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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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院、系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订当年度学生教育工作具体方案和落实措施。
2、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校风校纪教育,引导学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开展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
6、加强基础文明和班风、学风建设,开展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环境,促进良好校园文化的建设。
7、检查学生上课情况,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协调师生关系,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8、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支持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
9、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奖惩等工作。
10、协助党团组织抓好学生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和考察工作。
11、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积极主动的搜集和报告有关信息。
12、能根据需要和安排兼任1——2个班级的班主任工作。
13、加强学生工作调查,定期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为学校相关部门提供与帮困助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4、关心贫困学生的生活状况,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助学贷款,争取社会资助和进行勤工助学等。
15、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
16、完成院系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辅导员工作制度
1、专职辅导员必须将主要精力放到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上,未经系领导同意和学工部(处)批准不得再兼其它工作。
2、辅导员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
坚持正面引导原则,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持严格要求和尊重学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坚持集体主义教育原则,建设良好的班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诚信意识。
3、辅导员在工作方法上应正面启发,积极疏导,注意融科学性与人文性于一体,提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成效,形成工作特色。
对学生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榜样示范,表扬和批评适度,奖罚科学。
4、认真执行学院有关学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解决。
5、专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根据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或做好公寓区的值班工作,双休日轮流值班。
6、按时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辅导员工作例会。
7、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应细致规范,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记》。
8、定期向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
9、担任一定量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党课的教学工作,参加思政、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等教育科研活动。
10、经过学工部(处)和系同意,专职辅导员从进校后第四年起可以讲授思政课以外的一门课程,但每周总课时(含思政课)不能超过4学时,每学期不能超过72学时。
校内兼职辅导员原则上每周上课不超过10学时。
五、辅导员的选聘
1、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择优录用,聘约管理。
2、选拔和聘任:
专职辅导员:
除具备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外,其他按当年同层次专业教师同样办法选拔和聘任。
兼职辅导员:
由系部根据需要向学工部(处)提出书面用人申请和建议人选,由学工部(处)、人事处根据辅导员任职条件决定是否聘用。
如聘请离退休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由学工部(处)根据需要统一安排。
六、辅导员的培养与培训
1、学院将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和党政管理干部培养总体规划。
2、学院按照业务学术骨干的要求对辅导员进行培养。
3、学院有计划的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外交流、考研和进修活动。
4、学院有计划的选拔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七、辅导员的待遇
专、兼职辅导员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及奖惩
1、辅导员工作考核以辅导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核。
2、辅导员工作考核采用双重积分考核制度。
每学期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为两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
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系部考核权重占80%(日常工作考核60%,学生评议20%),学工部(处)占20%(考核10%,辅导员互评10%)。
3、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辅导员对一学期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进行个人自评,并向所在系部提交写实性述职报告,按系部要求公开述职。
(2日常工作考核。
每月由各系依据《辅导员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对辅导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其所带班级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报学工部(处)审核,并予以公布,学期末得分为其本学期该项得分平均值。
(3)学生评议。
每学期末由各系从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5数量的学生按照《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评议打分表》对辅导员进行评议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4)辅导员互评。
每学期末由学工部(处)组织全体辅导员按照《辅导员工作互评打分表》互评打分,每名辅导员的平均得分为其该项得分。
(5)学工部(处)考核。
每学期末由学工部(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全体辅导员按照《学校对辅导员工作评议打分表》进行打分。
(6)辅导员各分项考核结果由学工部(处)汇总统计后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4、考核结果与运用
(1)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成绩超过90分且排名前15%的为优秀,考核成绩超过80分且排名前15%到50%为良好,剩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学校为优秀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A、连续二周不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学生宿舍、教室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动态;
B、无故不参加学校或系部辅导员工作例会、培训或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三次者;
C、学生出现违纪、突发事件、退学等情况,辅导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
D、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受到学校行政、党纪处分的。
(3)考核结果存入其本人档案,若辅导员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本人可写出书面意见一并存入档案。
(4)考核结果为辅导员任用、职务晋升、评选先进、津贴发放等重要依据。
九、辅导员的续聘和辞退
1、续聘:
学年考核总评合格者,由学工部(处)会同各系报学院予以续聘。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辅导员聘用合同随之终止:
(1)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总评为不合格者;
(2)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3)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3、有关辅导员辞退问题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因本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向所在系和学工部(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附则
1、本办法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辅导员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学年学期)
系:
辅导员姓名:
所在班级:
主要学生工作:
项目
考核要求
分值
得分
计分方法
常规工作完成情况(22分)
日常工作认真负责,接受任务不推诿,保证质量完成任务,按要求及时上报和领取有关学生工作的资料和文件。
8
上报或领取材料不及时、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扣1分。
相关学生工作台帐、资料、学生档案等内容健全,符合规定要求
2
各种负责制定或建立的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
每周向系部汇报工作情况至少一次,能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班级中的违纪行为及各种异常信息。
6
(1)学生中存在违纪行为,辅导员了解情况,但隐瞒不报,被学校、学院查处的每次扣2分;
(2)辅导员应该掌握的班级情况,但因工作不细致没有掌握,致使未能及时上报,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2分;
(3)所负责的学生工作出现重大事故后不知情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不积极处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扣4分。
按时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辅导员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
3
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
无故缺席扣1分。
认真参加学校、系部的工作值班,不漏岗。
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责任区班级学习和纪律情况(13分)
班集体团结友爱,勤奋向上;
班风正、学风浓,班级上课秩序正常。
经学校教学抽查及督查反映情况或多名任课教师反映后查实,发现班级上课秩序不正常,难以开展正常教学活动一次扣1分。
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举止文明,行为规范。
在校园内发现学生不文明举止,男女生交往不得体等情况,每人次扣0.2分。
学生上课(包括晚自修)出勤率高
在学校的抽查中发现一次缺勤、迟到人数在5人以上扣0.5分,10人以上扣1分,15人以上扣2分。
每周深入班级至少2次,能经常找学生谈心,每月不少与30人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积极与班级任课教师、班主任联系。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0.5-1分。
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违纪人数少。
考试作弊每人次扣1分。
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合格率高
考试考查成绩及格率100%的加2分;
及格率90%的加1分;
及格率70%以下的扣1分;
及格率60%以下扣2分;
及格率50%以下扣3分。
责任区班级宿舍安全与卫生(12分)
每周深入学生宿舍至少2次
每少一次扣0.25分。
重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与检查,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电,无晚归、夜不归宿情况
5
学生宿舍违章用电每人次扣0.5分;
学生宿舍夜不归宿每人次扣1分;
学生宿舍晚归每人次扣0.5分;
学生宿舍违章使用个人电脑每人次扣0.2~1分;
其它宿舍安全违纪如吸烟、酗酒等每人次扣0.3分。
重视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整洁,文明宿舍多,合格率高。
班级文明宿舍率达100%,加5分;
文明宿舍率达90%以上,加4分;
文明宿舍率达80%以上,加3分;
文明宿舍率达70%以上,加2分;
文明宿舍率达60%以上,加1分;
文明宿舍率不足10%,扣1分;
宿舍卫生评为“差”,每次扣0.5分。
责任区班级活动开展情况(8分)
积极指导班级、团支部工作,能协助做好“推优”和党员发展工作。
应至少做到由辅导员主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计划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教育重点突出。
辅导员到场主持学生干部会议每两周少于最小规定次数的,扣2分。
引导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经常指导开展班、团学生文艺、科技、体育等活动,每月至少两次。
辅导员到场的班级集体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
积极参加学校或系部组织的活动。
在参加全校性的活动或由学校安排的班级集体活动中,组织不力或表现较差的扣1~2分。
加强班、团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班、团干部对学校或系部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或开会无故缺席,或落实工作效果明显较差的,出现一次扣0.5分。
突发工作处理情况(5分)
认真应对各种学生突发事件,主动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查处理。
工作得力,未因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事故发生。
(1)所负责管理的学生中由于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发生重大事故,扣5分。
(2)班级出现突发情况,辅导员工作不及时、不认真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辅导员开展思想工作研究、学生工作宣传及特色工作(加分项目)
能积极探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学生工作有创新、有成果。
核心刊物上发表思政研究、学生工作论文每篇加1分,一般省级以上刊物每篇加0.5分。
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结题加1~2分。
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每次加2分,市级荣誉每次加1分,校级荣誉每次加0.5分。
班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每次加1分,市级荣誉每次加0.5分,校级荣誉每次加0.2分。
班级工作或辅导员个人撰写的新闻信息在校网或校报上报道一次0.1分;
在市级刊物上报道一次加0.5分;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报道一次1分。
班级工作卓有特色,得到学院领导肯定的,由领导提议加1~3分。
合计
60
系领导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该表由各系在每月末根据相关辅导员工作情况考评填写,并报学工部(处)审核;
(2)表格中各扣分项目均可扣至负分。
辅导员工作互评打分表
被评议辅导员:
评定内容
评定等级
A(很好)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1
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
工作主动性
工作投入度
4
团队精神
全局意识
工作成绩
工作创新
注:
量化方法:
每项被评为A为2分,B为1.5分,C为1分,D为0.5分;
各
项得分之和为本表量化得分。
学校对辅导员工作评议打分表
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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