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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拍卖采纳的拍卖方式
1.网上英式拍卖
传统英式拍卖由拍卖师询咨询,直到没有人情愿出更高价时落槌成交;
网上拍卖则规定一个截止时刻,到时则由出价最高的买家获得拍品并按照最高价付款,超过截止时刻后,再高的出价都无效。
2.扬基式拍卖
扬基式拍卖是美式Yankee拍卖音译过来的名称。
是荷兰式降价拍卖的一种变体。
3.网上荷兰式拍卖
网上荷兰式拍卖是针对一个卖主有许多相同物品要出售的情形设计的。
通常是在截止时刻到时,出价最高者获得他想要的数量的商品,如果物品还有剩余,则出售给出价第二高者。
如果显现多个出同样高价者,则优先出售给最先出价者。
遵循¡
°
高价优先,先出价优先¡
±
的原则。
荷兰式拍卖由于适合同时拍卖多件物品,因此在我国有近三成的网站采纳这种方式。
4.威克式拍卖
网上的威克式拍卖实际是二级价格密封拍卖,是维式(Vickrey)拍卖音译过来的名称。
最高出价者是以第二最高出价者所出价格买走交易品。
¡
这种拍卖方式降低了出价观望,能够吸引更多的竞买者出价,从而烘托网站的人气。
在我国,目前只有专门少的网站采纳威克式拍卖方式。
5.团购和逆向拍卖
这两种是专门的网上拍卖方式,所谓团购即集体购买,提供此种拍卖方式的网站会把某个物品的基准价格公布出去,由对那个物品有爱好的人共同出价。
当出价的人数增加时,物品的价格就会有所下降。
这种拍卖方式能够利用互联网的用户优势,集合大批有购买同样物品意向的人群与商家进行集体砍价,从而争取较大的价格回扣。
在我国,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网站采纳了集体购买方式。
逆向拍卖是指与传统拍卖的买家竞价不同,而是¡
卖家竞价购买¡
,即买家将需要求购的商品信息公布在网上,由多个卖家相互竞争,出价一直降到每人愿出更低价或买家同意为止。
6.一口价
一口价是指卖家设置的能够即刻售出商品的价格,而即刻出售商品的价格相当于公布的保留价,买家出此价格赶忙能够成为竞标成功者。
这是国内大多数CtoC网站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在此种拍卖时买家可不能多出一分钞票,但成交率较高。
(三)网上拍卖的新特点
网上拍卖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拍卖参与对象范畴更加广泛
2、投标、竞价过程复杂
传统拍卖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一旦拍卖开始,参与拍卖的人数就大致确定了。
网上拍卖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拍卖开始后,竞买人仍旧可能在承诺的竞买时刻内持续的到达并参与拍卖。
3、网络欺诈的频频显现
(1)因为拍卖过程与交货付款相对分离,这在C2C网站中经常显现;
(2)卖方欺诈。
托是卖方欺诈的常用方法;
(3)买方欺诈。
这要紧是指网上拍卖的买方共谋行为。
三、目前我国网上拍卖存在的要紧咨询题
(一)关于主体资格咨询题
作为商业行为的拍卖应由依法成立的拍卖公司进行,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范与调整。
现在的拍卖网站差不多上差不多上信息技术企业投资,包括部分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在内的网上拍卖主办方均未按拍卖法要求取得拍卖经营权,主体资格缺失,因此其行为存在严峻的法律后遗症。
(二)网上拍卖程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法》规定,若进行拍卖,至少要于拍卖日7日前公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须有2天以上的展现时刻,拍卖会由取得资格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而网上拍卖往往做不到。
(三)拍卖人、竞买人、托付人之间的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
(四)网站所使用的拍卖系统技术不成熟。
频频发生的网上拍卖讼诉,网站信用度不高,交易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
(五)网上拍卖机制的理论研究缺乏
现有的关于网上拍卖的理论研究大多集中于和政策法规有关的研究方面,而关于拍卖机制的研究,有关于发达国家,差距还专门大。
第二节
一、网上拍卖的必要性
国外的网络拍卖参与者有专门多是专门从事网上拍卖业务的人,他们以网上拍卖为职业。
国外拍卖网站的大量使用者专门关注网上拍卖的情形,对拍卖网站所提供服务的要求也比较高,这也促使了国外拍卖网站的进展。
而国内网络拍卖参与者几乎都有正式职业,并不完全以参与网上拍卖来坚持生计。
用户对拍卖网站的认知程度不高。
二、网上拍卖与传统拍卖的比较
(一)电子商务具有的优势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些优势要紧有:
1.具有全新的时空;
2.全方位展现产品及商务;
3.更加紧密了用户关系,加深用户了解;
4.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费用;
5.拥有数目惊人的潜在客户。
(二)网上拍卖与传统拍卖的比较
1.程序上的区不
(1)公布拍卖公告
传统的拍卖方式是在媒体上刊登公告,这种做法往往会因公告的篇幅、媒体的发行地域、时刻限制而无法使公众及时、方便地了解拍卖情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更多竞买人的参与。
网络拍卖能真正做到广而告之,信息传递、散布的成效明显。
(2)展现拍品
传统的拍卖方式强调的是让客户现场看样,实地测算。
而网上拍卖则只能用图片和文字讲明,以网页的形式来让客户了解拍品,这节约了展现实物所需耗费的物力和人力,也使跨地区拍卖成为可能。
(3)现场竞价
(4)缴款及取货
传统的拍卖在拍卖会开始之前,通常要求竞买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和提供有关的个人、企业材料来约束竞买人。
网上拍卖对竞买人的资格审查相对宽松,有的甚至无须预缴或只缴纳金额极少的竞买保证金,因此专门难保证没有相应约束机制的拍卖能真正公平和竞买人能履约、按时缴清货款。
网上拍卖的取货由于缺乏高效、正确、负责的现代物流配送而使网上拍卖的成效大打折扣。
2.拍卖机制角度上的区不。
有关于传统拍卖,网上拍卖有相似之处,也有专门大不同:
(1)从地域上看,传统拍卖通常在固定的拍卖场所现场进行;
而网上拍卖的竞买人分布于世界各地。
(2)从时刻上看,传统拍卖的时刻通常比较短,一样在半天之内;
而网上拍卖时刻较长,从一天到两周不等。
(3)从竞买终止的形式上看,以升价拍卖为例,传统拍卖一样是以拍卖师在三声报价或最后一次询咨询,无人应价时敲槌或宣布成交与否;
而网上拍卖一样是在某个预先设定的截止时刻终止。
(4)从拍卖标的数量上看,传统拍卖的拍卖标的数量通常是固定的;
而网上拍卖可能在拍卖过程中按照拍卖价格的变动情形,增加拍卖标的的数量;
(5)从参与网上拍卖的成本结构上看,传统拍卖进入成本较高,而一旦进入拍卖程序,每增加一个拍卖标的的附加成本是专门低的;
而网上拍卖的进入成本相对较低,但由于网上拍卖连续时刻长,监督网上拍卖过程造成的每次投标成本则相对较高。
(6)从拍卖品的范畴上看,传统拍卖中的拍卖标的价值相对比较昂贵,例如不动产、设备、文物艺术品等;
而网上拍卖标的价格区间专门大,从几元到成千上万元不等,目前,国内网上拍卖标的总体价值不高。
(7)从欺诈行为上看,传统拍卖的一些欺诈手段,在网上拍卖中可能被视为正常,例如竞买人能够互通信息,这在传统拍卖中一样是被禁止的,但在网上拍卖中却有可能得到鼓舞。
网上欺诈行为却十分严峻。
三、网上拍卖的利弊分析
(一)网上拍卖的优势
网上拍卖有以下几个方面优于传统拍卖:
1.网上拍卖加快了信息的传递。
2.网上拍卖增大了拍卖中买家、卖家信息传递的数量。
3.网上拍卖使异地拍卖变得专门简单。
4.网上拍卖打破了时刻限制。
5.网上拍卖能形成更合理的竞价。
6.网上拍卖扩大了拍品资源。
7.电子采购。
在线采购拍卖具有成本、效率、时刻等多方面的优势。
(二)网上拍卖的弊端
1.网上拍卖不是面对面的交易,容易让人怀疑交易的真实性。
2.软件技术的不完美导致网上交易的安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3.网上拍卖还没有健全的法律约束。
4.网上拍卖缺乏对欺诈行为有效的防范措施。
5.在我国真正由拍卖公司组建或主持的网上拍卖还属少数,主体资格的缺失,操作不规范又缺乏裁定的依据,在制约网上拍卖进展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多的法律咨询题以及经济纠纷。
第三节
一、网上拍卖的操作程序
(一)传统的网上拍卖分类
1.仿照传统拍卖方式的网上拍卖(BtoC)
2.开放式个人托付自由竞价方式(CtoC)
淘宝网支付宝具体流程是:
交易成功
买家汇款给网站
网站收到货款通知卖家发货
买家收货后通知网站
网站付款给卖家。
CtoC网站的收入要紧来自商品信息登陆费和按不同成交价抽取不同比例的交易费,以及其他网络服务费。
(二)网上拍卖卖买双方需要经历的程序
1.卖方通常需要经历的程序
(1)查找潜在购买者
(2)向潜在购买者展现商品
(3)议定价格
(4)收款
(5)发货
2.买方通常需要经历的程序
(1)查找有关信息
(2)验看商品
(3)支付
(4)收货
二、网上拍卖的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进展远较传统的立法程序迅速的多,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电子商务依旧网上拍卖都没有一个切实可依的、专门的法律法规。
(一)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情形。
1999年,美国国会就制定了几十个和信息、网络、运算机有关的条例。
2000年6月中旬,认定电子签名一样具有法律效应的《电子签名法》获得美国议会通过,并由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颁布。
(二)国内电子商务立法情形
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法规散见在诸多法律中,如《合同法》中第11条关于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及第33条关于当事人采纳数据电文订立合同能够要求签订确认书的规定。
《合同法》第16条、第26条、第31条规定了电子合同要求的生效时刻、承诺的生效时刻及合同成立地点。
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电子签名法》,标志着中国首部¡
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产生。
(三)互联网立法的几大难题
1.由于电子商务是无形无疆的,通过网络能够在瞬时达到世界各地,而各地法律、法规却是千差万不的,世界各国、各地法律的和谐成了大咨询题。
2.互联网技术的进展尚不足以操纵网上的一切行为。
3.立法可能会束缚电子商务的效率。
4.目前的消费者权益法、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皆是建立在传统的、有形的贸易之上,不适用于无形的网络经济。
5.技术的进展还远未达到能完全操纵网上交易的程度。
(四)网上拍卖进展应解决的法律咨询题
1.监督治理
2.网上拍卖交易的安全性咨询题
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难点:
(1)明确网上拍卖的定义和从事网上拍卖的主体资格;
(2)竞买人报价的发出(电子记录的发出)、拍卖人的同意(电子记录的同意)以及确认的法律含义咨询题;
(3)网上拍卖的成交和有效性的条件咨询题;
三、网上拍卖的风险防范
(一)建立合理的拍卖机制
如何样的拍卖机制才能尽最大可能使每个竞买人都提交自己心目中的真实估价,即拍卖机制最优设计。
(二)建立合理的注册机制
(三)提供在线支付方式和信用评判系统
在提升网上交易信用度方面,有如下几个环节是防范风险的关键:
1.网上拍卖买卖双方的资格审查
2.建立信用评判系统
3.拍卖网站的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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