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讲座法律在我身边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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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
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
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
法律是什么呢?
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
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
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呢
下面我就给每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我市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
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的口淡,很想吃一点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一元钱去买小吃了。
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某、王某的注意。
李某、王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张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
”于是便答应了李某、王某,此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
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某、王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
有一次,李某、王某问张某某:
“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
张某某认为李某、王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
李某、王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李某、王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
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买某、沙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
后来李某、王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
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因为贪图一时的享受,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爱吃嘴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
我市某中学初三学生周某某、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材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2012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某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某某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
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某某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某既没有与周某某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某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某某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却不构成犯罪。
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案例中张某某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
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
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下面简单地介绍几个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1、宪法:
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
宪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标志。
”国家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代表和象征,我们要爱护国旗和国徽。
(互动:
我国国旗是什么——五星红旗,国徽是什么——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歌是什么——义勇军进行曲。
)同时,我们国家还一部《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使用和制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和国徽的,是要受到处罚的。
2、义务教育法:
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在这期间,国家免费为你们提供教学场所、教学设施。
象我们青年路小学,国家投资了很多钱,把我们的学校建得这么漂亮,在这么好的环境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3、道路交通安全法:
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第一要熟悉交通信号灯,这个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就都告诉过大家了,请大家一起说(红灯停、绿灯行)。
第二要熟悉交通标志,主要有: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等。
(儿歌:
指示标志有方圆,蓝色做底白图案,按着标志向前行,带你顺利到终点;
禁令标志是圆形,白底红圈黑图案,车辆行人要遵守,确保安全不违反;
警告标志三角形,黄底黑边黑图案,司机见它要小心,危险路段在前面)。
第三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
如果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与交警叔叔的指挥不一致时,车辆和行人要服从交警的指挥。
4、未成年人保护法:
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
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
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三、我们要遵纪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国家制定了这么多法律来保护我们,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要知道,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下面我讲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
案例一:
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
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
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
“你凭什么打小丽?
”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
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
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
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
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提问:
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
错在什么地方?
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点评: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
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
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
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讨论与思考:
校园违法违纪问题
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
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
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
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孩子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
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
)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
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强调:
千万不能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
我再讲一个小案例。
要仔细听哦,我要提问。
案例二:
有一天,某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小梅从家里到学校上学,快到学校时,一个男青年(李某)拦住她,对她说:
“小妹妹,你们班主任老师生病住院了,别的同学都去看了,你要不要去?
”小梅立即紧张地问:
“是我们王老师吗?
”李某说:
“是,是。
”小梅立即点头同意。
于是,李某把小梅扶上了自己的面包车,车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张某,把小梅控制起来。
边走边问小梅她爸爸妈妈的电话是多少,小梅告诉他后,他马上向小梅父母打电话勒索5万元钱,说如果不按要求送钱来,就会杀了小梅。
后来,小梅的父母报了警,经过警察的不懈努力,李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小梅成功被救。
经法院审理,李某以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以上的案例中,小梅哪里做错了?
她应该怎样做才对?
小梅不应该轻信陌生人的话,也不该透露自己的有关信息,更不应该上陌生人的车。
如果以上两名罪犯特别狡猾的话,被绑架是很危险的,有的甚至会失去生命。
小梅应该躲避跟自己搭讪的陌生人,到学校去求证这件事情的真伪。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比珍贵、不能侵犯的。
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侵犯。
在这件绑架案中,李某和张某既侵犯了小梅的生命安全,又侵犯了小梅家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被判刑是罪有应得。
情景假设:
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
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
2、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
3、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
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也许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
案例三:
有一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男青年王某看到了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他心想:
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
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
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娟娟一直在家门前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旁边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就把娟娟带回了自己家。
娟娟成功地避免了一次不法侵害。
总结: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
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
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
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
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
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
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
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
小白兔,上学校;
见生人,有礼貌;
不说话,笑一笑;
蹦蹦跳跳快走掉。
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
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
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
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
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
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
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
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
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
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
找机会就报警(互动:
几个报警电话: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中心120)。
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
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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