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的学习考察报告2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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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湄潭、余庆县创建工作经验
(一)关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湄潭、余庆两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经验丰富,成果显著,很多特色做法、管理机制、创建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湄潭、余庆两县都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把“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两项工作作为文明县城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抓反复、反复抓”,思路清晰,成效明显。
为扎实推进文明县城创建,两县都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创建办公室,着力构建“书记统筹、县长负责、文明委主抓、乡镇部门配合”的组织机构。
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听取汇报,研究创建事宜,解决创建困难和问题。
以湄潭为例,该县在开展“文明中国茶城”创建工作中,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创建指挥部,县四家班子领导全员参与,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和评比。
县直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合力推进创建。
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湄潭县“文明中国茶城”创建实施意见》、《湄潭县“文明中国茶城”创建实施方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及工作制度。
并加大“整脏治乱”工作力度,加强城市保洁员、管理员队伍建设,出台了《湄潭县城镇管理综合执行办法(试行)》,将城管局与住建局分设,城管局队伍达到500余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达80余人),专门负责涉及“整脏治乱”工作和城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
并坚持实行每周星期一由县委书记亲自调度“整脏治乱”、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点评、现场明确、现场交办,明确办理时限,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组织部门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2.注重民生,突出实效。
人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发展的目的。
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就是不断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的过程。
湄潭把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标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投入,全力打造“文明中国茶城”,全面实施城市改造升级工程,使文明县城创建过程成为“为群众解难、让群众方便、使群众受益”的过程。
该县自2011年3月启动“文明中国茶城”创建工作以来,县委政府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实施了城区道路“白改黑”、电力线“天改地”、城区路灯改造安装、市政环卫设施、城区交通标识标线施划和标识标牌安装、城区人行道青石板安装、国道(省)道文化墙的装饰和县城区绿化美化等工程。
近一年来,湄潭县开展“整脏治乱”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整体资金投入上亿元。
3.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为了使创建责任落到实处,两县都十分重视创建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了创建工作定期调度、督查通报、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和投入保障等机制,形成了一整套抓创建工作的科学、有效机制,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
余庆县加大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的力度,把创建考核与年终干部实绩考核结合起来,通过文明创建锻炼人、衡量人、使用人。
对创建工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完成不好的部门和干部实行问责。
为便于统筹调度,余庆县把“整脏治乱”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一名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组建“整脏治乱”办公室,负责全县“整脏治乱”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由于整治力度大,成效明显,该县“整脏治乱”工作年度考核已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全市第一。
湄潭县十分重视创建工作保障,做到创建办人员按需调整,把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创建办公室,在创建“文明中国茶城”过程中,抽调10余名同志集中办公开展创建,并配备专门办公场所、设备和经费等。
(二)关于“四在农家”创建工作
湄潭、余庆两县都高度重视“四在农家”创建工作,成功打造了一批全省、全市一流的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1.坚持高起点规划。
余庆县把全县当作一个“大乡村”来规划,把一个村当作一个“景点”来设计,把每户农家当作一个“亮点”来打造,注重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超前、科学、适用”的特点。
一是工作超前。
早在“四在农家”创建初期,余庆县就出台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了逐步完善。
二是规划科学。
在规划中该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一哄而上,做到了科学性、客观性、超前性三者的有机统一。
余庆县在县乡村三级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村镇建设规划体系,特别是在乡镇层面,编制了所有乡镇总体规划和部分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开展了城市设计与小城镇风貌定位研究。
同时,该县还规定,每年实施的“四在农家”创建点,都由乡镇按照整体规划要求,结合创建点实际拿出创建规划,报县“四在农家”创建办审核后实施,做到了规划的科学性。
三是严格按规划建设。
余庆、湄潭两县都规定,农村新建住房,须按照统一规划和“黔北民居”风格建设,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包括农民盖房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严禁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活动。
2.坚持高标准创建。
余庆、湄潭两县都高度重视“四在农家”创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经费投入,认真健全创建机制,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明确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界定了工作职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而使新农村建设工作在领导机制上得到了充分保证。
如湄潭县成立了专门的农村建设办公室,由一名副县级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整合各方面力量,从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抽调10余名同志集办公。
二是对涉农资金进行了有效整合。
明确规定各类涉农资金在不改变原始用途的前提下,都要与“四在农家”创建点结合起来,做到项目捆绑申报,资金整合使用。
三是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
每年都从财政资金中拨付一定金额专门用于新农村建设。
如余庆县规定,对“四在农家”工作的财政专项投入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
2011年,湄潭县财政对“四在农家”投入达1500余万元,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近来来,通过加大投入,湄潭县成功打造了田家沟、核桃坝、偏岩塘、邓家寨等一批全市、全省一流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规划建设了各类“四在农家”创建点195个,成规模、上档次的黔北民居新村示范点151个,实施村庄整治点819个,累计新(改)建黔北民居20347户,基本实现了县有示范带、镇(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点、组有示范户。
截止2011年底,余庆县共建设“四在农家”创建点802个,其中黔北民居新村220个;
农村受益人口近24万人,覆盖率达93%。
三是坚持高水平管理。
切实提高“四在农家”创建示范点建设管理的水平,坚持示范点建设的质量和标准,提高对示范点的管理水平,细化管理职能,实现示范点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对“四在农家”创建示范点申报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管理,对已建成的创建示范点,镇村两级建立起了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建设一个、巩固一个、成功一个。
二、学习考察的几点工作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
文明县城和“四在农家”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行各业,仅靠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
要搞好两项工作,必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抓的责任,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必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路子;
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真正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只有主要领导重视,特别是一把手重视才能形成工作开展的整体合力,工作开展才能全面整体系统推进。
(二)科学规划是先导。
搞好“四在农家”创建,要坚持规划要先行。
必须加大“四在农家”创建的规划指导力度,对农村无序建房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和管理,尽快解决农村无序建房的问题。
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按照“特色鲜明、内涵全面、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要求,实行城乡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
同时,按“精品示范型、巩固提高型、扶贫开发型”三种模式为农民设计符合地方特色的户型,使新住宅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从根本上解决村庄建设杂乱无章的现象。
(三)产业支撑是重点。
发展产业是“四在农家”创建的强力支撑。
只有产业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四在农家”创建才能持续地进行下去,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
湄潭县在这方面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比如,该县结合“四在农家”创建打造了核桃坝“茶海生态园”、“天下第一壶”、“十里桃花江”、“中国茶海”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旅游景区景点,全县生态农业观光、乡村休闲度假、茶文化、浙大西迁文化体验等特色旅游日趋成熟,在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民致富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四)资金整合是关键。
“四在农家”创建,必须要有资金投入。
由于我县财政相当困难,能够用来支持“四在农家”创建的资金极为有限。
余庆、湄潭的经验告诉我们,“四在农家”创建,可以通过资金整合的方式有效缓解新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
我们必须通过有效方式,改变过去农业、扶贫、水利、交通、能源、林业等各项涉农资金单独使用、部门垄断的传统做法,在“四在农家”创建的平台上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整合。
通过整合,集中财力,解决了创建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以人为本是基础。
通过创建,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才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才能得到真正提高。
要通过开展文明县城创建,不断提升市民素质。
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是市民长期遗留的一种习惯,涉及面广、时间长,需要一个长期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过程,只有市民的素质提高了,创建成果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巩固和提高。
(六)长期坚持是目的。
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群众期盼的是长期坚持,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建议
通过对湄潭、余庆两县学习考察,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成立创建机构。
参照遵义市以及兄弟县市做法,落实创建场所、人员和经费,成立高规格的创建工作指挥部,设立的强有力的创建办公室,抽调政治过硬、熟悉业务同志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以及对各单位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督查检查。
二是明确工作载体。
建议围绕“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特色鲜明、内涵丰富、主题突出、市民易懂、易记、易参与的活动载体。
以文明创建为统领,把“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工作作为文明县城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统筹推进创建,建设幸福绥阳。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
拟定近期、中期和远期创建目标,以创建目标的明确化实现创建机制的常态化,注重长效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调度、监督制约、责任追究、考核奖惩、投入保障、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划分任务,落实责任,推进创建。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
建议我县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设立“四在农家”创建专项资金,逐级建立账户,拓宽“四在农家”创建资金的投入渠道。
一要完善政府资金的投入方式和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适当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创建点基础设施建设或以奖代补支持“四在农家”创建;
二要整合涉农资金,把所有能够纳入“四在农家”创建专项管理的资金都集中起来,在不改变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对这些资金进行整合,重点用于新农村的建设;
三要调动金融部门支持“四在农家”创建的积极性;
四要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四在农家”创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目前,我县镇村干部群众对“四在农家”创建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不高,“等、靠、要”思想严重。
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四在农家”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一要注重宣传政策。
将县委、县政府“四在农家”创建的决策转化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自觉行动。
二要注重宣传典型。
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群众,让农民看到“四在农家”创建的成果,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要注重树立新风。
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树立农村良好民风,营造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引导各级干部转变作风,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实事的干部队伍,真正肩负起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改变农村面貌的重任。
在创建工作中,切实做到既注意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又正确认识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赢民心、集民智、聚民力,并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创造的经验,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四在农家”创建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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