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程部制度初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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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统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公司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公司职能部室的统计工作管理。
3.1生产工程部负责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
3.2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统计工作。
4.1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任务
4.1.1公司各级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
反对一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
4.1.2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执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本企业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为企业制订计划、经营决策和加强企业管理提供依据;
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
为各级领导提供实用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
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供资料。
4.2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4.2.1公司在生产工程部设置专职统计岗位,配备一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统计人员;
其它车间根据统计工作量的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4.2.2公司及各车间必须明确一名分管统计工作的经理(厂矿长),负责履行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4.2.3公司专职统计人员必须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无证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2.4各车间兼职统计员岗位应配备文化素质好、能胜任本职工作人员。
4.2.5公司专职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培训,专职岗位统计人员的调配应征求本单位统计部门的意见。
4.3统计数据质量
4.3.1各种统计数字必须做到数出有据,与对应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一致。
4.3.2生产工程部负责编制公司定期统计报表、工业产品产存销总值月报和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月报,每月3日和6日报送集团公司生产工程部。
4.4统计法规及统计数字质量的定期检查
4.4.1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进行统计法规及统计数字质量的检查,并认真公布检查结果。
4.4.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统计法》、统计数字质量一贯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5统计报表填报规定
4.5.1公司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公司年度统计报表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表种、报告期、报送时间、受表单位,做好报表填报报送工作。
4.5.2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实行三级审核责任制。
即制表人自审,本部门统计负责人复审,领导终审,并要求三级审核人签章齐全。
审核中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统计数字报出后,如发现错误,一般在下月调正“本年本月”数,保证累计数等于各月数之和,并附加说明。
跨年度的产量误差,若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已汇总时,不予调正。
待整理历史资料时再进行调正,并附加说明。
4.5.3公司生产工程部将每月对各单位、部门的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绩效管理办公室兑现。
4.6统计资料的管理
4.6.1原始记录的设置,既要满足企业各类核算工作的需要,又要力求精简。
对原始记录内容、指标解释、计量单位、口径、传递程序等有明确的文字规定。
4.6.2原始记录的填写必须做到正确理解指标含义,记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准确、全面、不弄虚作假,传递及时,记录表字迹工整、清洁、无乱写乱画现象,记录人员姓名签章齐全。
车间记录本定置摆放。
4.6.3原始记录应定期分种类装订成册,封面标名记录名称,统一编号,由记录单位或使用单位集中统一保管。
其保存期限由各车间及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的原始记录作不同的规定。
4.6.4企业内部统计报表的印制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
各职能部门、车间需要增删、修改统计报表,必须报本单位综合统计部门审定,统一编号后才能印发实施。
未经综合统计部门审定、编号的报表,不得擅自印发实施,否则填报单位可拒绝填报,以阻止滥发统计报表的现象发生。
4.6.5各单位统计报表应分类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报表名称、统一编号,专柜归档管理。
统计报表的保存期限由公司根据不同报表作具体规定,或遵照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6.6统计台帐是根据统计整理和分析的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汇总资料、积累资料的帐册。
其特点是对统计资料加以分类、整理、归纳,按时序进行系统登记。
4.6.7统计台帐的设置按单位和部门企业管理的需要进行,定期收集、整理、积累反映本单位或部门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业务的统计资料。
台帐要求系统、完整、科学。
4.6.8统计台帐属永久性保存统计资料,应妥善保管、使用,统计人员离、退本岗位时,应做好交接工作。
任何人不得任意销毁、私藏统计台帐。
4.6.9对外公布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统计资料(包括定期统计报表资料,专门调查资料)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经公司领导审查同意。
4.6.10为了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司内部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帐一律进行统一编号,编号方法按《质量管理体系编码规则》执行。
4.7附则
4.7.1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4.7.2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7.3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7.4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完善之处将随时修改并作补充规定。
4.7.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生产工程部。
5相关文件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2.2《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三、生产信息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办公网络系统实用、高效、安全、可靠运行,规范并促进网络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管理的网络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有关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室。
4职责
生产工程部负责落实生产信息管理办法。
4.1 使用管理
4.1.1 公司各车间、部室所用电脑按用途不同分别连接内网和外网,首先保证内网畅通。
4.1.2 生产工程部负责办公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协调等工作。
4.1.4 公司各车间,部室负责人是本单位、部室办公网络的主要责任人,应对本部门的微机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意识教育,对上网有关的文件信息认真审查、把关。
4.1.4 公司各车间、部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网络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要保持经常性开机上网,每天至少登陆一次公司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查收电子文件,严防误时误事。
如遇紧急情况,公文发送部门应利用其他通讯手段通知有关人员查收电子公文。
4.1.5 公司各车间、部室上网人员,要认真保管本人和本处室的帐号和密码,防止泄露;
严禁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单位使用的联网资料和办公系统程序。
4.1.6 联网微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告知生产工程部,由生产工程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因特殊情况确需外送修理的,应先经集团公司保密办公室进行相关保密处理。
4.1.7 在办公网络使用中有下列情形的,要酌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1.7.1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帐号、密码,造成系统被非法入侵、信息被非法接收或丢失;
4.1.7.2未及时上网处理电子公文,造成工作延误;
4.1.7.4擅自通过网络传输涉密信息、数据;
4.1.7.4擅自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信息等;
4.1.7.5擅自在网上传送禁止传输的其他信息、资料。
4.2 安全管理
4.2.1 各车间、部室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不得在网上从事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的各种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4.2.2 严禁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严禁存储、使用、传播黑客程序和技术,严禁通过网络进入XX使用的计算机和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4.2.4 连接内网、外网的计算机必须标识,不得混用,严禁一台计算机或同一个计算机网络同时接入内网和外网,禁止一台计算机在内网和外网上交替使用。
4.2.4 处理秘级以上文件和不宜公开的内部资讯应单独使用一台计算机,并不得与内网、外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连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2.5 不得在联网微机上传输秘级以上公文和不便对外公开的程序或文件。
4.2.6 联网微机应严禁安装非工作所需的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等电子公文介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2.7 各联网微机设备配置和程序安装是网络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严禁擅自更改本机IP地址等配置和软件。
4.2.8 联网微机必须定期进行病毒清理等安全检测,杜绝各类病毒的传播与破坏。
4.4 附则
4.4.1 本规定由生产工程部负责解释。
4.4.2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基建设施的维护及工程外委管理办法
加强基建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工程外委的管理,以满足产品实现及安全生产要求。
适用于基建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工程外委的管理。
3.1负责土建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及工程预结算的编审。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基建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和提出维修计划。
4.1基建设施的维护、维修
4.1.1生产工程部负责对部的基建设施实行定期检查,跟踪检测。
4.1.2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年度建筑设施使用情况提出本单位下年度维护、维修项目的计划申请,报生产工程部。
4.1.3生产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部门所申报计划,审核后,提出公司下一年度维护、维修项目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核。
4.1.4公司领导审核后,由生产工程部组织实施。
4.1.5对日常维护项目,由生产工程部外委给建筑队施工,生产工程部负责做好施工监督,把好质量关、工期关。
4.1.6工程竣工后,由生产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基建工程外委管理办法
4.2.1基建工程本单位施工力量无法胜任时,工程外委。
4.2.2对外委工程采取招投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
4.2.3对工程投标方进行评价内容:
a)施工方法人资格;
b)施工方的营业执照;
c)施工方的资质证书;
d)施工方的信誉。
4.2.4施工方确定后,生产工程部对施工方制定工程质量、技术、工期要求,并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程序签订施工合同。
4.3生产工程部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检查监督。
4.4工程完工后,生产工程部与使用单位及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大修、维简项目表》
《工程开、竣工报告》
《建筑设施维简项目年度计划维修申请表》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确保资产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使各项资产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
适用于公司机器设备、房屋、运输工具等有形固定资产的管理。
生产工程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进账、清查、评估、报废、处置、调剂和统计汇总等相关管理工作。
4.1 固定资产的划分和分类管理
4.1.1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
a)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b)单位价值在2000元(暂定)以上,并在使用中能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4.1.2公司设备分类参照集团公司《设备分类目录》将设备分为将设备分为A、B、C类。
4.2 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4.2.1公司全部资产都必须建立帐、卡,按类别将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出厂编号、使用日期、原值、使用地点等登记入册,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2.2A类、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纸质(电子)设备档案档案。
设备档案基本内容如下:
a)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投产时间
b)设备运行记录
c)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
d)设备备件定额、另部件更换记录
e)设备润滑卡片
4.2.3各车间(部室)要遵循“管好、用好、修好”的原则对所辖全部设备负责维护修理,合理使用。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外借或变卖设备。
4.2.4生产工程部对新建工程、新增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进账单》,未经验收的新建工程、新增设备,生产工程部有权不予办理相关入帐手续。
4.2.5生产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半年会同财务部门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留存。
4.3设备的调拨和封存
4.3.1设备的调拨由生产工程部统一办理;
根据生产需要调拨设备时,由生产工程部开出固定资产调拨单,并将设备(包括图纸、资料、备件)调入所需单位,及时办理财务调账手续。
4.3.2各车间(部室)根据生产任务情况需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停止使用的设备报生产工程部,经审批同意后列入封存设备。
4.3.3对封存、闲置和备用设备要妥善维护、保管,确保封存、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4固定资产报废
4.4.1报废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资产单位填报《固定资产报废单》,可申请报废,
a)已满使用年限,严重磨损,腐蚀、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者;
b)能耗高或污染超过国家规定者;
c)专用设备因产品工艺变更而不能利用者;
d)发生事故严重损坏者;
4.4.2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5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备件)的处理
4.5.1处理权限的划分
4.5.1.1凡属A类、B类设备均由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
4.5.1.2凡属C类设备均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办理,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4.5.2处理程序及要求
4.5.2.1A类、B类设备先由生产工程部,向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递交《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处理申请表》,并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4.5.2.2C类设备由生产工程部、财务部核定销售价,报公司领导审批。
4.5.2.3处理闲置、积压、报废设备完成后,须填写《废旧设备处置报告表》,交公司纪检部门留存备案。
5相关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制度
通过固定资产大修,确保设备完好、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大修。
生产工程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工作。
4.1固定资产大修计划的管理
4.1.1每年九月份由生产工程部下发申报下一年度大修理计划或更新改造计划通知给各车间、部室。
4.1.2各车间、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固定资产的状态、监测、技术档案、检修周期、使用情况)为依据,按照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提出本单位年度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上报生产工程部。
4.1.3生产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的大修计划,进行汇总并结合博源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核。
4.1.4公司领导组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后,由生产工程部认真填写,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批准。
4.2固定资产大修由生产工程部组织实施
4.2.5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有关技术资料由生产工程部组织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内容包括:
a)开竣工报告;
b)大修专题会纪要;
c)施工单位、负责人、时间、工期、验收记录;
d)工程预决算、用料记录;
e)改造性大修理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
七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正确的操作与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操作、维护和检修的管理。
3.1设备所属车间(部室)负责操作、维护、检修制度编写,生产工程部组织审核、定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查批准。
3.2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检修制度由各车间(部室)负责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生产工程部负责监督执行、考核。
4.1设备操作人员要求
4.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或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复审,方可上岗作业;
4.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由车间(部室)提出申请,由生产工程部统一办理;
4.1.3操作人员需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
4.1.4设备日常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制,不经车间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代替操作设备。
4.2设备操作管理
4.2.1操作工人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遵守五项纪律:
4.2.1.1遵守设备维护保养与操作规程;
4.2.1.2经常保持设备设施干净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4.2.1.3遵守交接班制度;
4.2.1.4管好工具及附件,不得损坏或丢失;
4.2.1.5发现故障,立即停止运转,全面检查,及时处理。
4.2.2操作工人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四项要求:
4.2.2.1整齐:
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4.2.2.2清洁:
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垃圾清扫干净;
4.2.2.3润滑良好:
严格按“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的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润滑;
油壶、油枪、油杯齐全;
油路管线畅通。
4.2.2.4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
4.2.3设备操作者必须做到“四懂四会”,
4.2.3.1四懂即懂得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懂得设备结构、懂得设备性能、懂得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理方法;
4.2.3.2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4.2.3主要设备要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使用的设备设施或机组由机长(或班长、组长)负责,公用设备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以上模式建立设备管理网络图。
4.2.5实行以点检制为中心的全员设备维护管理体系,并确定生产人员、维修人员、专职点检员点检的作业范围、内容、方法、检查标准、异常和故障处理程序等,使检查和故障处理落到实处,避免故障的发展,保持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4.2.6设备点检记录管理
4.2.6.1对使用的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日常点检记录
4.2.6.2设备发生缺陷(故障)时,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4.2.6.3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故障)发展。
4.2.6.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4.2.7A、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
4.3设备维护管理
4.3.1各车间(部室)A、B类和部分C类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贯彻“三级保养制”,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
4.3.2日常保养:
由操作者负责,每日班后小维护,每周班后大维护,主要内容是:
认真检查设备使用和和运转情况,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设备各部件擦洗清洁,定时加油润滑;
随时注意紧固松脱的零件,调整消除设备小缺陷;
检查设备零部是否完整,工件、附件是否放置整齐等。
4.3.3一级保养:
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进对保养。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检查、清扫、调整电器控制部位;
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外表,检查设备内部;
检查、调整各操作、传动机构的零部件;
检查油泵、疏通油路,检查油箱油质、油量;
调节各指示仪表与安全防护装置;
发现故障隐患和异常,要予以排除,并排除泄漏现象等。
4.3.4二级保养:
以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工参加。
主要工作内容是:
针对设备易损零部件的磨损与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
要求润滑部位全部清洗,结合换油周期检查润滑油质,进行清洗换油。
检查设备的动态技术状况与主要精度,调整安装水平,更换或修复零部件。
4.3.5公司A、B类和部分C类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维护规程和相应的记录。
4.4设备检修管理
4.4.1每年年底由生产工程部下发申报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给各二级单位、部室。
4.4.2各二级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备的技术状态、检修周期、使用情况)为依据,将设备检修计划上报生产工程部。
4.4.3生产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汇总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制定公司年度设备检修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核。
4.4.4生产工程部根据计划安排,组织检修工作的实施。
4.4.5当设备发生事故(故障),车间(部室)必须按照事故(故障)的影响程度、损失大小及处理措施及时向生产工程部报告。
4.4.6生产工程部负责外委设备事故(故障)检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5设备记录的管理
4.5.1各级设备运用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填写设备点检、维护、检修记录;
4.5.2车间一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按时检查设备运用记录,并按周填写《设备管理工作台帐》;
按时上报《主要设备运行报表》,每月对车间设备运用状况做出统计和分析;
及时按相关要求,填写《设备档案》。
4.5.3生产工程部必须不定期深入车间,督促各车间做好设备点检、维护、检修、管理等相关记录。
4.6设备检查考核制度
4.6.1设备月度检查考核由生产工程部牵头,会同车间(部室)的设备管理人员,并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月度检查考核。
4.6.2设备检查考核的内容: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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