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 名词解释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9823933
- 上传时间:2023-01-10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3.32KB
监督学 名词解释Word格式.docx
《监督学 名词解释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督学 名词解释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9、人XX权理论
从国家起源出发,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将国家权力置于人XX权即立法权之下,找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监视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10、分权制衡理论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学说,同样是在反对封建专制的过程中产生的。
一些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鉴于君主专制制度下个人大权独揽的弊端,提出了由不同个人和社会集团分掌国家局部权力并互相制约的主X。
11、议行合一理论
是指立法权、行政权等权力都同属于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同属于由人民直接或者间接选举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并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受人民代表机关监视。
12、新滥用权力理论
是相对于传统滥用权力的含义而言的。
13、御史府
秦始皇统一中国,在全国X围内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御史监察制度,设置御史府作为总管图书档案和监察官吏的中央机构,御史府的长官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与丞相、太尉共处国家中枢地位,但此时的御史大夫作为监察长官,同时又是丞相的副职,受到丞相的辖制,监察还没有成为独立行政之外的政治实体。
14、"
刺史六条"
监察的内容是汉武帝制定的"
,其中除一条涉及地方豪强外,其余五条都与二千石即郡守有关,包括不遵奉诏令、断狱不公、选举不平、不能约束子弟与当地豪强勾结等。
15、一台三院
御史台之下又设台院、殿院、察院,形成一台三院制,三院分别设待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分工负责各方面的监察事宜。
16、风闻弹事
就是不必掌握真凭实据,仅凭传闻即可进展弹劾。
御史台的权力因此而进一步扩X。
17、唐代十道监察区
唐代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还有道的设置,唐初把全国分为十道,玄宗时又改分为十五道。
自唐太宗将天下分为十道后,监察御史分别负责十道监察。
武那么天时,在每年春秋两季,令御史分巡地方。
后以监察御史分任各道巡按,与诸道观察使、采访使上下配合,掌一道监察。
18、台谏合一
为对皇帝的过失进展规谏,还特设与御史台平行的谏院,负责规谏朝政纠正君主的过失,同时也检举臣下的越轨行为。
这是宋代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从此开场了台谏合一的过程。
19、都察院
明初沿用前代旧制,在中央设御史台。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御史台,十五年设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构。
这是中国古代中央监察机构的一个重要变化。
都察院的长官为左、右都御史各一人,其下有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左、右佥都御史各一人。
20、巡按御史
巡按御史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巡行地方,考核吏治,惩治贪官,"
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明史·
职官二"
〕,权力极大,地方官皆畏之。
21、科道合一
清朝初年,仍仿明制,分设六科。
六科给事中稽查六部百司之事,十五道监察御史"
纠察内外百司之官邪〞,二者合称"
科道〞。
22、谏诤
是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奉劝其改正错误。
23、人民代表大会的监视
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视,简称人大监视,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催促和处置的行为。
24、法律监视
人民代表大会监视意义上的法律监视不是指上述两类监视,而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展监视。
25、工作监视
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展的监视,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展的监视。
26、立法监视
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展的监视。
27、执法监视
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视。
28、质询与询问
询问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了解有关情况,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问题,并要求进展答复的一种监视方式。
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体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答复。
29、执法检查
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展的检查监视活动。
30、特定问题调查
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
31、党内监视
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视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活动进展的监视。
32、党组织的监视
是党组织作为监视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进展的党内监视。
33、党的代表大会的监视
是党的领导机关和组织形式之一,是党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34、党的委员会的监视
是由党的权力机关即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与党的代表大会同是党的领导机关。
35、党委常委会的监视
是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36、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视
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和党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
37、党员监视
指广阔党员作为监视主体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其他党员进展的监视。
38、检查机关监视
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权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展的监视。
39、职务犯罪
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XX犯罪的情况作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
40、侦查监视
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视,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视,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展侦查活动中有无XX行为实行的监视,具体表现为立案监视、审查监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视。
41、侦查活动监视
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朝廷的监视。
42、审查批捕
刑事诉讼法"
第60条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大、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缺乏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
43、审查起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受并初步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44、刑事审判监视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视,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在进展刑事审判活动中有元XX行为实行的监视,又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实行的监视。
45、刑事审判活动监视
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所进展的专门法律监视。
46、刑事抗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视活动。
47、审判监视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展的监视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视。
48、刑事审判监视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视目的的一种司法监视形式。
49、行政审判监视
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展的监视。
50、审级监视
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视。
51、二审监视
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进展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视制度。
52、再审监视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53、死刑复核
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展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54、行政行为
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作出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法律效力的行为。
55、抽象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行政措施。
56、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能够直接影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57、XX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行为不具备合法要件。
58、行政主体
是指具有独立法律人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当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59、无效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XX或者明显瑕疵,以致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
60、行政诉讼
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展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
6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XX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当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62、行政监视
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视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63、层级监视
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视,这是行政监视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视形式。
64、行政监察
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视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65、审计监视
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展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纠正XX犯罪。
66、行政复议
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进展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视的法定途径之一。
67、人民政协监视
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的监视。
68、XX党派监视
是指XX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行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展的监视。
6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70、社会监视
是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展的监视。
71、公民监视
是人民XX的重要表达,是防治官员腐败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勤政建立、建立法治国家等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XX。
第二,有利于全面构建反腐败体系,有效防止权力腐败。
第三,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2、特约监视员制度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聘请特定公民兼职履行相应XX监视职责的一项监视制度,例如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特约税务监视员、特约审计员等。
73、舆论监视
作为社会监视的重要组成局部,舆论监视承当着整个社会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展监视的重要职责。
74、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75、政府道德署制度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
政府道德法案"
之后,联邦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规X政府官员道德行为的机构——政府道德署。
政府道德署直属总统领导,向总统和国会负责,署长由总统任命,由参议院批准,任期5年。
76、独立检察官制度
独立检察官的前身是特别检察官,是美国联邦司法部长对总统及其他高级政府官员的指挥而专门设立的职位。
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其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XX失职行为进展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一般由司法部任命一名独立的、享有特权的法律界人士或法学家担任。
77、行政交谈
是指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展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
78、国民请求监察制度
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视,韩国近年来实行了国民请求监察制度。
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XX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进展审计监察。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动用"
审查请求权〞,要求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展审计监视。
20岁以上的300名成年人,即可以联名上书监察院进展监查,监察院对于国民合理正当的监察请求必须予以满足。
韩国的国民请求监察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效具有重大意义。
79、"
不列颠百科全书"
把权力定义为
一个人或者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者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80、权力的强制性
是指权力可以追使某人做或者不做某事,具有唯意志论的局部。
81、权力的不对称性
是指权力之所以能迫使某人做或者不做某事,根源在于权力行使者与效劳者之间权力关系不对等,后者对前者有单方面服从和依赖义务。
82、权力的价值
是指权力的行使会获得某种利益或者价值,能给权力行使者带来某种物质利益或者精神满足,因而权力既是工具,又是目的。
83、权力的相对性
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84、"
委托—代理〞简言之是
指公民把他们共同拥有的公权力委托给政府行使。
85、监视的预防功能
是指监视对于防X腐败、将腐败遏制在将发而未发之时的功能。
86、校正功能〔又称纠偏功能〕
是指监视对于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XX违纪行为,使其终止而不再继续的功能。
87、制约功能
是指监视对于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或者行为的控制、制约功能。
88、救济功能
是指当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XX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某种消极后果时,监视可以对这种消极后果予以补救,使受害人的权力得到救济。
89、人民代表大会的监视
又称权力机关的监视,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所实施的监视。
90、监视学学科的目的
是指导监视实践,并在全社会建立起对公权力的监视屏障。
91、制衡论
洛克在"
政府论"
中提出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并论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问题。
92、滥用权力
原指超越法律界限而胡乱地、过度地使用权力,新滥用权力不仅有这一含义,还有权力在合法X围内不合理使用的含义。
93、人民代表大会监视的方式
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视权实施监视时所采取的方式和形式。
94、党组织
是党内按照一定宗旨和规那么建立起来的集体,是由党的各级组织构成的组织体系。
95、纪律检查机关的监视权
指的是纪律检查机关在实施党内监视时具备哪些权限、可采取哪些措施。
96、狭义的职务犯罪
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仿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办的行为。
97、贪污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98、受贿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监督学 名词解释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