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记录管理制度完整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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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利用质量记录数据,可分析现存质量水平,找出其质量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问题,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决定依据。
同时记录数据为用户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提供指导和参考。
3施工质量记录的规范性要求
3.1.要有系统性,能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
施工质量记录要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3.2.要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以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前提,数据来自基层的基础原始资料,经真实的检验和试验作依据。
3.3.要符合档案的规范性。
3.3.1纳入归档施工质量记录的纸张应(包括软件、照片)规范一致,一律采用A3或A4两种幅面。
3.3.2外来资料纸张不一致的,采用粘帖方式统一成A3或A4纸幅面。
3.3.3书写材料要规范。
笔墨不易褪色,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采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色墨水、复写纸等书写。
3.3.4表格格式要规范。
各项目工地要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属性,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的表格格式规范印制,不得采用复印方式。
凡国家或行业规程标准有统一规定的表格,不得另行制作样式。
国家或相关行业无规定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制作,或经工程管理部同意。
印制的表格其边框要符合规范要求。
3.3.5字迹通顺工整,内容完整,签证齐全,计量单位规范统一,归类编目科学合理,出版清晰。
签字应签全名,不得潦草无法辨别,不得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名的方式。
归档资料不得随意涂改,需改动的数据采取划改的方式,空缺的栏目采取画斜线或填写“无此项”。
归档立卷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或系统立卷,卷内不得有重复文件。
成册装订应采用打孔线绳装订,并剔除金属物。
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原件移交。
3.4工程合同中或工程开工前要与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明确竣工资料移交的份数,原则上移交建设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移交公司档案室复印件一份,但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签证、重要的施工验收记录要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到全部施工质量记录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
装订和编目方式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3.5质量记录要图文并貌、简捷明了。
国家或行业统一表格不能详尽反映实物数据的,应绘制图表,绘制的质量记录图表要符合工程制图的规范性。
要注重收集工程建设中与质量有关的声像资料,声像资料的拍摄、剪辑、归档、移交要符合声像资料管理的规定。
3.6各项目部在办理单位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签证时,各签证单位除有关人员签字外,并盖各单位印章,以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
3.7由我司发包施工的工程,其归档移交的施工质量记录中要以我公司的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分包单位的名称。
3.8质量记录要及时形成,妥善保管,按合同要求及时移交。
4施工质量记录的分级、分类管理
4.1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负责各级各部门施工质量记录
编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核。
公司各专业分公司承担施工的小工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公司一级项目部或机构健全的项目工地,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
4.2公司档案室:
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并对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
4.3项目工地资料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成册后的接收、汇总,编制竣工移交资料目录,工程竣工时按有关途径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完整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接签证
4.4项目工地各职能部门:
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参加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相关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汇总、竣工后的分类成册等工作,经审查合格的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完整地向项目工地移交。
4.5各专业分公司:
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形成的施工质量记录负责编写、整理,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交。
4.6各工程分包单位:
负责工程合同范围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收集、汇总工作,合同项目竣工后规范、完整、准确地向我公司发包单位或协调管理单位移交。
4.7为保证施工质量记录的准确、完整、规范,各部门及专业分公司要对本单位的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总清单,各类别的资料建立分目录,保持质量记录的清晰,便于查阅和检索。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记录
建筑施工质量记录的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
具体包含:
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立项文件;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招投标文件;
开工审批文件;
财务文件);
b)施工文件(建筑工程);
c)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
);
d)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总结;
竣工验收纪录;
财务记录);
a)建筑原材料及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b)建筑原材料及构件进货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
c)钢筋跟踪管理台帐,水泥、混凝土跟踪管理记录;
d)建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e)施工项目中间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
f)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交接验收记
录;
g)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结论性文件;
h)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技术总结;
6.施工质量记录的形成和收集
6.1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按行业质量检查验收规程、标准编制质量记录清单,作为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的依据。
6.2施工质量记录随项目施工同步形成,资料填写完毕、签证齐全后原件交职能部门保存。
6.3质量记录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验收的数据以最终验收核准的数据
为准;
经返工返修处理后的项目,在重新验收合格后,保存处理前后的记录。
6.4要做好工程声像资料的拍摄、收集、归档工作,将具有针对性的声像资
料完整地向有关部门移交。
6.5在各单位工程和整个工程竣工后,负责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和专题性的技术总结,由项目部组织对编写质量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移交。
6.6质量记录的传递方式应遵循:
公司内部形成的记录自下而上的原则,外来质量记录自上而下的原则,其原件均应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
7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装订、竣工移交
7.1施工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清单分类保存,以免紊乱;
7.2资料归档要分类合理,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各部门应按此归类原则将相关资料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
需在不同部门、不同卷册中归档的同一份资料,应注明原件的所在。
7.3按工程合同协议所明确的移交份数制作复印件。
7.4工程竣工后,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竣工资料的成册工作,完成后统一交项目工地资料室(未设置资料室的,由项目部指定负责的部门和人员)
7.5项目工地资料室统一接收,建立竣工资料清单,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各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检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8.施工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
8.1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加编写,负责接收保存的人员进行指导,以确保质量记录符合规定要求。
8.2接收人员在接收资料时,要审核其准确性、完整性和符合性,不具备接收条件不予收。
8.3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管理的资料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资料,除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外,按公司或项目工地的考核办法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8.4工程竣工时,项目工地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竣工移交资料的质量。
8.5对不能按期移交施工质量记录,以及所移交的资料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原始资料欠缺、毁坏、流失的,根据情节,按公司《质量管理和奖惩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篇2:
质量记录的编写
文件名:
●质量记录的概念
(1)质量记录是记载本组织的产品或服务过程质量形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态和结果的文件。
就服务质量形成状态来说,不仅记载其质量从始到终的形成过程状态,也应记载其质量形成的最终状态和结果。
基于以上的质量记录的内涵,各组织在确立质量记录的对象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合同要求而定。
质量记录不只是记载产品质量最终状态或结果,质量记录应记载整个产品质量功能产生、形成、验证、保持和实现全过程和体系运行过程及其结果。
(2)质量记录是反映一个组织的产品满足质量要求程度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与否的客观证据的文件。
质量记录应该能够直接、间接地证明服务工作能否满足技术要求、合同要求和法规要求,能够证明本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条件运行,是否达到预期的有效性。
在合同环境下应能证实组织按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应要求,并已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3)质量记录是进行可追溯性,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
服务质量管理活动的追溯主要是依据质量记录。
采取纠正措施以及进行质量改进活动也都需要依靠质量记录所提供的信息来分析评价和验证。
(4)质量记录表格应受控,填好的记录应管理。
对质量记录表格应像文件一样进行控制,对填写好的质量记录,应制订质量记录的标识、编目、归档、存贮、保管和处理程序,并贯彻执行。
特别要明确规定每种记录的保存期。
●质量记录编制原则
(1)必要性
从整体上考虑质量记录必须能够充分地证实质量活动及服务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必须有充分的数据、证据证明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但并不是说质量记录越多越好,在编制时必须对各项记录进行重要性、必要性、使用价值等方面逐一评审和取舍,只挑选必要的原始事实和数据作为质量记录。
(2)规范化
编写质量记录要尽量采用统一的格式和内容使之规范化,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也便于运用计算机进行处理。
(3)经济实用性
要获得信息需要支付费用,因此一定要注意信息成本,要经济实用不要搞花架子,对于在现有条件下无法保证其准确性的或对目前工作没有多少意义的信息应考虑不作为质量记录。
记录质量信息一定要考虑本部门、本组织的具体情况,按轻重缓急作出取舍。
●质量记录的基本内容
(1)管理评审记录。
(2)员工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3)与服务有关要求的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
(4)确定与服务要求有关的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记录。
(5)设计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6)设计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7)设计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8)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记录。
(9)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10)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11)产品惟一性标识记录。
(12)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情况的记录。
(13)监测装置自行校准或验证依据的记录。
(14)监测装置失效时,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记录。
(15)内部审核记录。
(16)产品检测符合接收准则及产品放行人员的记录。
(17)不合格的性质及随后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
(18)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19)采取预防措施的记录。
●质量记录编制的要求
(1)记录名称
质量记录的名称应简洁明了,准确地体现所要记录的对象或记录的内容。
例如:
合同评审报告
进货检验记录
(2)记录编号
质量记录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进行控制,常用的编号包括记录代号、记录分类号、版本号、顺序号等。
组织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设计质量记录编码系统。
总之,记录表格是受控文件,要很好地管理。
(3)记录内容
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记录表格和记录内容,并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认真填写。
(4)记录人员
在记录表上设计好记录人员签写栏,包括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有关审核人员等。
(5)记录时间
一般情况下,年、月、日的填写设计在记录表的首部或尾部。
时、分、秒的填写设计在记录栏目中,根据活动程序的时间进行准确的填写。
以上主要讲述了记录表中通常包含的内容,每个组织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灵活进行编制。
总的原则是能够准确、充分地记录证实质量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篇3: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
质量记录的控制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
EJ-QP6.5质量记录的控制
1.目的:
建立质量记录的收集、编目、查阅、传递、标识、保存等管理程序,以确保服务满足规定要求,能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记录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16章
3.2ISO9002标准第4.16章
4.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公司所产生、发出的质量记录与本部门质量工作有关的记录按规定的程序收集、传递、标识、编目和保存。
5.工作程序:
5.1质量记录的收集、传递:
5.1.1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所产生的质量记录及本部门质量记录分门别类得到完整收集,并按有关信息反馈渠道及流程及时传递。
5.2标识、书写:
5.2.1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产生或收集的质量记录数据,所记录的内容(项目)等进行必需的标识,标识应与质量记录所记录的内容一一对应,易于查阅。
5.2.2所有的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楚,基本内容齐全,能分清各类名称等。
每一份质量记录均应有日期。
5.2.3所有记录中的数据不允许用涂改液涂改,其书写记录时有错应用横线划掉,并且要能识别原记录。
5.3编目:
5.3.1为了便于查阅存放记录的资料表,文件柜应按类存放,并建立目录,目录应存放在方便查阅的地方。
5.3.2各部门可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自行编目归档。
5.3.3综合办公室应对所有质量记录编制一个总的《质量记录一览表》,该表除标明质量记录名称、编号外,应有存放地点、责任人、保管年限,应注明版号、发布日期,《质量记录一览表》应发放到各部门,并抄送一份报管理者代表。
5.4贮存、保管:
5.4.1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质量记录完好无损,记录的内容完整清晰,可随时作为质量体系运作的有效证据提供给需方或其代表或第三方机构审核。
5.4.2如需查询有关质量记录,经该部门责任人同意,并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查阅完毕,尽快还回,做好登记,以防遗失。
5.5保管年限:
5.5.1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各种不同的质量记录的用途及合同中的规定或有关服务对保存质量记录的要求,作适当规定,并在《质量记录一览表》中明确。
5.5.2各部门保存的公司程序文件涉及到的每一种质量记录的表格需登记在《质量记录一览表》中。
5.6质量记录的修改:
5.6.1各部门员工如在填写质量记录过程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不实用时,均有权提出修改。
5.6.2质量记录的修改由申请修改人填写《文件修改报批单》,经管理者副代表审批,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被认为正式有效。
5.7处理:
5.7.1综合办公室应对各部门超过保存年限的质量记录统一收回,进行销毁,以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等资料不泄密。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EJ-QR-QP6.1-01
6.2《质量记录一览表》EJ-QR-QP6.5-01
6.3《质量记录控制指导书》EJ-WI-QP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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