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消防设计专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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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建筑种类为办公、多层商业、高层住宅及带商业网点的高层住宅楼;
地下为地下商业、地下车库及平战结合的地下车库。
1、地上部分建筑定性
(1)XX为一类高层综合楼(商业+公寓式办公)
(2)X#为多层综合楼(商业+办公)
(3)X#为一类高层塔式住宅(带两层底层商业网点)
(4)X#为二类高层塔式住宅(8#、12#带两层底层商业网点)
(5)X#为多层内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带两层商业网点)
(6)X#为多层商业楼
2、地下为地下商业、地下车库及平战结合的地下车库。
三、总图消防设计
1.总平面图严格按《XX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每单元均可通达机动车。
高层建筑均设有不小于4米的环形消防车道,并保证1/4周长的扑救面。
2.道路为X米宽道路,为一块板结构;
小区主要道路为X米宽,支路为X米宽,住宅单元入楼道宽为X米。
主要道路和支路均可通行消防车辆,另外还设置X米宽的隐形消防道路,车辆转弯半径X米,道路尽端均设置X米xX米和X米xX米的回车场地。
3.高层建筑防火间距均大于X米,多层建筑保证至少一个长边为消防扑救面。
高层建筑大部分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无法环通的部分高层建筑在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以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四、建筑单体消防设计
1、通往地下室的楼梯采用封闭楼梯间,及通往上部的楼梯之间用防火墙隔开。
汽车库室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60米。
2、单体消防设计
(1)X#主楼部分设两部独立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其中一部楼梯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水电井检修门开向疏散走道,不得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
走道净宽度:
单面布房1.3米,双面布房1.5米。
裙房消防及疏散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
(2)X#设两部封闭楼梯间。
(3)X#设两部防烟楼梯间(前室+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
两部楼梯为剪刀楼梯,其中一部楼梯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另一部楼梯设独立前室。
走道净宽度大于等于1.2米。
(4)X#设一部防烟楼梯间(前室+楼梯间)、一部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5)X#设一部封闭楼梯间及一部室外疏散楼梯。
(6)X#为多层商业楼,设封闭楼梯间,
3、合用前室面积大于6.0平方米(住宅)或10平方米(公建);
独立前室:
面积大于4.5平方米(住宅)或6.0平方米(公建)。
五、防火分区
本小区地下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车库每个自然停车区域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每个复式停车区域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2600平方米,车库内各个防火分区均满足疏散口数量,宽度及距离要求。
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商业每个防火分区不超过2000平方米,疏散宽度按每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满足规范要求。
给排水部分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市X区X路及X路交界处。
项目东临X,南临X路,北临X路。
主要分为X、X二地块,共X幢X层建筑及X个地下室,建筑高度均小于100M。
其中X#为一类高层综合楼;
本工程给排水设备用房设于X#地下室。
二.给排水消防设计:
(1)消火栓系统:
本小区统一考虑消防给水系统。
室外设置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为30L/S,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小区从X路及X路各引DN150的市政进水管,管网布置为环状。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要求,小区内所有高层住宅.地下室等建筑均按要求设置临时高压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管网布置为环状;
设计流量为40L/S,用水时间为3小时,用水量为432立方米。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场.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要求,本小区内的地下车库、高层公共建筑及一类高层普通住宅的公共部位均按要求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危险等级为中危险II级,设计流量为25L/S,用水时间为1小时,用水量为90立方米。
(3)灭火器配置:
本小区各栋建筑均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要求布置灭火器。
其中地下室、商业、高层公共建筑及设备用房按中危险级布置,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
普通住宅按轻危险级布置,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1A灭火器选用均为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4)设备及设备用房:
本小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布置于1#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水池容积为432立方米,自动喷淋水池容积为90立方米,屋顶稳压水箱(18立方米)及稳压装置设置于2栋屋顶。
室内消火栓设一组消防给水泵(两用一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一组喷淋给水泵(一用一备)。
湿式报警阀设置于各地下室的湿式报警阀间内。
(5)气体灭火系统:
本工程柴油发电机房及高低压配电均设置S型气溶胶灭火系统;
S型气溶胶灭火设计密度为0.15kg/m3;
设计喷射时间≤90秒;
浸渍时间10min。
电气部分
1防护等级:
本工程X#楼属一类高层综合楼;
X#属一类高层住宅;
X#,X#楼属二类高层住宅;
X#为二类高层综合楼;
X#属于多层商业;
X#楼为多层住宅建筑;
X#地下车库属于一类汽车库。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及消防系统接地、、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报警。
3消防控制室
3.1消防控制室分别在X地块设置,X地块设在X#楼地上一层,X地块设在X#楼地上一层,其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并及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2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应急广播设备、中央电脑、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UPS电源设备等。
3.3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3.4消控室应采用防静电地板架高30公分,所有消防设备应按实际订货尺寸进行布置,并符合GB50116-98第6.2.5条要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本工程为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对整个小区的火灾信号和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及控制。
4.2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等有关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场所及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消防功能要求需要的各有关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均不大于25m。
所有报警信号均通过总线进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4.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总线实现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1)手动或自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2)启动或关闭有关部位的排烟阀、送风阀或电动防火阀、常开防火门,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显示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的位置;
4)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每组报警阀各一个)、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等;
5)显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消防水泵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
4.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多线实现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1)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并显示其工作及故障状态,能手动直接控制。
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压力开关应能直接启动喷淋泵;
压力表电接点应能直接联动稳压泵,并在超低水压时直接启动喷淋泵并联锁停稳压泵;
2)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并切断客梯电源;
3)显示消防稳压泵工作及故障状态。
4)防火门的控制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动控制防火门的释放器;
火灾时自动控制释放器释放,使常开防火门自动关闭,并将动作信号报至消防控制室。
4.5、彩色CRT应能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等。
4.6在水泵房、变配电室、公共电力配电间、排烟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矫厢等处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设置电话塞孔,以保证火灾时的消防通讯。
4.7、本工程地下室及商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为3W,火灾应急广播具有手、自动选择防火分区的功能。
4.8、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情,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应急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4.9、楼层消防各种消防模块均就近安装在其监控设备旁,底边距地2.0米安装,四个及以上模块集中放置时应配置相应规格的模块箱。
各火灾探测器吸顶安装在楼板或顶棚下,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到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探测器到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及手动报警按钮底边距地1.4米,声光报警器距地2.0米,地下室的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选用壁挂式喇叭,距地2.5m,其余详图标注。
4.9.本工程报警系统采用总线传输方式。
报警传输信号线路、消防通讯线路采用ZR-RVS-2x1.5mm2型绝缘导线,报警系统主机电源线选用ZR-BV-2x2.5mm2型电线,消防控制线路采用ZB-KVV-0.6/1KV-1.5mm2型多芯控制电缆或ZR-BV-1.5mm2型绝缘导线。
导线的根数及所穿管管径关系见本说明第五条第1款或平面图标示。
4.10.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者扭结,导线的接头应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除另有注明外,线路在竖井内沿金属线槽或穿扣压式薄壁钢管敷设,水平线路穿扣压薄壁钢管暗敷在混凝土板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也可沿金属线槽或穿管明敷,明敷时其金属线槽、桥架、护管、支撑件等均应作防火保护措施。
报警联动线路,消防通讯线路应单独布管,同一线槽敷设时应有独立的槽孔。
所有消防线路沿金属线槽明敷时应改用ZR-BV-750V型线缆。
消防线路室外部分均应改用阻燃型多芯电缆穿管埋地暗敷。
5.消防电源及系统接地
5.1供电电源:
1)本工程小区公用消防设备以及服务于一类高层以及地下车库消防设备用电的消防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
服务于二类高层的消防设备为二级负荷;
其它为三级负荷。
2)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装置根据负荷等级划分提供相应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火灾报警控制器配备UPS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3)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断路器及各层插接箱内断路器均设有分励脱扣器,当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发生后用来自动切断相关非消防电源。
5.2系统接地:
1)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
引下线采用BV-1x25导线。
2)要求综合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6.应急照明系统
6.1在下列部位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
2)配电室、消控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机房等。
3)人员密集场。
所。
4)疏散走道。
5)图中设计的其它场所。
6.2应急照明系统根据规范要求配相应的电源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大于30min。
6.3、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0.5lx;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1.0lx;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的应急照明,仍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6.4、本工程所有疏散走道及各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其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
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
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志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6.5、应急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选择设有玻璃保护罩的灯具。
6.6、地下室及地上层共用楼梯的首层及地下室出口处设有明显疏导标志以防发生火灾时误入地下室。
7、气体灭火系统:
在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如下:
7.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单独配置了自动控制所需的火灾探测器,可独立完成整个灭火过程。
7.2自动控制:
消防控制室能显示系统的自动、手动工作状态;
能在气体灭火系统报警、喷射各阶段有相应的声光信号,并关闭相应的防火门、窗,停止相关的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阀。
7.3该系统同时具有手动控制及应急操作功能。
8电气火灾报警
8.1本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在下列部位楼层电表箱、重要负荷配电箱等处的配电线路上设置了漏电火灾报警装置,报警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
8.2该装置自成系统,由现场漏电报警器、总线制传送仪、PC机控制台和组态软件组成。
8.3消防控制室的PC机可对现场的漏电火灾报警器进行控制、监测,可实现中心及现场的双向通信功能。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设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内。
9其他
9.1消火栓泵、自动喷水泵设自动巡检装置,定期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水泵进行检测、试车,以便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泵能正常运行。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每个回路地址编码总数预留15%~20%的余量。
9.3燃气表间、锅炉房等场所燃气关断阀的控制,由燃气公司确定。
9.4系统的成套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应急广播设备、中央电脑、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对讲录音电话、UPS电源设备等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通风部分
项目概述:
<
一>
、建筑地上部分
1、上部建筑总面积:
X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Xm2;
2、
(1)、X栋为一类高层综合楼(商业+公寓式办公)
(2)、X栋为多层综合楼(商业+办公)
(3)、X栋为一类高层塔式住宅(带两层底商)
(4)、X栋为二类高层塔式住宅(X栋有底商)
(5)、X栋为多层内廊式住宅楼(带两层底商)
(6)、X栋为多层商业楼
二>
、建筑地下部分
1、适用范围:
本项目地下车库及地下商业部分。
地下车库为复式汽车库,采用机械停车,部分采用自然层普通停车。
地下商业为小商铺及超市。
2、层高:
本项目地形为坡地,高差复杂,仅给出各部分最小层高,设计人员在保证各部分最小层高下,可适当调整以顺应地形。
采用自然层普通停车区域层高最低3.6米;
采用双层无避让停车设备区域层高最低5.0米;
采用三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区域层高最低6.8米。
X#地下室商业保证梁下净高3.0米;
X#地下室地下超市层高最低4.5米。
一、设计依据:
1、《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汽车库设计规范》【JGJ100-98】;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7、《通风及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53096—95】,
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通空调·
动力》【2007年版】;
10、《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
动力》【GB50045-2003】;
11、业主及建筑专业提供的有关设计资料。
二、设计内容:
1、核心筒的加压送风防烟系统设计;
2、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内走道的排烟系统;
3、地下车库的平时通风、排烟系统设计
三、设计概述:
1、正压送风系统
1)对不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烟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分别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对不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烟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采用剪刀楼梯间合用风道送风及前室单独送风的形式;
对于防烟剪刀楼梯间及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单独设置送风系统。
防烟楼梯间正压送风口为自垂式百叶风口,前室的正压送风口为电控风口,平时为常闭,常闭型正压送风口及电气专业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联锁火灾时能自动开启着火及上下层,同时联动开启相应的正压送风机;
2)各防烟系统防烟量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3.2条规定及计算选取最大值;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内走道设机械排烟系统,系统采用竖井排屋顶排烟风机的形式,风机排烟量按不小于最大防烟分区面积的120m3/h计算,排烟口按不小于最大防烟分区的60m3/h计算。
2、对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住宅卫生间采用机械排风,排风量按6-10次换气次数计算,系统采用排气扇+竖井的形式。
4)汽车库:
排烟量按换气次数6次/h计取,同时消防补风量为≥排烟量的50%;
机械排烟、机械补风,排烟风机采用280℃,能连续工作30min的消防风机,风机设置在专用机房内,系统出口设置烟气温度超过280℃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口按不超过区内最远点30m水平距离设置。
四、施工说明
1、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正压送风口为每层设置,其安装高度为风口下端距楼面300mm;
2、楼梯间正压送风口采用自垂式百页风口,隔层设置(常开);
3、前室及合用前室正压送风口的动作规律为第n层发生火灾时,N层及N±
1层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正压送风口打开,同时联动开启屋顶的正压送风风机;
4、楼梯间正压送风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启;
5、正压送风机采用耐高温消防专用轴流风机;
6、正压风机及正压风口安装严格按国家图集07K10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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