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诚信民营医院评价标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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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即为“不合格”。
参评的民营医疗机构违反其中一条,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价活动。
3.二类指标为准入指标,只评价不计分。
18项中有4项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价活动。
4.三类指标为评分指标,总分值为100分。
三类指标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诚信民营医院”最后的确认程序。
第一部分一类评价指标(单项否决)
是否达标:
是□否□
评价项目及内容
评价要点与方法
评价结果
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诊疗科目设置科室名称,确保医院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与医院的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⑴查阅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料,是否及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执业登记、注册、变更和校验;
⑵核对医院诊疗科目设置名称是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符。
2.医院各项执业许可证齐全。
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医院不得外包、租赁科室。
⑴医院的各项执业许可证,如:
放射设备配置证、临床用血、B超配置证、收费证及母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以及其它执业证书齐全;
⑵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⑶医院无对外承包、租赁科室给他人从事医疗活动。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不能单独从事诊疗、护理活动,坚决杜绝无证行医。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资格,不得超范围、超领域开展诊疗活动,
⑴卫生技术人员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执业手续;
⑵未注册的医护人员和执业助理医师,无单独执业;
⑶卫生技术人员无超范围执业。
如有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情况处理。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工作。
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
5.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符合相关要求,医源性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履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⑴确定专门的部门或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⑵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传染病。
★7.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对外广告宣传及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开展。
刊登、播发、张贴医疗广告的,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许可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相符。
不得删改、增加未经核准的广告内容。
8.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⑴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⑵严禁开展未经卫生主管部门核准或未经科学验证的新技术、新项目。
9.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条例采集、储存血液,严禁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医院临床用血必须来自指定血站,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10.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按照规定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第一、二类精麻药品。
注:
一类指标只评价不计分,实行单项否决,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不能参加当年年度评价。
第二部分二类评价指标(准入指标)
是否达标:
是□否□
是否达标
1.严格执行《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服务标准,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⑴现场查看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牌,公示价格是否符合物价部门规定;
⑵随机抽查3-5位出院病人,是否有结算费用清单;
⑶询问病人,了解工作人员能否及时解答、处理患者的费用查询。
2.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管理规定,无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
抽查3-5份出院患者结算清单和门诊病人收费单据,检查收费是否有违规收费、分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
3.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保政策,依病情收治病人,无套保、骗保、挂床收费、降低门槛收治病人的行为。
禁止诱导过度依赖服务需求的行为。
⑴抽查医保或新农合病人病历和出院患者结算清单,检查是否有违规收费、分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
⑵向物价和主管部门了解上年度和本年度物价检查情况。
受到通报批评或群众举报,经核实不得≥3次。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⑴医院有国家颁布制定的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⑵抽查3-5份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医务人员是否按照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选择检查、治疗和用药,做到适应症明确。
5.严禁以回扣、医托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诱使病人就医、招揽病人。
随机抽查住院病人入院情况,未使用不正当手段诱使病人就医、招揽病人。
6.严格药品、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
使用的药品、试剂、医用耗材均由正规、合法渠道采购,坚决杜绝使用伪劣假冒药品、耗材。
⑴医院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⑵现场抽查5种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三证”齐全,无过期、假冒劣质药品、设备及耗材。
评价要点与方法
7.医院能用不同方式适时公示医疗服务信息,诚恳接受患者和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评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随机抽查住院和门诊患者,患者对医院满意度评价≥90%。
8.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保护患者隐私的相关措施。
⑴医院建立实施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和医患沟通制度;
⑵临床诊疗活动中认真履行、落实知情告知制度,进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医疗活动时,告知率达到100%;
⑶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保护患者隐私的相关措施。
9.医院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能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意见和投诉。
⑴医院有处理医疗投诉的部门或责任人,有投诉管理的规章制度,有投诉调查、讨论、处理及整改落实的记录;
⑵重大医疗事故及时报告处理,并有整改措施;
⑶以醒目标志公示投诉地点、电话。
注:
二类指标为准入标准,只评价不计分。
18项中有四项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当年年度评价。
第三部分三类评价指标(评分指标)
扣分:
得分:
分值
评价要点
评价办法
扣分及理由
得分
1.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做到依法执业。
6
⑴医院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有相关记录;
⑵问卷考核医院管理者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情况,测评总评分≥85分。
①检查医院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未组织培训扣2分;
②抽查5-10位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部分科主任、护士长及员工代表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以及执行情况,测评的总评分每降低1分扣0.5分。
2.依照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建立切实有效的落实机制。
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⑴医院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
⑵工作人员能方便获得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知其工作职责。
1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完善的扣0.5分;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2分;
②随机抽查3名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其掌握岗位职责情况,一人未掌握扣1分。
3.规范授权医院业务主管院长等管理者,切实履行业务技术管理职责,以保障医院业务技术管理运行规范化。
5
医院有管理人员授权及职责履行的相关规定,并能认真履行职责。
①医院无相关的授权制度或规定,扣3分;
②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扣2分。
4.医院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运行,能满足医院各项工作需要。
⑴医院有承担相应职能的管理部门,并起到应有的作用;
⑵医院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的管理工作。
①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
未履行职责的扣2分;
②医院未指定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扣2分。
5.医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医院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措施。
①未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扣2分;
②医院没有定期进行分析、评价、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的,扣1分;
三级医院扣3分。
6.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
⑴医院制定各项核心制度,并便于医务人员查阅;
⑵医务人员应掌握并认真执行各项核心制度。
①未制定核心制度,扣1分;
不便于医务人员查阅,扣0.5分;
②抽考5位医务人员,了解各级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掌握程度,未能熟悉掌握的,1人扣0.2分;
③抽查3份-5份归档病历,发现未能认真执行的,一份病历扣0.5分。
7.三级医院应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措施的执行。
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有工作计划、实施措施,并开展工作。
①未成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扣2分;
②无工作计划、未开展工作的,扣3分。
8.建立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严格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等。
⑴医院有不断完善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⑵重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有严格的申报程序;
⑶认真执行大中型手术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各项记录及时、完整。
①医院无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扣1分;
未执行扣2分;
②医院未制定新开展手术的申报程序扣0.5分;
③抽查3份(三级医院抽查5份)出院病历,手术期各项记录不及时、不完整,1份病例扣0.5分。
9.医院应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及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增强医疗风险的反应和处理能力。
2
⑴医院应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有关医疗风险预警方案(包括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置等);
⑵开展医疗安全培训,提高防范医疗风险意识。
①医院未制定相关风险预警方案,扣1分;
方案不完善,扣0.5分;
②未开展医疗安全培训,扣0.5分。
10.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医院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⑴病历书写符合要求,各项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⑵出院病历的保存、借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符合要求,并按照要求整理、装订、保存;
①抽查3份(三级医院抽查5份)住院病历,发现一份丙级病历扣1分;
②出院病历整理、装订、保存环节不符合要求,扣0.5分;
③出院病历的保存、借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
1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建立医院药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和规范医院药事管理。
医院药库、药房布局合理,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定期养护,防止变质失效,根据药品储存需要,有相关阴凉设施。
门诊中西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
①医院无药事管理的相关制度,扣2分;
②现场查看药库、药房,布局、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扣1-2分;
③门诊中西药房未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扣1分。
12.贯彻落实《抗茵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物不良反应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医院建立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机制,有药物不良反应和上报记录。
①抽查3份住院病历和门诊病历,发现不合理用药一份病例扣0.5分;
②Ⅰ类手术切口未按规定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一份病例扣0.5分;
③无药物不良反应记录、未按要求上报扣0.5分。
1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
⑴医院的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人员的资质符合相关规定;
⑵处方书写规范。
①相关工作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扣2分;
②抽查10张处方,书写、用量不规范一份扣0.2分。
14.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有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明确并认真落实。
⑴建立护理管理体系,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落到实处;
⑵有各级护理管理的工作制度。
①未建立护理管理体系,扣1分;
②实行护士长负责制,病房护理管理的落实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③无各级护理管理的工作制度,扣2分。
15.认真组织“三基三严”培训,强化基础医疗、护理质量。
按照《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保证患者安全和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医、护管理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基础医疗和护理水平。
①无计划、未开展培训扣0.5分;
②现场抽查医护人员各3名的基础医疗和护理水平,动作不规范每人扣0.5分;
③抽查护理记录3份,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扣0.5分;
未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扣0.5分。
1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符合国家规定。
⑴医院应有院感管理部门或兼职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⑵有院感控制重点部门的布局流程(手术室、产房、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等)、消毒隔离工作、手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
①无管理部门或兼职人员扣1分;
无管理制度扣0.5分;
②院感控制重点部门的布局流程不符合规定,一项扣1分。
③消毒隔离工作、手卫生不规范,1人扣0.5分。
1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依照条例要求储存和使用血液,血库的布局流程和使用符合规定。
血液来源、储存、血库的布局流程和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临床输血程序规范,促进科学、合理用血。
①无管理制度或制度不落实,扣0.5分;
②血液来源、储存、布局流程不符合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
③查5份用血的病历、用血申请、输血同意书、用血批准书、输血适应证等情况,1项不合格扣0.2分。
18.医院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
门诊提供就诊咨询、导诊、以及其他便民服务,方便患者就诊。
窗口管理规范,服务快捷,文明。
⑴病房和门诊的服务环境和设施达到卫生清洁、舒适的要求;
⑵各项服务标示清晰、醒目;
⑶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提供适宜的服务设施;
患者诊疗等候场所备有坐椅。
①病房和门诊的服务环境和设施未达到卫生清洁、舒适的要求,扣1分;
②各项服务标示不规范、清楚、醒目,扣1分;
③门诊大厅没有设服务台,未提供适宜的服务设施,扣1分;
④患者诊疗等候场所没有坐椅,扣2分。
19.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医院消防设备齐全,定期更换,并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证明。
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符合相关要求,能满足医院运行需要。
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检查意见书》、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医院高危设备和设施的《注册登记证》,相关操作人员有培训合格证明。
①无相关证书扣2分;
②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2分;
③相关操作人员无培训合格证明,扣1分。
20.建立医院统计管理工作,执行《2007年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管理规范》、《贵阳市民营医院定期报表制度》。
医院有统计专/兼职人员,建立了统计工作制度,有统计原始记录,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①医院无统计专/兼职人员扣2分;
②未建立统计工作制度扣1分,无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扣1分;
③各类报表上报未按要求报送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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