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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本院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7、组织专家对传染病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在第一时间内决定是否启动该应急预案;
8、向上级有关机构及时报告传染病事件信息与处置情况等。
〔二〕建立健全假设干工作小组,各负其职。
指挥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预防医疗组、物资保障组、法制宣传组、学生管理组、安全保卫组〔成员名单附后〕。
1、综合协调组:
设在党院办,主要负责如下:
〔1〕承办和指导全校防治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高校的联系沟通。
督查领导小组部署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做好防治工作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3〕收集和管理全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信息,编报有关信息及工作简报。
〔4〕有关会议材料起草,编发及管理。
〔5〕防治工作情况资料汇总整理、归档。
2、疫情防控组:
设在产业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
〔1〕指导和协调全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了解、掌握全校疫情动态和防治进展情况。
〔2〕督查全校传染病防治预案中多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各有关部门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3、预防医疗组:
设在校卫生所,主要负责:
〔1〕组织制定、落实防治工作的医疗技术方案。
〔2〕制定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的消毒技术方案。
〔3〕联系定点诊疗医院,组织协调病人诊断,防治工作。
〔4〕协调、指导实施隔离的现场控制措施。
4、物资保障组:
设在后勤总公司,主要负责:
〔1〕组织防治物资的采购,发放和储备。
〔2〕负责隔离点人员的食品供给和生活垃圾的收集。
〔3〕协调开展防治期间的食堂供给,商贸超市、应用水供给等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5、法制宣传组:
设在宣传部,主要负责:
〔1〕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依法标准管理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
〔3〕报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先进事迹,编发各类宣传资料。
6、学生管理组:
设在学生处,主要负责:
〔1〕协调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2〕掌握和管理学生请假和缺课情况,并进行每日编报。
〔3〕协调学院学生在实习点实习过程中的防治工作。
〔4〕负责学生节假日离校,返校的健康表发放及收集管理工作。
7、安全保卫组:
设在保卫处,主要负责:
〔1〕加强校园的安全防范,负责师生进出校门的验证和管理。
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校门。
〔2〕负责隔离点的警卫工作。
〔3〕协调和管理临时工的工作,制定管理方案。
〔三〕院内各系、部、处、教辅系、部、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分别成立系、部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日常工作及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日常工作措施
在学院尚未发生传染病事件时,学院采取以下日常工作措施:
1、宣传组和院内各系、部要结合学院和本系、部实际,通过校园网、院报、广播等院内新闻媒体,加强卫生知识、防病防毒知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技术组对国内外传染病的爆发动态和新型传染病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作出预警。
3、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做好教室、图书馆、活动区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工作,各系、部所属公共场所由本系、部负责。
4、做好校园卫生,各系、部每周对室内外进行一次大扫除;
学生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学工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检查。
5、学工处、体育部牵头,各系组织学生开展小型多样的户外锻炼,教育学生注意均衡饮食,提高免疫力。
6、学院卫生所要做好随时迎接传染病事件病人的接诊工作,并进行相关的登记备案和动态监测工作。
7、疾控组要定期检查重点地区的消毒及医学观察区的准备情况,确保预案启动时能及时投入使用;
保障组要储备一定的消毒药品、预防器材等,做到有备无患。
四、预警与应急
〔一〕疫情分级
传染病疫情分为疫情预警、C级疫情、B级疫情和A级疫情四级。
1、疫情预警〔蓝色警报〕
其他省、市有疫情发生或其他国家或地区有疫情情况发生,我省存在疫情输入可能、并有疑似病例或多个医疗观察病例,但未出现传染病临床诊断病例。
2、C级疫情〔黄色疫情〕
本省发现首例临床诊断病例或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住院病例数在5例以内〔包括5例〕,或病例局限在5个县〔市、区〕以内,且无继发临床诊断病例或医源性传播。
3、B级疫情〔橙色疫情〕
本省住院的临床诊断病例数在6至30例之间〔包括30例〕;
或出现继发临床诊断病例或医源性传播;
或病例分布在5个以上县〔市、区〕。
4、A级疫情〔红色疫情〕
疫情在本省发生爆发流行、出现较多的继发临床诊断病例或医源性传播,住院的临床诊断病例数在31例以上;
或有11个以上县〔市、区〕出现临床诊断病例。
〔二〕应急措施
校内各系、部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卫生所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加强重点系、部、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后勤服务总公司及相关系、部加强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处理。
当发现甲类传染病、非典型肺炎或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宣传部在指挥组的领导下负责在校园网、校报、广播等校内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学校采取的预防措施,每天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学校每日疫情〔含病例和疑似病例〕,保持信息透明度,防止因师生猜疑而引起恐慌;
同时与组织部、办公室、学工处分别向全院教职工、学生分发预防知识材料,并举办有关小型知识讲座。
2、凭证进出校园;
学生、教职工和外聘职工一律凭证进出学院,在校的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服务人员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基建处等有关系、部到学院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因事需要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在大门设立的登记点进行登记,外来车辆必须由其所联系的校内系、部提前报保卫处批准、经门卫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继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
3、相关学院、教务处等教学系、部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正在联系工作系、部的毕业班学生,暂不到疫区联系工作或参加面试,可通过网络、、等不直接前往疫区的多种方式进行联系。
4、全校师生职工尽量减少校外活动,不参加校外大型集会活动;
节假日和公休日,师生在学校和当地休假,不外出旅游,外地学生不离校回家。
5、所有人员暂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实行请假制度:
学生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班主任必须当天报告所在系登记备案,由所在系报告学校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教职工经教职工所在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校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备案,方能出行;
外聘人员经教务处审查后,报学校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批准,方可出行;
在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需经保卫处及后勤服务总公司审查,报学校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批准,方能离开。
所有离校的师生职工返校后都必须在院卫生所登记,经隔离医学观察确认未感染后,方可进入正常的学习、工作、与生活。
学校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观察的处分,教职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外聘人员由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不再返校。
6、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后勤服务总公司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
学生辅导员要掌握家庭在疫区的学生情况,并进行登记;
疫区的师生亲友不得来校。
7、后勤总公司负责检修完善各食堂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和肥皂,要求食堂职工坚持戴口罩、帽子,着工作服,并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继续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每周两次。
各系、部负责对本系、部的办公区域、实验室
等地进行消毒。
8、学院卫生所严格规定医务人员必须坚持戴口罩,着工作服及做好保护措施。
9、一经诊断为甲类传染病、非典型肺炎或疑似患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积极救治确诊患者,实行先治疗后结算的措施,对确诊患者活动的相关区域及环境由学院卫生所请卫生防疫部门指导进行“终末消毒”;
办公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疾控组和安全组立即隔离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对其住所及楼层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公寓楼发现2例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整个公寓楼实行隔离控制;
学校师生中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关系、部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防止集中上课,假设出现继发病例,全校不再集中上课,通过合理调节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完成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
〔三〕应急反应
学校将根据所在地区卫生部门公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级别,做出响应的应急反应。
1、疫情预警的反应
学校全面启动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实行传染病防治值班制度,指导催促各校区做好应急准备。
大力开展预防传染病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职工的防治意识和能力。
2、C级疫情警报的反应
在疫情预警基础上,学校进入传染病防治紧急状态,启动传染病防治应急措施,传染病防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校区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启动全校传染病疫情“零报告”制度,取消一切校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3、B级疫情警报的反应
B级疫情警报发布后,在C级响应的基础上,全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传染病应急防控措施。
取消一切校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对校园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
4、A级疫情警报的反应
A级疫情警报发布后,在B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指示,对全校的教育教学进行调整,采取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
五、结束响应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由技术组研究提出建议报告,经学校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研究报学校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响应结束。
六、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
〔1〕学院设立24小时值班联系。
各系、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立即向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进行报告,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涉及人数,造成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等。
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指挥组,同时向学院有关部门、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2〕对于院内发生的影响师生职工生命健康的传染病事件,学院值班室在接到后应在立即通知有关系、部运送患者的同时报告学工处、教务处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院领导,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院卫生所在日常诊治工作中,如发现我院学生有传染病发生时,应立即向学院值班室报告。
〔4〕当发现甲类传染病、非典型肺炎或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生以宿舍为单位,由宿舍长每日统计有相关症状的学生人数,汇总到班级,由班长报到学工处;
学院、部、处、教辅系、部、后勤服务总公司每天上午10:
00——10:
30将有相关症状的教职工人数报学校总值班室;
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在每天下午3:
00前,按时向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规定报告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学院卫生所按照上级和学院要求,做好各项防治和诊治工作,在每日向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及相关情况的同时,抄报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办公室。
〔5〕任何系、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漏报。
2.信息发布
学院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负责院内媒体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
除经学院领导批准和省、市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公布的信息外,院内各媒体不得随意传播、发布关于传染病事件的信息。
七、技术和物资保障
1、传染病事件未发生时,技术组应建立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的专家库和后备人员储备库,定期对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对国内外传染病的爆发动态和新型传染病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出预警。
2、传染病事件突发时,保障组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给;
所需经费由学校财务处从学校准备金中拨给办公室统一掌握,严格审批,以保证开展传染病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全校师生职工的思想认识。
建立全校传染病防治组织网络和值班制度。
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根据传染病防治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观察室。
4、学院卫生所应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隔离服、口罩、鞋套等必要的预防设施及药品。
八、指挥组及其办公室与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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