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doc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811674
- 上传时间:2023-01-1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46KB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docWord下载.docx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doc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doc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管理科:
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公布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的行为;
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与各村、各企业签订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
工商所:
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检查站:
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检查,查处违反相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综治办:
负责重点时段地区维稳及看护,负责各村综治巡防巡查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市政中心:
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消除火灾隐患。
宣传文体中心:
负责制定全镇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
组织深入各村各企业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委:
负责对全镇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及管理。
规划科:
负责组织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落实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卫生院:
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及管理。
消防中队:
负责制定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
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及管理。
农业、民政、电力、城管及各村、各企业,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本辖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宣传。
相关负责部门加强对山林、苗圃、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及管理。
三、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落实
(一)宣传工作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意识,2016年宣传主体为:
“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
一是加强宣传《北京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当北京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相应等级时,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市政府要求,停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加强对禁放品种、时间、地点和行为的宣传,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镇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教育,通过宣传,使各个单位做到“五知”,即“知禁放部位、知责任领导、知落实部门、知看护力量、知看护措施”;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燃放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学校、村庄、企业、单位、家庭、机关进行宣传。
1.春节前在商业大街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等宣传活动(1月25~29日)。
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志愿者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咨询站等形式,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燃放”、“重度污染天气不放烟花爆竹”等主体活动。
倡导群众自觉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规定允许的时间、地点,燃放合格正规的烟花爆竹,公布烟花办举报电话,加强奖励举报宣传。
2.全面宣传发动工作(2月1日~2月7日)。
安全科牵头,由包村科室及行业部门负责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入户宣传工作,包括:
各村、驻镇单位及辖区各企业。
要求各村、各企业要利用会议广播、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宣传教育。
2月7日,各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听取各村宣传情况汇报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村加强全面宣传及看护工作。
3.春节前安全科、应急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要通过短信发送的方式向各部门、各村、各企业发送提示性手机短信,提高全镇干部及企业负责人的防范意识。
正月初五后,要通过广播、短信发送等形式宣传回收烟花爆竹的地点、方式,教育群众主动上交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开展“烟花爆竹回收换礼”活动。
(二)查缴非法烟花爆竹工作(1月1日~2月30日)
为了堵塞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渠道,首先要抓好运输环节。
1.交通检查站要做好过往车辆的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立即没收并及时上报。
2.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
在禁止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3.工商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及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非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
4.安全科负责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5.城管分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要在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各类非法行为要及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镇烟花办。
6.镇综治办实施网格化管理巡查,发现非法出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的要立即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派出所组织查缴。
(三)销售网点的检查及秩序维护工作(2月3日~2月12日)
2016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
2月3日~2月12日(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初五)。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镇安全科要做好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做到早中晚每日三检查,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的管理制度,即:
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遇有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及短时间内少量多次购买烟花爆竹人员要报告;
凡一次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要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品种、数量、用途、购买时间、使用时间、使用地点等基本信息,和其他认为应该登记掌握的信息。
2.各职能部门要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
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主管部门、各村、各企业要监督、指导本行业及辖区单位开展秩序维护工作。
各部门、各村、各企业要积极响应,加强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本单位维护管控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大街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四)建立监督机制
1.在此期间安定镇烟花爆炸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科室及只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要求各单位做好2016年烟花爆炸燃放期间安全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
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检查记录、影像留存及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为了有效地抓好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科负责专门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群众监督,经查属实的举报,在为举报者保密的同时,适当给予奖励。
(五)禁放区的看护管理工作
做好镇、村、企业三级网格化监管工作,对禁放单位加强监管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1.镇级:
领导干部执勤工作要求:
以镇政府值班人员工作安排为准,除夕、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相关领导24小时带班到岗。
一线执法人员工作要求:
除夕夜各职能科室上报本部门值班表,重点时段一线执法人员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全员到岗对禁放单位、禁放区域进行定点卡口巡视。
2.村级:
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到村委会坐班或带队巡视本村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状况,解决本村发生的突发状况,按时向镇值班室“报平安”。
各村成立“扫帚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劝阻违规违法燃放,遇有火情及时处理,开展本村安全秩序维护。
各村综治巡防队、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工,对责任区域进行巡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对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上报处理。
3.企业:
各单位假期带班领导必须到岗,各企业值班人员不能饮酒燃放烟花爆竹,企业在重点时段按时报“报平安”。
护厂队及时巡视厂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禁放单位要对在本厂区内100米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报镇烟花办值班室进行紧急处理。
相关部门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
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
四、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为了应对突发事故,现作如下安排:
1.日常的监督检查由镇安全科牵头,派出所、消防中队、商业街党支部要在巡逻中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镇政府带班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生事故后边报告边处理。
3.卫生院要加强节假日值班,保证有足够的力量进行抢救伤员。
4.镇义务消防队员要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水车司机要保证水车里随时有水。
5.派出所要随时做好出警准备。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政府部门的及时响应。
努力实现“六个能够”,一是应急情况能够发现;
二是应急力量能够拉动;
三是应急装备能够保障;
四是应急措施能够到位;
五是应急指挥能够有序;
六是最终实现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出现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
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镇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镇辖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
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企业要加强与镇安全科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情况,畅通信息,发生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
传真:
举报、值班电话:
联系人:
附件:
1.安定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京市十六类禁放点
2016年1月6日
安定镇人民政府2016年1月8日印发
附件1
安定镇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曹跃镇长
常务副组长:
王学东副镇长
副组长:
侯立卓宣传部长
赵春光党委委员
刘家炳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李敬德副镇长
郑占峰副镇长
高尚民副镇长
成员:
武亚克办公室主任(应急办)
陆启安全科科长
张颖宣传文体中心主任
高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喆市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怀楠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任科员
闫君教委办主任
徐武群交通检查站站长
张钢工商所所长
杜伟电管站站长
孔强城管分队队长
邹仁彪消防中队队长
附件2
北京市十六类禁放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
5.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设施;
8.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9.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10.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11.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2.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13.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14.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5.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6.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