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计分细则草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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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计分细则草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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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院性各项活动(包括会议),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未达到活动组织者规定的人数要求,无故缺席1人次,扣0.1分。
8、严格遵守警容风纪和出勤纪律,规范着装,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着装不规范、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
无故旷工,或违反其他工作纪律,每人次扣0.3分。
效能效率
30分
9、严格遵守学院工作规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完成年度目标责任状所规定工作任务(5分)
院办公室
违犯学院工作规程,未及时完成院党委、行政、群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政令不畅,每次扣1分;
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3-5分。
10、积极完成督办和整改事项。
办事拖拉,整改措施不力,实施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3-5分。
11、按时按量按质填、报计划、通讯、信息和总结等相关材料,确保全院工作协调、有序,情况反馈和先进事迹宣传及时、准确(具体要求见学院《数字化校园信息填报管理暂行办法》)。
未按时按量按质填、报相关资料,每次(人)扣0.5分。
不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乱接、乱发、乱改,每发现一次,扣2分。
子网页更新不及时,应在网上发布的重要信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每发生一次,扣1分。
未完成信息投、刊稿任务,每少1篇,分别扣0.1分、0.2分。
在网页上填报虚假、垃圾信息,每次酌情扣1-3分,触犯法律法规,依法依纪查处。
12、扎实做好业务基础工作,各种登记簿卡规范、整洁、齐全,记录详细;
原始资料归档及时、完整、有序。
业务基础工作差,相关资料残缺不全,每缺一项扣0.1分。
13、积极完成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反响良好。
被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黄牌警告,分别扣5分、10分。
14、服务对象满意率应均在80%以上。
学院每年按“行政(含党群组织)”和“教学”分别组织一次“服务对象满意率”民意测评,参与“行政”测评的为全体工作人员;
参与“教学”测评的主要是授课对象。
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8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15、有经济创收任务的单位,按规定的指标考核。
未按时上交款项,每次扣2分;
未完成经济创收任务,每欠1%,扣1分。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计分细则(第三版)
安全稳定与保密工作
16、做好单位人员(含学生)思想稳定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时期,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每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按进省、进京每起依次扣3分、5分。
17、防火、防盗、防突发性事故,确保所管辖的公共财物不遭受火灾或被盗,确保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人员安全,不发生突发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保卫处
所管辖的公共财物每遭受损失200元,扣1分。
发生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人员伤亡;
或所组织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每起扣3-5分。
18、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每发生一起泄密事件(含试卷泄密),视情节,扣3-5分。
财务与资产管理
19、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开支标准与范围使用经费。
计财处
未经院主要领导批准,超范围或超预算使用经费,每500元扣1分。
违反其他财经纪律,每起酌情扣5-10分。
20、科学使用单位所辖资产,延长使用寿命。
后勤处
所辖资产在使用寿命期内,遭受人为损坏,根据情节酌情扣1-5分。
奖分事项
21、超额完成单位年度主要目标任务或内部管理、工作创新和办学等有其他突出表现
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由考核委员会酌情奖1-15分。
22、专业、课程、教师团队建设被评为省、部级“精品”或“优秀”
教务处
按照省、部级先进分别奖励5、8分
23、科研成果在D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或荣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所主持厅以上课题按时结题通过。
科研处
省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2分、1分、0.5分;
在D类以上期刊上发表或荣获省级以上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奖给3分、2分、1分和0.5分。
24、荣获学院、市(厅)、省级及以上“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学院、市(厅)、省级或以上先进单位,每次分别奖1分、2分、3分、4分。
学院、市(厅)、省级或以上先进个人,每人次分别奖0.5分、1分、2分、3分。
25、宣传学院先进事迹或重要工作举措,被省、市(厅)或上级刊物刊发(不含网刊和付费文章)。
每超刊发一篇简讯,按市(厅)、省及以上刊物分别奖励0.5分、1分、1.5分;
每刊发一篇通讯,按市(厅)、省及以上刊物分别奖励1分、1.5分、2分;
26、宣传本单位先进事迹或重要工作举措,被学院校园网主网页新闻通讯栏采纳。
每超刊发一篇,奖0.1分
(特性目标底分100分)
被考核单位:
公文、信息、档案管理
1、搞好学院上传、下发公文拟制和审核,做到及时、高质,降低差错率。
(8分)
公文拟制不及时,影响工作,每次扣2分;
出现重大差错,每次扣2分;
错字率超过千分之二,扣1分。
2、公文及时整理归档,规范整齐,不得遗失。
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未及时归档,档案管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机要保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因泄密造成影响和损失,每次扣5分。
3、每年在省厅或以上刊物刊登有关学院宣传信息稿不少于2篇。
(3分)
每少1篇,扣1.5分。
4、认真编写学院《大事记》,字迹工整,记录详细。
该记的大事未及时登记,每缺一项扣2分;
字迹马虎,扣1分。
5、加强校园网和信息化建设,制定五年和年度规划,及时发布学院信息,发现并纠正网上错误。
每年组织1次信息员培训班。
未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扣2分;
未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每项扣2分;
学院信息发布不及时,未及时发现和更正网上错误,每次扣1-5分。
每缺一次信息员培训班,扣2分。
会务安排
10分
6、组织召开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及全院性大型会议,做好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
会务安排失当,通知发出不及时,造成一定影响,每次扣2分。
督查督办
7、对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及全院性大型会议要求贯彻执行的工作任务或院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督查督办,及时反馈进展信息。
对所督办事项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负连带责任,每起酌情扣1-10分。
公车管理
8、加强公车管理与调度,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用车服务欠佳遭投诉,经查实,每次扣1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酌情扣5-10分。
通讯通信
5分
9、确保校内通讯、通信畅通,电话装机、维修及时,报刊、信件收发及时。
因工作失误造成邮件遗失或报刊订阅投递出现差错,每起扣1分。
驾校管理
10、加强教练员管理,文明教学,服务学生,确保安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教练员违纪,遭投诉,经查实,每起扣5分。
50分
1、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高校人才建设要求,制定学院人才(包括师资)建设规划,科学设置机构,合理调配人员,做到事尽人意,人尽其才。
增加学院人才容量,提高人才品质,减少内讧和摩擦。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教职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在65%以上。
未制定学院年度人才建设规划,扣5分;
未完成规划任务,每欠1项,扣1分。
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不合理,出现“有事没人做,或有人没事做”,每起扣1分。
因失察或失误,导致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之间闹不团结,负连带责任,每起扣1-5分。
因失察或失误,导致学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负连带责任,按照处分程度,每起酌情扣1-5分。
对无理取闹,拒不执行党委、行政决策决议的群体事件,负连带责任,每起酌情扣5-10分
在学生评议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中,教职工合格率和优良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人事信息、警务
与职称管理
20分
2、加强人事信息、职称、警务管理,做到底子清、信息准、档案全。
人事信息、职称、警务工作不符合规定,或遭投诉,经查实,每起扣1分。
劳资管理
3、加强学院教职工工资、保险管理,做好工资、保险、福利发放工作。
因工作失误,造成工资错调、福利错发,每人次扣1分。
保险业务办理出现差错,每人次扣1-2分。
离退人员管理与服务
4、工作有安排,活动有计划,服务到位,及时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离退休人员满意率在80%以上。
无活动计划或未完成活动计划任务,每缺1项,扣2分;
离退人员满意率低于80%,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宣传教育
80分
1、规划和组织学院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降低违纪违法率。
每季召开一次政工例会。
(30分)
未制定季度思想政治教育规划,每缺1次扣2分;
对学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负连带责任,按照处分程度,每起酌情扣1-5分。
对无理取闹,拒不执行党委、行政决策决议的群体事件,负连带责任,每起酌情扣5-10分。
2、建设和规范学院宣传阵地,建立网上荣誉室,及时宣传报道优秀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全年办宣传专刊3期。
在省厅或以上刊物刊登有关学院宣传信息稿不少于2篇。
宣传阵地(含荣誉室)不规范,宣传资料更新不及时,存在“脏、乱、差”现象,每次扣2分;
宣传专刊每缺1期,扣1分;
优秀人物或典型事迹未及时宣传报道,每人次扣2分。
每缺1篇上级刊物信息稿,扣1.5分。
3、规范学院对外宣传,减少负面影响。
(20分)
因宣传不当,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负连带责任,每起扣2-10分。
党务
4、加强党务管理,遵守党务工作制度。
每季组织党委中心小组学习1次。
违反党务工作制度,遭投诉,经查实,每起酌情扣5-10分。
每缺一次中心小组学习,扣5分。
5、加强党校建设,发挥党校培训阵地作用。
未制定党校年度培训规划,扣5分;
未完成年度计划,每缺一项扣2分。
党风廉政教育、
制度与体系建设
1、制定并实施党风廉政教育规划,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防范体系。
未制定年度教育规划,扣5分;
未按规划开展教育活动,每缺1项,扣3分。
规章制度和防范体系不健全,酌情扣1-5分。
效能监察
35分
2、每半年向院党委提供一份详细的学院党风廉政情况信息(包括群众意见、建议等情况)。
每缺1份,扣5分。
3、将经院党委同意向有关单位反馈的信息及时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
未及时下发意见反馈书或未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负连带责任,每次扣1-5分。
4、加强对组织人事、物资采购、基本建设、招生就业、财务管理等重要部门和环节监督,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政之风,杜绝腐败行为发生。
对所参与监督的环节发生的腐败行为,负连带责任,按照处分程度,每起酌情扣5-10分。
查案办案
5、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年度案结率达98%以上。
有案不查,年度案结率低于98%,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
6、积极查找和发现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苗头,防微杜渐。
(15分)
对被上级部门查处或被刑事追究的腐败案件,负连带责任,每起扣5-10分。
7、做好案情保密工作。
在案情未查清、未结案之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案情。
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每人次扣5分;
造成后果,每起扣10分;
向涉案当事人通风报信,每人次扣10分。
工会办
民主管理和监督
1、定期组织召开职代会,落实职代会职能职责。
未定期组织召开职代会,扣5分;
职工合理化建议及其他提案实施率低于8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都应组织教职工广泛讨论,每季向院党委书面呈报一份职工意见,并促成合理意见和建议实施。
每缺1份职工意见书面报告,扣5分;
职工反映强烈的合理意见或建议,未被采纳,负连带责任,每项扣5分。
3、协助院党委、行政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凝心聚力。
对无理取闹,拒不执行党委、行政正确决策决议的群体事件,负连带责任,每起酌情扣5-10分。
组织文体活动
4、制定年度教职工文体活动规划,每季组织教职工参加1次健康、向上的集体文体活动。
制定协会管理制度,加强协会管理。
缺年度文体活动规划,扣5分;
未完成规划内容,每缺1项,扣2分。
未制定协会管理制度,扣5分;
协会管理混乱,酌情扣1-5分。
关心职工生活
5、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组织一次职工常规体健(包括女职工妇检、医疗保险等)。
未组织职工年度体检,扣10分。
医疗保险等遭投诉,经查实,每起酌情扣1-5分。
6、建立并落实职工慰问制度。
未制定制度,扣5分;
遭投诉,经查实,酌情扣1-5分。
7、加强爱心基金管理,专款专用,账务清楚。
未做到专款专用,每次酌情扣5-10分;
账务不清,酌情扣1-5分。
后勤服务中心
物产管理
1、加强物产管理,建立健全学院资产登记簿卡,及时登记和核销,账物相符。
每年暑假进行一次盘点清算,向学院领导和考核办书面呈报资产受损详细情况。
未建立台账,扣10分;
台账登记不及时或账物不符,扣2分;
每年未组织资产盘点,或未向学院领导和考核办书面呈报资产受损情况,扣5分。
2、制定物产损失赔偿制度,落实损失赔偿责任,及时向院计财处提供赔偿依据。
未制定赔偿制度,扣5分。
发生损失事件,未落实赔偿责任,每次扣5分;
未及时将赔偿依据提供给院计财处,每次扣1分。
水电管理
3、装表计量,每月登记造册,将损耗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全院水电损耗超过规定范围,每超1个点,扣1分。
4、加强水电设备维修保养,规范供水供电线路,确保正常供水供电。
因维修保养不善,或乱搭乱接,造成停水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每次扣3分。
基建管理
5、制定学院基建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优化校容校貌,加强基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工期。
校内乱搭乱建,未予制止,每起扣5分。
基建工程质量差,造成修缮费用增加等损失,每起酌情扣1-10分。
卫生防疫
6、做好全校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包括督促经营承包户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避免发生流行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
因防疫不力,导致疾病流行,按发病人数每5人,扣1分。
校园卫生差,每次扣1分。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每次扣5-10分。
校内经营承包户管理
7、加强对校内承包经营户事前考察、事中监管和事后清算,确保校园环境美化,校有资产保值增值。
因考察或监管不力,导致经营承包出去的资产不能保值增值,甚至流失,每损失200元,扣1分。
绿化未及时整理,杂草丛生,每次扣1分。
8、督促校内经营承包户提高服务质量。
校内经营承包户服务质量不好,遭投诉,经查实,负连带责任,每次扣1分。
计划生育管理
9、加强全院教职工和校内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确保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
发生一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负连带责任,扣5分。
校园安全保卫
70分
1、做好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并组织演练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入翔天酒店人员除外),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制止校内打架斗殴事件;
与当地公安加强联系,建立治安联防。
校内刑事、治安发案率低于千分之零点五。
上级部门年度综合治理考核扣分少于2分(30分)
未制定突发事件预案,扣10分;
未组织预案演练,扣10分;
对外来人员未加强登记和管理,每人次扣1分;
校内刑事、治安发案率高于千分之零点五,每超1个千分点,扣10分。
上级部门年度综合治理考核扣分超过2分,每超1分,扣2分。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登记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消除隐患。
每半年向院领导提交一份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未建立隐患登记台账,扣5分;
未及时登记不安全隐患,每件扣1分;
未及时向院领导反馈不安全隐患信息,每次扣1分;
未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不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每次扣1分。
缺定期隐患排查报告,每次扣2分。
3、防火、防盗,火灾事故率为零。
发生火灾、盗窃案件,负直接责任,每次按损失情况,扣2-10分。
枪支管理
4、加强枪支管理,台账齐全,登记及时,手续完备,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纪律
台账不全,登记不及时,手续不完备,值班制度不健全或未严格遵守纪律制度,每项扣1分;
发生重大事故,酌情扣分。
财务纪律
1、制定和落实财务工作制度,严肃财务纪律,规范院内经济秩序。
违反财政纪律,每次扣1-5分。
资产管理
40分
2、做好学院资金预、结算工作,确保财政预算内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应收账款及时足额回笼。
财政预算内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正常工作,每次扣5分;
应收账款未及时足额回笼,催促不力,每次扣5分;
造成损失,每200元,扣0.5分。
3、开源节流,严把资金出口,留足备用金;
严格按预算支付,超预算拒付。
严禁设立“小金库”。
备用金不足,每次扣10分;
超预算未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或未经院领导同意超预算支付,每次扣10分。
设立“小金库”,扣10分。
4、加强资产管理,每年暑期组织一次资产清库盘查,查找问题,落实责任。
未按期组织资产清库盘查,扣5分。
财务监督
5、加强财务监督,每半年对学院财务情况进行一次详细分析,向主管领导提供分析报告。
财务监督不力,造成损失,每起酌情扣1-10分;
未按时提供财务分析报告,每次扣5分。
基础业务
6、基础业务符合规定要求,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和审计。
基础业务工作不符合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处,每项扣5分。
教学规划
1、制定学院人才培养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末收集并书面向学院领导提交1份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书。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5分;
未按时提交书面的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扣5分。
2、在每一学期第十五周前,拟定下学期教学工作校历;
第十七周下达下一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
未按时下达下学期工作校历或各专业教学计划,每项扣1分。
3、在开学前一周将《总课表》、教师《周课表》、区队《分课表》下发给各系、部。
授课表未按时下达,每缺一项扣1分。
专业和课程建设
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专业设置的文件精神,组织制定学院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并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组织专业调整和申报工作。
加强精品建设。
未制定规划,扣5分;
专业和课程建设未达到年度计划要求,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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