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安全技术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874513
- 上传时间:2023-01-11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5.74KB
煤矿掘进安全技术Word下载.docx
《煤矿掘进安全技术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掘进安全技术Word下载.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
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
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
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第47条由下向上掘进25°
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
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下山掘进时,必须设坡顶阻车器,工作面上部设防跑车装置。
防跑车装置距工作面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每40m设一个躲避硐和红灯。
(2)25°
以上斜巷上山掘进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防煤矸伤人。
人行道设扶手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二)巷道支护
1、棚式支架
棚式支架主要有木棚、金属棚、钢筋混凝土棚。
木棚和钢筋混凝土棚主要为梯形结构,而金属棚除了梯形结构外,还有拱形结构。
为了适应动压变化还有可缩性结构。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可缩性金属支架应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卡揽。
支架与帮顶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2、锚杆支护
锚杆支护是快速、安全、经济的巷道支护方式,是当今世界巷道支护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
按其锚固形式分为点锚固和全长锚固。
按其材质可分为竹、木锚杆,金属锚杆和塑料锚杆等。
为适应巷道围岩条件,还可组成锚网、锚笆、锚喷等联合支护结构。
3、喷射混凝土支护
喷射混凝土支护具有及时、早强、密贴、封闭围岩的特点。
到目前为止喷射工艺已经发展为多样化。
有干喷、潮喷、湿喷和比较先进的造壳喷等。
(1)干式喷射混凝土工艺
干式喷射是用干式喷射机将混合干料(石子、砂子、水泥)通过压风管道输送到喷口处加水后再喷到受喷面上的工艺。
这种喷法特点是所用设备少,工艺简单,施工简便。
但粉尘太大,回弹太多(一般在30%以上)。
(2)潮湿喷射混凝土工艺
为了降低粉尘和减少回弹,采用潮湿喷射。
就是用含水量10%—13%的湿砂子和石子、水泥拌合成含水约为8%—10%的混合潮料,再用干喷机通过压风管道输送到喷口处加足所需水后再喷到受喷面上的工艺。
此种喷法特点是不增加任何设备,只改变工艺,简单易行。
但混合潮料易发生初凝,喷体强度下降太大,混合潮料搅拌后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所以此法在井下难以推广。
(3)湿式喷射混凝土工艺
湿式喷射是将用混凝土搅拌机拌合好的混凝土湿料用湿喷机通过管道输送到喷口喷到受喷面上的工艺。
这种喷法特点是无粉尘、几呼无回弹。
但要用湿喷机喷射,不能用干喷机喷射。
湿料输送距离较短,输送中易堵管,堵管后难处理。
(4)造壳喷射混凝土工艺
造壳喷射混凝土工艺是将石子、砂子用水泥浆液造个水泥浆液外壳,然后用干喷机喷到受喷面上。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无粉尘、无回弹。
由于造壳,混凝土强度高,节约水泥20%—30%,并且混凝土喷体强度有很大提高。
此种喷射工艺已由最早的水泥裹砂法(SEC)、发展到双裹并列法、潮料掺浆法、全裹法。
全裹法是目前最先进、最简单、最易推广的造壳喷射工艺。
此法与干式喷射工艺基本相同,和其他工艺相比,工艺系统简单。
用干式喷射设备,对喷枪略加改造,无需新设备,易于推广。
(三)顶板管理
1、顶板管理的主要内容
(1)了解掌握所掘巷道的基本情况。
包括围岩应力分布、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断面形状等。
依上述情况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支护形式及支护材料等。
(2)依上述情况合理确定爆破参数。
(3)按作业规程规定制定控制工作面空顶距离,及时支护,尽可能缩短空顶时间。
(4)认真做好基础资料积累和隐蔽工程记录。
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掘进施工期间日常管理
(1)认真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2)严格控制空顶距离,超过规定及时支护。
(3)长距离独头掘进时,经常检查后方支护情况,防止冒顶堵人。
(4)加强日常检查,采用针对性措施防止片帮冒顶发生。
3、顶板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1)新掘巷道的开口地点要选在顶板稳定、支护完好的地区,并且避开地质构造、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
(2)新掘巷道与原有巷道的方位要保持较大的夹角(最好大于45°
)。
(3)必须加固好开掘处及其附近的巷道支护,若近处有空顶空帮情况,小范围的可加密支护,背好帮顶;
大范围的应用木垛接顶处理,同样背好帮顶打紧;
对将受施工影响的支架进行加固,其方法有抬棚、点柱、木垛等。
(4)新掘巷道开掘施工时,要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或用风镐、手镐挖掘,尽可能避免震动围岩或因爆破引起冒顶。
(5)新巷开掘处要及时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和减少暴露面积。
若压力大,则应及时采用适合现场实际情况的特殊支护。
(6)沿空掘巷顶板破碎时尽量避开动压影响。
巷道施工必须在上区段工作面回采结束,待岩层活动完全稳定后再进行。
(7)沿空掘巷时尽量减少掘进时的空顶面积。
爆破前支架紧跟到工作面,爆破后及时支护。
要减少装药量,避免对顶板震动。
若爆破难以控制和管理顶板,应改用手镐、风镐掘进。
(8)沿空掘巷支架要加密,同时缩小岔角,背严背实顶帮。
(9)擦边掘进时,如遇上区段巷道棚腿外露时,其下帮棚腿不要抽掉,可以绑上木板或笆片挡矸。
(10)工作面有淋水时,通过水文地质弄清水的来源,掌握水量的变化,依实际情况分别采取预注浆封水、快硬砂浆堵水、截水槽或截水棚截水等方法将水引离工作面。
顶板淋水不大时,用压风边吹边喷砂浆止水。
有淋水地段要加大支护密度,背严帮顶,提高支架稳定性。
(11)过地质构造带采用木棚支护时,要缩小棚距,提高支护应变能力。
(12)棚梁方向尽量正交节理、裂隙架设,增大支护密度,减少空顶距离。
永久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帮定要背严实。
(13)采用砌券支护时,每次掘砌长度不大于1m。
(14)顶板特别破碎时要采用超前支护管理顶板。
二、掘进安全管理重点
(一)掘进机掘进工作面安全重点
掘进机掘进工作面大都配备有大功率掘进机、锚杆打眼安装机、带式输送机或梭车、吸式除尘风机,以及与这些设备配套的乳化液泵站、水泵、及电气设备。
其安全重点介绍如下:
1、局扇应有消音装置,风筒调挂平直规范,无死弯,无漏风,工作面风筒出风量充足,出风口距迎头不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2、瓦斯监测探头安装位置符合要求。
工作面净化水幕符合规定,能够正常喷雾降尘。
3、运输轨道铺设质量符合规程要求,牵引绞车稳固完好,电气设备防爆性能齐全,信号装置灵活好用。
4、带式输送机应具备跑偏保护、断带保护、慢速保护、高温保护装置。
输送带完好无损伤,上下托辊齐全转动灵活。
刮板输送机做到刮板无歪斜和缺螺丝现象。
5、吸式除尘风机及掘进机除尘设备齐全运转良好,除尘降尘效果好。
6、掘进机的管线调挂整齐规范,巷道内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材料堆放整齐不影响行人和通风。
工作面图牌板齐全规范。
7、巷道断面中线符合规程要求。
中线偏差±
50mm,巷壁或棚子保持直线,偏差±
10mm。
8、乳化液配比、泵站压力符合规程规定。
9、掘进和支护之间的关系合理,最大空顶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10、棚子质量合格,棚梁平齐,帮顶背实严密,无空帮空顶现象。
棚子岔角合适、迎山有力。
棚口结合严密,无掉唇、前缺、后穷、错牙、迈步、前倾、后仰和翘楞等现象。
11、锚杆眼布置和深度附合要求,托板齐全,螺帽紧固并用力矩扳手拧紧螺帽。
锚杆外露长不大于50mm,螺帽必须满扣拧紧。
锚杆拉拔试验初锚力和锚固力符合规程要求。
12、掘进机照明良好,各操作手柄和按钮灵活可靠,司机和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13、掘进机截割程序和轨迹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做到成型规范不割顶板。
14、掘进机开机前必须先发出信号,机前不许有人,喷雾正常后才可开机。
掘进机后退或调整位置必须先发信号,活动范围内撤出所有人员才可移动掘进机,并要操作平稳,速度适中。
15、停机前先把切割头后退落地再关机,关机后要断开电源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16、切割头和切割臂不得用作托举棚梁等。
17、检查修理掘进机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放炮掘进工作面安全重点
炮掘工作面一般配套有煤电钻或风钻、全液压钻车、装煤机或装岩机(耙斗机装岩机、侧卸式装岩机)、钻装机和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锚杆打眼安装机等。
1、局扇的情况。
要求局扇运行平稳,风筒调挂平直规范,无漏风现象。
工作面风量充足,风筒出口距迎头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巷内管线吊挂整齐规范、干净卫生、无积水、无浮煤、无杂物,材料码放整齐且不影响通风、行人行车。
3、工作面牌板齐全规范,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4、甲烷报警仪安设位置符合规定,空气净化装置运行良好。
5、必须坚持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认真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才可以工作。
6、炸药、雷管按规定严格管理,按规定要求装配引药,当班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退库。
7、按规程规定布置炮眼,尤其是周边眼必须按爆破说明书的设计布置,眼距、眼深、角度必须合格,以保证成型效果良好。
8、严格按操作规程由持证的炮工装药爆破,不许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
坚持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9、爆破母线必须认真悬挂,其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放炮前把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由炮工自联自放,其他人不得参与。
爆破前按规定设好警戒岗哨,清点人数无误后发出爆破警号,等5min后才可通电起爆。
10、通电起爆后不响,要等5min—15min(使用瞬发电雷管等5min;
使用延期电雷管等15min)后由炮工进入检查不响原因。
11、出现拒爆要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绝不可用镐刨、用钻杆掏或手拉雷管脚线等非法手段处理拒爆。
12、放炮前要加固支架并在距工作面10m内采取防倒措施。
13、放炮操作时,装药、联线、通电起爆必须由炮工本人进行。
放炮器钥匙必须由炮工亲自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4、炮响后炮烟吹散先由炮工、班组长、瓦检员巡视放炮地点,检查瓦斯、通风、煤尘、顶板、残爆、拒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解除警戒,恢复工作。
15、巷道支护必须齐全坚固,无断梁折柱和空帮空顶现象。
支护必须达到标准化要求。
16、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要及时架设前探支架临时支护,并在其掩护下尽快架设永久支护。
17、坚持采用湿式打眼,不许干打眼。
18、机电设备要做到完好防爆,对接线盒、电铃、信号、电话等小型电气设备要严格要求,杜绝失爆。
19、在把刮板输送机铺到工作面迎头时,刮板输送机机尾要打压柱或地锚固定,以防翻机伤人。
(三)掘进工作面支护的安全重点
1、采用锚喷支护时,炮掘工作面必须是光面爆破;
掘进机掘进也必须保证巷道断面成型好。
这样才能充分体现锚喷支护的优越性。
2、锚杆的布置、眼距、眼深、角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锚杆角度应垂直于巷壁平面。
3、锚杆安装固定必须按锚杆的种类不同安装要求程序进行安装,绝不可以偷工减料、减少工序。
4、锚杆安装固定好后,上好托板或托梁钢带,与顶帮贴紧,若无法贴紧时要用木板垫平,然后上螺帽,螺帽要上满丝扣,用力矩扳手拧紧。
锚杆外露长度应不小于50mm。
5、锚杆支护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试验,发现锚固力小于规定的要采取补打锚杆或架棚子等措施。
6、采用锚喷支护时,要按规定布置锚杆眼并及时保质保量的施工。
7、无论是锚杆支护还是锚喷支护,最大空顶距、最小空顶距、初喷与复喷的间距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8、喷浆的配比、水泥标号必须符合要求,喷体强度要定期取样检验。
9、要保证初喷和复喷质量,尤其是巷道顶部和腰部喷层厚度必须达到要求。
喷浆前要用清水冲洗受喷面,喷后的喷面平整,断面规格和中线符合要求,无吊脚穿裙现象。
受喷面不平部分要及时补喷,必要时挂网喷,每次补喷厚度不大于100mm。
10、喷射时做好防尘工作,操作人员要戴好防尘口罩、眼罩和防护手套等。
喷射时要撤出设备,不能撤出的要遮盖保护。
喷射作业时要停止其他作业。
11、用风钻、电钻打眼时必须湿式打眼,不许干打眼。
12、水泥、石子速凝剂等材料要严加管理,堆放整齐,巷内无杂物、无积水,做到文明生产。
13、对喷射机要保持完好,操作设备要灵活,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喷射机司机和喷射手要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七节煤矿爆破安全管理
煤矿生产、建设离不了爆破。
尽管目前的煤矿生产已大量使用了综采、综掘,但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和煤层中的夹矸存在,需要用炸药爆破来处理。
还有大量小煤矿需要用爆破进行掘进、采煤。
又由于爆破材料为危险物品,对它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一)爆破材料储存与保管、销毁
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
总库专对地面分库或井下爆破材料库供应爆破材料,禁止从总库将爆破材料直接发给炮工。
地面总库的总容量:
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
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一年生产用量。
地面分库的总容量:
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三个月生产用量;
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
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煤矿安全规程》308条规定:
“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
严禁在贮存爆破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
爆破材料的保管工作主要任务是防止爆破材料受温度、湿度影响和与其他物品作用而引起的变质失效;
因炸药本身分解引起的燃烧、爆炸以及被盗等等。
实践证明:
保管期间的温度逾高,湿度逾大,则保存期逾短;
在同一温度条件下,因湿度情况不同,保存期限相差6—8倍。
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材料是否受潮、受热或分解变质。
3、经常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
4、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5、防雷设施是否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309条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煤矿企业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破材料销毁制度。
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期超限,导致爆破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销毁必须在专用空场地内进行。
销毁场地应选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方,周围50m内要清除各种可燃物。
当不具备天然屏障时,要考虑销毁时爆炸冲击波对周围单位、民用建筑、铁路、高压线等设施的影响。
销毁的方法一般采用引爆、化学处理、烧毁、溶解等方法。
性质不同的炸药不得混在一起销毁。
销毁时必须有公安、安检等相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登记、签名、备案。
(二)爆破材料的运送安全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310条规定:
“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破材料。
《煤矿安全规程》314条规定:
“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黑龙江省某矿,爆炸材料管理混乱。
特别是背药工人未培训,炸药雷管混装,无证领药长达三个月之久,领导早有所见,未加制止.1982年11月9日16:
10,未经培训的工人将领来的81公斤炸药,280发雷管混装在麻袋和尼龙袋中,背药2人与同行1人,行到工作面出口处,背药人放下炸药袋,触及漏电的电缆,引爆所背回的全部炸药雷管,3人当场被炸身亡。
内蒙古自治区某矿,在井下私自建造炸药库,违法购买、贮存、使用在井下禁用的散装炸药、黑火药,炸药库明火照明。
井下炸药库门前堆放炸药、包装炸药,黑火药散落严重。
此前曾发生过黑火药事故,未能引起重视。
四轮车一直停放在井下炸药库附近,井下工人吸烟和明火取暖等现象严重。
1998年11月22日5:
25,明火引起炸药库的炸药爆炸,死亡16人,重伤2人,轻伤7人。
1984年11月1日9:
10,黑龙江省某矿,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工人用电瓶车运送炸药、雷管时,途中另一修风钻工人将10多kg修钻工具和配件也扔进车中,结果砸响电雷管引爆车中炸药,又引爆瓦斯、煤尘,死亡7人,伤3人。
作为煤矿管理人员,不但要教育工人和监督工人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而且要为工人创造必要的条件。
如提供合格的分装分运炸药、雷管的容器,工人也就不会混装运了。
二、矿用爆破材料的正确选用
矿用爆破材料的正确选用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
作为煤矿管理者,对爆破材料的选用应严格过问、检查,至少应清楚怎样选用。
破碎的介质(煤、岩体)强度不同,则需要用威力(爆力和猛度)不同的炸药;
对于瓦斯矿井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所选用炸药的安全等级要和矿井瓦斯等级相适应;
在有水的条件下,所选用的炸药要有一定的抗水性;
同时由于煤矿使用量大,矿用爆破材料的选用还要考虑成本问题。
《煤矿安全规程》320条规定: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
在雷管选用方面规定:
“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顺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含水炸药包括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
这两种炸药中都含有水,故称含水炸药。
它们和铵梯炸药相比,具有突出的优点:
原料来源丰富,制造加工简便,成本低,抗水性强,爆轰感度高,爆炸和传爆性能好,无熄爆,爆燃现象。
在同等安全等级条件下,比煤矿铵梯炸药更安全。
1990年4月3日18:
30,四川省某矿,爆破材料管理特别混乱,井下炸药、雷管乱甩乱放,甚至在井下发现有已插入雷管的炸药卷(引药)。
该矿在井下放炮时,由于炸药不合格,突然爆炸引起煤尘爆炸,死亡12人,伤4人。
1996年3月19日,湖南省某矿,用2号岩石炸药放炮采煤(该矿为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23人,伤2人。
1999年4月2日11:
40,河南省某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使用劣质炸药。
在掘进头装右侧底眼炸药时,炸药突然爆炸,引起煤尘爆炸,死亡30人,伤3人。
从上述三例事故我们不难看出,表象是工人操作引起事故,但是深层原因是煤矿管理者管理失误造成,如炸药的选用是违章的,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三、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对爆破人员及作业的安全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315条规定: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和本规程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316条规定: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工必须由20周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和初中以上文化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资格证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联线方式和起爆顺序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对爆破基本安全操作的要求
在井下所有爆破工作面,都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按矿井瓦斯等级和相适应爆破材料的安全等级合理选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都不得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和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在爆破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杂物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变化异常、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采空区等情况时。
5、采掘面无风、微风时。
除上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时,爆破工也不得装药、爆破:
1、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后,附近20m巷道内未洒水降尘。
爆破前机器、液压支架、电缆等,没有移出工作面或加以可靠保护的。
2、爆破前,靠近迎头10m内支架未加固时;
掘进工作面到永久支护之间,未使用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架,造成空顶作业时。
3、采煤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不畅通,在爆破地点及上下出口5m内,支架不齐全牢固;
采煤工作面没有一定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爆破与放顶工作执行平行作业,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距离时。
炮眼应封足炮泥,禁止用煤块等杂物当炮泥。
(三)关于执行爆破操作规程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324条规定:
“炮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扔、乱放。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电设备和导电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掘进 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