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小学财务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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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外小学财务制度汇编
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制度
汇编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2014年3月
目录
一、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1
二、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内部牵制制度…………………………4
三、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稽核制度…………………………6
四、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会岗位职责制度……………………7
五、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3
六、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16
七、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收费管理制度…………………………17
八、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8
九、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现金管理制度…………………………22
十、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23
一、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学校学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 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
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条 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
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四条 学校的公用经费大额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
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项目必须将支出方案呈报教育组同意后方可列支。
学校自行安排的各种区外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呈教育局审批。
第五条 部分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不包括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师训经费),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③差旅费开支标准:
因公出差差旅费按开支范围实报实销,有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3.会议费是指学校年度组织召开的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表彰会所开支的餐费、资料费等。
4.招待费
①招待费的开支范围:
本规定所称招待费,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
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2%。
③学校招待费必须全部在“招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更不得列入单位内部食堂的成本。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包括实验耗材)、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
②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
6.校方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要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
第七条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采用上墙公示的形式,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接受区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一些购置、维修等支出要到学校实地核查,做到账、据、物相符。
在检查中,如发现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并造成骗取套取、挪用、贪污公用经费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校会计机构。
第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会计机构制定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是在学校内部明确规定权限职责,使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1.任何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
2.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共同办理;
3.钱、物、账必须实行分管,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
第五条组织分工
1.各会计工作岗位上的财会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按有关制度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或报账员。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配偶关系。
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根据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进行合理分工。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 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条件
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未经稽核的原始凭证,出纳员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
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做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或借条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和坐支现金。
3.银行的空白支票和留存银行的印章、印鉴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主管分别保管,不能把空白支票和印章、印鉴集中一处保管。
支票审核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作废支票要盖有"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存,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学校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支取现金。
不得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单位的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5.会计人员每月要定期对所分管的经费账户现金进行盘点,也可不定期进行盘点,每次盘点要有文字记录备案,发现问题要主动报告领导。
第七条 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会计机构负责人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审批手续,管理好印鉴。
同时要对各相关联的工作岗位相互牵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内部牵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非出纳岗位的会计人员不得收、付和保管现金,不得签发支票。
3.会计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做好对各项经费、固定资产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4.会计部门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校会计机构。
第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会计机构制定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稽核制度
1、会计凭证的审核:
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的审核:
主要审核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即:
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的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签章等)是否按规范的要求填写齐全。
(2)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数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一致,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楚,金额是否正确,摘要内容是否简明扼要,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状况,凭证格式中各项目的填列是否齐全,制单、复核、记账处是否签名或签章。
2、会计账簿审核
账薄种类是否设置齐全,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按规定设置,各种账簿名称和账内会计科目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名称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子目是否采用全称,有无缩写或使用代号的情况。
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账簿启用表内容是否按规定填写,装订后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制作目录,记明每个科目的名称和页次。
3、会计报表审核
会计报表的各类填报是否齐全,报表中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填列,编制报表前对应调整的账项是否进行调整,总账与有关明细账是否进行了核对,账账、账实、账表是否一致,各报表项目之间勾稽关系是否一致,会计报表的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及时编报,必要时是否附有编报说明,是否按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4、稽核分工:
学校应根据会计机构具体情况,规定稽核、复核制度。
出纳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人员负责全面稽核工作。
在稽核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条为使学校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使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有利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便于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岗位设置原则和要求:
(一)岗位设置根据工作规范和学校会计业务需要确定;
(二)岗位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三)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制度;
(四)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以促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岗位设置有利于会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学校财务岗位的设置主要有: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出纳、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控制、复核与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四条 财务人员上岗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财经纪律法规和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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