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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电焊氧焊工
二十八、测风员
二十九、测尘员
三十、瓦斯断电仪器检修工
一、瓦斯安全监测监控员
一、工作任务
1、负责本室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电脑操作工作。
2、将在籍的电脑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台账、故障登记表。
3、负责瓦斯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1、监控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熟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电脑装置)的工作原理、安装要求及使用方法。
4、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电脑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5、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1、地面监测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灰尘、无强磁场。
要特别注意环境温度、湿度的影响。
2、仪器正常使用是严禁直接停电。
3、监控室内严禁带电搬移电脑。
四、操作准备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⑴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⑵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⑶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⑷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⑸工具、仪表、报表及资料台帐。
五、操作方法
1、送电在电源正常后。
2、打开显示器,再给主机送电。
3、进入wihdows98后,在出现桌面后,点击KJ65图标。
4、进入KJ65安全监控系统。
5、进入KJ65系统后,检查信号是否正常,有无失调、断线、出错等现象,如有问题,及时向调度站汇报,通知电工处理故障。
6、点击杀毒软件图标,经常杀毒。
7、根据监测技术人员审批安装图纸资料,将安装地点、报警值、断电值、点号、输入电脑观察情况,未使用的点号改为地面后,关闭。
8、每天上午7:
00打印上一天监测情况日报表。
9、点击显示通风监测日报表。
10、打开打印机,并设好打印纸。
11、点击打印图标,打印报表。
六、收尾工作
1、下班之前,要掌握微机终端信息动态,负责收集整理原始资料,分析判断瓦斯涌出规律和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信息及时反馈,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及台帐,并写好交接簿。
2、清理监测室的环境卫生,准备交接班。
二、绞车司机
上岗条件:
1.司机必须经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2.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一、安全规定
(一)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和打闹。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绞车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电流超限﹚运行。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的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试验。
二、操作准备
司机接班后应作以下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齐全牢固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无渗油和漏油。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信号系统应正常。
6、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7、冬季室外结冰期间,要检查钢丝绳、绳槽等部位,
防止结冰引起钢丝绳打滑、脱槽。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正常操作
(一)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
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
3、根据绞车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二)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电压、油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2、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3、信号盘上的各信号变化情况。
4、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无异常震动。
5、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6、钢丝绳有无异常跳动,电流表指针有无异常摆动。
(三)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先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然后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防止过卷。
四、特殊操作
(一)在启动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之一时,应立刻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或电流变化异常。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4、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不得不减速时。
(二)运行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之一时,应立刻断电,使用保险闸制动进行紧急停车:
1、工作闸操作失灵。
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其它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5、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三)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1、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2、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开车。
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矿值班领导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3、钢丝绳如遭受掉道或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运行.否则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重新恢复运行。
4、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柄放至“0”位.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5、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6、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
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五、收尾工作
1、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3、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三、小绞车司机
一、上岗条件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3.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二、安全规定
1.各种内齿轮绞车及直径在1200毫米以下的绞车必须备专职司机,执行本操作规程。
2.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和打闹。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绞车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
(2)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3)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试验。
三、操作准备
1、司机接班后应进行以下检查:
2、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3、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齐全牢固可靠。
4、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无渗油和漏油。
5、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信号系统应正常。
四、正常操作
1、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
(2)根据信号确定提升方向。
(3)松开制动闸,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钢丝绳位置及时减速,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防止过卷。
五、特殊操作
1.启动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之一时,应立刻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4)保护装置不起作用,不得不减速或停车时。
2.运行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之一时,应立刻断电,使用保险闸制动进行紧急停车:
(1)工作闸操作失灵。
(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其它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5)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3、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1)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通知维修工处理。
(2)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开车。
(3)钢丝绳如遭受掉道或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绞车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运行。
﹙4﹚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
检修需要开车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1.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应与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搞好设备及绞车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3.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四、安全检查员
1、必须经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2、熟悉“三大规程”,并按规程要求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质量情况。
3、检查入井人员进班前不得饮酒,不准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
4、检查所有入井人员穿好工作服和胶鞋,带好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
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
5、检查入井人员不准蹬车搭桶,所有入井人员进入斜井或斜坡绞车道都要坚持“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原则。
6、检查入井人员不准进入无风盲巷和设有栅栏,禁止入内的巷道。
7、入井人员在井下不准乱动电气设备和信号。
8、检查入井人员不准在井下睡觉,更不准关闭矿灯在无风巷道和有轨道的地方休息。
9、要熟悉周围巷道进出口,了解避灾路线,掌握紧急避灾自救措施。
10、重点检查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支护情况,回风巷、运输巷及斜坡绞车道的安全、质量隐患;
检查矿井提升及设备,通风系统和设施,局部通风情况;
监督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防尘、防水害措施落实情况。
11.搞好安全现场监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要按“三落实”的要求进行解决。
发现重大隐患,除责令督促有关人员立即进行处理解决外,还要坐阵监督,做到隐患不解决不离开现场。
12.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果断采取相应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和撤出人员,避免事故发生。
13.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参与抢救并尽快向上级汇报,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并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对事故检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重大事故防范措施的编制和执行。
14.监督检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重大事故防范措施的编制和执行。
15.参加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审查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文件、记录、资料、报告和图纸等,监督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五、瓦斯检查员
一般规定: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
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2、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
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三、检查瓦斯操作
(一)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
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
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二)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三)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地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
(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有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四)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1、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1)采煤工作面的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2)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与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3)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4)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五)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版,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六)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次风吹;
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七)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八)瓦斯检查牌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九)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十)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调度室汇报。
(十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特殊地点检查瓦斯和操作
1、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局部漏顶处、高冒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
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调度室汇报。
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五、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2、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窒息。
3、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
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4、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
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5、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六、爆破工
一、上岗条件
1.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2.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1、领退炸药时必须遵守炸药库的一切规章制度。
2、禁止携带各种金属工具、易燃物品进入炸药库,领退炸药雷管时不得拥挤,禁止进入库房内。
3、领退炸药时,数目必须当面点清、签章,消耗单必须由当头班、组长签字才能生效。
4、炸药雷管必须分别放在炸药箱内(炸药雷管必须隔开),禁止雷管炸药放在其它容器内运送。
5、爆破工在领到炸药雷管后,必须及时锁好炸药箱,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乱放,也不得将炸药存放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更不能将炸药雷管转交他人。
6、几个人同时运送,人与人之间必须相距10米以上,炸药雷管不能和动力线、电线、电话线和其它金属物接触。
7、炸药雷管只能当班使用,不能交班使用,当班未用完的必须交回炸药库。
8、领、退炸药雷管必须由爆破工担任。
三、正常操作
(一)、做药
1、装配引药的工作,要在接近爆破工作地点的良好支架下进行。
装配引药数量以当班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引药不能在当头和有人工作的地点进行,同时应该避免在电器设备和导电物体的地点,不准坐在火药箱上进行装配。
3、装配引药工作由爆破员自己动手,别人不能代替。
爆破工装配引药时其他人员要离开爆破工,转配引药时要防止雷管震动和冲击。
4、装配引药时要先用直径略小的竹木棍在药卷的一端扎一小孔,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用雷管脚线在药卷上紧绕一周,不许用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5、做好的引药必须将雷管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并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做好的引药必须放在炸药箱内,但不能放在存雷管的小格内,禁止用其它的容器存放引药。
7、禁止在一个药卷内同时装两个雷管。
8、做完引药时,必须点清引药、炸药、雷管数是否对。
(二)、放炮前的检查工作
1、装药前和紧接放炮前,爆破工必须了解当头瓦斯是否超限,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禁止装药放炮。
2、检查当头顶板及支架是否良好,如支架有损失或背顶背帮不严不牢时不能爆破。
3、检查炮眼内是否有出水现象,温度或高或低,有瓦斯涌出,煤层、岩石松散,透老塘等情况下禁止放炮。
4、炮眼深度,位置,数目是否符合规定。
5、查清楚爆破当头的工具是否拿出来,电源是否切断,其它机电设备是否加以可靠的保护或运出。
6、在爆破地点头20米以内,有末清除的余碴,煤,矿车或其它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物体时不准爆破。
7、凡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是否专人放警戒。
(三)、装药爆破
1、装药时,首先要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掏于净,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装完炮后,雷管脚线要挽起,不许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机械设备等导电物体接触。
2、一个炮眼不能装两个以上的引药,装药时禁止用金属棒装药,炮眼内药卷必须彼联密接。
3、炮眼的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4、掘进工作面禁止边装药边打眼,回采工作面打眼与装药要相距30米。
5、联线工作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操作。
6、装药后要仔细检查爆破母线,爆破母线要悬挂,不得和导电物体接触.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绝缘双线。
7、装药联线后爆破工要亲自布置警戒地点与放炮距离相同.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没有爆破员的命令不准自动撤销警戒。
8、爆破工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掩护地
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
回采工作面30米,岩巷掘进工作面80米(坚硬岩石的直巷不得少于是130米﹚。
严禁利用矿车、铁扳、支架等作为掩护违章爆破。
9、爆破前,必须清撤爆破地点所有人员至放炮警戒线外,并把炸药箱拿出当头,爆破时先发出爆破警号,等5秒以上方可爆破。
10.爆破器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不到放炮时间,不许将钥匙插入放炮器。
放炮后,立即将钥匙拔出,并摘掉母线加以扭结。
四、特殊操作
1.处理拒爆、熄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旋钮,并将爆破母线从接线柱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到少等5分钟;
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到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熄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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