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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认为悲剧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不可能实现这一基本矛盾的展现,也就是说悲剧人物的理想与人生实践具有既合性和正义性的一面,也有非现存性的另一面。
在两个方面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冲突,即悲剧冲突。
沈复与陈芸正是他们婚姻的理想与现实发生这种冲突,导致了婚姻的悲剧。
(一)性格因素导致婚姻悲剧
沈复生活在乾嘉时期的江浙一带,此地明中期就开始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是封建统治最繁华的地方,因此这里是新旧思想碰撞最激烈的地方。
一方面资本主义给这些地区带来了新思想,让他们追求个性,自由,寻求思想解放;
另一方面也成为封建思想压制的对象。
沈复生在衣冠富裕的家庭,受到新思想的影响尤为严重。
因此沈复的性格是放浪不羁,无拘无束的性格。
在《浮生六记》中有三处提到这一性格,一是闺房记乐中“余性爽直,落拓不羁”;
二是闲情记趣中“余又好洁,地无纤尘,且无拘束,不嫌放纵”;
三是坎坷记愁中“多情重诺,爽直不羁”。
在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而芸娘自小聪颖,能读书吟诵,婚后常与沈复吟诗对联,谈诗论古。
在沈复与芸娘谈论诗时,芸娘有这样一段论述,她说杜甫的诗千锤百炼精致纯雅,李白的诗激扬潇洒,落拓风流,与其学杜甫的诗法森严,还不如学李白诗的诗意活泼,沈复问芸娘为什么倾心李白,芸娘承认杜甫格律谨严,词旨深刻精当,但是李白的诗就像姑射仙子,有一种落花流水的天然妙趣,令人觉得可爱,并不是杜甫的诗不如李白的诗,只不过是芸娘个人从心底尊崇杜诗的心意稍浅,爱慕李诗的心意深些罢了,由此可见陈芸亦是个性疏放,追求自然本真。
封建传统的教育是削人的灵性、锐气,而长其呆气、钝气。
追求自由,本真,无拘无束的性格是与传统思想影响下的性格是相悖的。
两个性格为世俗所不认可的人结合在一起,定是一个悲剧。
沈复性爽直,落拓不羁,因此不喜迂腐,拘礼繁多之人。
闺房记趣中有这样描写芸娘:
偶为之整袖,必连声道“得罪”;
或递巾授扇,必起身来接。
余始厌之,曰:
“卿欲以礼缚我耶?
《语》曰:
‘礼多必诈’。
”芸两颊发赤,曰:
“恭而有礼,何反言诈?
”余曰:
“恭敬在心,不在虚文。
”芸曰:
“至亲莫如父母,可内敬在心而外肆狂放耶?
”
如此可知,沈复是放浪不羁,不拘于礼之人,没有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
而且还积极的支持鼓励芸娘去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有种种表现:
一是女伴男装游神仙庙。
沈复为了满足妻子陈芸去水仙庙观花照的愿望,别出新裁的想出了“冠我冠,衣我衣,亦化女为男之法也。
”于是经过从头到脚的化妆打扮,然后学习男子行礼走路,俨然就一翩翩公子,沈复的表弟,可是,陈芸到最后怕别人认出来,让公公婆婆知道不好,又变卦不去了。
这时沈复有一再怂恿说,在那里谁不认识他,认出来也不没有关系的,不过是一笑置之罢了,并且母亲现在又不在家,只要悄悄地去回肯定就没有问题。
因此沈复硬拽着芸娘,悄悄地直奔庙会。
游遍了水仙庙,没有一个人认出芸娘是女子,有人问她是什么人,就以表弟相答,行一拱手之礼。
二是托言归宁游太湖。
沈复奉父亲之命前往吴江凭吊钱师竹,途中要经过太湖。
芸娘私下和沈复说,去吴江必须经过太湖,想和沈复一起去,开阔眼界。
要知道沈复是去替父去凭吊友人的,并非出游,沈复非但没有拒绝,还说他正发愁一个人独行太孤单了,能和芸娘一起去当然好,就是没有借口。
于是密谋“托言归宁”,沈复先走,陈芸随后跟随,到渡口一同登舟而去。
自宋明理学后,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制达到了顶峰,“三从四德”“闺训”“七出”等犹如枷锁套在女性的脖子上。
限制她们的自由,不容许女子抛头露面的,这是当时社会的正统思想。
女子是男人的附庸,“红袖添香伴读书,绿衣捧砚催题卷”女人就是得陪伴男子读书,为男子研磨,辅助男子考取功名。
芸娘不督促沈复读书,反而整日与沈复饮酒、诗画,一起出游玩乐,并且为了出游还有欺骗父母的行为,这在当时看来可是不孝不贤之罪,这都是他们的性格使然。
一个和丈夫玩乐的女子,定不受父母欢爱,而一个和妻子出游玩乐的男子也定不受父母所爱。
他们是世俗所不容许的,与整个封建礼教所不容许的,而陈芸和沈复正是这样两个人,双方都在挣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沈复与陈芸的性格使他们对婚姻的追求是自由、无拘无束,而世俗所倡导的是女子大门不出以相夫教子,男子为功名而妻荣子贵,因此他们的婚姻是为世俗所弃的。
多情重诺这一性格使沈复陈芸的婚姻雪上加霜,首先是沈复的弟弟启堂借钱求芸娘作保,不忍拒绝,结果事发,因种种原因,芸娘和沈复被逐出家门,别居他处。
又有沈复的朋友向西域人借贷,求沈复作保,此时沈复家境已经十分困难,却觉得情面上不好推脱,就答应了。
这件事他们本可以推却,而且应当推却的,因为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万一发生意外,可就难以承担后果了,况且陈芸为弟弟启堂做保已有沉痛的教训,结果果不其然,沈复那朋友携款远逃了。
西域人惟担保人是问,于是沈复开始就以笔墨字画来抵押,渐渐到了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赔偿,西域人就到沈复家门口大喊大叫。
结果沈复被父亲斥为“滥伍小人”,而陈芸被误“不受闺训”。
沈复芸娘再度被赶出家门,流落异乡。
可以说性格因素是导致沈复与陈芸婚姻悲剧的根本原因
(二)家庭因素导致婚姻悲剧
“孟子云:
‘君子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
·
’”沈复上有父亲稼夫公、母亲陈氏,下有一子逢森、一女青君,沈复在家排行第三,有一姐姐,在沈复娶陈芸之年嫁于范氏,有一弟弟启堂,娶了孙氏。
如此而言,沈复是幸福快乐的,可是家庭的不睦却令沈复陈芸别居在外,与子女分别,旅居他乡,最后芸娘客死在外。
家庭不睦主要是婆媳,翁媳,嫂弟,兄弟,弟媳之间。
在乾隆乙巳(1785年),沈复跟随父亲在海宁做幕僚。
陈芸写信附在家书中给沈复,于是父亲就说芸娘既然会笔墨,家信就有她代写吧,可是大家庭是非多啊,“后家庭偶有闲言”,从这一句话可以看出,在这个家庭中也是有利益的争夺的,害怕芸娘得宠,于是就散布谣言,风言风语,结果沈复的母亲怀疑芸娘叙事不妥当,就不让芸娘代笔了。
沈父看到书信不是芸娘写的,就问芸娘是不是病了,沈复写信问芸娘,结果没有回音,沈父发怒说芸娘是不屑于代笔家信吧,沈复回到家后才知道事情的原委,芸娘代笔家信被人诟病。
使得芸娘受到沈父的责怪。
因家庭争宠,或者看不得芸娘受宠而导致的芸娘受到沈父的责怪,可见在沈复的整个大家庭的关系式不和睦的。
庚戌之春(1790年),沈复又跟随父亲在邗江幕幕府,沈父在与同事饮酒时表露他一生辛苦,时常客居异乡,想找个侍候起居的人都不可得,儿辈如果能够体恤父意,就应当找个人来,至少可以语言相通。
沈复知道后,让芸娘请媒人物色个人,寻得姚氏女子,结果好心办成了坏事,因种种原因,沈母不乐意,使得芸娘失去了沈母的宠爱。
在封建男权社会里,男子纳妾,不需要取得妻子的同意,即使沈母因此事不舒服,也不应该对芸娘有意见,陈芸也是一片孝心啊,这时芸娘与公公婆婆的关系都不好了。
壬子容,沈复的父亲病了,沈复前往探望,得知因芸娘为弟弟借贷作保一事你,沈复询问弟弟,结果他反而怪芸娘多事,“弟子出则孝,入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首孝悌,次谨信”,在封建社会讲究的是长幼有序,恭而有礼。
沈弟启堂,连对嫂子基本的尊重都没有,谈何关系和睦呢?
后来因为传信有误,芸娘给沈复额信被沈父看到,结果芸娘为弟弟借贷作保的事被沈父知道了,可是弟弟启堂不但不承认,反而落井下石,致使沈父看到信后非常愤怒,写信责备沈复,他要是有点人心,就应当悔过。
于是芸被逐出家门,沈复与芸迁居萧爽楼,两年后,沈父才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方从新回到家。
芸娘后半生疾病缠身,后又因绣《心经》而劳累过度,病情有加剧,让全家上下忙碌,导致上下的人都对酝酿有意见,不得人心,都厌恶她,至此,沈复、芸娘在家没有立足之地了。
最后以芸娘娼妓做姐妹之事,被赶出家门。
幸亏有芸娘的姐妹华氏,在听到芸娘的窘境之后,派人来叫芸娘到她家去养病,以续疾病相扶的誓言。
堂上误以为憨园之使,因愈怒曰:
“汝妇不守闺训,结盟娼妓;
汝亦不思习上,滥伍小人。
若置汝死地,情有不忍.姑宽三日限,速自为计,退必首汝逆矣!
”
芸闻而泣曰:
“亲怒如此,皆我罪孽。
妾死君行,君必不忍;
妾留君去,君必不舍。
姑密唤华家人来,我强起问之。
”因令青君扶至房外,呼华使问曰:
“汝主母特遗来耶?
抑便道来耶?
”曰:
“主母久闻夫人卧病,本欲亲来探望,因从未登门,不敢造次,临行嘱咐:
“倘夫人不嫌乡居简亵,不妨到乡调养,践幼时灯下之言。
”盖芸与同绣日,曾有疾病相扶之誓也。
因嘱之曰:
“烦汝速归,禀知主母,于两日后放舟密来。
其人既退,谓余曰:
“华家盟姊情逾骨肉,君若肯至其家,不妨同行,但儿女携之同往既不便,留之累亲又不可,必于两日内安顿之。
”时余有表兄王荩臣一子名韫石,愿得青君为媳妇。
芸曰:
“闻王郎懦弱无能,不过守成之子,而王又无成可守。
幸诗礼之家,且又独子,许之可也。
”余谓荩臣曰:
“吾父与君有渭阳之谊,欲媳青君,谅无不允。
但待长而嫁,势所不能。
余夫妇往锡山后,君即禀知堂上,先为童熄;
何如?
”荩臣喜曰:
“谨如命”。
逢森亦托友人夏揖山转荐学贸易。
但是如果拖家带口去的话,可定不合适,如果让儿女连累亲人的话又不好,导致儿子靠朋友收养,女儿做别人的童养媳,从此母子母女永别。
锦上添花之事,寻常罢了,可要是雪中送炭就难能可贵了,在沈复芸娘夫妇走投无路之际,家庭却把他们扫地出门,反不如芸娘曾经与朋友的一个誓言,难道亲情在利益面前就如此的苍白无力吗?
沈复所在的大家庭完全把芸娘当成了一个累赘,一个把亲人抛弃的家庭,它能是有亲情的吗,更不要说家庭和睦了。
在客居他乡期间,芸娘又旧病复发,自己感觉病入膏肓了,就不让沈复延医诊治。
就要与沈复两世相隔时,芸说沈复不得父母欢爱,颠沛流离,都是因为她的缘故,在她离开人世后,沈复定可挽回父母之心。
父母年事已高,她死后,沈复应该尽快回家,如果没有办法带她的骸骨回去,就先浅埋,等以后再带回去。
嘉庆癸亥三月三日,芸娘与沈复阴阳两隔。
沈复在妻子芸娘死后,回家报了信后又回到扬州,卖画度日。
也因而得以常常芸娘墓哭泣,影单形只,凄凉不已,有时偶尔经过故居,触目惨淡,物是人已没,每每忆起即肝肠寸断,独对芸墓无它语,凄凉无处话,唯有泪千行·
沈复与陈芸的婚姻在沈复四十岁时因陈芸的逝世而结束,中年丧偶,可谓人生一大悲剧,人死后尸骨还不能带回家乡。
“狐死必首丘”,何况人乎?
在妻子芸娘死后竟然不能落叶归根,沈复因父亲人生气而与芸娘的骸骨留在扬州。
人在经历大悲之际,最希望的就是有一个心灵的港湾,让你停靠,避风雨,重整修养,这个港湾就是家。
可是沈复在发生人生悲剧之时,连最后的慰藉都没有了,就像是个被遗弃的孩子,唯一孤冢相伴。
至甲子三月(1804年),沈复接到接到女儿青君的家信,得知父亲病倒了。
不久又接到复接青君家信,得知父亲已经逝世了,悲痛欲绝,呼天莫及。
于是日夜赶路,回到父亲的灵堂责备自己的不孝。
沈母见到沈复大哭,问他你到现在才回来,沈复对母亲说,是接到女儿的信才回来的。
这时沈母瞪了弟媳一眼,原来是启堂夫妇没有通知沈复。
启堂夫妇连父亲的辞世都没有通知沈复,最后一面都没有让沈复见到,都说血浓于水,何况是兄弟,竟然形同陌路。
更甚的是,弟弟启堂害怕沈复争夺财产,竟让教唆人向沈复索要旧债,弄得沈复狼狈不堪。
于是沈复告诫他弟弟说,他虽然不肖,但也没有无端作恶,虽说他已经过继他人,但没有得过丝毫遗产,这次奔丧归来,原本只是尽人子之道,哪里是为了争夺遗产,大丈夫贵在自立,既然孑然一身的来,就会孑然一身的离开。
一件件的事累积,使得沈复芸娘与这个家庭的关系越来越糟,先是芸娘因代笔家书受妒,后是帮弟弟借贷作保,弟弟反而不认账,还落井下石,使芸娘受责。
陈芸患病后,亲人们非但不同情帮助,还怪罪沈复芸娘拖累他们,最后反找借口,把他们逐出家门。
沈复与芸娘先是与家庭出现间隙,后慢慢决裂,最后形同陌路。
一路的历程给沈复与芸娘巨大的心理和情感上的创伤,哀莫大于心死,还有什么比被最亲的人遗弃伤害大呢,家庭的不和睦给沈复芸娘的婚姻无疑是雪上加霜,是导致他们婚姻悲剧的重要原因。
(三)经济因素导致婚姻悲剧
在封建社会,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如恩格斯所说:
“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父母包办的,当事人则安心顺从。
”幸运的是沈复陈芸相互爱恋而结合的。
陈芸,字淑珍,又叫芸娘,是沈复舅舅的女儿,自小聪慧异常,口授《琵琶行》,就能够背诵。
四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开始认字,刺绣之余,还渐渐懂得吟诗作词,曾写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佳句。
世上竟有如此聪明温柔的女子,谁会不为之倾心呢?
所以在随母归宁时,一见倾心,爱慕之情不能自释,因此沈复对母亲说,若为他儿选妻,非淑姐不娶。
而且沈复对陈芸的爱恋与日俱增,在沈复再次见到陈芸时只见满屋人都穿着鲜亮的衣服,唯独芸娘一身素淡,只有一双鞋子是新的。
鞋子绣制的十分精巧,一问才知道是她自己绣的,芸娘生的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之间神采飞扬。
那种缠绵的神态,让沈复失魂落魄。
这些都表现了沈复对芸娘的爱。
这天夜晚,沈复送亲到城外回来,已经是夜下三更了,肚子饿的不行了,其他人都是用枣充饥,沈复不喜欢,嫌它太甜了,这时芸娘悄悄地拉沈复的衣袖到她的卧室,藏有暖粥和小菜,从芸娘藏粥给沈复吃这个事可以看出,陈芸对沈复的感情也是很深的,甚至不惜对堂兄谎言没有粥了。
婚后沈复与芸娘感情更胜,耳鬓相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言语形不能用言语形容者。
是年七夕,芸娘摆设设香烛瓜果,两人在我取轩中一同祭拜天上的织女星。
沈复还镌刻了两枚图章,上书有“愿生生世世为夫妇”的字样,沈复拿朱文,芸拿白文,作为以后往来书信题签之用。
可是婚姻的幸福不光是两个人相爱,感情只是是精神层面上的,同时还得有物质的依托。
沈复芸娘在失去父母的资助后,生活就每况愈下,以前每天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而后来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沈复夫妇居家过日子,偶尔有急用,都不免要抵押典当。
开始是拆东墙补西墙,接着是应付了这边,应付不了那边。
这主要是沈复从小锦衣玉食,风雅韵事倒是精通不少,可却没学到什么生存的能力,不善游幕又不会行商。
1781年(辛丑年),沈父病,害怕从此一卧不起,就令沈复拜在他结拜兄弟蒋思斋先生门下,开始学习做幕僚,时年18岁。
沈复26岁在绩溪与同事不合,回到家里,从此弃儒从商,没有什么成果,而后时幕时商。
浪游记快中沈复在二十五岁时,应徽州绩溪克明府之召,给其当差,结果与同事不合,拂衣归里。
此时三白已经年过二十五,在做幕僚时只是因为与同事不合,就辞职不干,太轻率气盛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做幕僚就是在机关工作,有句话叫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争斗。
人无法改变社会,所以只能去适应社会。
沈复“拂衣归里”可以说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沈复此时定是“名声在外”——沈复自视高洁,性情孤傲,与人不合。
如此就几乎断送了沈复的幕僚生涯,可想而知无任何一个县令、州府愿意请这样性格一个人做幕僚。
这样沈复最本行的生存之道没了。
坎坷记愁中连沈复连续几年都没有差事做,便在家摆了一个书画铺子,三天的收入,不够一天的开销,焦虑劳累,穷困潦倒,日子过得窘困难挨。
沈复做生意几天的收入还抵不了一天的开支,而且还累得半死,这个简直就是贴钱买罪受。
在封建社会商人的社会地位是极低的,“士工农商”,商人排在了最后,沈复本属于士族,与商人有着很大的距离,可以说是隔了两重山,在他的成长历程中根本不能接触到如何经营,沈复在弃儒时,完全走向了陌生道路,当然沈复从商是因为有近亲姑丈经商,可是从沈复多次经商可以看出沈复根本不懂得经商之道。
沈复的生存之道无非是游幕行商,可是沈复既不适合做幕僚,有不懂经商。
注定了沈复陈芸的婚姻是没有生活保障的,这对于沈复芸娘来说无疑是釜底抽薪。
结语
《浮生六记》中沈复与陈芸的婚姻在这个封建礼教森严的时代背景下,追求自由,无拘束的生活本性,显然是与整个世俗相悖的,必会在传统的观念下扼杀的。
大家族的利益争斗中,追求本真的沈复芸娘必然处于弱势,成为众矢之的,最后被逐出家门,如果说一个家族是一棵树,每个个体都是它的枝叶,那么沈复与陈芸是失去的根的枝叶,在扫地出门后就是去了大树庇护而风雨飘摇了。
而沈复生存能力的低下,无疑使得他们的婚姻没有了活力来继续维持它,最终导致了沈复芸娘的婚姻悲剧。
而沈复芸娘婚姻悲剧的探讨,对丰富《浮生六记》的研究,添上了小小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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