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的实施意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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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05年底前组织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2、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3、在2006年组织实施,制定《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标准一项一项抓落实。
落实的内容主要是:
(1)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①党政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带头参加重要活动,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政有加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文件。
②机构、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发挥了指导和协调作用,能完成涉老工作任务,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规模,逐年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有健全的工作管理体系,乡镇必须有专(兼)职人员。
④重视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对专(兼)职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
(2)敬老宣传教育深入扎实。
①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敬老、养老助老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
②老龄工作机构中有人分管老龄宣传教育,年度计划中有老龄宣传教育的内容,建有老龄工作信息制度。
③在社会各界中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和《老年法》等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④在公共服务窗口设有明显的老年人优先或优惠标志,敬老教育深入人心。
⑤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老龄工作。
(3)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①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
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老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列入干部培训内容。
③积极开展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法律服务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④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及虐待、遗弃老年人等犯罪行为,依法优先从快从严处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⑤健全老年来信来访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老案件、纠纷。
⑥组织核发老年人优待证。
(4)养老保障水平提高。
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无“两费”拖欠。
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③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五保”集中供养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五保”统一标准、应保尽保。
④制定和落实扶老服务设施建设优惠政策,政府逐年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投入,养老床位数达到每1000名老年人12张以上。
(5)医疗保障条件改善。
①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优惠体系,能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就近、优质、优良、优惠的医疗服务。
②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落实。
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预防保障网络完善,能满足农村老人基本医疗需求。
④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特困和高龄老人医疗有保障。
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门诊,积极建立老年家庭病床,开展送医上门服务。
⑥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
(6)加强老年教育发挥老年人作用。
①加强对老年人政治思想教育,做到有计划、有制度,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交心谈心等活动。
②有固定的老年大学校舍,有教师、教学大纲、工作人员,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政府本文转载自有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老年人入学率城区达8%,农村达3%。
③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信息,为各类老年专业人才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④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组建老年志愿者队伍,组织老年人参与青少年帮教活动。
(7)发挥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
①大力培养和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②县、乡镇分别建有多层次、多类型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村(社区)建有老年人活动室。
③组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队伍,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汇演、书画展、运动会等各类老年文体活动。
4、在2006年底进行自查,对搞得好的乡镇和单位进行表彰并上报市命名为“敬老模范乡镇”或“敬老模范单位”。
5、在2007年6月底前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对敬老模范村(社区)进行表彰命名;
收集资料、图片等,查漏补缺,确保创建活动成功。
(三)申报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至10月)
1、对3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报送创建检查验收申请。
2、对敬老模范乡镇进行初查验收,合格后报市老龄委,由市上组织验收后命名。
3、市上对敬老模范县进行初查验收合格后,由市向省推荐,省上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四)表彰奖励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
1、市政府组织召开创建敬老模范乡镇表彰大会,对敬老模范乡镇进行表彰命名。
2、省政府组织召开创建敬老模范县表彰大会,对敬老模范县进行表彰命名。
三、工作重点
(一)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重点
1、印发《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实施意见》,将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目标考核。
2、领导带头参加老龄活动,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参加重阳节等敬老活动,逢年过节慰问、看望特困老人及百岁以上老人。
3、每年召开1-2次研究老龄工作的常务会议。
召开1次全县老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4、全面落实省政府优待老年人规定,出台优待老年人的有关规定。
5、要求各服务窗口、服务设施有明显的老年人优先、优惠标志。
6、制定、落实扶持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老年福利设施投入。
(二)民政局工作重点。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应保尽保。
2、农村“五保”老人生活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城乡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得到及时救助。
3、出台鼓励社会投资兴办老年事业、实体的文件,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老年福利设施形成网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县、乡镇、村(社区)有不同层次、类型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公寓和社区服务中心。
5、对全县民政(老龄)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培训。
督促乡镇完善老龄工作委员会。
6、老年优抚、救济对象的定期抚恤金或生活补贴按时发放,无拖欠。
(三)宣传部工作重点。
1、将敬老、养老、助老、老龄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有要求,有效果。
2、在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宣传标牌和标语口号,每个乡镇3—10个,每个学校1—2个,每个医院1—2个。
3、宣传报道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开展情况和敬老典型事例。
4、将创建活动、敬老教育列入精神文明活动内容,将敬老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建设,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5、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财政局工作重点。
1、将老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确保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活动必须的经费。
(五)卫生局工作重点。
1、初步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2、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有标志),医院要有为老服务窗口;
开办老年病门诊、老年专科、老年病室、病床;
老年人健康档案率达70%以上。
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
农村老年人有病能就近治疗,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初步解决。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人保健、卫生科学知识;
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达80%、农村达50%。
5、对特困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障有具体措施,每年组织为百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1次。
(六)教育局工作重点。
1、将敬老、养老、助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督促各中小学设置固定宣传标牌1-2个。
3、每年组织学校开展助老、为老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
(七)文体局工作重点。
1、督促乡镇调整完善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村(社区)调整为老年人协会和老年体协分会。
2、督促各部门、乡镇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
老年体育健身参与率达50%。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规模较大的全县性老年人文体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4、定期不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并组织下乡演出。
(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重点。
1、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无拖欠。
2、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按规定及时报销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无拖欠。
(九)交通局工作重点。
在车站设立为老服务标志,督促各车站设置固定宣传标牌2个以上。
(十)司法局工作重点。
1、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做好敬老法制教育工作。
2、建立为老法律援助制度,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及虐待、遗弃老年人等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法院工作重点
设有老年法庭或合议庭,依法从快处理涉老案件。
(十二)县老龄委办公室工作重点。
1、了解百岁以上老人情况,配合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慰问;
。
2、起草创建敬老模范县活动文件,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发老年工作简报。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讲解创建敬老模范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报道敬老典型,建立健全各级老龄机构,督促开展活动。
4、安排布置开展“重阳节”敬老活动,结合创建敬老模范县活动,联合进行敬老宣传、文艺表演,督促各单位、乡镇、社区抓好创建活动;
与卫生局配合,对百岁老人进行免费体检。
5、检查、调研创建敬老模范县情况、检查百岁以上老人待遇落实情况。
6、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加大老年人维权力度,及时按要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7、认真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积极调解涉老纠纷,无越级上访。
8、发放百岁以上老人优待金
(十三)老年大学工作重点。
做到老年大学校舍、经费、教师、教学大纲、工作人员五落实,老年人入学率城区达8%、农村达3%。
(十四)乡镇工作重点。
1、健全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年体育协会和村(社区)老年人协会、老年体协分会组织,设有专(兼)职人员,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落实。
其中老年协会建设达到省上规定的六条标准。
2、将敬老教育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村(社区)订有敬老、养老公约。
有条件的乡、村(社区)建老年学校。
定期进行时事政治、科普知识学习,开展谈心活动。
3、对出现赡养纠纷的家庭,督导家庭成员与老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达90%,兑现率达90%。
4、乡镇、村(社区)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成立文艺体育组织,经常开展活动。
5、90%的乡镇建有敬老院,集中供销养率达20%,并将敬老院服务功能辐射到周边地区。
6、组织老年人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治安联防、环境保护、移风易俗、民事调解、传授知识等公益活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各行业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活动,一定要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有鲜明的主题和实在的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开展创建省级敬老模范活动作为加强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载体,列入议事日程,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创建成功。
(二)广泛宣传,典型引路。
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推广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要把创建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
(四)加强老龄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老龄工作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的高素质老龄工作队伍,以适应创建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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