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制程序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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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责
3.1需求部门
3.1.1负责设备、夹治具的计划、请购、使用、保管以及日常保养。
3.1.2负责建立本部门设备、夹治具清册。
3.2工程部
3.2.1负责生产设备、仪器需求计划、评估、选型、验收、安装、维修、保养。
3.2.2负责夹治具的计划、设计、制作、验收、维修、保养与报废申请。
3.2.3负责夹治具所需材料及设备配件的请购。
3.3人力资源部
3.3.1负责所有设备及外发夹治具的采购。
3.3.2负责夹治具制作材料、配件的采购。
3.3.3负责办公设备、工业设备、强电设施及其附属料件的请购、维修与保养。
3.3.4负责设备统筹管理(包括报废)。
3.3.5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和设备售后保修联络。
3.3.6负责建立资产清册。
4名词定义
4.1
设备:
包括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工业设备以及各种测量、实验设备等。
4.2
资产及设备分类的定义
4.2.1
IT类资产:
4.2.1.1办公设备:
主要用于办公的设备:
包括办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传真机、交换机、摄像头、相机等。
4.2.2
非IT类资产:
4.2.2.1生产设备:
直接用于生产的设备:
包括打包机、高周波、热熔机、雕刻机、热风焊台、电视及生产和测试中用到的电脑等)。
4.2.2.2工业设备:
辅助生产并对生产环境产生影响的设备:
包括流水线、发电机、空压机、干燥机、变压器、冷却水塔、环保空调、排风系统、无尘室设施等。
4.2.2.3仪器:
用于产品检测的设备:
包括万用表、信号发生器、GPS、恒温恒湿箱、DC电源、LCR数字电桥、直流电子负载、电池性能测试仪、极体传声器测试、示波器、扭力测试仪、温度测试仪等。
4.2.2.4工具:
辅助生产所需的工具:
包括烙铁、电批、胶纸机、热风枪、风枪、手啤机等。
4.2.2.5家具电器:
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物料柜、鞋柜、冰箱、微波炉等。
4.2.2.6夹治具:
直接用于生产、检测或实验的夹具和测试架。
4.3外部设备:
由供应商或客户暂借(借出或借入)使用的设备、仪器或夹治具等。
4.4设备点检:
为了维护设备的使用性能,通过专用的量测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方法和标准值,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点)和参数进行检查的过程。
4.5日常保养:
保养周期少于七天,称为日常保养。
4.6定期保养:
保养周期大于或等于七天,称为定期保养。
4.7协助保养:
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当设备需要专业人员保养时,称为协助保养。
5流程图:
设备管制流程图(附件一)
6作业说明
6.1设备的请购
6.1.1设备需求部门负责填写《设备申购单》(表单一),经部门主管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
6.1.1.1新产品、新过程需要新增生产设备时,由工程部(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设备的信息)拟订需求计划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申购单》(表单一)。
6.1.1.2已有产品、过程等需要新增生产设备时,由生产部(必要时由工程部协助提供相关的技术要求)填写《设备申购单》(表单一)。
6.1.1.3非生产设备由需求部门(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设备的信息)拟订需求计划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申购单》(表单一)。
6.1.2人力资源部收到《设备申购单》后,至少联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备供应商索取设备规格说明书(或相关资料),经报价、比价、议价,并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后提供给设备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6.1.2.1生产设备和测量设备由工程部设备技术人员作技术评估。
6.1.2.2办公和电气设备由人力资源部作技术评估。
6.1.2.3实验设备由品质部作技术评估。
6.1.3设备技术人员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6.1.3.1若评估结果不能满足需求,则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提供相关资讯进行再次评估。
6.1.3.2若评估结果可满足需求,则由人力资源部与供货商签定订购合同。
6.1.3.3若所申购设备(含夹治具)经人力资源部或设备技术人员评估设备供应商无法提供、无法满足申购条件、需求周期较短或成本太高,且客户(或物料供应商)可以商借时,则由客户(或物料供应商)暂借。
A.若由客户提供的,由商务部与客户协商暂借使用。
B.若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源开发部或物控管理部负责与材料供应商协商暂借使用。
6.1.4人力资源部与供货商签定订购合同时须根据《设备申购单》详细注明设备的技术、环保与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明确运输、安装、调试的责任方以及售后条款,必要时提前向供应商索取设备的使用、安装、调试资料。
6.2设备的验收与安装
6.2.1设备到厂后,由设备技术人员会同申请单位(或人力资料部)根据《设备申购单》和合同要求点检设备的型号、外观、生产厂商等是否无误,并检查设备随机资料、备件等是否齐全,确保符合请购需求。
6.2.2设备技术人员主导安装,需求部门协助,由供应商安装的设备,供应商须对设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或培训;
若须外训,设备技术人员可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外训。
6.2.3设备技术人员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原理逐项进行调试,若调试结果达不到技术要求时由人力资源部与供应商联系,查找原因或要求供应商派人调试,直至合格。
6.2.4设备验收与安装合格后,负责安装与调试的设备技术人员填写《设备验收记录表》(表单二)经部门主管审核后发放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6.2.5人力资源部须建立供应商档案并将复印件提供给参与设备技术评估和安装的部门备档。
6.3设备(含夹治具)编号和标识
6.3.1所有设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号建档。
6.3.1.1本公司购买的设备需填写“资产标签”,粘贴于设备的显要位置,并更新《资产明细表》(表单三),办理入仓手续后通知需求部门领取。
6.3.1.2外部公司提供的设备需填写《外部设备标签》(附件二),粘贴于设备的显要位置,并更新《外部设备一览表》(表单四)后通知需求部门领取。
6.3.2所有夹治具由工程部编号建档,同时填写《夹治具标签》(附件二),粘贴于夹治具的显要位置,并更新《夹治具一览表》(表单五),由工程部直接发放给需求部门。
6.3.3设备(含夹治具)编码原则
6.3.3.1
内部设备编码原则:
A.IT类编码原则(除电脑、电脑显示器以外):
公司代码(NS)+资产总代码(IT)+设备总代码(SB)+设备流水号码。
公司代码:
NS表示本公司“NEOSTRA”;
IT表示本公司所有IT类资产;
SB表示除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以外的所有设备;
设备流水号码为0-9数字,从0001依次累加。
见下图:
XX-XX-XX-XXXX
设备流水号
设备总代码
IT类资产代码
NS表示本公司“NEOSTRA”
B.IT类编码原则(只针对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
公司代码(NS)+资产总代码(IT)+设备代码(ZJ/XS)+设备流水号码。
ZJ表示除电脑主机;
XS表示电脑显示器;
设备代码
C.非IT类编码原则(除电脑、电脑显示器以外):
公司代码(NS)+资产总代码(ZC)+设备总代码(SB)+设备流水号码。
ZC表示本公司所有非IT类资产;
非IT类资产代码
D.非IT类编码原则(只针对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
公司代码(NS)+资产总代码(ZC)+设备代码(ZJ/XS)+设备流水号码。
6.3.3.2
外部设备编码原则:
外部设备代码(WB)+资产总代码(ZC)+设备总代码(SB)+设备流水号码。
WB表示外部设备代码;
ZC表示所有外部资产;
SB表示所有设备;
资产总代码
WB表示外部设备代码
6.4设备培训
6.4.1设备安装和验收完成后,由设备技术人员或使用部门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的随机资料及实际操作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表单六)。
6.4.1.1生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
6.4.1.2办公设备和工业设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
6.4.1.3实验设备由品质部负责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
6.4.2设备技术人员或使用部门技术人员须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操作。
6.5夹治具的制作、验收与领用
6.5.1夹治具所需材料、工具和配件的请购
工程部根据夹治具制作工具、材料和配件的消耗情况填写《物品申请单》,经工程部主管审核,制造中心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采购。
6.5.2夹治具的申请、制作、验收与领取
6.5.2.1生产所需夹治具由工程部负责计划、设计和制作,若数量不足时由生产部通知工程部评估是否需要增加。
6.5.2.2其他部门(或用途)所需夹治具由需求部门负责计划和设计,填写《设备申购单》(表单一),经部门主管审核并随附图纸、样板、样品或详细说明等资料提交给工程部。
6.5.2.3工程部接到《设备申购单》和资料后进行评估。
A.若工程部有能力进行内部制作,则在《设备申购单》上的“申请类型”栏填写“内部”并按照图纸、样板、样品或详细说明等资料进行制作。
B.若因客户特别要求、制作能力限制或出于成本考虑需要申请外部制作,则由工程部在《设备申购单》上的“申请类型”栏填写“外部”,工程部主管在“审核”栏加签,经制造中心经理批准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转入第6.1.4、6.1.5、6.1.6项作业。
C.若需要客户或材料供应商提供,则由工程部在《设备申购单》上的“申请类型”栏填写“客供”并由工程部主管在“审核”栏加签后,转入第6.1.5.3项作业。
6.5.2.4夹治具制作(包括外购)完成后,由工程部与需求部门共同验收。
E.若不能满足申请要求,则重新按申请要求进行制作或修改,直到验收合格。
F.若验收合格,则需求部门填写《设备验收记录表》(表单二),同时由工程部编号建档。
6.5.3夹治具领用与保管
6.5.3.1工程部通知需求部门领取验收合格的夹治具,并填写《夹治具发放/回收记录表》(表单七)。
6.5.3.2发放到使用部门的夹治具由使用部门自行保管。
6.6设备保养
6.6.1设备的保养
6.6.1.1日常保养:
每天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按照《设备操作指导书》对机器设备等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工作状态,并更新《设备保养记录表》(表单八)。
6.6.1.2定期保养:
设备技术人员在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合下对机器设备等进行保养(如更换易损件、性能及内部构造检查、调校、维修和添加润滑油等),并更新《设备保养记录表》(表单八)。
6.6.1.3协助保养:
设备技术人员无法完成的保养或协议规定的保养,由人力资源部联系供应商进行,并更新《设备保养记录表》(表单八)。
6.6.2夹治具的维护
6.6.2.1使用部门不得私自更改和调整夹治具,有需要时由工程部进行调整或维修,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维修记录表》(表单九)。
6.6.2.2工程部需对夹治具进行定期维护,并在《夹治具维护记录表》(表单十)上记录。
6.6.2.3使用部门归还夹治具时,工程部须检查并更新《夹治具发放/回收记录表》(表单七)。
6.7设备点检(烙铁与电批)
6.7.1烙铁(或电批)使用者每次开启电源前,应检查烙铁(或电批)的电源插头、电源线及手柄有无破损或其它异常;
有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设备技术人员处理。
6.7.2每天上午和下午须分别对烙铁(或电批)进行日常点检,并将点检实测值记录在《□烙铁□电批点检表》(表单十一)中。
6.8设备维修
6.8.1设备和非生产夹治具不能正常使用时,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修单》(表单十二),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设备技术人员。
6.8.2设备技术人员收到《设备报修单》后评估是否需要外修。
6.8.2.1若不需要外修,则由设备技术人员在《设备报修单》上的“维修方式”栏填写“内修”并进行维修作业。
6.8.2.2若设备属于保修期的,或设备技术人员不具备维修能力(或条件)时,由设备技术人员在《设备报修单》上的“维修方式”栏填写“外修”并注明原因,经部门主管在“审核”栏加签后,由人力资源部联系供应商或维修商协助处理。
6.8.2.3外修设备由设备技术人员验收。
6.8.3维修验收合格后将结果记录于《设备维修记录表》(表单九),由设备技术人员通知使用部门领取。
6.9设备的封存
6.9.1设备使用部门须定期对本部门设备使用状况进行评估,若预期有不再使用或闲置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设备,须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封存。
6.9.2使用部门作好防护包装后贴上《闲置设备标签》(附件二),统一退仓、存放。
6.9.3若封存设备需要再次投入使用,由使用部门通知设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10设备的异动
6.10.1设备资源移转至其它单位时,由转出单位填写《资产异动单》(表单十三),经部门主管审核后送交待转入单位,转入单位主管审核后办理设备移交。
6.10.2设备移交完毕由转出单位将《资产异动单》交人力资源部。
6.10.3人力资源部收到《资产异动单》后须立即更新《资产明细表》。
6.11超过使用年限设备的处理
设备超过额定年限后,须由设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综合评估。
6.11.1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则继续使用,并随时监控使用状况。
6.11.2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但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的,则转入第6.8项作业。
6.11.3经评估已经无法使用、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的,则申请报废。
6.12设备的报废
6.12.1若设备需要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表单十四),经部门主管审核,设备技术人员确认,人力资源部主管加签,并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6.12.2申请部门将待报废设备和批准生效的《设备报废申请单》一起移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废并更新《资产明细表》,详细参考《报废管制程序》。
6.12.3夹治具的报废:
若夹治具已经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或已不适用于现有产品且不能作其他用途时,由工程部负责回收、报废,并更新《夹治具一览表》。
7相关文件
7.1《报废管制程序》
7.2《文件与资料管制程序》
7.3《记录管制程序》
8附件与表单
表单/附件名称
编码
所属文件名称
保管单位
保存年限
附件一
设备管制流程图
NS-QP-GC-002-E01
工程部
同文件
附件二
标签样式
NS-QP-GC-002-E02
表单一
设备申购单
NS-QP-GC-002-R01
一年
表单二
设备验收记录表
NS-QP-GC-002-R02
报废后半年
表单三
资产明细表
NS-QP-GC-002-R03
无
表单四
外部设备一览表
NS-QP-GC-002-R04
表单五
夹治具一览表
NS-QP-GC-002-R05
设备操作指导书
NS-QP-GC-002-R06
表单七
夹治具发放/回收记录表
NS-QP-GC-002-R07
表单八
设备保养记录表
NS-QP-GC-002-R08
表单九
设备维修记录表
NS-QP-GC-002-R09
表单十
夹治具维护记录表
NS-QP-GC-002-R10
表单十一
□烙铁□电批点检表
NS-QP-GC-002-R11
表单十二
设备报修单
NS-QP-GC-002-R12
表单十三
资产异动单
NS-QP-GC-002-R13
表单十四
设备报废申请单
NS-QP-GC-002-R14
设备管制程序
附件一:
设备管制程序流程图
NS-QP-GC-002-E01-1.0
附件二:
NS-QP-GC-002-E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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