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镇中心幼儿园工会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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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1、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幼儿园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上级工会或幼儿园园部工作。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以及向行政、教职工大会提出的建议。
6、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以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呼声。
7、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8、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它的任务是:
1、审议和通过幼儿园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
3、审议和通过工会经审工作报告。
4、听取教代会提案总结报告。
5、园长对各位代表的提案进行答议。
6、听取正副幼儿园长、党支部的述职报告。
7、民主评议幼儿园长、民主测评班子成员。
8、讨论决定必须经教代会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
三、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凡办理完毕,又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四、工会例行活动制度
1、重大节日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工文体活动。
3、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
4、对生重病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5、对直系亲属死亡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6、教职员工逝世幼儿园协助处理后事并对其亲属进行慰问。
7、对教职员工出现家庭、邻居严重不和及遇到突发事件进行及时走访,慰问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8、对生小孩的女教工进行慰问。
为了充分发挥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强化工会委员会的领导能力。
提高工会委员会委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使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形成科学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例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幼儿园工会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2、讨论工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讨论研究工会工作重大决策和决定。
4、讨论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听取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5、听取各文明班组工作情况汇报和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汇报。
6、研究工会制度建设,改进和加强工会工作。
审批新会员,讨论对会员的奖励(或表彰)决定、职工困难补助等。
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大会内容: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对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二、一般每年召开二次会员大会。
三、每次大会举行前,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大会的筹备情况及大会和各项议案交由代表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四、在规定的时限内,每个代表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幼儿园帮困送温暖和互助保障制度
(一)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为教师做实事。
在学校党政的支持下,学校工会继续落实关爱工程,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帮助教师,做到细微处见真情。
1、开放教工俱乐部(多功能活动室),定期添置健身器材。
2、组织教工健身活动:
教师广播操、教师运动会(冬季运动会、校兴趣运动会)、健身周活动。
教师自娱自乐活动:
(茶室、卡拉OK自娱自乐)。
3、组织教工体检、女工普查活动。
4、组织教工长假旅游活动;
组织教工暑期疗休养活动。
5、进一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如办好教工食堂,行政补贴确保教工免费用餐质量;
奉送教工生日礼物。
6、解决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见细则)
7、深化家访工作,做好“六必访”。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机制,全方位维护好教职工的经济保障工作。
1、继续做好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
2、做好市教育工会的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学校人人参与本项活动。
3、继续做好退休教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
4、做好退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
幼儿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保障教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制,督促、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各组室安全状况和食堂、公共场所卫生措施等,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教职员工遵章守纪,提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三、对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作业建立档案,加强监督、整改。
四、制止违章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维护教职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监督和协助行政落实女员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督促园方依法为教职员工缴纳养老基金、人身保险、社会保险费用。
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问题严重的,要求限期解决;
对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性措施。
八、每月召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会议,年终进行总结;
对工作表现显著的个人、班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幼儿园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
一、定期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本园教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教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上级教育工会进行教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教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汇报。
幼儿园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一、设置调解机构
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园工会代表担任。
二、调解的对象
调解只适用于权利争议,只适用于个别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日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
1.自愿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首先,是否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不得强迫;
调解非必经程序,并且一方申请调解、另一方面申请仲裁时,仲裁优先。
其次,调解过程中应始终贯彻自愿协商的原则,调解委员会不得强行调解或勉强调解。
第三,调解协议的执行是自愿的,不得强制执行。
2.民主说服原则:
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只能运用民主讨论、说服教育的方法。
四、调解的程序和期限
1.当事人申请调解,应自知道或应知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做好记录,并在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方当事人愿意参加调解的,应在4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劳动争议调解应在30日内结案。
其间,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应自觉遵守;
达不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又反悔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教工大会制度
1、教工大会是我园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工大会的领导。
2、教工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工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园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幼儿园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园工会委员(园工会主席、女工委员、经审委员)
4、教工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园工会主席)主持幼儿园工会的日常工作。
教工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园工会主席)主持园工会的日常工作。
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园行政班子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
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园行政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幼儿园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工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幼儿园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工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幼儿园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
开支标准、范围;
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
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
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
1)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
2)重大活动、全园性活动必报;
3)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
4)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
5)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
1)会员退休离会必访;
2)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
3)会员生育必访;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
5)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8、会员生病住院、生育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9、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及花圈。
10、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园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园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工会活动日制度
(一)每年组织会员近途活动两次(三八节、教师节)。
1、工会经费原则上不发放到个人,由行政、工会统一安排;
2、工会近途、远途活动不参加者不得享受活动经费;
(二)会员参加市、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酌情发放实物(或津贴)。
(三)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一次。
(四)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组织一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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