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综合考评方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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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保护社会稳固。
(2)思想道德
①保全大局,关切集体,能正确处置个人、集体和社会的关系;
②有踊跃的人一辈子态度,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发奋向上;
③注重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明礼诚信,节约自强;
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师长,团结同窗,合作友爱。
(3)文明行为
①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吐高雅;
②有良好的卫生适应,自觉保护环境卫生,维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③爱惜公共财物,爱惜公共设施,爱惜花草树木,珍爱教学科研设备,尊重他人劳动功效。
(4)法纪观念
①自觉学法遵法,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②保护公共秩序,遵守校纪校规,保护课堂秩序;
③遵守宿舍治理规定,按时归宿歇息,保护正常的作息时刻秩序。
(5)心理素养
①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②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和经受挫折能力;
③能够正确处置人际关系。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班级综合考评小组认定、年级综合考评小组审核、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后,可奖励加分,奖励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认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形式与政策和今世世界经济和政治》,如单科课程考核成绩85分以上或优秀者加2分,可累加。
(2)踊跃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体育活动除外),如迎新晚会、毕业生晚会等,自行提供材料,奖励1-4分;
(3)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效劳活动,自行提供材料,奖励1-4分;
(4)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治病救人等突出表现者,自行提供材料,奖励1-4分;
(5)学院以为可奖励加分的其他情形,可酌情加分,自行提供材料,奖励1-4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酌情扣分,累计扣分直至0分。
(1)受到学校相关纪律处分的,按对应类别扣分;
类别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分值
-20
-25
-30
-40
(2)损害学校荣誉或大学生形象的,1次扣20-40分;
(3)迟到、早退、无端晚归或无端不参加集体活动的,1次扣2分;
(4)缺课、无端不归寝或不假离校的,1次扣3分;
(5)学院以为可扣分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学业考评
学业考评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原那么上为必修课课程成绩(体育课课程成绩纳入体育考评),不计算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辅修专业课,课程成绩以教务部门所发成绩单为准,总分值为100分。
学业考评=各门课课程成绩÷
课程门数
补考成绩、重修课课程成绩不记入总评成绩,以学生原考试考查成绩为准计算总评成绩。
学籍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但互换到他处就读的学生成绩,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认定。
第十条体育考评
体育考评是对学生的体育成绩和参加课外锻炼、活动等方面的评判,总分值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体育考评=体育课成绩(当学年度体育课程成绩平均分)+课外体育表现。
1.体育课成绩为总分值80分,计算方式为:
体育课成绩=体育课课程成绩×
80%。
一、二年级学生,体育课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三、四年级学生,体育课课程成绩按达标成绩计算,达标为100分,不达标为0分。
2.课外体育表现总分值为20分,踊跃进行体育锻炼、踊跃参加集体组织的体育活动,经学院认定后酌情加分。
参加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活动,一项加3分,总分值不超过12分(体育特永生参加学校安排的训练和竞赛不加分,体育竞赛获奖不在此项加分);
踊跃参加体育锻炼,由学生考评小组评定,4-8分。
第十一条创新能力考评
创新能力考评是对学生在专业技术、文体竞赛、社会工作、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评判,总分值为10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酌情加分:
1.专业技术。
当学年度取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授权、派出机构颁发的品级考试证书、职业技术证书等(运算机证书需要三级及以上、英语证书需要达到六级及以上、一般话证书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者自行提供证书,单项加分2分,专业技术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文体竞赛。
代表学校、学院在各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中获奖的,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学校运动队队员因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获奖已享受课程奖励性加分的,同一竞赛再也不加分。
具体加分细那么标准如下
(1)文艺竞赛
在国家级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入围奖酌情加分。
在省市级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假设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视为一等奖,第二、3、4名视为二等奖,第五、六、7、8名视为三等奖。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演、竞赛可累计加分。
(2)体育竞赛
在国家级体育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入围奖酌情加分。
在省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入围奖酌情加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可积存加分。
3.社会工作。
在学校、学院、年级、班级等担任工作职务,依照工作成效酌情加分,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的只取最高分,不超过10分。
具体加分细那么如下:
(1)职务加分
院级学生组织
院团委
学生会
班团委干部
学生党支部
学生法律
援助中心
法制中国
宣讲团
院三下乡
院队
院技能队伍(艺术团辩论队、足球队、篮球队……)
10
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主席
理事长
团长
9
副主席
年级长
副理事长
副团长
部长
班长团书记
5
副部长
党支部副书记
队长/团长
4
班团委委员
党支部委员
副队长/副团长
干事
正副队长
队员
校团委学生组织
校团委
校学生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生通讯社
校艺术团
主席
社长
副社长
队长
副队长
各部门学生组织
路客
通讯社
学生特立
服务队
园区自律
委员会
园区党员
勤工
助学
中心
园区
就业工作
学生组织
(招就处)
本科教务学生组织(教务处)
女子国旗班
总队长
主任
6
总副队长
副主任
班长团支书
院分队队长
园区队长
成员
园区副队长
1
注:
学生工作中,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的,只取最高分。
学校其他部门的学生组织,请参照标准酌情记分。
具有勤工助学性质的职位和带薪实习不予加分。
其他学生组织,如爱好爱好类学生社团、组织、协会、俱乐部的社会任职和优秀成员原那么上不予加分。
4.学术科技。
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的;
签名学校,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本专业学术论文公布发表、在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理论文章、参加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的(必需签名西南大学且为第一作者)。
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参照标准具体如下:
(1)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
参加省市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获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参加“含弘杯”及挑战杯校级赛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分。
同一功效别离参加全国和省市竞赛获奖,取最高分;
不同功效可积存加分,但加分积存不得超过35分。
(2)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电子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25分;
二等奖加15分;
三等奖加10分;
参加省市数学建模、电子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10分;
二等奖加分;
三等奖加5分;
参加校级初赛获一等奖加分;
三等奖加分。
不同功效可积存加分,但加分积存不得超过25分。
(3)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加35分,取得国家有效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加10分;
有通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鉴定的科研功效,可加10分;
关于有重大学术水平、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功效,可加25分。
同一发明或功效取最高分,不同发明或功效可积存加分,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5分。
(4)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
第一作者加35分,第二作者加10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分;
在国内核心期刊(以《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学术文章:
第一作者加20分,第二作者加10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5分;
其他公布发表的期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
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分。
一般期刊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积存加分,不同论文可积存加分,但加分积存不超过35分。
(5)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加35分;
在《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等省部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加20分;
其他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论文文章加5分。
省级以下积存加分不超过5分。
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论文可积存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6)学生取得学校创新基金资助,重点课题、一样课题、一般课题负责人别离给予5、、的加分,课题参与者都给予1分加分。
课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7)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如新华网、中新网、人民网等发表宣传学校和学院的通信稿,每篇4分。
在省市级新闻媒体重庆日报、重庆商报、华龙网、大渝网等发表宣传学院通信稿,每篇分。
在校级新闻媒体,如学校官网主页、青春缙云等,发表宣传学院通信稿,每篇分,累加不超过2分。
所有加分的通信稿均需明确标识加分者为作者、通信员、供稿者等。
以上学术科技功效多次得分者,同一功效取最高分,不同功效可积存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5.创新创业和其他。
合理开展符合学校、学院各项规定的创新创业活动,能够符合毕业生自主创业认定的创业活动或其他学院认定可加分的情形,通过学院认定,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当学年度进行创业活动,由申请者必需自行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奖励加分5分;
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取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省、市级奖励加8分,校级奖励加6分,同一竞赛不累加。
6.其他项目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体育类竞赛
奖项加分
西南大学运动会
一等奖(第一名)5二等奖(第二、三、四名)3三等奖(第五、六、七、八名)2
西南大学篮球联赛
冠军5亚军3季军2八强1
西南大学足球联赛
冠军5亚军3季军2八强1
西南大学羽乒联赛
一等奖5二等奖3三等奖2
文艺类竞赛
西南大学辩论赛
一等奖5二等奖(四强)3三等奖(八强)2
西南大学演讲比赛
西南大学征文比赛
其他竞赛
校级竞赛加分,均需提供主办发颁发的证书或名单,不然不予加分。
如有以上未罗列的赛事或项目,参照以上项目,酌情记分。
第四章综合考评的组织和程序
第十二条综合考评工作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由法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具体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年级综合考评小组、班级综合考评小组,具体开展及监督评综合测评和奖评优工作。
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团委书记及各年级辅导员组成。
年级综合考评小组年级长、各班学习委员、班团委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班级综合考评小组由学习委员为组长,班团委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一般学生代表比例不能低于百分之五十。
班级考评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工作。
1.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
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
辅导员
工作职责:
指导监督各年级综合考评小组依照学院综合考评方法工作,对年级综合考评小组工作进行指导。
受理学生实名举报。
2.年级综合考评小组
年级长(1名)
各班学习委员,班团委代表1名,各班学生代表2名
产生方法:
年级综合考评小组学生代表由全班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班团委代表、学生代表与班级综合考评小组学生代表人员不重合。
工作职责:
监督各班自核参评材料;
安排各班互相复核参评材料和综合考评分数;
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各班学习委员
班团委代表2名,学生代表4名
班级考评小组成员由全班同窗投票选举产生。
审核本班的参评材料并确定每一个同窗的综合考评分数;
互核他班的参评材料和综合考评分数。
完本钱班综合考评道德考评相关部份评分。
第十四条综合考评的程序:
学生填写综合考评成绩单——学生自评——班级综合考评小组考评——年级综合考评小组组织各班互核——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最终结果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很多于3天。
第四章附那么
第十五条本细那么所涉及加分项目须由请求人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原件。
假设材料确有遗失,须有相关组织部门开具的加盖部门公章的证明。
第十六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必需逐级实名反映情形。
有匿名、越级、不实反映情形的,一旦查实,取消本学年一切评优资格,并依照情形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说明权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原考评方法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跨学院(部)转专业学生参加综合考评不参加评优评奖,由转出学院(部)提供综合考评依据,转入学院(部)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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