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资源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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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资源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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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州)内所有成果验收通过后,市(州)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省厅提出成果验收申请,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组织验收委员会对各市(州)的核查成果进行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时,市(州)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须派人参加。
3、部级验收
全国项目办组织对我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汇总成果进行验收。
(三)验收意见与结论
验收采用会议形式,时间1-2天,组织验收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委员会一般5-11人,单数,由熟悉基础控制测量、矿山地质测量、矿产地质、数据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矿政管理人员组成。
验收委员会应在充分了解情况和讨论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意见确实难以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
验收结论分为两类:
合格、不合格。
验收意见经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县级/测区验收
县级/测区验收分为两个阶段,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
1、野外验收
实地核查单位完成测区野外实测任务后,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进行野外验收,并提供相应资料和成果。
野外验收前,应先对野外实测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不低于矿业权总数的5%。
抽查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市(州)或者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具有符合核查资质要求的单位对本行政区范围内的野外实测成果进行抽查;
(2)由市(州)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在本市(州)进行核查的承担单位跨县或测区进行互查。
核查单位不得承担自己核查区域的野外抽查工作。
野外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引入控制点的数量、选点与埋石是否符合要求;
(2)控制点的坐标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3)矿区相邻控制点间的边长和高程误差;
(4)勘查工程或开拓工程测量是否符合要求;
(5)主要地面标识物测量是否有遗漏,位置是否正确。
在野外抽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实测过程与理论数据、检测数据及精度。
抽查工作完成后,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先行对核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对矿业权交叉重叠、实际开采范围和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严重不一致等重大问题,必须到现场查找原因,初步形成处理意见后,方可向市(州)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检查验收。
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听取野外实测工作汇报,查阅控制测量和矿区测量相关原始资料以及抽查报告,验收小组经质疑讨论形成野外验收意见,组织验收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野外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1)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2)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记录表;
(3)基础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加密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
(4)引入矿区的控制点点之记;
(5)勘查工程或开拓工程实测记录;
(6)野外实测工作报告;
(7)抽查报告。
2、成果验收
实地核查承担单位完成测区实地核查成果后,由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县或测区进行实地核查成果验收。
组织验收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听取核查承担单位的工作和成果汇报,查阅有关实地核查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野外验收小组组长宣读野外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经质疑讨论形成测区成果验收意见,组织验收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若野外验收与成果验收合并进行,在进行成果验收时必须进行野外抽查,野外抽查要求同野外验收。
室内验收提交的资料:
除野外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计算54坐标和80坐标转换参数公共点的两套坐标;
(2)控制点网图;
(3)利用已有成果的,需提交原始图件和转换后的数据文件;
(4)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
(5)单个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
(6)单个采矿权开拓采掘工程平面图;
(7)单个探矿权、采矿权基本情况说明;
(8)入库数据,包括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
(9)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分测区编制)。
室内验收的内容与方法:
(1)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矿业权实地核查承担单位开展工作前,应编制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对本次工作的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方法,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预期得到的成果等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2)探矿权实地核查记录表、采矿权实地核查记录表。
实地核查纪录表为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必填表格,要求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表中不能有空项。
表中填写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并在划改处盖章,以示负责;
全表划改超过两处,则此表作废。
每个矿业权填写一个表格,矿区范围示意图可以附贴,如有续页和附页需加盖调查单位印章。
(3)探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采矿权实地核查对照表。
按照国土资源厅2009[1146]号文的要求,探矿权属于第二类核查范围的可不提交此表,其余探矿权、采矿权均需提交此表。
该表无需手工填写,在完成矿业权采集数据库的录入后,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对照表严格按照对照表的填写说明填写,登记项来源于登记数据库,核查项来源于本次实地核查。
特别注意,登记拐点坐标为登记数据库中的北京54坐标系统数据,核查拐点坐标为实地核查的1980西安坐标系数据。
(4)单个矿业权图。
探矿权核查需提交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采矿权核查需提交开拓工程平面图,探矿权属于第二类核查范围的不需提交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
对于提交的单个矿业权图,要检查数学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数学基础、平面位置精度);
图式是否使用正确,各种注记、编码有无遗漏,图面整饰是否清晰完善;
图内要素是否齐全;
矿业权拐点、勘查、采掘工程测量点点位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颜色、图案、线型是否符合要求;
对转绘的内容要和原始图件对比。
图示、图内要素、颜色、图案、线型是否符合要求主要依据实地核查图形要素图示和实地核查系列样图进行对比判定。
(5)单个矿业权基本情况说明。
对矿山基本情况进行简单介绍,需对矿山名称、矿山业主、地理位置、开采矿种、采矿起止时间等内容进行说明。
(6)实测原始记录。
实测原始记录为判断是否进行实地测量的基本依据,包括GPS点点之记、外业观测手簿、井下导线测量记录表等,实测矿山在验收时必须一并提交实测原始数据,实测原始纪录应该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没有原始数据视为没有进行实测,核查成果不合格。
(7)入库数据。
对每个矿业权的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进行100%检查,核对纸质和电子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法定拐点坐标在对照表、核查数据库(CKQTKQ.mdb)中拐点坐标字符串、成果图件的矿业权拐点坐标三者必须完全一致。
数据检查验收应在成果验收会议举行之前完成。
属性数据检查。
数据值正确,必填属性数据项不能为空值;
数据库格式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数据字段属性是否明确;
检查各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一致性。
空间数据检查。
图内各要素的采集无错漏现象;
各要素的采集与矢量化底图相吻合,线划(点位)整体或部分偏移的距离不超过图上0.2mm;
数据具有严格的拓扑结构,不存在拓扑错误;
所有数据层的层名以及点、线(弧段)、面的属性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第
(2)-(7)条内容为单个矿业权必须提交的成果,除特殊规定的以外,缺少任何部分,都视为单个矿业权资料不齐全,需重新补齐后再提交验收,否则为不合格成果。
(8)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
进行了地面控制测量的测区,需提交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包括GPS点点之记、GPS外业观测手簿等),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
通过检查原始记录、测量手簿、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判断控制测量是否满足要求,测量方法是否合理,使用设备是否得当,测量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由于客观原因没有进行地面控制测量的测区,不需要提交控制测量的相关资料,测量精度满足要求即可。
(9)实地核查工作报告。
检查内容包括:
文字报告成果内容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晰、流畅,条理性强,前后表述是否一致;
技术报告中调查各环节技术方法是否表述清楚,数据库建设的内容是否符合建库规范有关要求;
各种数据表格是否规范,是否与报告中引述一致;
问题分析是否有理有据。
(10)核查资料整理、归档、装订。
实地核查工作方案,单独装订成册;
单个矿业权资料进行整理后,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
实地核查记录表、实地核查对照表、矿山实测GPS点点之记、矿权情况说明、以及单个矿业权图件。
每个单矿权资料都以此顺序排列,根据各个测区矿业权数量的多少,可分几册装订;
控制测量原始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控制点网图单独成图;
控制测量平差报告单独装订成册;
控制测量的成果表单独装订成册。
3、形成验收意见书
验收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需具体说明)和结论等。
详见附件1。
重要成果有缺陷的为不合格成果,须补齐后再进行检查。
技术方法检查中发现技术路线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成果。
内业检查中图件质量应满足要求,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符合建库规范的要求。
当内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小于检查总量5%时,为合格成果。
外业抽查中测量点应准确无误,勘查工程或采掘工程的测量精度满足要求,抽查的测量点正确率达95%以上的视为合格成果。
若发现矿界坐标有转换错误,退回核查承担单位,要求100%检查和改正。
4、问题整改与成果提交
核查承担单位按照验收组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
审查通过后,核查承担单位提交最终核查成果。
三、省级成果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省级成果验收委员会对各市(州)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形成省级验收意见。
省级验收的重点是数据成果验收和成果程序性验收。
在省级验收前,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作业单位对各地的核查成果进行抽查,抽查的地区和数量由省项目办根据各个市(州)的矿业权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合格的方能进行成果验收。
省级数据验收的重点是数据内容的完备性和格式的规范性,提交的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必须符合项目办要求的格式,可采用项目办提供的软件进行检查或人工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同时通过抽查3-10%(抽查比例视矿业权数确定)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检查数据的一致性和图面的合理性。
省级成果验收只对核查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成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程序性验收,对汇总的成果合理性和水平作出评价。
时间1天。
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听取市(州)级承担单位基本工作情况汇报。
2、查看县级/测区验收时形成的意见和存在问题,并检测施工单位成果资料修改完善记录与修改完成情况。
3、查阅汇总成果与工作资料。
4、查看数据库相关内容。
5、形成程序性验收意见。
四、部级验收
我省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实地核查成果汇总后,向全国项目办申请进行部级验收。
全国项目办聘请有关管理、测绘、地质矿产和矿井地质测量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对提交的成果进行验收。
XX(测区、县、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意见书
承担单位:
组织验收单位:
年月日
验收意见
成果名称:
提交单位:
专家意见
验收意见重点内容:
一、概况
组织验收单位、报告名称、人员、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主要方式和活动;
二、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
包括实地核查的探矿权数、采矿权数,其中进行实测的矿业权数,利用的首级控制点,本次实地核查加密的控制点、高程点、经换算利用的三角点和引入矿区的控制点数,埋设的拐点桩数、单个矿业权基本成果数量,发现的问题数量,已经处理的问题数量等。
三、成果评价
1、实地核查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2、提交的成果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是否符合要求;
3、原始资料查阅和野外抽查情况,成果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有力;
5、组织实施措施是否恰当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指出实地核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有比较严重问题的要提出补课、整改意见或建议。
五、结论
成果评价的主要要点和最终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验收小组组长(签字):
日期:
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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