工作人员应知情,并在工作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班前要将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检查无误后方可上岗工作。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项目
部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报告,管理人员得报后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并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
项目经理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轻伤事故24小时内必须上报至分公司质安科,重伤或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或越级上报上级部门领导,报告要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事故原因)告知。
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施工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实原因,分清责任,处理相关责任人,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对于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项目部要立即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
保护现场。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级组
织调查。
1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由分公司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
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院、工会、安检站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事故责任分
析,确定事故责任者。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核心。
有了这项制度,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说,就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
1.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1.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2.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组织措施落实情况。
2.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2.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2.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2.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3.2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3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3.4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3.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3.6在审查承建工程的方案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技术、卫生设施等,对公司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力量攻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3.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8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4公司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总经理办公室安全责任制
1)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党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规定。
2)协助总经理安排好安全会议等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参加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
4)经常对本办公室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使用的电脑、复印机等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
5)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生产设备管理部安全责任
1)对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的项目部不予签发开工报告。
2)编制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科学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月作业计划时要给予危险作业(如拆、搭架子、拆安设备等)时间保证。
3)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排除生产障碍时,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当发生矛盾时,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4)检查月计划执行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应优先安排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计划)。
5)认真贯彻执行机械、电器、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制定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负责督促操作检查人员进行日常的维护。
6)凡供施工生产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材料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资料(必要时有双控证明),发放时(出库)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性能稳定,回收后必须检修,达到合格后入库备用。
7)采购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特别是“三宝”和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及银川市安监部门签发的允许使用证,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合格材料。
8)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程制定的宣传教育,所有的机电设备要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记录。
4.3技术部安全责任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问题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制定技术措施以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减轻重体力劳动强度,推动科技进步。
3)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使安全措施渗入各项工序中,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4安全质量管理部安全责任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单位,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5人力资源管理部安全责任
1)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和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劝说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职工进行分期分批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对新招收(外来劳务)的工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体质检查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材料归档。
5)负责上岗证发放与培训,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6财务管理部安全责任
1)按国家规定要求,每年以企业所收取的技术装备资金的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作为劳保措施费的一项费用支出,同时,也是考核安全技术劳保措施的衡量标准。
2)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所需要费用由管理费开支,并保证上述费用专款专用。
4.7武装保卫部的安全责任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文明综合治理检查、安全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协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广大职工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教育及预防工作。
3)参加重大事项的调查,查明事故性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4.8党委工作部安全责任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和各种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3)及时总结、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4.9团委安全责任
1)加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教育,组织青工学习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提高青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抓好青年安全监督岗位工作,定期收集情况,做好评比总结和奖励工作,并把活动信息及时反馈到安全部门。
3)在积极开展青工岗位练兵、技术能手等各项活动的同时,强化青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活动的正常。
4.10工会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为一项重要工作。
2)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3)广泛组织发动职工开展遵章守法、安全无事故竞赛,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做到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4)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促进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维护国家法规的尊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5)对公司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6)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有关部门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发现事故隐患时要求立即解决,当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并要求立即作出处理。
7)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本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5.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由于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3项目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5建立和健全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来劳务人员时必须及时向分公司劳资等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必须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5.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
6.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6.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6.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6.4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技术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6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8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7.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7.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7.3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7.4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7.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发现问题立即停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7.6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8.2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越级上报公司、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8.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8.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8.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隐患措施。
8.6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8.7及时填报安全报表,协助教育有关人员办理安全合格证,并跟踪管理。
8.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10在履行职责时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9.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3作业前,要对组员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9.4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9.5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9.6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9.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10操作人员安全责任
10.1认真贯彻学习上级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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