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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看见了人类那深不见底的心,多少爱意都不能填满的心。
是的,我们是这样卑微的人类,有过很多神驰想往的幸福时刻,却从未满足。
我们每个人都是深不见底的深渊,没有哪位神祗给予的东西能令我们获得永恒的幸福。
这是《悲花》的开篇,也是结局。
写作断续历时一年,中间曾因整日对着电脑一动不动导致颈椎病发作,一个月拿不起筷子。
在全书校对完毕,下厂付印的时候,我怀了孕。
以认为万事万物都有缘起的观点,我认为《悲花》对我的意义非同寻常,它承载了我身体里那些难以承载的东西,代我寻求答案,为新生命腾出空间。
曾经说过,悲观主义不是情绪,更不是情调,而是对世界的基本认知,正因为有了悲观这碗酒垫底,我才得以更偏执,更努力,更有勇气,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不可能失去更多,除了经历我们也无从获得。
关于这本书,关于我跟自我的厮打,对生命的较真,我觉得可以用一个科学家的话概括:
“我没有失败,我已经发现了一万种无效的办法。
”与说此话的发明家爱迪生略有不同,我是个对生命本身进行无数次尝试的人。
对于爱,对于自我,对于生活,我不曾退缩,已经发现了一万种无效的办法,“所谓死亡的恐惧,情欲的动荡,生活的苦恼,人生的烦闷,存在的空虚,所有这些情感内容,都需要一个人类个体独自面对。
”你们也一定在这条路上,这是一个好消息。
这些是为看过这本书的读者而写的,所以本该是后记,而不是序言。
但这次再版的《悲观主义的花朵》是十年纪念版,所以就将它作为序言吧。
谢谢你们!
谢谢你们在这本书中和我一起经历那些不安迷惑的日子,柔情似水的日子,痛不欲生的日子,体会幽微难解的心绪,感同身受或者心生感慨,无论哪一种。
我想说的是,如果说我有所改变,是我终于接受了一些浅显的事实——比如有些人先于我出生。
比如坐下来慢慢吃一个石榴是可以的。
比如痛苦从来不能证明爱。
因为难以表达或无以度量,我一直倾向用痛苦来确定爱的存在,将爱视为与痛苦共生的花朵。
不是这样的,爱是爱,痛苦就是痛苦本身。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怀有深深的爱意和怜惜,而不是痛苦,并坚信我们的不安,期待和恐惧并非永无尽头。
必须承认,我曾是纠结人中最纠结的一个,拧巴人中最拧巴的一个,怎么难受怎么想,怎么麻烦怎么干,我以前半生的所有力气钻进自我的迷宫,终于将自己逼进铜墙铁壁的死胡同。
我的人生如同一根皮筋,一路直拧上升,拧到不能再拧之时,忽然,风吹云散,皮筋崩开,一路松缓下来,松坦而去,从此一马平川,隐隐望见无限之处。
这就是我所说的,在死胡同的尽头,窥见另一维度的天空之门。
十年前,在这本书中我对自己的人生做了预言,如我所愿,它正在到来。
“我会变得坚定,坦然,而且安详,而你将不再爱我,我可以自由地老去,我将脱离你的目光,从岁月的侵蚀中获得自由。
”
我们本来就是自由的。
2013年5月初夏
容易萌生爱情的季节,《悲观主义的花朵》中的故事发生于5月。
“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
”
——保尔·
艾吕雅《公共的玫瑰》
“再也找不到你,你不在我心头,不在。
不在别人心头。
也不在这岩石里面。
我再也找不到你。
——里尔克《橄榄园》
1
我知道我终将老去,没有人能阻止这件事的发生,你的爱情也不能。
我将从现在起衰老下去,开始是悄无声息地,然后是大张旗鼓地,直到有一天你看到我会感到惊讶——你爱的人也会变成另一个模样。
我们都会变成另一个模样,尽管我们都不相信。
阿赵在固执地胡闹,狗子在固执地喝酒,徐晨在固执地换姑娘,爱眉固执地不结婚,老大固执地无所事事,我固执地做你的小女孩,我们固执地在别人回家的时候出门,固执地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工作,固执地东游西逛假装天真,但是这些都毫无意义。
你要知道我已经尽了力,为了答应过你的事我尽了全力,你专横而且苛刻,你求我,你要我答应,你要我青春永驻,你要我成为你的传奇,为了你的爱情我得年轻,永远年轻,我得继续任性,我得倔犟到底——你只爱那个女孩,那个在时间的晨光里跳脱衣舞的少女。
我们从年轻变得成熟的过程,不过是一个对自己欲望、言行的毫无道理与荒唐可笑慢慢习以为常的过程,某一天,当我明白其实我们并不具备获得幸福的天性,年轻时长期折磨着我的痛苦便消逝了。
“凡是改变不了的事我们只能逆来顺受。
”我们的需求相互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没有哪一位神祗给予的东西能令我们获得永恒的幸福。
对于人的天性我既不抱有好感,也不抱有信任。
2
夜里,我又梦见了他——他的头发完全花白了,在梦中我惊讶极了,对他已经变老这个事实惊讶极了。
我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心中充满了怜悯……
实际上他永远老不到那个程度了。
九个月前,我在三联书店看到陈天的文集,翻开首页,竟然有他的照片。
陈天从不在书上放自己的照片,现在不需要征得他的同意了。
我看着照片上的那张脸,鼻子,眼睛,嘴唇,下巴,这个人似曾相识,仿佛跟我有着某种联系,那感觉就像我十八岁见到他时一样,但是具体是哪一种联系却说不清。
我买了那四本书,用书卡打了九折。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读那些书,黎明破晓之前,他出现了。
我在熟睡,我看见自己在熟睡,他紧贴着我,平行着从我的身体上方飞过,他的脸和我的鼻尖近在咫尺,他如此飘过,轻轻地说:
“我是陈天。
”好像我不知道是他似的。
的确,那张飞翔的脸看起来不是陈天,仿佛一个初学者画的肖像,完全走了样子,特征也不对,但是我知道是他,除了他别无他人。
陈天曾经多年占据着我的梦境,在那里徘徊不去。
此刻,在北京的午后,在慵懒的,刚刚从夜晚中苏醒的午后,在所有夜游神神圣的清晨,在没有鸟鸣,没有自行车的叮当声,没有油条气味的清晨,我想起他,想起吸血鬼,想起他们的爱情。
我试图谈起他。
3
首先应该谈起的不是陈天,而是徐晨。
徐晨竹竿似地顶着个大脑袋,不,那是以前的记忆,他的脑袋不再显得大了,像大多数三十岁的男人一样,他发胖了,不太过分,但还是胖了,这让他显得不像少年时那么青涩凛冽。
这是我的看法,我知道他会不以为然,他爱他不着调的、结结巴巴的、消瘦的青春时光——比什么都爱。
“我是一个温柔提供者。
”徐晨一边说一边点头,仿佛很同意他自己的观点似的,然后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作家。
“对,没错,美男作家。
“偶像作家。
”他纠正我。
“人称南卫慧,北徐晨……”我拿起桌上的一张《书评周刊》念给他听,他的照片夹在一大堆年轻美女作家中显得很是突兀。
“胡说八道!
”他把报纸抢了扔到一边,“完全是胡说八道!
“你不是要成为畅销书作家吗?
急什么?
”我奇道。
“我指的畅销书作家是海明威!
米兰·
昆德拉!
再说说,普鲁斯特都算!
“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和徐晨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误解词典》,因为几乎所有的问题,我们都需要重新界定和解释之后,才能交谈。
我们经常同时使用同一个词,却完全是不同的意思。
我们就在这种深刻的误解中热烈地相恋了两年,还曾经赌咒发誓永不分离。
像大多数恋人一样,我们没有说到做到。
但是在讲述这一切的一切之前,我应该首先指出我对故事的情节不感兴趣;
其次不标榜故事的真实,像前两年那些领导潮流风头正健的年轻作家们常干的那样。
这两点都基于我不可改变的身份——一个职业编剧。
我是以编造故事来赚钱的那种人,对这一套驾轻就熟。
想想,一个故事怎么能保证在二十集九百分钟的时间里恰当地发生、发展、直至结束,有的故事要讲很久,有的虽好却很短小,而我必须要让这些形态各异的故事具有统一性,而且在每个四十五分钟之内都有所发展,出那么几件小事,随着一个矛盾的解决又出现另一个矛盾,到一集结束时刚好留下一个悬念。
如果这套戏准备要在台湾的黄金档播出,长度就要加长到三十集,因为他们的黄金档不接受二十集的电视剧,而不在这个档播出就不能挣到钱。
所以我曾经接过一个活儿,把一个电视连续剧从二十集变成三十集。
加一两个人物是少不了的,男女主人公嘛,只能让他们更多一点磨难,横生一些枝节,多误解一段时间。
我说这些无聊的事儿是为了让读者明白,我讨厌丝丝入扣地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那是一种手艺活儿,稍有想象力的人通过训练都能做到。
当然这之间“好”与“不好”的差别就像“会”与“不会”那么大,但手艺毕竟是手艺。
比如说吧,几个月前我和朋友一起看一张叫作《十七岁的单车》的DVD,这是个不错的电影,电影节的评委们也看出了这一点,给了它个什么奖。
问题是我们饶有兴趣地看到一半,碟片坏了,我们气急败坏地对着那张盗版盘加施了各种酷刑,它依然不肯就范,吱吱嘎嘎地响着就是不肯向前。
最终众人只得放弃,个个丧气不已。
为了安慰他们的好奇心,我以一个编剧的责任感为他们编造了后面的情节。
几个星期后,当时听故事的人给我打电话,说电影的后半部分和你讲得所差无几,你肯定早就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我不是说电影的故事是个俗套,而是说编剧的思路是可循的,如果你还凑巧认识这个编剧,对他的偏好略知一二,那就更好解释了。
我现在想做的是忘掉手艺,忘掉可循的思路,寻找意义。
但是说实话,这种手艺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左右我的生活。
曾经有人对我说:
“我喜欢你。
我可能会回答他说:
“我还真不好意思说你说了一句蠢话。
我向你保证我不是真心想说这句话,他一说出上句话,我脑子里马上有了五六种可以表达各种情绪的对应台词。
就着当时的氛围我选择了这句,因为这么酸的一句台词后面应该解构一下。
这些念头都是一刹那产生的,等我看到那人脸上一脸尴尬,才知道自己选错了台词——不符合我的人物性格。
生活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其他的就更别说了。
就我本人而言,我不相信任何作品的真实性,一经描述真实就不再存在,努力再现了一种真实,却可能忽略了另一面的真实,我们永远只能从自己的角度谈论世界,有的人站得高看到的角度多于其他人,但说到底,仅仅是这个差别。
我讨厌虚构,真实又不存在,但是我们依然写作。
在这真与假之间我希望能够明晰事物和事物间的关系,寻找思维的路径,发现某种接近真相的东西。
写作对我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4
两人初次幽会的时候,卡莉娜从手指上取下戒指扔进河里。
“幸福到来的时刻,”她对佩特库坦说,“得给它加上一丁点儿轻微的苦涩,这样就能记得更牢。
因为人对不愉快的时刻比对愉快的时刻记得更长久……”
塞尔维亚人帕维奇在他那本关于神秘部族哈扎尔的书里讲到这个故事。
跟卡莉娜的观点一样,我倾向认为我们最爱的人是给我们痛苦最多的人。
这是一种难得的天生禀赋,一种张弛有度的高技巧能力,因为太多的甜蜜让人厌倦,太多的痛苦又引不起兴趣,能使我们保持在这个欲罢不能的痛点上的人,我们会爱他最久。
爱眉说这是土星对我的坏影响——认为爱情是件哀伤的事是魔羯座的怪癖。
我生在冬天,太阳落在由土星统治的魔羯座。
土星是阴性的、否定的星体,以不可动摇的绝对意志控制着它的王国。
“像北方的冬天一样冷酷无情。
”我们分手的时候,徐晨这样形容我。
冷酷无情是魔羯座的恶劣名声。
徐晨是我大学时的恋人,我们的故事就情节上来讲没什么好说,它和其他的青春故事同出一辙,当然所有的此类故事都同出一辙——相爱和甜蜜,伤害和痛苦,还有分手。
我们有过最纯洁甜蜜的时光,而后的互相伤害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从而都给对方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敢说,我们在相互伤害中达到的理解,比我们相亲相爱时要多得多。
后来凭着魔羯座一丝不苟、拒绝托辞的态度,我试图回忆起我们之间的本质冲突。
我得说,的确是本质的冲突,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举例子说吧。
在我们相亲相爱的日子里有一个周末,我们约定在天坛门口见面,约会是四天前定的,那时候电话和呼机还不普及。
到了那一天,俗话说的:
天有不测风云。
外面狂风大作,暴雨突降,我躺在床上发着高烧,于是让同学打电话到他宿舍的门房,留言说约会取消。
但是,他还是去了。
他在暴雨中等待,希望我如约前往,朦胧的雨雾中,他看见我裹着雨衣坐在大门前的石头台阶上瑟瑟发抖,雨水顺着头发流了满脸,脸色苍白如纸,他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我向他微笑,滚烫的身体在他的手指下颤抖,然后就昏了过去……
——故事的后半部分没有发生,因为当时我正躺在宿舍的被窝里。
这个景象是徐晨在给我的信中描述的,他告诉我这才是他梦想的恋人。
我知道如果我能在这个故事里死掉就更完美了,他会爱我一生一世,为我写下无数感人肺腑的诗篇。
我居然在能够成就这种美丽的时候躺在被窝里,让他大为失望。
徐晨是个不可救药的梦想家。
他绝不是分不清臆造的生活和现实之间的分歧,而是毫不犹豫地坚持现实是虚幻的,而且必须向他的头脑中的生活妥协。
你爱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同样的事。
就像我。
说起来,年轻真是无助,我和徐晨在完全没有经验、也没有能力的时候接触到了我们所不能掌握、无法理解的东西,唯一能够帮助我们的只有本能。
我的本能是离开他。
“我深深爱着的人,你得坚强,你得承受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苦难,你将会跟我一同死去。
”——十九岁的疯狂的徐晨。
分手是他提出的,让他惊讶的是我同意了。
于是他要求和好,我拒绝,再要求,再拒绝。
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他的看法,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他在以后的一年时间里,尝试了各种办法让我回头,他在我面前沉默地坐着,手里点着一支烟。
他说:
“以前一直不懂人怎么会依赖于一支烟,现在明白了——在一个人感到孤单、痛苦的时候,手指上那一点点火光,很暖。
他就让那火光一直亮着,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个烟鬼。
那时他痛苦伤感的样子完全难以让我动心,我从中嗅出了某种故作姿态、矫揉造作的气息,不快地察觉到他对自己那副痛苦的样子十分着迷。
我曾试图使他注意到这个,笨拙地向他说起先天诗意和后天诗意的差别,我说后天诗意就是人类所谓那些:
“今天的月亮真美”之类世俗准则化的诗意。
人人都可以后天学习,努力标榜。
我的这种说法使他非常愤怒,结结巴巴地对我说:
“诗意,诗意都是人为的!
你洗一件衣服,那只是一件衣服,但是你想一想,这是你爱的人穿过的,上面有他的汗,有他的味道,那就完全不同了。
这就是诗。
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我一生都将厌恶矫揉造作的痛苦,因为我和它总是来来回回地互相追逐,在错综复杂的人生迷宫里迎面撞个满怀。
正如萨岗引用艾吕雅的诗句作为她小说的名字:
“你好,忧愁!
”我们每次碰面时都是这样问候的。
很多年后,徐晨向我承认,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天性里这些矫揉造作的东西时无地自容。
——小菲力普的母亲死了,他在嚎啕的同时对自己引发起的伤感场面感到非常带劲。
“我脸‘腾’的红了,把手里的书扔出去老远。
毛姆这个尖刻的英国佬,活该死的时候身边没一个朋友!
不过我一直热爱他,他的书是我最经常从书架上拿下来读的。
关于徐晨其他令人发指的讨厌个性我还可以说出很多,但这掩盖不了另一个确凿的事实——他是最甜蜜温柔的爱人。
他有你想也想不出的温柔,你花再大的力气也模仿不来的温柔,他的温柔足以淹没你的头顶,窒息你对人类的兴趣,截断你和世界的联系,泯灭你的个性,让你愿意作他的气泡,他淘气的小猫,他红翅膀的小鸟,你为自己不能这样做而痛恨自己。
现在想起来,我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闭起眼睛,总是非常的想睡觉,我是说真的睡觉,迷迷糊糊,神志不清,眼皮线牵着一样地要合在一起,如同被催眠一般。
那真是个奇异的景象,他总是在说,而我总是在睡,太阳总是很快就躲到云彩后面,而时间总是箭一般逝去。
这也很好解释,人只有睡着了,才好做梦。
而徐晨,睡着,醒着,都在做梦。
我们最初的青春就在这睡意朦胧中过去了。
最终,我和徐晨带着这最初的创伤和初步达成的谅解各奔东西,走上自己的人生路开始各自的冒险。
我们时不时要互相张望一下,看看对方爬到了山的什么位置,讲一讲各自旅途上的风景,给遭到不幸的一方一点鼓励。
我们不常见面,但电话一直没有间断过,有时候一个月打一次,有时候一年,这要看我们当时的情形。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起点,也许是因为我们给对方留下了太多的疑问。
闹不好,正是这些疑问把我们连在了一起,我们都很好奇,我们都想知道答案啊!
我们聊天,争吵,斗嘴,讨论许多话题,指责对方的人生,这样已经过了很多年。
5
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吸血鬼,你会明白我要的是什么样的爱情。
特兰西瓦尼亚的德库拉伯爵是个吸血僵尸,以吸食活人的鲜血获得永生,拥有主宰风暴和驱使世间动物的力量。
他有不见阳光的白皙肤色,一双看穿时间的碧蓝眼睛,他的血是不熄的欲望的代表,永生对他来说是永远的痛苦,他的痛苦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减轻,也不会有死亡来把它终止,失去爱人那一刻的伤心会永生永世伴随着他,永无尽头……
吸血鬼的爱情有着爱情中一切吸引我的东西,致死的激情,永恒的欲望,征服与被征服,施虐和受虐,与快感相生相伴的忧伤,在痛楚和迷狂中获得的永生……
我不知道谁能带给我这样的爱情。
6
二十岁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从小热爱的那些诗人作家,个个放荡不羁、道德败坏,被人指责为寡廉鲜耻。
第一个是拜伦,然后是王尔德。
上中学时的蓝皮日记本上我工工整整抄着拜伦和王尔德的诗句——“我对你的爱就是对人类的恨,因为爱上了人类,就不能专心爱你了。
”“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
”《拜伦传》是我十五岁那年,从动物园那家后来改成粤菜馆的书店里偷的两本书中的一本。
仅仅用没有钱来解释我偷书的行为是不充分的,作为一个中学时代的北京市三好学生,海淀区中学生智力竞赛三等奖获得者和红五月歌咏比赛的报幕员,我以此表明我内心的立场,我站在拜伦和王尔德们一边,对一切道德准则表示蔑视。
我蔑视而又能够遵守那些准则说明了什么?
虚伪?
掩饰?
克制?
胆怯?
所有那些可以指认我是个好少年的证明,都是勉勉强强获得的。
市级三好学生——我已经被告之不符合要求,但因再无其他人选学校不愿平白丢掉一个名额而给了我。
智力竞赛——整个过程中我只回答了两个问题,而其他学校的学生因为回答的又多又错,所以我得了奖。
歌咏比赛,鬼知道为什么选中我,我想是因为我总爱读些超过我理解范围的诗,不过结果证明我是不称职的,因为我在报幕时忘了让下一个队做准备而在礼堂里引起一片混乱。
总之,我是一个不能确定的、勉强可以被称为好学生的人。
这勉强已经预示了我将开始的模棱两可、左右为难的人生,准备遵守世俗的准则,而在内心偷偷着爱着拜伦和王尔德,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犯罪不是庸俗,但所有的庸俗都是犯罪。
“只有特别之物才能留存下来。
”特别,就不论善恶。
我寻求特别之物。
“我不仅要做一个恶棍,而且要成为一个怪物,你们会宽恕我所做的一切。
换句话说,我要把你们的衡量标准变成荒唐可笑的东西。
这是我知道的、最令我颤抖的豪言壮语,在一百年以前,被最优雅的人用优雅的态度说出,比长发愤怒青年的重金属喊叫更对我的胃口。
徐晨说:
“可以理解,道德败坏的人没有禁忌,更加有趣。
”“有趣”——我努力想追求正确的生活,实际上却一心向往有趣的生活。
但我既缺乏力量,又不够决断,追逐这种并不适合于我的生活的必然结果是痛苦多于欢乐。
但那时我坚持相信那个“白痴”公爵梅希金的说法:
“她的眼睛里有着那么深的痛苦,是多么美丽啊!
我不能一一列举我做过的蠢事,花了很多年我才意识到,实际上对我来说一句不得体的蠢话比背叛、残暴、欺骗这样的所谓罪恶,更加难以接受。
罪恶里还时常蕴藏着某种激情和勇气,激情便与美感有关,而平庸与乏味则毫无美感。
对我来说这是直觉的反应,达不到年轻歌德的高度——为善和美哪样更大这种问题而深受折磨。
确立某种生活准则,并有勇气去坚持这些准则是必要的。
可惜大家通常既无勇气坚持善,也无勇气坚持恶,甚至没有勇气坚持随波逐流。
更加不幸的是,我对他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有了这份本可不必的理解,做起事来便难免拖泥带水,对一切都失去了明确的尺度。
这对我的生活是个致命的错误。
错误当然不都是丑陋的,有些东西因为错误而格外耀眼。
7
第一次见到陈天,我差三个月满十八岁,长得细胳膊细腿儿,还是个幼女。
后来他多次向我讲述过那天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迷迷糊糊地暴露在他的目光下,稚嫩幼小,单薄的睡衣被晨光变成透明……
——一个幼女的脱衣秀。
据说我在窗前优美地伸着懒腰,毫无羞涩地向他展示没发育好的平板身材和孩子一样的乳房,很多年以后,他一直记得晨光里的那个小女孩,甚至把她写进了书里。
八年以后,我和他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他对我的印象还是那个稚嫩幼小,没有发育好的小女孩。
他小心地抱着我,轻轻地抚摸我,手指一碰到衣服的边缘便马上躲开了。
他谨慎到让我丧气的地步,本已鼓胀起的欲望一点一点地退去。
他在晚上十点把我带回家,难道是为了和我喝杯茶吗?
!
更糟的是,他开了句不合时宜的玩笑:
“你还是个幼女呢。
我是一个幼女?
他以为时间仅仅是他头上的白发,他脸上的皱纹吗?
很多年以前,他抽没有过滤嘴的天坛烟,我知道大家关心他的私生活,他喜欢女人的名声和作为作家的名声一样为人所知。
我在他面前很少说话,我知道我们宿舍那个借住的英国文学研究生是他的新情人。
我看着他们爱情的进展,听那大女孩轻描淡写地说起他,她尽力地想向我们这几个一年级的新生证明他们之间只是朋友,这让我觉得很可笑,有谁会在意他们上没上过床呢?
反正我不在意。
他来的时候,也常常和我聊聊天,他总是“小孩”来“小孩”去地叫我。
一个月以后,那个女研究生搬出了新生宿舍,那年夏天她已经毕业了。
第一个学期结束前我还去看过她,她借了陈天的小说给我,也给我看她写的诗。
我再没见过陈天,她偶尔提起他,但总是以“你不懂”作为结束。
“陈天有老婆,孩子都六七岁了。
”魏红肯定地说。
女研究生搬走以后,宿舍里住了五个新生,魏红是其中最老练的,她上高中时就发表过小说,对文坛的事十分了解。
我知道我们有种倾向,总是想神话我们的情感,给我们的人生带上宿命的光环。
我肯定不能说那时候我就知道有一天我会和陈天上床,甚至爱上他,但是有时候,你看到一个人,便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和他发生某种联系。
这就是我和陈天之间的感觉。
8
我写下这些文字,知道我的少女期永远地结束了。
它早就应该结束,我已经当了太长时间的少女,二十七岁时还被陈天称为“幼女”。
这些青涩、幼稚的记忆一直搁浅在我的体内,让我保持了孩子的容貌,脸上留下迷惑、不安与执拗的神情,只要这种表情还在,我便一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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