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档案资料考核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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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在创卫规划中列入健教内容或专项规划);
(2)年度计划、总结;
(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包括检查评比记录)。
3、健康教育开展基本情况;
(10分)
(1)设立卫生宣传栏、广播点情况;
(2)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3)卫生宣传栏底稿(包括影集)2分
(4)健康教育宣传器材一览表(包括照相机、录影机等);
(5)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五落实”情况。
4、控烟宣传;
(8分)
(1)控烟工作领导机构;
(2)控烟工作计划、制度、总结;
(3)控烟宣传资料;
(4)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资料(会议室、办公室应有禁烟标志)。
5、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测验及评价资料;
6、单位职工年度体检档案资料。
32分
(五)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五)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管理:
(4分)
(1)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
(2)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花名册。
2、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总结;
3、病媒生物防制孳生地调查资料;
4、病媒生物防制密度监测资料;
5、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投入凭证依据;
6、检查评比资料。
14分
(六)环境卫生管理
1、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
3、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有关资料;
4、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和工作责任书;
5、日产垃圾及清运情况;
6、厕所数量及位置图;
7、厕所保洁人员名单和卫生管理制度;
8、停车场位置图;
9、绿化面积和保养制度;
10、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资料。
20分
(七)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卫生部门监督管理资料(包括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卫生部门日常监督资料,有效仪器卫生及餐饮许可证,对餐具、食品抽查和食品卫生自查督办情况等资料);
2、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情况;
4、公共场所管理基本情况资料,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5、水厂卫生监督、消毒、水质监测资料;
2分
6、二次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监督管理、消毒、监测资料。
12分
二、乡镇、社区、卫生村、城中村建档项目(100分)
项目
辖区面积、户数、人数、辖区单位名单、乡镇负责人、内设机构情况、工作人员名单、居(村)委会数。
1、创卫、爱卫组织(爱卫会、创卫领导机构文档);
2、创卫领导机构名单和具体负责人员名单;
3、创卫工作网络图、人员名单;
4、创卫规划;
5、创卫年度计划、总结;
6、各项创卫经费开支依据;
7、创卫工作会议记录、大事记及工作记录、活动照片;
8、检查评比通知、内容、检查记录、总结。
13分
(三)健康教育工作
1、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有关文档(必须有乡镇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教育兼职人员名单;
2、上级机关下发健康教育有关文档;
3、健康教育网络图和名单;
4、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5、健康教育经费开支依据;
6、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栏出版记录(每季更换一次,提供照片或底稿);
7、健康教育资料发放记录(每户居民应有二种以上卫生知识资料);
8、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知识竞赛、文体活动等,重点人群老人、青少年、妇女);
9、健康教育设备情况;
10、健康教育资料及宣传品和控烟宣传资料;
11、有社区居民健康行为规范和准则;
12、健康知识、行为考核统计表和考核调查问卷(每次附一份样卷、统计考核人数、知晓率、行为行成率);
13、区内开展创无吸烟单位活动工作有关资料;
14、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居委会)有关资料。
28分
(四)卫生管理
1、居民区卫生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名单;
2、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3、卫生保洁工作人员名单和责任书;
4、环境卫生设施情况一览表;
5、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情况;
6、辖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7、一、二级道路管理情况和下水道管理制度;
8、垃圾站管理制度;
9、日产垃圾量及清运情况;
10、辖区公厕位置图和数量;
11、厕所管理人员名单和保洁措施或制度;
12、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每年检查评比的有关资料(通知、内容、总结、文明卫生户、卫生先进单位表彰情况);
13、居民区绿地面积及人均绿地面积统计表;
14、开展绿化工作的有关文档和措施;
15、每年绿化经费;
16、绿化管理人员名单;
17、绿化保养制度;
18、辖区饮食、商业服务设置基本情况;
19、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建立时间、人员、工作用房面积、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开展健康教育情况、居民健康调查及健康档案、家庭病床等有关资料);
20、停车场设置情况;
21、“门前三包”有关资料。
22、完成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
40分
1、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有关文档;
2、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名单;
3、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文档、工作人员分工、任务书等有关文档;
4、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有关文档;
5、每年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6、苍蝇综合防治资料;
7、老鼠综合防治资料;
8、蟑螂综合防治资料;
9、蚊虫综合防治资料。
17分
三、职能部门专业建档项目
(一)县委办
1、常委会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纪要;
35分
2、县委领导检查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有关通知、讲话及图片等;
3、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通知、意见及规范性文档。
30分
100分
(二)县政府办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制定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定期研究和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将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3、县长办公会、县长专题爱国卫生工作会及创卫会、县长联席会,关于爱国卫生工作及创卫的通知、讲话、会议记录等;
4、政府领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及创卫工作的有关报道、讲话、图片等;
5、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通知、意见及规范性文档。
(三)县委宣传部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二项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完成资料收集、汇总。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部资料。
(陕西省卫生城市标准第10大项)35分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3、有辖区内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立项相关的档案资料。
(五)县财政局
1、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50分
2、专项列支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等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六)县卫生局
1、局机关(2分)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一、五、七、八项要求,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汇总。
2、县爱卫办(36分)
(1)爱卫会委员单位名单和分工有关文档及责任书或职责文档(以红头文件为据);
(2)人大、政协对爱卫工作检查的有关资料;
(3)县委、政府领导对爱卫工作的重要批示;
(4)编委对爱卫机构设置编制的文档;
(5)爱卫办责任分工的有关文档;
(6)爱卫会组织网络图、网络名单;
(7)爱国卫生管理法规、规范性文档;
(8)“十二五”爱卫工作规划;
(9)爱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10)每年下发的工作文档;
(11)每年的工作检查通知、检查方案、检查总结、检查记录、简报等文档;
(12)每年爱卫月活动计划、总结;
(13)每年爱卫表彰文档;
(14)每年爱卫工作会议记录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创卫工作的视察、检查、讲话、批示、参加活动和常委(务)会工作记录及资料;
(15)每年爱卫工作大事记和《标准》所要求县上和爱卫会领导创卫工作活动资料;
(16)爱卫工作活动照片(包括会议、大型活动、日常工作等方面;
每组照片要有文字性详细说明,每张照片要有一个标题性简要说明);
(17)每年爱卫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复;
(18)爱卫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及办公设备配置情况资料。
3、县疾控中心(62分)
(1)县健康教育机构成立及编制批文;
(2)健康教育人员状况(职工名册);
(3)每年开展健康教育的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
(4)设备统计表;
(5)县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
(6)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7)健康教育网络图及联络人员名单;
(8)对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情况(包括培训通知、考核、照片等);
(9)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情況;
(10)开展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的有关文件;
(11)健康效果评价;
(12)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工作的有关文件;
(13)大型咨询活动记录及照片;
(14)健康教育工作会议记录;
(15)健康教育大事记;
(16)健康教育宣传品生产登记及样品(宣传画、折页、小册子、录像带、光盘等);
(17)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记录;
(18)对基层指导工作记录;
(19)健康教育阵地情况(宣传栏);
(20)在电台、电视台、报纸开展健康教育专栏情况和播出登记;
(21)健康知识咨询热线电话的开展有关文件和相关数据统计;
(22)控烟协会成立有关文件;
(23)控烟办公室人员名单;
(24)县人大或县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
(25)每年控烟工作计划、总结;
(26)每年5·
31无烟日活动方案和总结、照片;
(27)开展城市无烟草广告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活动照片(广告拆除前后对比);
(28)控烟工作检查有关文件及照片;
(29)开展无吸烟单位、控烟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及表彰情况;
(30)每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
(31)每年健康教育专栏的情况资料(时间、版面、内容)。
(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颁发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规范性文档;
4分
(2)省主管部门确认的城市规划面积、建成区面积的局面依据(与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相符),并附规划图;
(3)城区道路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相关数据统计表。
当前城区在建筑、拆迁工地、名称、地址、建筑单位、施工负责人等本底资料;
5分
(4)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三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要求,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资料收集、汇总;
(5)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汇集;
(6)制定本县市容、经费、监督管理相关资料;
(7)环卫设施本底资料,垃圾、粪便无害化本底资料,城区公厕本底资料;
(8)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包括处理场建设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卫生监测和运行管理等文档资料);
(9)“门前三包”有关资料(含中心城区所有门店“三包”落实有关资料)由乡镇主管,县城建局协管;
(10)城市绿化资料(包括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调查资料);
(11)自来水出厂水质每月监测分析资料;
(12)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运行资料;
(13)城区下水道、建设和管理资料(包括下水道井口改造资料);
(14)城区道路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相关数据统计表;
(15)城区路灯、分布及维护管理资料;
(16)城市建成区绿化美化、建设绿化美化景点、建设花园式单位、建设亮化、亮灯工程资料;
(17)市政园林建设工作大事记和日常工作的有关照片、录像资料(会议、检测、检查、活动等);
(18)受理市民群众环境卫生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年接受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
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19)城区主要街道自行车保管站的设置规划、分布和管理资料;
(20)城区书报亭、电话亭的管理资料;
(21)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执法(包括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写乱画和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和建筑物或设施等),管理法规、制度、措施文档和执法文档、工作照片或录相统计表;
(22)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专项整治方案、总结;
(23)取缔无证及占道经营工作方面的年度计划及总结;
(24)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整治管理的有关文档。
(八)县民政局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八、九项社区和单位卫生工作的要求,督促并牵头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
(九)县公安局
1、道路交通、停车场基本资料;
2、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资料;
3、对城区交通岗亭、指标路牌、街道中心线、人行横道线、护栏、隔离桩、交通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洗刷的资料;
4、宠物管理有关资料;
5、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专项资料。
(十)县工商局
1、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档;
25分
2、户外广告内容、“六小”整治管理情况(重点为烟草广告整治);
3、城区集贸市场(含升级改造相关资料)管理材料(包括市场名单、建设投资情况、卫生管理队伍有关管理文档资料及现已命名的各级“文明市场”资料);
4、取缔无证经营工作方面的年度工作总结。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城区内普通高校、职中、高中学校名册(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档;
15分
3、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对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的书面资料;
4、城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总结、计划和各项卫生工作文档;
5、高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各项卫生工作文档;
6、体育场馆名册(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7、体育场馆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评比检查情况资料;
8、体育场馆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用药资料;
9、开展无烟草体育活动的有关文档。
(十二)县环境保护局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四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督促并牵头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
1、县环保机构编制批文;
2、每年环保经费和专项治理经费等相关文档、统计表;
3、环境检测网点设置的有关文档和分布图;
4、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
5、城市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规、规范性文档;
6、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7、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环境突发事件演练相关资料;
9、环保工作年计划、总结;
10、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环保工作和解决环保重大问题的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及有关文档;
11、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保提案、议案,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和有关文档;
12、按《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关于环保工作的指标具体值及经省环保局确认的书面资料;
13、上级环保局认定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的书面资料;
14、环保工作大事记和日常环保工作的有关照片、录像资料(会议、检测、检查、活动等);
15、获省以上评定称号的有关资料;
16、受理市民群众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每年接听电话、来信投诉数量、处理数、处理率、整改数、整改率等);
17、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立项、规划、设计、运行情况的文字、照片及录像资料和投资资料,包括污水处理装置、水质监测报告等方面资料);
18、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卫生防护,确保水源地符合卫生标准方面的有关资料。
(十三)县文化广电局
1、开设健康教育(健康之声)频道节目安排和有关资料(播出情况、内容、群众评价);
2、其它频道的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播出记录(播出日志、节目单);
3、免费播出“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记录(播出日志、录音带);
4、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有关资料(播出日志、节目单、录像带);
5、创卫工作报道与舆论监督(时间、版序、内容);
6、创卫前沿阵地曝光点评资料;
7、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展览馆、网吧名册(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8、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展览馆、网吧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评比检查情况资料;
9、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展览馆、网吧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用药资料;
10、加强对各娱乐场所的管理,活动内容健康,环境卫生符合标准,开展健康教育,有禁烟措施和标志。
(十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六项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
2、食品安全管理与监测资料20分
3、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活动有关文档和资料;
4、食物中毒事故查处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资料;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有关文档(简报)或报刊报道资料和活动照片。
(十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档案资料。
(十六)县农业局
1、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和创卫办公室人员名单、会议记录、卫生检查评比情况资料;
2、创卫年度计划、总结,各项卫生制度;
3、抓好上市肉类、家禽及产品的检疫、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有关文档;
4、农田灭鼠工作的安排及工作总结;
5、会同卫生部门搞好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安排;
6、做好市场、超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监测及信息发布;
15
7、提供准确的农村户用沼气厕所相关数据资料。
(十七)县交通运输局
1、城区出入口公路养护、保洁、绿化美化管理资料;
2、客运公司,中巴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管理资料。
(十八)县文物旅游局
1、颁布实施的有关风景区、旅游景点管理的规范性文档;
2、风景区、旅游景点荣获国家和省级荣誉的证明材料;
3、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楼),旅游风景区名册(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4、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楼),旅游风景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评比检查情况资料;
5、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楼),旅游风景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用药资料;
6、各种旅游车辆管理资料。
(十九)县经贸局
1、大中型商场名册(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自查和被查情况资料;
3、屠宰场管理有关资料;
4、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评比检查情况资料;
5、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用药及防鼠防蝇设置建设工作资料;
6、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相关资料。
(二十)县电力局
1、城区电力电缆管道基本情况资料;
2、电缆管道病媒生物防制消杀、用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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