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估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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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公众参与调查14
七、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及评价结论16
八、环评总结论18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嘉兴市半岛置业有限公司滨湖绿洲小区建设项目(原为玫瑰苑小区,于2008年6月27日更名为滨湖绿洲小区)拟建于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路南侧(地块编号2004-45号),地块北临白水塘路,东临章典史港,西临大里港,南面隔绿化为白水塘。
项目总投资36600万元,新建28幢多层住宅(3~5F)、10幢高层住宅(11~18F)以及物管、会所、配套服务用房等。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2010.9m2,总建筑面积1434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016m2,地下建筑面积20430m2。
本项目已经嘉善县发展计划局立项批复,批文号为善计投[2005]1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受嘉兴市半岛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并征求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11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我院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完成了本环评报批稿。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7、《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2003.9.1)。
8、《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2009.1.1)。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18)。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
1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66号令,2003.12)。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2006.2.14)。
14、《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06.8.24)。
15、《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8]55号,2008.9.26)。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8]57号,2008.9.26)。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9)。
18、《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9]77号,2009.10.29)。
。
19、《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9】1014号)。
1.2.2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4)。
1.2.3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规定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2005.12.2);
2、《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2010.7.19);
1.2.4项目技术文件
1、嘉善县发展计划局-善计投[2005]119号,2005.5.18;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善规选字〔2006〕第216号,2006.5.31;
3、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白水塘路南地块);
4、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资料。
1.2.5其它依据
1、《嘉善城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3、嘉兴市半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基础资料。
4、嘉兴市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签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
1.3评价重点
根据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建设期的评价重点是施工噪声影响评价;
运营期的评价重点是集中式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设备噪声、生活污水等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兼顾水、社会、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
同步考虑周边交通道路对本项目的影响。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依据评价等级确定相应的评价等级与范围。
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
项目附近水体。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
故评价范围作适当缩小,以各排气筒排放口为中心,东西向为主轴,边长5km范围;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
周界外200米;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⑴项目名称:
⑵项目性质:
新建
⑶建设地点:
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路南侧(地块编号2004-45号)
2.2项目总投资及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投资3.66亿元。
表2-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总计
1
建筑用地面积
m2
82010.9
2
地上建筑面积
123016
3
其中
住宅
119152
5
沿街商铺及配套用房
2994
6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870
8
地下建筑面积
20430
9
容积率
1.5
10
建筑密度
%
25
11
绿地率
31.7
12
总户数
户
696
13
居住人数
人
2436
14
高层住宅
516
15
多层住宅
180
16
停车泊位
辆
717
17
地下车位
357+106
18
地面车库(室内)
201
19
地面临时泊位
53
20
自行车库面积
3000
2.3项目污染源分析
表2-2项目污染源产生情况汇总
类型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接管排放量(t/a)
环境排放量(t/a)
废水
废水量
26.96万
CODCr
80.88
32.35
NH3-N
8.088
6.74
废气
HC
0.055
-
CO
4.015
NOx
0.192
油烟
0.75
0.375
固废
废包装材料
生活垃圾
917
2.4公用工程
⑴给水工程
1、给水
小区自白水塘路市政给水管引入两根DN200给水管,绕区域呈环状敷设,结合小区周围的河道及小区景观河道,满足整个小区生活及消防用水量要求。
市政水压力约0.3Mpa。
小区高层住宅楼生活给水由设在东区地下车库的生活水泵房集中加压后供给,多层住宅楼采用市政直供。
⑵排水工程
小区室外采用雨、污分流。
室内采用废、污分流。
地下车库排水采用潜水泵提升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废水管收集一起排入白水塘路市政污水管网。
雨水经区域雨水管道汇集后就近分散排入小区周围的河道。
⑶通风
1、地下室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汽车库排风量按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排风经排风竖井至屋面高空排放。
配电间按10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且补充不少于排风量60%的新风。
地下室自行车库按3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
水泵房按4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
2、有外窗的卫生间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无外窗的卫生间利用管道井强制排风。
3、所有通风设备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基础均采用减振措施。
4、地下车库废气、住宅卫生间及厨房油烟,均至建筑最高层屋顶排放。
商铺定位
本项目物业经营用房、会所、配套服务用房均不设餐饮及KTV等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环境质量现状
⑴地表水水质现状
水塘白水塘桥站位水质中除pH外,其余指标均不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其中CODCr、CODMn、BOD5、总磷为IV类,DO为V类,NH3-N为劣V类,水质总体评价为劣V类。
⑵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常规监测因子中,SO2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095~0.046mg/m3,指数范围为0.063~0.308,样本超标率为0;
NO2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32~0.055mg/m3,指数范围为0.265~0.458,样本超标率为0;
PM10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33~0.126mg/m3,指数范围为0.217~0.837,样本超标率为0。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空气质量常规指标现状监测值中SO2、NO2、PM10日均浓度均符合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拟建址昼间各周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9.4~64.5dB,夜间各周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2.3~54.6dB,其中北边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其他三面边界噪声符合2类标准。
由此可见,目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3.2项目周围主要污染源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周边附近以住宅、空地为主,周边附近无工业企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北侧白水塘路等;
根据嘉善城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周边用地性质主要为住宅、金融商业、学校等,评价范围内主要废气污染源为规划中的粪便垃圾处理场所、雨水、污水处理场所等,具体情况详见表3-1。
表3-1项目周边道路污染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红线宽(m)
车道
道路级别
最近距离
相对方位
污染形式
白水塘路
24
4
次干路
15m
北
交通噪声、汽车尾气
规划粪便垃圾处理场所
1500
东
臭气
1200
西
规划雨水、污水处理场所
规划殡葬设施运行场所
2600
西北
7
嘉善县粪便无害化处理站
2400
9#垃圾中转站
2300
3.3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规定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区标准。
周围主要环境关心点见表3-2。
表3-2项目周围主要环境关心点
现状敏感目标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方位
距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项目本身
/
建筑面积
143446m2
对废气、噪声敏感
空气环境二级,声环境2类
规划住宅用地
40
现状为杂地
亭桥村农居
南
120
约20余户
城南村农居
(规划为绿地)
38
约7户
嘉善金地家园住宅小区(在建)
57
建筑面积约237586m2
对废气敏感
白水塘
77
对废水敏感
水环境IV类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住宅、物业办公人员以及物业经营用房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根据调查,目前本项目北侧白水塘道路污水管网已投入运行,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接入管网。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同时有利于提高废水处理厂废水的生化性,因此本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且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2大气环境影响
(1)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根据预测,在所有气象条件下,建设项目地下车库各尾气井HC、CO、NO2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2)厨房油烟
一般居民均采用家用排油烟机,厨房油烟经排油烟机初步净化处理后直接排入各建筑排烟竖井,然后集中从各自建筑屋顶排出。
由于项目厨房油烟废气排放量较小,经排油烟机初步净化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垃圾收集点垃圾恶臭
由于目前尚无涉及垃圾收集点与住宅之间防护距离的标准或规定,根据人的嗅觉感官,一般当距离10m左右时,对垃圾收集房的恶臭感觉较弱。
只要垃圾袋装化,环卫所派专人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收集点距离与住宅之间最近距离10m以上并保持周围良好卫生状况,垃圾臭味的挥发将会有效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将有大幅度的削减,对小区内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4.3噪声影响
(1)水泵房、变配电房、车库风机房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水泵房、变配电房、车库风机房位于地下室一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运营期,噪声源不会对地面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但其振动可能会对内部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地下水泵房、车库排烟风机房、变配电房均须设置在独立机房内,设备下垫橡胶减振垫,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水进出口连接处宜采用橡胶软连接,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二级消声器(隔声量大于25dB),以减轻振动和噪声对内环境的影响。
(2)开闭所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设1个地面式开闭所,位于34#楼1F,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开闭所设置在独立机房内,设备下垫橡胶减振垫,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根据对同类型调查,对周围居民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汽车出入地下车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见,1#、2#、3#地下车库出入口高峰期噪声对主要敏感目标的贡献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昼间标准。
从预测结果可见,1#出入口对最近建筑物36#楼的敏感楼层贡献值较大,因此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出入口设计时应考虑采取一定的措施。
经采取措施后,汽车进出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噪声影响将减小,噪声对附近敏感目标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4.4固废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
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密闭式收集装置,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类存放,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如废铁丝、废书、废纸、废塑料和玻璃等,对有害废物如含镉、氧化银的纽扣式电池等分类存放,集中后送具有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其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定期回收。
另外项目小区设有卫生服务站,产生医疗固废需单独收集,需送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
只要严格执行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则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对策措施
5.1项目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
表5-1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种类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扬尘、装修废气
1.运输建筑垃圾、弃土、黄沙、石子等的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
2.对施工场地车辆行驶路面硬化,并派专人不定期清扫及洒水,保持清洁,特别加强对出入口15m内车辆频繁通过处;
3.粉性材料一定要堆放在料棚内并尽量远离现状农居,施工工地要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并密闭化,当风速达四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迁等工作;
4.装修必须严格使用通过环保要求的油漆,入住前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监测时执行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噪声
LAeq
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不用冲击式打桩机,而用全液压静力压桩机或钻孔式灌注桩机;
施工时要求施工队实施文明施工;
2.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和规定;
3.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的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需要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征得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同意;
4.做好周围现有村庄(城南村、亭桥村)的协调工作。
施工期对周围群众带来多种不便,尤其受施工噪声的影响,抱怨较多,若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安定。
因此,业主应加强与周边单位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污染纠纷,取得谅解。
生活污水、施工涌水
1.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接管前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接管则接管送嘉兴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2.基础施工中的泥浆废水,应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建议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地面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固体
废弃物
建筑垃圾
1.施工建筑中的弃土可由建设单位合理利用。
如不能利用则必须按照嘉善县弃土规定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
2.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其他
在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如古钱币、陶瓷、青铜器、古墓葬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决不能使文物流失
运营期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接入北侧白水塘路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不得外排河道。
排水系统采用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
1、地下车库配备风机,车库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最少6次,汽车尾气(东区、西区4个防火分区)通过管道统一收集至排烟竖井由建筑屋顶排放(9个排风竖井);
2、各居住建筑厨房油烟经家用油烟机净化后与厨房燃液化气烟气一并通过专用竖井由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
3、保持垃圾收集点距离与住宅之间最近距离10m以上并保持周围良好卫生状况,生活垃圾要求袋装化,环卫所派专人及时清运。
1、建设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等。
2、地下水泵房、车库排烟风机房、变配电房均须设置在独立机房内,设备下垫橡胶减振垫,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水进出口连接处宜采用橡胶软连接,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二级消声器(消声量大于25dB);
3、开闭所设置在独立机房内,设备下垫橡胶减振垫,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
4、1#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隔声顶棚,顶棚顶部采用覆土并采用绿化,斜坡信道壁面及顶棚加隔吸声屏障,同时加强区内交通管理,汽车出入车库限速5km/h以下,禁鸣喇叭;
5、根据设计,建筑窗体采用中空玻璃窗,具有较好的隔声能力,环评要求加强白水塘路侧建筑窗体施工质量管理,保证中空玻璃窗的隔声效果
固体废物
由废品回收站定期回收,临时堆放点不得露天,不得堵塞消防专用通道
医疗服务站
医疗固废
产生医疗固废需单独收集,送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
设置分类密闭式收集装置,可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类存放,尽量回收垃圾中可利用的废物,对有害废物如含镉、氧化银的纽扣式电池等分类存放,集中后送具有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其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5.2环保投资
表5-2环保投资汇总表
项目
拟采用的环保设施
费用(万元)
废水、固废
泥浆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废处理
使用期
地下车库隔油池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收集排放系统
70
垃圾恶臭
垃圾收集点管理
地下设备
减振垫,加装软连接、吸隔声等
开闭所
垫橡胶减振垫,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
地下车库出入口
1#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隔声顶棚,顶棚顶部采用覆土并采用绿化,斜坡信道壁面及顶棚加隔吸声屏障
加强管理、限速,禁止喇叭
47
朝白水塘路侧建筑窗体
加强质量管理,保证隔声效果
委托处理费,无害化处置费
合计
168
本项目需环保投资约168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5.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5.3.1社会效益
1.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大大的加快嘉善县城市化进程,促进项目区周围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同时加快嘉善县城市新区的建设。
2.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区域城市化水平。
5.3.2经济效益
环保设施落实后,废气、生活污水、噪声都可实现达标排放,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项目的环保投入环境效益显著,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可以保证项目投产后,周围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不致恶化,促进了良性循环,为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环保设施的建设虽然在初期的经济效益上体现为负效益,但环保投入只占投资的0.46%,不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
项目的环保设施的建设具有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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