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流程图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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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壁挂式报警器安装墙上,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操作方便,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c)柜式报警器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0m。
d)报警器显示器安装牢固,平稳不得倾斜,当安装在轻质墙壁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消防配电
a)查看消防控制室及各消防设施最末一级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b)核对配电箱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并进行试验:
c)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d)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e)查看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
自备发电机组
a)查看发电机铭牌。
b)自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并用秒表计时,30s后核对仪表的显示及数据、并观察机组的运行状况,试验时间不应超过10min。
c)手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查看输出指标及信号。
查看发电机房通风设施。
储油设施
a)查看油位计及油位,按发电机的用油量核对储油箱内的储油量。
b)核对燃油标号。
湿式系统的联动检测
a)以0.94-1.5L/s的流量从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b)压力开关动作后,应启动消防水泵及及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干式系统的联动检测
a)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模拟1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且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
b)压力开关动作后,应启动消防水泵及其联动的消防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c)干式喷水系统管网容积不大于2900L时,系统允许的最大充水时间不应大于3min,如干式系统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系统管网容积允许大于2900L.d)在末端试水装置处,对干式系统进行缓慢放气泄压,当系统压力下降到设定的低气压值时,干式系统控制装置应发出低气压报警信号。
雨淋报警阀功能检测
a)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
b)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压力开关应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声,且距水力警铃3m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
输入时,应能重新启动。
预作用装置功能检测
手动方式启动的预作用装置的雨淋阀,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且距水力警铃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
压力开关应动作。
排
烟
阀
口
检
测
a)安装位置应及设计位置一致,排烟(阀)口的尺寸应及设计要求一致,排烟(阀)口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排烟(阀)口的外表装饰面应平整,调节装置转动应灵活,定位后无明显自由松动:
c)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排烟口及最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d)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e)常闭排烟(阀)口的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f)手动开启装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面1.3-1.5m之间,并应明显可见。
f)常闭排烟(阀)口的手动开启的操作力不应大于100N;
g)排烟(阀)口及金属管道安装必须配以排烟短管;
h)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检测
a)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规格、型号、控制方式、安装位置、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b)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等于630mm的防火阀或排烟防火阀,宜设独立支、吊架。
c)防火阀及防火墙(楼板)之间的穿墙风管应采用≥1.6mm的钢板制作,并在防火墙两侧2m范围内对风管采用非燃材料保温。
d)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入口,尺寸不得小于450mmX450mm。
e)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电控装置接线准确,线路保护完好。
安全疏散指示牌
a)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b)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
c)测试指示牌的亮度。
火
灾
应
急
广
播
a)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的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
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的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c)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安全疏散指示灯
a)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0m。
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m。
b)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c)测量照度
照
明
灯
a)查看外观有无损坏。
c)测量照度。
防火卷帘及电动防火门
a)钢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环保不燃性材料,其选材标准符合《防火窗》GB16809-2008。
b)耐火极限:
耐火性能为甲级1.5h。
c)防火玻璃:
防火玻璃的厚度和耐火等级根据其耐火等级来选用,并符合《防火窗》GB
15763.1-2009的要求。
d)饰面层颜色:
表面采用深灰亚光喷塑(按照甲方指定确定样板颜色)。
e)密封材料:
框架及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f)安装及外观要求:
防火窗各连接处的连接及零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毛刺、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孔洞等缺陷;
表面漆层应厚度均匀,不应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
消防水池
a)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水,水池取水口应有标志。
b)消防用水及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c)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d)消防水池宜设水位显示装置。
消
防
水
箱
a)消防水箱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泵供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c)高层建筑中高位消防水箱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d)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e)消防用水及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f)消防水箱应按技术要求安装进出水管,溢流管、泻水管。
g)溢流管、泻水管不得及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h)水箱宜设水位显示装置。
气压给水装置
a)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质量应符合GA30要求,气压罐的容积、气压、水位及其工作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b)气压水罐应保证在设计压力范围内正常工作。
水泵结合器
a)水泵结合器的质量应符合GB3446的要求。
b)安装位置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c)水泵结合器距消防水池或室外消火栓宜为15-40m。
d)水泵结合器应设有标明用途的固定标志。
e)测试水泵结合器开通情况。
消防炮
a)查看外观,转动手轮,查看入口控制阀。
b)人为操作消防炮,查看回转及仰俯角度及定位机构
c)触发启泵按钮,查看消防泵启动和信号显示,记录炮入口压力表数值。
d)具有自动或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炮,根据设计要求检测消防炮的回转、仰俯及定位控制。
泵
a)消防水泵(包括备用泵、喷淋泵、稳压泵)规格、信号、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b)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及锈蚀卡死现象。
c)水泵及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
d)火警后泵应在5分钟内投入运行,当切换到备电1.5分钟内投入正常运行。
e)设备用泵的应用备用电源或动力,主备电或动力应可靠投入运行,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应在最末一级自动投入运行。
f)启动消防泵控制柜手动按钮,应能启泵,且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有反馈信号显示。
g)远距离启泵,设备应灵敏,且运行正常,显示正确。
h)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备用泵,其工作能力应不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当主泵停止运行,备用泵应能自动切换运行。
i)高层建筑中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
j)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吸水管应装控制阀,喷淋泵的吸水管的控制阀不应采用蝶阀,直径不应小于泵的吸水口直径。
a)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用水及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确保消防用水不做他用。
b)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c)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d)消防水池宜设水位显示装置:
e)消防水池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f)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m。
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流程图
灭火管道装置标志
a)贮存压力:
1211:
1.05Mpa;
1301:
2.50Mpa;
管径<
50mm,选用镀锌加厚钢管。
b)贮存压力:
CO2、1211:
4.20Mpa;
选用无缝钢管,内外径镀锌。
c)在有腐蚀性气体,蒸汽或粉尘场所内,选不锈钢管或铜管。
d)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附件宜采用螺纹连接,公称直径>
80mm的管道附件宜采用法蓝连接。
e)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
。
f)1301、CO2系统管道的三通活接头的分流口应水平安装。
g)管道的支吊架的安装最大间距符合4.2.6.2表5。
h)管道末端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及喷嘴间管道长度应<
500mm。
软管
a)容器阀及集流管之间管道上应设液体单向阀,质量应符合GB14104和GB16669要求。
b)单向阀及容器阀或单向阀及集流管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
模拟喷气试验
a)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应能自动启动灭火系统经30s延时后,试验气体从防护区内每个喷嘴喷出,气体喷射畅通。
b)在报警,释放各阶段防护区内、外有关声、光报警及反馈信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c)灭火系统有关联动设备动作,符合设计要求。
d)试喷防护区内灭火剂输送管道和相应驱动气体管道等设备,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损坏。
操作控制装置
a)管网灭火系统应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方式。
b)无管网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装置二种启动方式。
c)二氧化碳局部应有灭火系统,在经常有人活动场所可不设自动。
d)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喷嘴
a)喷嘴质量、数量、型号、规格、喷孔方向符合要求。
b)喷嘴应有表示其型号、规格的永久标志。
c)设置在粉尘防护区内的喷嘴,应增设喷射时能自行脱落的防护罩或不影响喷射效果防尘罩。
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验流程图
质量设施
a)泡沫液的选择和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b)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器、阀门、管道等系统组件质量要符合现行有关标准。
平衡压力混合器
a)必须水平安装,箭头方向为水流方向。
b)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时,进口压力为0.6-1.2Mpa,采用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水进口压力应为0.5-1.0Mpa;
泡沫液进口压力0.7-1.2Mpa,压差不大于0.1MPa。
c)高、中倍灭火系统采用压力或平衡压力比例混合器时进口压力0.5-1.0Mpa,水和泡沫液进口前应安装压力表、压力开关、止回阀、控制阀、管道过滤器
环泵式比例混合器
b)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吸口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1m。
c)比例混合器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防止水倒流泡沫储罐的措施。
d)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串接消防水带上出口压力应满足设备进口压力的要求。
e)高、中倍泡沫灭火系统负压比例混合器及产生器之间管路不应超过40m,泡沫液储罐底面不低于负压比例混合器中心1.5m。
泡沫液储罐
a)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采用压力储罐。
b)常压罐上应设液面计、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孔、呼吸阀或带控制阀的通气管。
c)压力储罐上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孔。
d)储罐应设在阴凉、干燥处、环境温度符合泡沫液使用温度。
阀门设置
a)泡沫液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b)管径超过300mm时应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动阀门。
电动阀在管路上应垂直安装。
介质流向应及阀体上的箭头方向一致。
c)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的水平管路最低点应设排液阀。
d)泡沫混合液管道上的高处应设排气阀。
e)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堤内的泡沫管道上,应设钢质控制阀和止回阀。
发泡试验
混合液供给强度,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GB50151第3.2.1条、第3.2.2条规定。
液体类别供给强度连续供给时间
石油产品6.0L/min.m240min
系统联动
对于自动火灾报警探测器和自动控制喷放的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进行系统联动试验,系统接收报警信号,并发出开启灭火系统的指令,直至喷水或发泡。
防护区域里
a)应设疏散通讯,且出口处应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b)防护区内,外人口处设声光报警,人口还要设释放灭火剂典型标志。
c)防护区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耐火极限不低于0.6h。
d)区内设有开口时应设自动关闭装置。
e)凡窗和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或地下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灭火后区内应通风排气。
f)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门应设置泄压装置。
储瓶间设置
a)应设在靠近防护区的专用房间,出口处应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
b)应设应急照明。
c)地下储瓶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
d)CO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安全围栏内。
干粉灭火系统质量检验流程图
灭火剂储存容器压力和充装量
a)储存容器应设耐久固定标牌,标明编号、灭火剂名称、充装压力、充装量、充装时间、防护区编号等指标。
b)同一防护区内用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
c)容器阀质量应符合GB795和GB6669的要求,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卤代烷灭火剂容器阀上应有测定内压的装置。
d)操作面距墙壁或操作面之间距离不宜小于1米。
e)容器上压力表的正面应朝向操作面。
f)贮存容器固定在支、框架,固定牢靠,并应采取防腐处理补充。
集流管泄压装置
a)集流管应按JB50263D3.3.2条规定进行水压和气密性试验。
b)集流管采用焊接制作,应在焊接后进行径内外镀锌处理。
c)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并应做防腐处理。
d)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e)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驱动
装置
a)驱动装置的质量应符合GB14105和GB16669的要求。
b)电磁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穿金属管,并沿固定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c)拉索式手动驱动装置安装应灵活,末端拉手设在专用保护盒内,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应固定牢靠。
d)以重物为驱动力的机械驱动装置,应在重物下落形成中无阻挡,其形成应超过阀开启所需行程25mm。
e)气动驱动装置,驱动气瓶规格应一致,压力符合设计要求,压力表的正面朝向操作面。
选择阀
a)选择阀的质量应符合GB14103和GB16669的要求。
b)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c)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
d)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及其管网连接宜采用活接头。
e)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
e)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
防静电
a)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内气体灭火系统管网,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b)管网对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c)管网之间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气密性试验
a)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b)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气密性试验前应进行清扫。
压力讯号器
在卤代烷系统中,在通向每个防护区的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号器。
模拟启动试验
a)灭火控制装置和报警控制装置应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启动,并有声光报警信号,系统经30s延时后释放灭火剂,动作程序符合设计要求。
b)联动设备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c)操作应急切断装置应能在30s延时阶段内切除自动控制程序,使灭火系统停止运行。
手提式灭火器的安装设置
a)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
对于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b)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或拴系。
c)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应方便灵活,其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
除不影响灭火器取用和人员疏散的场合外,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75°
,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
d)挂钩、托架安装后应能承受一定的静载荷,不应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
e)应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
当两具及两具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应可任意地取用其中一具。
f)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打开方式应从正面可以看到。
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应掉落。
推车
式灭
火器
设置
a)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
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
b)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
应急照明灯具
a)应急照明的质量应符合GA54的要求
b)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c)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s,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30min。
d)自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置等待、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
等待状态用红色,充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e)应急照明灯具应设有短路保护和模拟交流电源故障的试验无锁按钮,但不应设其它开关。
f)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用于地下人防工程的不应低于5Lx,用于控制室的不应低于75Lx,用于主控制室的不应低于150Lx用于泵房的不应低于20Lx。
疏散指示标志
a)疏散指示标志的质量应符合GA54的要求。
b)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顶部,疏散走道指示开关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
c)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d)疏散指示标志在切断交流电源后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e)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小于0.5Lx。
消防控制室规定
a)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b)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c)室内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d)室内严禁及其无关的电器线路通过。
e)控制室的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控制装置规定
a)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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