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二五规划纲要统筹协调发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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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和降低农药、化肥、农膜等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以村通畅和县乡道联网为重点,新改建农村公路3.7万公里,乡镇到县城公路基本达到三级标准,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到85%以上,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小微型水利设施。
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农网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电气化建设,推广秸秆气化、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发展农村户用沼气75万户。
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条件。
改造农村危旧校舍,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保障水平,改善农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康保障制度、基本药品供应体系,开展“健康村”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100%乡镇卫生院、80%村卫生室达标。
加快建设科技新村、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中心户及文化体育标准化设施,大力开展送电影、送图书、送戏、送展览、送故事“五下乡”活动,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乡风文明。
第三节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以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加强信息、技术、市场、保险服务,支持“两翼”农户发展林果、林下养殖、林业种植、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实现95%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三年增收万元以上。
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开展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
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障机制,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
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办法,逐步增加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水平。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手段,保障农民依法分享土地增值权益,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收入增长渠道。
第四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
实行相对扶贫标准,对收入水平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30%的农村人口进行动态扶贫开发。
加快解决武陵山区、大巴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问题,对深山峡谷和高寒山区等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搬迁。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市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每年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的30%。
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扶持2—3个特色产业。
加快整村脱贫步伐,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
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继续推进对口扶贫,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
第五节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创新城乡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布局,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复垦良性机制。
建立稳定的“三农”投入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确保各级财政“三农”投入逐年增加。
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涉农信贷和涉农保险,推广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房、林权抵押融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工商企业下乡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工商企业与农民共享收益机制。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技术、现代理念等向农村传输。
培育发展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紧密联系的农林产品交易市场。
专栏1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项目
农业产业化。
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农业开发与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畜禽综合加工项目,柑橘种植及加工项目,薯类及玉米等杂粮深加工项目,植物油加工项目,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中药材药源建设及中药材深加工项目,蔬菜保鲜、加工项目,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蚕桑、油茶、青花椒等产业项目,花卉苗木基地项目,三峡库区生态渔场建设,蔬菜良种繁育基地,畜禽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和综合环境整治。
农村公路,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病险水库整治,农村小水电,农村电力提灌站,10千伏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业信息化工程;
巴渝新居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体系建设及重庆农业职业学校建设,三峡库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终身学习培训基地,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农村敬老院,乡镇医院及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园气象试验研究基地,特色农业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工程,现代农业和新农村气象服务体系等。
第七章加快三峡库区后续发展
抓住国家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重大机遇,坚持国家扶助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着眼库区长远发展,突出库区安稳致富、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三大战略任务,努力实现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
第一节促进三峡库区安稳致富
对接国家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库区产业结构调整、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以及移民后期扶持等重点工作。
扶持库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深化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发挥库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移民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关联产业向功能区、产业区集中。
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石油天然气及盐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深加工和现代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商贸物流业,增强库区产业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加快三峡库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试验区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体系,逐步实现适龄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帮助库区群众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库周交通复建和航道恢复整治,实施半淹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恢复建设,完善农田灌溉保障体系和移民迁建城集镇防洪功能,全面解决库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库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库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移民后期扶持和社会保障措施,积极解决移民安置遗留问题,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第二节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加强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保护三峡水库水环境质量安全,恢复提升库区生态系统功能。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实施重要支流水体修复、水华控制及水土保持工程,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强化水源地保护。
加强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控制,研究优化三峡工程水位调度方案。
加强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实施云阳县、开县、巫山县、奉节县、万州区、忠县、丰都县、涪陵区等重点区域示范工程。
全面实施生态屏障区建设,结合地灾避险搬迁有序稳妥推进生态屏障区人口转移。
加强库区生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珍稀特有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重要生态的修复与保护,科学有序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入侵物种的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
第三节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
建立健全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综合采取监测预警、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等措施,重点对库周滑坡体、崩塌体、危岩体、塌岸以及移民迁建高切坡实施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库运行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监测为要,全面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行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完善监测机构和设施建设,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
坚持搬迁为先、城镇为重,对涉及群众人居安全的地质灾害点,适时实施搬迁避让;
对危害城镇及集中居民点的地灾点,在充分勘察论证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
维护库周地质环境安全,禁止涪陵以下区段库岸区域开矿采矿并限期关闭已有矿区。
严格控制巫山县、奉节县等县城及库周重点集镇现有建成区规划,合理疏导城镇人口。
加强已治理工程的后期维护,积极开展库区重大地质灾害问题研究。
第八章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把加快“两翼”发展放在区域发展战略的优先位置,努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全面提升一小时经济圈发展水平
坚持率先发展,着力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辐射带动力。
强化主城核心引领作用。
更加突出渝西地区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建成大中小城镇密集区、新型工业密集区、集约高效农业区。
加快建设大型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建设对外快速通道和换乘枢纽,完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提速建设城际轨道交通。
加快建设城市市政设施,重点解决渝西地区水资源保障问题,增强城市人口承载能力。
率先推进城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及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
加快南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渝南黔北区域合作。
第二节促进渝东北地区繁荣稳定
坚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齐头并进,“提速提档”发展,逐步实现繁荣稳定。
充分发挥万州区作为全市第二大城市和渝东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作用,培育壮大“万开云”城镇群,推进垫江—梁平、丰都—忠县轴状开发,形成“点轴”状城镇化、工业化空间开发格局。
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能充分带动就业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
整体规划、建设和营销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航运效率,加快建设铁路、高速公路干线,着力解决城口县、巫溪县等偏远区县交通难问题。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打造劳务品牌,以劳务开发为重点促进人口有序梯度转移。
以渝东北地区为纽带,促进渝陕鄂区域合作,加快大巴山等毗邻地区发展。
第三节加快渝东南地区特色发展
坚持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并重,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人口转移与扶贫开发互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友好的武陵山地区经济高地。
强化黔江区域经济中心功能,有序开发建设其他县城,形成“一核多点”的城镇化、工业化空间开发格局。
大力发展民俗生态旅游、现代山地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择优开发优势矿产资源,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加快建设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强化区域内外互动,打造武陵山经济协作区。
实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片区开发、整村脱贫。
强化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扶持。
第四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格局
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快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方式,促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推进重点开发区域新型工业化进程,增强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
加强限制开发区域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稳定粮食生产,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发展成为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引导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将其县城规划范围、市级工业园区等确定为重点开发区。
依法保护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成为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
专栏16市级主体功能区
重点开发区。
面积290.2万公顷,人口2303.3万人,约占全市35.22%、81%。
限制开发区。
面积453.8万公顷,人口约545.6万人,约占全市55.07%、19%。
划分为生态保障区、农产品保障区(全市耕地2020年规划范围,面积217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183万公顷)。
禁止开发区。
面积80.01万公顷,占全市9.71%。
范围包括:
(1)国家及市级自然保护区24个;
(2)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2个;
(3)国家及市级重点风景区36个;
(4)国家及市级森林公园58个;
(5)国家地质公园4个;
(6)重要水源地、重要水源水库及其保护区58个。
第五节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突出差别发展、分类指导、优势互补、协作联动,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实施主体功能区政策和差别化考核评价。
完善“圈翼”互动发展机制,促进产业园区多元共建、上下游产业链协作,提高对口帮扶实效。
强化区县分类指导,完善区县鼓励产业目录,积极引导理性招商引资,避免恶性竞争,促进错位特色发展。
强化区县针对性支持,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老工业区、资源枯竭地区,以及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等发展特殊困难区县针对性的帮扶和支持。
专栏17主体功能区政策导向及考核评价
政策导向
考核评价
重点开发区
①优先安排重大产业项目。
②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
③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合理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
④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在加强节水同时限制入河排污总量。
实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优先的区域政策及绩效考评,强化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和吸纳人口方面的评价考核。
限制开发区
①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②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区县横向援助机制,引导重点开发区域采取资金补助、定向援助、对口支援等方式对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生态补偿。
③逐步加大政府投资用于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比例。
适当提高国家支持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补助或贴息比例。
逐步降低基础设施项目区县政府配套资金比例。
④建立产业退出机制,促进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现有产业跨区域转移或关闭。
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严禁农业导向的限制开发区域改变农业生产用途的土地供应,严禁生态导向的限制开发区域改变生态用途的土地供应。
⑥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加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增强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能力;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⑦加强排污企业的治理、限制或关停,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从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
⑧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全面节水,满足基本的生态用水需求。
针对农业主产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区域政策及绩效评价,淡化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考核。
禁止开发区
①加大各级财政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力度,在定范围、定面积、定功能基础上定编、定经费,分清市级与区县级财政责任。
②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
③不发放排污许可证。
④依法关闭所有的排污企业,确保污染物“零排放”。
⑤严格禁止不利于水生态环境的水资源开发活动,实行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政策。
全面评价考核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第九章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第一节建设森林重庆
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
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全面实施城市森林工程、农村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水系森林工程、长江两岸森林工程、苗木基地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国家继续实施“长防”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
深入开展“绿化长江重庆行动”,实现裸露荒山及通道可视范围内山头、农村房前屋后、确权荒山林地、城周屏障区、长江干流沿线重点区域和城区节点干道全面绿化,累计新增营造林1200万亩,三峡库区库周两岸生态屏障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带建设,打造城市绿色骨架和绿色隔离带,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大力发展公共绿地,形成分布合理、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公共绿地体系。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形成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三大水域生态带和大巴山、大娄山、华蓥山、七曜山四大山地生态屏障为主体,以交通廊道、城市绿地为补充,山水相间、带状环绕的“三带四屏”的生态空间格局。
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石漠化地区、工矿采空沉陷区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恢复,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公园,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建设秦巴及武陵山生物多样性功能区。
加快地质灾
害频发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人口转移,减轻人口承载压力。
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加强政策引导,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图5“三带四屏”生态空间格局
专栏18森林重庆建设重大项目
生态建设。
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及封山育林1300万亩;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375万亩,加强1857万亩重点公益林和2372万亩地方公益林保护;
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低效林改造1000万亩;
建设中国长江湿地博物馆1个,湿地公园10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个。
生态保护。
建成航空护林站,新建70个森林火险监测站,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系统和森林火灾通信及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渝东北和渝东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生物防火阻隔带1.5万公里,森林防火公路3000公里;
建设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体系,建成三峡库区松材线虫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县级测报站21个,乡镇(林场)基层测报点234个;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第二节加强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强化监管,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污染物总量减排、保障三峡库区环境安全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大力推进污染物减排。
完善污染物减排责任制,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加强水环境保护。
以三峡库区水环境、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确保水质安全和水生态系统健康。
全面推进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次级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
重视三峡水库及其支流回水变动区水体的富营养化问题,建立长效监控体系。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主城区达到95%)。
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
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实施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全面实现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推进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提升工业窑炉废气治理水平,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快排放超标车淘汰更新。
加强餐馆及摊贩油烟排放治理。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等城市扬尘污染。
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控制复合型大气污染。
强化固废及危化废弃物综合处理。
加快建设城镇垃圾处理场及处理设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主城区和区县城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50%。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强化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化学危险品风险管理、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辐射放射污染防治。
构建环境保护预防体系。
提高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推行绿色信贷,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控制。
健全环境风险预防和处置体系。
全面推行城乡污水、垃圾收费制度。
专栏19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29条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主城区达标河流持续改进。
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治理、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及改造、燃煤电厂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其他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电子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建筑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等。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主城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扩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
农村环保项目。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畜禽污染防治、农业面源防治、农村环境监管等。
环境安全项目。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治、园区风险防范等。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监察、宣传教育、信息、应急能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
第三节强化资源节约利用
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降低能耗、水耗、物耗水平。
深入开展节能降耗。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
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制定市场能耗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节能标识制度。
大力推动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加强科学管控,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加大节能目标任务督查和考核力度,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管理,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书。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严格耕地总量控制,提高耕地质量。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特别是建设用地复垦,坚持在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
制定和实施节约用地标准,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荒山、荒沟、荒滩和荒坡地。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加大天然气、页岩气和铝、锶、镁、硅、锰、锂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察力度,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投资市外、境外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改进开采技术和工艺,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加大矿产资源开采中共生、伴生矿综合利用量。
完善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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