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9782243
- 上传时间:2023-04-24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18KB
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docx
《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集美区建设局
为打造美丽厦门示范区,推动人文集美建设,大力推进我区市容环卫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卫管理和垃圾处理水平。
根据《厦门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厦府办〔2016〕4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议部署要求,全面实施“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厦门示范区,着力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验做法,树立共同缔造、源头思维、系统治理、精细管理、永续发展的观念,从强化责任分工、完善制度标准、改进方式方法、升级设施设备入手,抓标准、抓队伍、抓规范、抓创新,推广“垃圾不落地”,推进垃圾分类,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得到较大提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为集美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造良好市容环卫条件。
二、行动原则
源头治理。
围绕“陆上垃圾不落地、海湖垃圾勤打捞”的目标,从源头上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加强对旅游景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海、湖水域的清淤以及水域垃圾的重点巡查和打捞工作,确保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显著提升。
围绕“陆上垃圾不落地、河湖边垃圾不入水、海漂垃圾不入厦”的目标,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从源头上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实现环卫保洁重点从“末端清扫”向“源头减量”转变。
共同缔造。
通过多种方式宣导“垃圾不落地、集美更美丽”、“集美是我家,洁净靠大家”、“城市洁净、门前‘三包’”等理念,发动群众参与、激励提升动力,为全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凝聚强大社会合力。
系统建管。
统筹推动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理和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市容环卫工作,坚持系统布局、全面建管,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奖优罚劣。
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监管和考核奖励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考评,宣扬典型,激励后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行业工作氛围,提升全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水平。
三、行动目标
清扫保洁方面,按照主次干道每天清洗一次、背街小巷每周清洗一次的要求,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85%以上,人行道、背街小巷机扫率达到75%以上。
清扫与保洁相结合,保持地面洁净。
垃圾收运方面,2016年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完成对垃圾桶、果皮箱更新升级。
2018年底,全区生活垃圾从收集到转运形成桶、车、站(压缩中转站)配套体系,收运设施设备环保密闭、美观大方、使用便捷、管理到位,“跑、冒、滴、漏”问题彻底解决。
垃圾处理方面,全区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四、行动任务
(一)做好方案制定和工作部署
制定实施《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集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标准》、《集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检查考评办法》等方案措施,各相关单位组织三年行动任务部署。
(二)提高清扫保洁水平
1.统一清扫保洁管理责任。
树立大环卫理念,2016年下半年开始,对辖区内除物业小区、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有明确红线以外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含树枝上)、市政设施(含灯杆桥柱、围墙护拦、窨井盖)等的清扫保洁,由区环卫管理部门统一明确责任、统一预算经费、统一作业标准、统一考核奖惩。
真正做到责权统一,一把扫帚扫到底;“上天入地”,一家作业全覆盖。
全区绘制一张保洁工作层次图(区分一、二、三级三层),制定一张保洁责任区分明细表,划分网格,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确保清扫保洁按标准落实。
2.推动清扫保洁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在国家、省、市现行标准基础上,引入量化管理的理念,制定《集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根据区域特点、道路条件等因素,区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含树枝上)、市政设施(含灯杆桥柱、围墙护拦、窨井、雨水篦子)等的清扫保洁市政设施、公共厕所等内容,细化作业标准,优化作业程序,强化规范作业,提升清扫保洁质量。
依据市相关标准,制定符合本单位且达到行动方案质量标准的《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及考评实施细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天入地”的要求,明确作业责任单位(人)、作业任务、作业标准、作业程序、作业保障(各种作业工具)、作业考评等内容,形成覆盖全辖区无死角的环境卫生作业标准管理体系。
3.提高机械化作业率。
根据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条件,按照作业面积、作业能力和洗、扫、冲、收要求,配套机械化作业车辆和设备。
2016年底,集美区的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85%以上,背街小巷机扫率达到75%以上。
主次干道实现每日一洗,背街小巷每周清洗一次。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完成机扫任务的实际需求,配套机扫设备。
在机扫设备采购之前,可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机扫装备不足问题。
4.升级环卫设施设备。
2016年6月底前,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处)统一制定全市环卫工人服装、人工清扫工具、垃圾桶、环卫工人保洁车辆选型参考标准。
各责任单位(各镇(街)环卫站、集美城发公司等)要按照市相关参考标准,结合实际,对环卫工人服装、人工清扫工具、环卫工人保洁车辆和全区垃圾桶进行升级。
区建设局负责督导物业小区按时按标准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5.组织专业培训。
区环卫处协调配合市市容环卫处负责全区清扫保洁管理人员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学习市容环卫法规、标准、兄弟单位清扫保洁先进经验、上级对清扫保洁的要求,通报清扫保洁存在问题,组织清扫保洁重、难点问题探究;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所属清扫保洁骨干培训,传达贯彻市、区级培训精神,学习训练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清扫保洁中遇到的问题。
6.加强对杏林湾、马銮湾等海域岸线的环境卫生清理。
加强对杏林湾、马銮湾等海域岸线的环境整治,围绕“陆上垃圾不落地、海湖垃圾勤打捞”的目标,从源头上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升级配套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提高清扫保洁频次,加强对周边居民及游客的宣导,确保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显著提升。
7.强化市容环卫源头治理。
区建设局要指导绿化部门逐步将绿化浇灌系统改为微喷或滴灌,减少浇灌将种植土冲到路面;指导园林质监部门将绿化项目扬尘治理列为质监日常工作内容;指导市政部门加强对破路工地的管理,凡区建设局负责审批的破路施工,均要求做到最小的作业面、最短的作业时间、最严的工地管理;指导市政建设部门在督促工程项目进度的同时,要对市政建设项目工地围挡、出场车辆冲洗、车厢密闭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区建设局要会同交通等部门,协调并配合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美大队,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每辆渣土车都要配置GPS监控系统,明确行车时间和规定路线,渣土车辆要密封,后挡板缝隙要包裹防止撒漏的帆布。
建设工地要设置洗车台,每一辆出场车要进行全车清洗,实现净车上路;有条件的工地应设置地磅,通过计量有效控制车辆运载。
同时,要组织指导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集美环保分局要配合市环保局建立工业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系统,规范工业垃圾管理,杜绝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或随地倾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区行政执法局要建立市容执法专门队伍,依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大对摆摊占道、烧烤扰民、宠物随地便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执法力度。
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执法管理工作,确保“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
集美公安分局要对恶意阻挠、干扰道路清洗作业、甚至威胁作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美规划分局要协调配合市规划委,由市市政园林局与市规划委联合开展厦门市环卫车辆停放场专项规划,针对环卫车辆增多的实际,按照集中停放与分散停放相结合的形式,做好停放场专项规划,落实环卫车辆停放场地,满足环卫车辆停车需求。
区文明办要把城市环境卫生纳入文明城市工作体系,将“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尊重环卫工作成果、落实“门前三包”作为宣导内容,加强宣传督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绿化带等垃圾清理活动;并将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成绩作为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
镇街、村居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停车路段的环境卫生,同时设置环卫保洁清洗公示牌,将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到人。
切实抓好“门前三包”的落实。
推进建设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小区物业公司“三方一体”、“三方联动”、“同商共建”工作机制,促进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作业与公共环境卫生的无缝衔接,使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达到垃圾不落地、分类收集与运输并逐步减量化的目标。
8.稳步推动垃圾分类。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要求,把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纳入生活垃圾范畴,贯彻先谋后动、谋好再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源头思维、系统治理的理念,做细做好准备,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努力提高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9.营造洁净环境的社会氛围。
教育部门要把垃圾不落地、维护环境洁净作为在校学生德育培养的重要内容,进行教学实践,加强督促引导,开展“小手牵动大手”,通过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来带动和影响整个家庭的行为。
宣传部门要把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垃圾不落地作为宣传内容、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持久宣传;同时,对随手乱丢垃圾、门前三包不落实、宠物随地便溺等进行媒体曝光,强化讲文明、讲卫生的社会氛围和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
区环卫管理部门要协调交警部门和媒体单位,对“车窗抛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三)改进垃圾收运体系
1.2018年上半年前,推动建设一座环卫综合基地,服务所在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和大件垃圾收纳处置等需求。
2.按照密闭环保、美观大方、桶车匹配的要求,全部更换落后的垃圾转运车和垃圾收集桶(替代清洁楼)。
采取在小区临路一侧设大体量垃圾收集桶,物业小区及周边垃圾收集入桶,采取桶车对接模式定时将生活垃圾直接运往各垃圾压缩中转站。
3.逐步将现有清洁楼改造为环卫停车场、道班房或环卫工人公寓。
4.2016年下半年开展垃圾收集桶布点选址和转运车选型工作;2017年9月底前,完成垃圾收集桶设置、转运车采购工作。
(四)大力推进智慧环卫建设。
在智慧城市的大框架下,按照整体设计、分区建设、分步实施的思路,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实现监管、服务、办公数字化。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责任分工,各镇街、集美城发公司、集美公路分局是城市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的主体。
区建设局和区环卫处负责制订《行动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导、检查、考评各责任单位落实相关方案、标准和规范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区建设局负责同步推动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管理工作。
各镇街、集美城发公司、集美公路分局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及其配套文件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
(各管理单位责任详见附件1)
(二)落实考评奖惩。
在市、区考评委实施市容环卫考评的基础上,区环卫处成立环境卫生考评组织,按照《集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检查考评办法》(附件3),采取定期考评与抽考相结合的方式,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区考评委的考评通报和各责任单位目标责任制的绩效考核中,对全区市容环卫工作进行全方位考评通报;区考评委要加强绿化带、中分带、背街小巷、农村等易出现卫生死角的区域的考评。
要建立主管局分管局长市容环境卫生周考评制度,加强考评通报、奖惩力度,促进市容环卫工作落实。
(三)积极推行环卫行业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环卫保洁水平的意见》(闽建城〔2015〕18号)要求,创新体制,大力推行环卫清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环卫市场化运行体系,提高清扫保洁准入门槛,建立环卫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考评,实行竞争淘汰制。
同时,依据《福建省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价(试行)》明确的一类地区环卫作业指导价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经费预算,中标价和指导价的差额用于环卫部门对作业企业考核的奖励资金。
(四)经费保障和落实“以奖代补”。
《行动方案》实施推进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予以保障。
《行动方案》实施期间,每半年组织一次小结,每年兑现一次奖惩。
2018年10月至12月,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
结合实施情况,对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处理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附件:
1.集美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提升行动任务分
解表
2.集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标准
3.集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检查考评办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美区 环境卫生 垃圾处理 三年 提升 行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