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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促进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发展
(七)建立北京地区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
(八)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和人才培养基地
(九)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当代经济、科技全球化的趋势下,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知识产权正在成为行业高生产力、产品高附加值以及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成为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成为各国制定大政方针和经济发展方略的重要环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已融入全球经济并日益深刻影响着世界,知识产权面临着更大的国际竞争压力。
自主创新能力的不足和体制障碍,成为知识产权发展的瓶颈,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缺乏是中国企业参与世界竞争的软肋,因此化解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从比较优势走向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
面对新形势,在客观分析和判断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北京要抓住并利用好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契机,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引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首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北京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1.知识产权环境不断改善,知识产权意识稳步提升
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五期间北京市委、市政府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北京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等,北京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机制。
建立了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开展政策和制度示范推广。
专栏1: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创新体系和首都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将越来越要依赖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撑,为此,2003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政府联合建立了“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示范园区成立两年来,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起草了《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推动实施了中关村“专利引擎”计划,组建了中关村高校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并分别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浦东发展银行签订了“知保”、“知银”协议,推动了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园区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外专利和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得以确立。
通过建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实施知识产权应急方案,进行有效协作。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发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展。
截至2005年,北京市专利代理机构130家,约占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
商标代理机构483家,是未放开代理机构登记前的近13倍。
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北京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规范化运作,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加强行业自律,2003年4月,北京成立了“北京市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接受专利申请人的投诉,对专利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管理。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大成绩。
北京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势头良好。
其中专利人才约2000余人,目前在岗人员约1000余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证书的人员约1400余人。
人才数量、结构和素质基本满足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
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期间,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特别是在每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期间,我市均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
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了知识产权宣传的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效果。
专栏2: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成员每年都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举行一系列庆祝和宣传活动。
从2004年起,全国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决定把每年的4月19日至4月26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都有一个主题:
2001年的主题是“今天创造未来”,2002年是“鼓励创新”,2003年是“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2004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2005年的主题是“思考、想象、创造”。
2006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2.推动执法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到了加强
“十五”期间,北京市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推动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
完善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北京市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逐步形成,行政执法成效显著,司法保护力度得到加强,海关边境保护不断深入,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展开。
同时,为了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知识产权执法的透明度,自2003年起,北京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制度,先后对2002年—2003年、200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向社会公布。
实施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针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行为,积极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十五”期间,北京市累计办理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6863件;
累计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460件,处理著作权纠纷240件;
累计处理专利纠纷125件,查处冒充专利99件。
3.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成绩,申请和批准数量大幅上升
“十五”以来,通过首都企业专利战略推进工程、专利引擎计划等工作的不断开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涌现出一大批技术上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各项数据指标呈现大幅度上涨趋势。
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十五”期间,北京地区专利申请量累计83978件,专利授权量累计39942件;
发明专利申请量累计39297件,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10958件,位居全国第一位。
商标注册及驰名商标数量大幅度增加。
北京市有效注册商标累计已超过10万件,位居全国第四位,北京驰名商标数量累计35件,著名商标累计260件。
北京地区版权登记量大幅度增长。
“十五”期间,与版权相关的几项主要指标均列全国首位。
其中作品登记16184件,软件登记23961件,引进图书版权34152种,分别占全国的46.3%、37.1%和66.2%。
此外,“十五”期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数量共计52项,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累计37项。
其它知识产权事业也取得长足发展。
从整体上看,北京知识产权环境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新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北京知识产权事业还存在着与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妥善应对。
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
北京市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然停留在重视数量大于重视质量的阶段,特别是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重视不够,必须培养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和经营体制,改变不重视技术成果市场化能力和知识产权价值的意识。
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与知识产权发展的需求不相匹配,存在较大差距。
某些政府部门没有熟知知识产权的人员,从而使得某些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处于疏漏状况。
一些部门的信息网站上也无法查询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内容。
这种工作状态尚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发展的需求。
北京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和创新成果产权化的能力不足。
北京关于技术贸易的大量持续逆差表明北京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在与经济的结合上与沿海发达省市还有一定差距。
一些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因为担心保护不力而拒绝申请专利或者取得其它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创新成果产权化能力的弱化。
知名品牌创新能力尚需加强。
有的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能力和品牌创新能力较弱,企业在专利、商标等方面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足。
目前很多企业均未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缺乏专职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上资金投入不足,基本上处于“无人管、无法管”的状况。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势在必行。
“十一五”时期,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紧抓发展机遇,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地位的提升,服务于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
“十一五”时期,北京知识产权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以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筹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龙头,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坚持知识产权发展与提升首都城市竞争力相结合,坚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严格行政执法相结合,坚持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导向与推动创造、管理、保护、应用相结合,坚持发掘保护首都特色资源与打造首都知名品牌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基本形成依靠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新格局。
1.2020年远景目标
到2020年,北京将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
知识产权全面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战略性手段,知识产权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管理与服务要素齐全,知识产权创新活跃,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流转顺畅,知识产权人才集聚,知识产权环境优越,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实施与保护的领先区域,成为引领中国创新发展的先锋,成为连接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2.2010年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北京要围绕建立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增强城市竞争力的目标,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上重点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标:
第一,知识产权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在提升城市竞争力中发挥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趋突出,特别是在某些重点领域成为核心竞争手段,率先在若干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辐射转型,提升区域竞争地位。
第二,依托知识产权核心区域,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能力
依托中关村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进一步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之路,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涌现和产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名牌产品。
第三,建立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逐步加强。
政府部门间的工作联动取得良好效果,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四,基本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
以政府工作为主导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使市场化机制运作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呈现出结构合理、业务规范、功能齐全的特点。
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领域得到拓展,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信誉大幅度提高。
第五,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总量和素质基本满足首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
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人才环境基本形成。
3.主要数量指标:
2010年北京地区每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其中发明专利数12件;
每万人专利授权量达到8件,其中发明专利数5件;
2010年北京地区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驰名商标达50件,著名商标达500件;
“十一五”期间,引进、培养百名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实务技能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专门人才;
培育千名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
培养万名从事社会各类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
“十一五”期间,培育300家专利实施示范企业,重点培育20至3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大企业集团。
1.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坚持不懈地开展知识产权重要性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工作报道、案例分析、公益广告、论坛、展览会、“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形成全社会尊重、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增进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共识
探索和实践知识产权普及宣传的新模式,开展面向各部门领导的知识产权宣传,使之充分理解知识产权在推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一盘棋的观念,加强在本领域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重视公共资金投入的知识产权产出。
充分调动区县的积极性,完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队伍。
3.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根据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选择主要技术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专利试点工作,为企事业单位培训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普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引导行业协会进行知识产权研究,倡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树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鼓励企业把知识产权作为竞争手段,运用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鼓励和促进在专业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联盟形成和发展,加强相互交流,构筑强有力的专利防护网、商标和版权保护体系,形成合力,谋求共同发展。
1.加强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活动
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重点,瞄准产业发展高端,合理配置政府公共资源,加大对企业和社会科技资源的引导,重点开发核心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以北京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包括软件、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等七大领域,形成重大原始性突破,提升产业竞争力。
加强对国际资源的整合,在竞争激烈、自身优势不足的领域,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大力支持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集成创新,尽快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
通过企业、大学、院所的科技创新活动,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创新成果。
2.推动创新成果产权化
鼓励专利申请。
大力实施“专利引擎”计划,鼓励在软件、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企业申请专利。
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作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准,把专利申请量作为评价北京市财政资金投入计划项目创新成果的重要指标。
确保北京市专利申请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量的稳步提升。
鼓励商标注册。
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到境外注册商标或办理和应用多国(地区)注册,鼓励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特别是要加强对老字号商标境外注册的支持。
3.鼓励知识产权运用和经营
加强专利信息的利用。
建立为从事研发活动进行快速、全面检索专利信息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推动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
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确保企事业单位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全面、及时、方便和快捷。
引导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对专利信息的检索和利用,避免出现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人、财、物的浪费。
鼓励大学院所专利技术转化。
制定和实施鼓励性政策,提供专利申请服务,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并给予相应的申请、转化实施等方面的资助,促进大学与科研院所具有应用潜力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并促进专利实施与转化。
以新型产学研合作为基础,通过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相互合作,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推动大学与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产业化。
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发挥北京产权交易所、中关村专利交易中心(筹建中)等的作用,搭建知识产权网上交易平台,推广和交易北京地区大学、院所、企业和个人拥有的专利技术,促进专利技术转化。
完善技术成果的评价体系和交易机制。
加强品牌建设和经营。
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规范化的品牌评估体系,提高品牌对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有效促进作用。
以形成知名品牌为目标,鼓励北京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的品牌塑造。
重点打造中关村科技园区Z—park(ZhongGuanCunSciencePark)、朝阳中央商务区CBD(CentralBusinessDistrict)、金融街、亚奥核心区、亦庄新城、天竺临空经济区等重大区域品牌。
发展创意产业和版权贸易。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立足于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创意产业。
依托数码娱乐基地等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出版业的结合,重点发展动漫、网络、电子和数码出版业,推动版权贸易发展。
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运用的探索。
深度挖掘北京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加强对北京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老字号等的发掘、整理和加工工作,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版权等形式探索将之知识产权化,并加以经营。
充分利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资源。
引导企业依法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重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与之相关知识产权的特许经营,创造自有品牌。
鼓励合法利用奥运标志,发展与奥运相关的产业和民族品牌,实现其价值,开拓北京奥运经济的增值空间,实现奥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4.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的示范作用
在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制度机制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探索试验,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经验和实践支持。
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
颁行《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
建立示范园区版权、商标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示范园区专利技术孵化机制。
创建专利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提供创新检索服务,探索开展专利预警工作。
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细分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构建专利评价体系。
发挥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的示范作用。
完善中关村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加强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以示范园区为平台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试验基地。
进一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园区内设立的知识产权巡回审理庭的作用。
加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里的知识产权制度示范与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1.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范围
加强对原产地标记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原产地标记、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假冒行为。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积极探索和推进对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等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运行机制。
结合北京地区范围内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针对音乐、戏剧、曲艺、美术、手工技艺等,尝试新的保护模式。
2.整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
围绕筹办2008年奥运会和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完善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坚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
继续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倡导社会诚信相结合。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制。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鼓励企业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形成以政府公共服务为支撑,以企业、行业协会为主体,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专利权保护。
加强对商场、超市和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专利商品检查,着力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冒充行为。
继续通过专利代理人惩戒委员会对代理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商标权保护。
加大查处假冒侵权商标标识行为,没收销毁涉案商品。
及时接受、处理侵犯商标权的投诉,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版权保护。
适时推动开展软件、版权产品连锁业的发展,建立软件、版权权利交易平台,以推动版权产业发展,遏制侵权盗版行为。
支持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完善与著作权登记相关的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
加强对著作权登记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的宣传,提高著作权人对著作权登记的积极性。
特别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贯彻落实《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保护软件版权服务工作,推广有助于保护正版打击盗版的先进信息技术。
原产地标记保护。
鼓励企业申请原产地标记的注册,加大对北京地区名特优产品的保护力度,规范注册产品的市场管理和原产地标记的使用。
商业秘密保护。
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倡导企业自身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同时通过民事诉讼、工商查处等形式,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
加强和完善我市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体系,促进植物新品种育种工作,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的代理机构和信息网络,提高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4.推进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为依据,维护奥运理念,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第29届奥运会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建立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指挥和综合协调机构,在赛前及赛时为奥运会和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及与其相关的工作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服务,对不特定的知识产权义务人提供各种途径和媒介的宣传、教育。
建立相应的执法运行机制。
迅速响应权利人和公众的举报,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避免或降低侵权行为的危害,有效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1.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与资源配置的作用,科学合理地运用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加快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引导中介服务机构为加速科技成果产权化、专利技术产业化提供良好的服务,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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