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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分管财务副职不得同时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
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副职签发许可文件,一般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分管副职签发许可文件。
第九条对办公用品及物资的采购。
办公用品及物资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
一般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分管财务的副职审批;
大额度、大批量物资采购,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由乡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分管具体工作的副职审核签字,分管财务的副职审批。
第十条推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领导对副职分管的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以上五项工作分管副职履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将上述五项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后,及时上报乡纪委备案。
除人事变动和职务调整外,一般不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调整的,应及时将分管领导名单上报备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油车港镇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试行)
2012-02-08
全镇各党组织,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领导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加快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方式和权力约束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党政机关和部门及“一把手”权力阳光运行的意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试行《油车港镇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明、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组织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为我镇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廉洁油车港”建设的快速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利约束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保护,使主要领导干部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
同时促进权利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提高防腐防变的工作力度。
三、工作分工
镇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镇分管工业的副镇长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财务工作;
镇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镇分管后勤的副镇长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镇分管行政审批的班子领导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为抓好制度落实,成立油车港镇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
和“末位表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
陈建祥
鉏新良
副组长:
俞玉明
陆关全
梁波凯
周雪军(常务)
杨寒星
曹
霞
员:
金剑毅
曹海华
孟春芳
闵
森
杨洁峰
陈一凡
周惠华
边雪明
俞玉兰
沈海泉
钮传林
边婷婷
仲坤林
孙建军
李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周雪军
副主任:
孙建军
成
沈秀凤、樊建生、王国斌、罗超前、邢建良。
办公室主要是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行使否决权,对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实施责任追究。
五、相关制度
(一)镇分管工业的副镇长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财务工作。
具体财务工作由工业副镇长负责,党政正职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
严密财务管理制度,日常费用支出由相关部门提出计划,经条线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与党政正职批准后方可实施;
任何费用支出票据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由经办人、证明人、条线分管领导、财务负责领导签字后,经镇长批准,方可入帐报销;
资产购置与处置应根据购置与处置资产额度和性质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
较大额度财务的收支方案先由相关部门和条线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方可实施。
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要定期向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二)镇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具体组织人事工作由党群书记负责,党政正职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坚持凡进必考、凡缺必竟、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
重要岗位人事变动、人员调入、推荐后备人选、评先评优等由组织条线提出,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审核,经党委(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联签后实施;
镇纪委全程参与履行“一票否决”程序。
(三)镇分管行政审批的班子领导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工作由镇分管行政审批的班子领导具体负责,党政正职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审批流程和权限。
(四)镇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由城建副镇长具体负责,党政正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招标投标。
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费用的预决算等事项。
(五)镇分管后勤的副镇长在党政正职的管理和监督下具体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物资采购工作由分管后勤的副镇长具体负责,党政正职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大宗物资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程序操作。
单位和部门的物资采购,由分管领导提出计划,经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议事流程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除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党政正职应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个人的态度和意见,然后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表决的方式做出决策或决定。
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试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并不是党政正职不管,更不是党政正职不能管,而是加大了党政正职的监管责任。
党政正职既要分权、制权,又要防止监督失控。
分管五项工作的副职领导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廉洁自律意识,慎用权,用好权。
(二)协作制约,确保落实。
党政正职仍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分别对五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之间相互协作,各司其责。
(三)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分管五项工作的副职领导要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操作实施流程步骤,修订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加强条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四)严肃纪律,接受监督。
党政正职是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
要坚持党务政务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中共油车港镇委员会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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