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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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过程中未收到民众关于猪场环保问题的投诉,但由于猪场环保措施滞后,粪便及污水处置不规范已经导致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也意识到产生的环境问题,正积极完善环保措施。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具体特点,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工作要求,本工作关注的主要问题有:
①通过环保排查找出项目现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②项目运营期的污水、恶臭等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③对项目废水、猪粪的处置方式进一步进行论证。
提出控制和削减污染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④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⑤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⑥用肥不当对周边林地土壤的影响;
土地渗漏的方式影响场址周围的地下水。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猪场废水处理方式,猪粪处置方式及猪场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问题。
4、现状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是相符的,项目总图布置基本合理,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主要来源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按照本环评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消毒防疫和固废处理处置等管理制度,采用切实可行的废水、固废治理措施和保障项目环保预算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上项目继续生产是可行的。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
澄迈恒鑫养殖场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位于澄迈县金江镇合福村北侧,项目周边主要为橡胶林,东侧470米处为仁格,东南侧15米处为合福小学,南侧70米处为合福村,西南侧360米处为三田,北侧138米处为军口。
具体地理位置图见图1-1,项目与周围环境关系示意图附图2,项目的现场照片与周边环境关系图见图3。
1.2项目基本情况
1.2.1项目名称、地点
项目名称:
澄迈恒鑫养殖场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
澄迈恒鑫养殖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澄迈县金江镇合福村北侧,中心坐标为N19°
40′43.00″,E110°
03′10.93″。
建设和投产时间:
项目于2005年1月建设,2005年3月投产运营。
1.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62802.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
6栋猪舍、宿舍、办公室、饲料仓库以及污水收集池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55m2,其中猪舍2789m2,饲料仓库150m2,宿舍办公区286m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1。
表1-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组成
建筑物设备
单位
数量
结构形式
建设情况
主体工程
母猪舍
m2
276
砖混+钢架结构
已建
保育猪舍
440
砖混结构
育肥猪舍1
738
育肥猪舍2
516
育肥猪舍3
387
隔离猪舍
432
辅助工程
饲料仓库
150
兽医药品间
30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m
500
供水管道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生活区
286
环保设施工程
绿化工程
800
花草树木
废气治理
消毒池
m3
15
混凝土、防渗
新建
沼气池
120
沼气柜
40
沼液储存池
100
安全填埋井
猪粪堆场
300
雨污分流工程
排水沟
400
兽医药车间医疗废物收集桶
车间地面防渗
医疗废物收集暂存
1.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1)饲料消耗
项目所需饲料在场内加工,饲料原料为外购豆粕、玉米、麦皮、添加剂等,均为袋装,存放于饲料仓库,按照一定配比加工后喂养生猪,年使用饲料约900t。
另外,为做好防疫工作,需使用消毒粉、防疫疫苗等。
项目的原辅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1-2项目饲料消耗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年耗量
来源
备注
1
饲料
900t/a
外购
主要为玉米、豆粕、麦皮等
其中
玉米(66%)
594t/a
均为袋装
豆粕(20%)
180t/a
麦皮(10%)
90/a
添加剂(4%)
36t/a
(2)资源能源消耗
水量:
项目用水由地下水供给,项目工作人员为8人,生活用水量1.6m3/d,584m3/a。
养殖用水包括猪饮用水及猪舍冲洗水用水约56.49m3/d,2.06万m3/a。
综上,本项目新鲜用水总量为58.09m3/d,2.12万m3/a。
电量:
项目电源由市政电网供给,根据实际用电情况,用电量约3000KW·
h/a。
另外,为做好防疫工作,养殖区需使用消毒剂进行消毒,项目消耗其它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情况见表1-3。
表1-3原辅材料用量及资(能)源消耗一览表
原辅材料名称
消耗量(t/a)
900
场内加工
2
消毒液
2.0t/a
配制浓度为调制成10-20%石灰乳
3
消毒药
0.2t/a
生石灰,用于配置消毒液
4
防疫用药
0.12t/a
防治传染病的生化免疫制品(菌苗、疫苗、血清、抗毒素和类毒素等),抗生素等。
新鲜水
生活、养殖用水
2.12万
地下水
电
3000kW·
h/a
区域电网供应
1.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见下表。
表1-4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设备名称
产床
张
供水设施
套
饮水器
320
消毒机
5
饲料车
台
10
6
饲料加工机
7
供电系统
8
生猪笼称
1.2.5养殖规模
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存栏量1325头猪,年出栏商品育肥猪3200头,采取集约化养殖方式,全程采用无公害、无污染的饲养方式,饲养繁育良种商品猪。
项目养殖规模指标详见表1-5。
表1-5项目养殖规模指标表
项目
年存栏量
1325头
母猪
162头
种公猪
3头
哺乳仔猪
330头
保育猪
480头
育肥猪
350头
年出栏商品育肥猪
3200头
出栏猪规格为6月龄猪,重量约110~115kg左右。
说明:
按照《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NY/T1568-2007)中规定,养猪场的生产建筑面积按年出栏一头育肥猪需0.8-1.0平方米计算,取最大1.0,则本项目建筑面积略偏大,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养殖规模进行养殖,禁止超规模养殖,后期若项目实际养殖规模超出本报告中计划养殖规模则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项目总平面布局
本项目用地整体呈不规则多边形,总平面布置针对地形、养殖区及生产的特点进行划分。
大门位于场地北侧,连接主出入场通道,地块中间区域为合福水库,水库南侧为办公生活区及隔离猪舍。
项目养殖区集中布设在场地东侧,由南向东依次为母猪舍、保育猪舍以及育肥猪舍,饲料加工车间位于育肥猪舍东北侧,便于饲料运输及猪料供给。
项目配套的污水厌氧发酵池、污水储存池位于厂区东北侧,安全填埋井位于母猪舍南侧。
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粪污处理设施在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详见附图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4公共工程
(1)给水系统
供水含养殖、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和绿化用水等,猪饮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均取自地下水。
该区域地下水资源丰富,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2)排水系统
猪场目前采用雨污分流设施,雨水主要是自然漫流。
本项目猪场的生产废水来自猪舍,主要为猪的屎尿,场地冲洗水等工艺废水,具有一定的悬浮物和臭味,生产废水经过固液分离机后进入沼气系统,沼气系统2015年12月建成试运营,经厌氧处理后的废液用于周边种植作物施肥,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由于排放量很小,同猪场废水一并处理。
排尿沟采用明沟,浆砌砖结构型式,内底面抹光。
(3)供电工程
供电系统由市政管网供给,同时项目设有一台15KW发电机组进行发电,一般在例检或停电的情况下使用,电力供应可以满足项目生产要求。
(4)出粪方式
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清粪不完全,猪舍冲洗时猪粪随冲洗水流出,废水进入沼气系统。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加强清粪管理,猪舍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堆粪场,实现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后外售。
1.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8人,均食宿在厂区内,年工作时间365天。
2、法律法规、标准与环境敏感目标
2.1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1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7月1日);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1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2001年3月20日);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
(15)《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5年12月16日);
(16)《关于印发<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的通知》(农医发[2005]25号);
(1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
(1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
(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
(20)《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部、农业部,2012年11月);
(2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2013年10月8日)。
2)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10月1日;
(2)《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11月29日;
(3)《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11月3日;
(4)《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2007年3月1日);
(5)《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08年6月);
(6)《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4);
3)技术标准及文件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保护部);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9)《禽畜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10)《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11)《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
(12)《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67-1996)。
4)基础数据与其它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土地承包合同;
(3)环境监测报告(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
HSJC20161125007号)。
2.2评价因子
本建设项目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如下表2-1所示。
表2-1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表
项目营运期
污染物
污染来源
污染因子
废气
猪舍、排污沟、污水处理设施
臭气浓度、NH3、H2S
备用柴油发电机
烟尘、SO2、NOX
废水
生产废水
猪舍冲洗水
CODcr、粪大肠菌群、BOD5、SS、NH3-N等
生活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
BOD5、COD、NH3-N等
噪声
猪叫声、水泵、发电机等设备噪声
Leq
固体废弃物
一般废弃物
生活垃圾、粪便、饲料包装(编织袋)
危险废弃物
接种、防疫废弃药品
HW01医疗废物
特殊废弃物
病死猪
—
2.3评估标准
2.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外农村执行一级标准,对于标准中未涉及的污染物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值。
标准值见表2-2和表2-3。
表2-2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GB3095-2012摘录)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浓度单位
SO2
年平均
20
60
ug/m3(标准状态)
24小时平均
50
1小时平均
TSP
80
200
PM10
70
PM2.5
35
75
NO2
CO
mg/m3(标准状态)
表2-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摘录)
控制项目
标准值
NH3
mg/m3
0.20
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
H2S
0.01
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厂区内环境噪声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中2类标准,区外农村居民点主要敏感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详见表2-4。
表2-4环境噪声限值单位: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1类
55
45
2类
2.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表1中2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2-5。
表2-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类别
昼间
夜间
(2)废水
项目猪舍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和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废水产生量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的要求,具体见下表2-6和表2-7。
表2-6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m3/千只·
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1、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千只指存栏数。
2、春、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1.2
1.8
表2-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化学需氧量(mg/L)
悬浮物(mg/L)
氨氮(mg/L)
总磷(以P计)(mg/L)
粪大肠菌群数
(个/mL)
蛔虫卵
(个/l)
10000
本项目所在区域无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须通过综合利用完全消纳,严禁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3)废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中的新建项目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具体限值见表2-8。
表2-8废气执行标准
厂界标准值
依据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0.06
臭气浓度
无量纲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和饲料车间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其排放标准限值见表2-9。
表2-9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Nm3
24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颗粒物
1.0
二氧化硫
550
0.4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於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
(4)固废
项目废渣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要求,详见下表2-10。
表2-10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指标
死亡率≥95%
粪大肠菌群数
≤105个/kg
2.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合福村北侧,通过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和其他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
项目实施会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因此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当地的大气、声、水环境以及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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