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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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珠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
关于海珠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
的调查和思考
海珠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海珠区具有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是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组成部分。
切实保护和充分利用好我区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对于提高我区的文化品位和知名度,推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加快实现区委提出的建设“文化海珠”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我们对全区历史人文资源开展了深入的调查,还学习考察了黄埔、荔湾、越秀等兄弟城区的先进经验,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区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进行了思考和研究。
一、我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海珠区名胜古迹、遗址旧址众多,现在全区登记在册的历史人文遗迹有近280个,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24个。
目前,市划给我区管理使用的邓世昌纪念馆等7个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建立了记录档案,设立了“保护标志”。
区内有世界深入大陆最远、广州桑海沧田见证的七星岗古海岸遗迹,有“千年商埠”--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黄埔古港遗址,有象征“书画之乡”的岭南画派创始发源地“十香园”,有著名的道教胜地纯阳观,佛教胜地海幢寺,有建于明代的云桂桥、琶洲塔、赤岗塔等明清风格的建筑,以及众多的名人故居。
海珠区也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历史传统的城区:
150多年前发生的“洲头咀抗英”斗争的伟大胜利,使得广州的抗英斗争史上有“北有三元里,南有洲头咀”之说;有民族英雄邓世昌的故居邓氏宗祠,孙中山先生领导北伐和国民革命时先后两次建立的大元帅府旧址,廖仲恺、何香凝纪念馆,抗日烈士卫国尧的故居及纪念馆,广州市第一任的宣传部部长陈复烈士墓园等。
近年来,海珠区政府利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先后对“十香园”、“卫氏大宗祠”、“纶生白公祠”、“七星岗古海岸遗址”、“马涌桥”进行日常的保护和修缮,但作为一个具有丰厚历史文化底蕴的老城区,我们对历史文化的发掘保护还十分有限,在这些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上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十香园”庭园荒芜,仅存的“紫梨馆”屋顶、墙体有裂缝和倾斜;“纶生白公祠”墙体裂缝、屋顶漏水、横梁腐烂;七星岗古海岸遗址石块表面风化,围墙内外出现多次违章建筑,破坏严重;海幢寺与海幢公园合一管理工作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道教纯阳观周边环境整治不力,四周民居拥挤,布匹市场密如蛛网,道路窄小,秩序混乱,经常堵车,游客和信众甚感不便;“邓世昌纪念广场”、“纯阳观广场”、“十香园”重修、太古仓大板仓以及小洲村古建筑群保护开发等规划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成珠”、“三如”等传统老字号因缺乏有效的保护扶持措施,未能在“商务海珠”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保护利用工作相对滞后,我区不少历史遗迹“养在深闺无人识”,得不到很好地展现,没有焕发出应有的光彩。
以至于许多外地游客甚至不少海珠居民,对此知之甚少,或观后感到惋惜。
这种状况,不仅与广州作为“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岭南文化的中心地”的历史名城地位不相适应,而且与我区“全国文化模范区”的称号和建设“文化海珠”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建设“五彩海珠”的步伐。
二、制约我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主要问题
我区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未能得到深入挖掘、整合和合理利用,主要存在如下几个制约因素:
(一)思想观念的制约
对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为全区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深,直接影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长期以来,我们似乎只看重城市的使用功能,忽略了城市是有性格的生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区不断进行的大规模市政改造、建设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区城市建筑彰显特色个性不够,高楼大厦、城市快速路等大同小异的现代建筑,使文化底蕴深厚的海珠区个性渐失。
究其原因,就是部分同志没有很好地认识到文化才是城市立城之本,没有很好地在城市建设上体现我区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色。
我区历史文物资源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笔无可估量的财富,如何进行保护和利用,发挥更大的资源效应,我们还做得不够。
特别是历史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未能同步进行,侧重文物保护,使有些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得不到合理保护和利用。
海幢寺和海幢公园合一管理工作之所以进展缓慢,很大程度上由于有的部门或领导局限于眼前的利益,未能从长远的眼光和保护利用历史人文资源提升城区文化品味,丰富城区历史人文内涵的角度去考虑。
(二)管理体制的制约
目前,我区现有的历史人文资源的管理、保护开发工作缺乏一套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机制,文物单位管理保护责任不清晰,缺乏进一步保护和利用的措施。
鉴于历史原因,现有的“海珠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没能真正行使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开发的统筹协调职能,而全部由区文化局承担了实际工作。
由于保护开发工作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和多个部门职能,这种状况造成文物文博的保护开发工作很难开展。
在我区负责管理使用的7个文物单位中,除了海珠博物馆(邓世昌纪念馆),其余6个都是分属原新滘镇两个行政村或私人产业或区园林管理单位使用保护,各部门都按照自己的工作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开发工作,整体保护缺乏统筹考虑,信息沟通不够,工作脱节,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与重复劳动。
(三)资金投入的制约
我区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缺乏基本运作资金的支持,经费投入不足。
应该说,基本的文物保护资金,区政府都努力给予解决,但是,我区文物古迹众多,需要发掘、保护、修复的地方也多,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拨款虽有所增加,但与实际需求仍显得杯水车薪。
零星的资金、“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投入,令我区人文历史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很难正常开展。
许多属私人房产和无人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未得到及时的保护和维修,部分破损严重,虽已列入保护单位,还是没能有效地保护。
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开发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
如“十香园”的保护开发工作一直还只停留于基本的维持阶段,对应“十香园”与岭南画派的影响力来说,没能进行重点推进保护开发是十分可惜的。
(四)保护规划的制约
我区历史人文资源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滞后,给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带来很多被动。
对全区的人文历史资源保护和利用缺乏总体规划,在保护开发工作中有着较大的随意性;即使有规划,这些规划仍是低起点的,或者附属于某项市政改造规划。
如纯阳观广场的建设规划,只在“中大布匹市场升级改造规划”有所反映,太古仓大阪仓保护开发规划包含在“广州市珠江后航道滨水地区近期建设规划”中,都没有详细的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或者开发建设方案。
(五)宣传推介的制约
近年来,我们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我区的历史人文资源,不断扩大海珠历史文化的影响,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意识。
2002年6月,海珠区环保局编撰出版了《物华天宝》,详细介绍了区内的历史遗迹情况,为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数据库提供了很好的参考资料。
同年12月,海珠区文化局、宣传部等部门成功筹划和开展“海珠十景”评选活动和启动“海珠一日游”活动,在宣传和推介我区历史人文资源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但遗憾的是,此后几年来我区在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缺乏类似的大型宣传推介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群众对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认知和关注程度。
三、外地保护利用历史人文资源的经验和做法
黄埔、东山、越秀、荔湾等区都很注重辖内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并把它与经济、旅游非常密切地结合起来,作为城区特色和亮点加以展示。
他们在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上积累了一些富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
主要是:
(一)注重宣传教育,强化保护利用的意识和责任感
近年来,荔湾、黄埔等区推出了不少的文化概念,抓住仁威庙会、波罗诞等独特的概念性资源进行精致运作,大力营造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环境,起到宣传、推介和提升区域形象的作用,以加大社会对历史人文资源保护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特别是荔湾区将相当一部分与西关文化联系紧密的粤曲粤剧、西关美食、西关名人、西关地名掌故、荔湾名艺、西关武林旧事、西关游戏、西关童谣等等收录到《西关美食》、《我与荔湾》等校本课程,进入该区30所小学的课堂,让学生通过多种学习形式了解广州悠久历史和体验西关文化,培养学生们热爱校园、热爱荔湾、热爱生活的情感,使青少年一代在传承岭南文化同时也深深扎下了民族文化的根。
(二)科学编制规划,正确处理城区建设与保护利用的矛盾
越秀区把旧城区改造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效地结合起来,确立了保护、利用、开发并重的原则,明确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掘、保护和利用该区2000多年来形成的文化资源。
该区强调城区规划建设与传统文化基调协调,最大可能地保留古城区完整的历史信息,保存古城区传统历史格局、地方特色风格和历史文化遗产;改造区域内环境,妥善解决旧城区存在的“建筑、人口、交通密度高,绿化水平低,环境质量差”问题;突出广州名城形象,展示越秀历史商都风貌,大力发展商贸文化旅游,并做好相关的保护规划。
最近,黄埔区以南海神庙为核心,按照4A级标准建设总面积达38公顷的大型文化景区及水、陆两路旅游规划已经出台。
规划在神庙西北角建设占地约5000-6000平方米的广州海事博物馆,展示广州两千年的海事历程,该馆已正式启动筹建工作。
黄埔区还将借瑞典“哥德堡号”仿古船明年访穗之机,建造一艘“哥德堡号”导航船,在引领结束后,该船将作为珠江海上旅游船和永久景观。
另外,借黄埔军校80周年庆典的契机,省市区各级投入近亿元扩建了长洲岛上的重要交通道路和码头,维修了军校旧址等文物,长洲岛的面貌焕然一新。
(三)文、商、旅相结合,依托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利用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荔湾区仁威庙位于荔湾湖畔,以前须穿街过巷,在低矮的屋檐下挤过许多摆卖的摊档,才可抵达这间庙宇。
近年来,经过政府拨款维修,古庙不仅已基本恢复原貌,还于1999年在古庙南侧建成了仁威庙前广场。
2003年7月,荔湾区启动占地面积6951.4平方米的仁威庙广场扩建计划。
仁威庙广场(一期)扩建工程清拆了仁威庙周边部分民居,地块内总拆迁面积达4185平方米。
2004年1月初,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仁威庙广场(一期)正式建成并对外开放,积极争取落户此地的广州市创建中国最佳餐饮旅游城市的重点工程“广州美食园”同时建成营业。
该区还通过社会及市场机制,创新旅游产业和旅游节庆活动的运作模式,大力挖掘和开发整合有关资源,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类旅游节庆活动,诸如庙会、龙舟节、美食节、购物节等主题活动,逐步向常规性的品牌旅游项目迈进,让旅客充分体验“西关风情之旅”魅力所在,使西关真正成为广州旅游的品牌,有力地促进该区商业、旅游业的发展。
(四)拓宽投资渠道,社会各方支持
近年来,荔湾区在保护利用历史人文资源打造“西关文化”品牌方面投入了不少资金。
如斥资3000多万元整饰上下九路,使明清时的女儿墙、满洲窗、通花阳台等呈现出了传统的建筑之美,国家领导人来到步行街视察都赞不绝口;投资600多万元将沙面的一座百年老楼改建成区文化馆,免费向大众开放等。
从化市结合危改和旧村落改造对个别历史街区和古村利用社会力量进行保护和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市钱岗村利用部分社会资金修复了古建筑,得到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表彰,目前从化市拟将整个钱岗村让旅游公司进行保护和改造开发。
前不久,由原越秀区、东山区合并而成的新越秀区将北京路大佛寺广场改建工程已提上日程。
总规划面积比原来扩大一倍多,将超过1万平米。
计划拆除占地近3500平方米两排竹筒楼,南北各建一个广场。
据了解,复建计划总投资约为2亿元,其中1.2亿元为动迁费用,8000万元为建设费用。
大佛寺主持耀智法师建议政府对动迁费用提供一定的支持,表示建设费用将由佛寺本身承担,整个工程力争在2010年亚运举办之前完成,改造后大佛寺及其周边地区将会被打造成为一个宗教与世俗融为一体的文化街区,使北京路历史文化同商业结合的特色更加突出。
四、推进我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对策建议
我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也和自然界生态的保护利用一样,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无法绕过的课题,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让文物和古迹遗址更好地服务于当代和后代,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要把城市建设和文化特色结合起来,对我区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进行系统把握、积极承继、自觉保护、科学开发,切实为建设“文化海珠”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知程度
历史文化遗迹而蕴藏着丰富的人文含义与社会意义。
当今时代,历史文化遗迹不应再是城市发展的障碍与包袱,而是城市中难得的宝贵财富。
她代表着城市的形象,是城市的品牌,是一张张立体的城市文化名片,也是一种无价的经济资源。
其开发利用,对于“大都市以文化论输赢”的今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彰显人文优势,是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它有利于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有利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发扬光大,有利于深化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发展史教育,增强人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也有利于推动商业、旅游、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海珠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保护和利用历史人文资源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合理利用中保护这些历史遗迹,才能做到人与自然、保护与开发、经济与文化的多元并存与和谐共生。
我们应对海珠区历史人文资源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
特别是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海珠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海珠”建设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要在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上求得共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历史文化遗产切实保护好、利用好。
当前,我们要把握广州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大好形势,加强我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宣传推介工作。
要以文化为媒,通过举办节庆会展等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增强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城市雕塑的设计为契机,利用与文化遗产有关的形象标识,充分揭示海珠区的文化内涵,让人们时时感受历史文化的薰陶,强化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加快推进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地域特色,精心编制规划
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利用涉及面广,牵涉问题繁多,需要有一个立足长远、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切实可行的整体规划,由易到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目前我区有的历史遗迹已由规划部门制定了详细规划,正在或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就全区来看,要依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立足我区地域文化的定位和结合独特的自然、历史、人文资源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开发总体规划,充分体现我区充满滨水气息和岭南特色的文化精神、文化风采。
同时,我们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深化细化规划编制工作,突出海珠人文资源和文化特色,突出海珠名人及民俗,尽快将最有特色、最有开发价值的项目落实到有关部门,在提高文化内涵,增强特色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规模,达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要求。
此外,规划建设还要把保护利用与城区建设、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有机结合,既使历史人文资源的得到保护开发,又使城区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门机构
就行政职能上说,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牵涉到城管、城建、规划、财政等多个部门的职能。
需要这些部门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信息互通,搞好协同配合。
只有设立有效的行使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工作职责的工作机构,研究和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承担全区的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对我区的一些物质性遗产和非物质性遗产进行综合整体的保护利用,充分利用不可再生的历史资源,才能真正将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工作做好、做大,使我区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获得真正有效的充分利用。
为此,建议完善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的协调机构,人员构成包括区主要领导、文化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切实加强对保护利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在具体的工作部门上,我们可以参照其他兄弟区(番禺、荔湾)的做法,成立文物管理所。
文物管理所的职能可根据区的要求,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负责我区全面的文物保护开发,对我区那些物化的、物质形态的文化和那些原生态的、无形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民居文化等等进行综合、整体的保护与开发。
(四)政府财政支持,民间资金投入
首先,区财政要按规划要求,对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利用逐步加大投入。
其次,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区历史人文资源,尤其是对在海珠区内属于省、市管理使用的历史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支持。
此外,要实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建立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开发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吸引民间资金支持保护历史人文资源。
按照市场规律办事,除文物、土地属国家所有外,经营操作形式可以各异,在市、区统一规划指导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充分调动经营者的投资积极性。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利用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五)文商旅相结合,推动良性互动
经济和文化是城市发展的双翼,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命脉,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两者之间互动性很强。
在地方保护资金普遍缺乏而文化遗存又越来越少的现实中,只有认真的推动保护和利用的良性互动,才能贯彻落实我国文物保护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的良策。
我们要将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利用与海珠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商贸旅游文化的建设紧密整合起来,加以高度重视、充分挖掘、合理利用,把黄埔古港、“十香园”、大元帅府广场、纯阳观、海幢寺、南华西古民居、小洲古村落等规划建设与培育出我区特色鲜明、文化含量高的旅游项目结合起来,促进历史人文与经济的融合,带动地区的交通建设、环境建设、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招商引资,形成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在保护的前提下谋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保护水平。
(六)打破地域界线,合理配置资源
我区不少历史人文资源,与兄弟城区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形成了一定的历史人文脉络。
因此,我们要打破地域界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传承和发扬历史文化。
如黄埔古港的建设,可与黄埔区合作,共同开发“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旅游线路;海幢寺、纯阳观、基督教河南堂等区内宗教胜地,与荔湾区西来初地、五眼井、华林寺,越秀区的光孝寺、六榕寺、三元宫等实现资源整合,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太古仓的保护开发,与北岸荔湾区的清代十三行、粤海关大楼、沙面旧租界建筑群落联系,将会构成一条不可多得的中国近现代对外交往的文化史迹长廊。
(钟旺基林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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