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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案例概要
培训讲义
TrainingTextbook
2011年8月30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概要
四川.成都.军转大厦
案例分析总结
一、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性质的认定:
说明是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一般答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的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
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属于直接原因情况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事故间接原因:
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属于间接原因情况: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三)事故责任认定
1、直接责任者:
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即造成事故直接原因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即管理责任者中的领导层成员。
(四)事故教训:
总结事故教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否贯彻执行到位
2、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
3、安全责任是否分解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否真重视安全;
4、安全投入是否到位;
5、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执行到位;
6、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否提高;
7、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是否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8、有无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组织了应急演练。
(五)整改措施:
是指避免同种事故重演和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也叫纠正和预防措施。
要覆盖所有已确定的间接原因,不要遗漏。
1、事故预防的技术措施
(1)实行机械化、自动化;
(2)设置安全装置;(3)增强机械强度;(4)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5)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6)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7)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2、管理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
(3)危险作业加强现场监管,合理组织生产;
(4)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完善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6)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调查报告中占分数最多)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说明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七)事故的直接损失包括: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八)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九)事故调查组成员
1、普通事故调查组成员:
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构、公安部门以及工会派人组织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煤矿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全国总工会和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重大以下由调查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十)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十一)事故分类
依据死亡人数、重伤和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十二)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
(1)锅炉范围规格为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指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
(4)电梯。
(5)起重机械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6)客运索道。
(7)大型游乐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8)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二、危险有害因素辩识的案例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4大类:
(1)人的因素
1)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②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③监护失误;④其他错误;⑤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耐腐蚀性差、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操纵器缺陷、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其他缺陷);
②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③电伤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静电和杂散电流、电火花、其他电伤害);
④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⑤振动(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危害);
⑥电离辐射(包括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中子、质子、高能电子束等);⑦非电离辐射(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微波辐射、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辐射、工频电场);
⑧运动物伤害(抛射物、飞溅物、坠落物、反弹物、土石滑动、堆料滑动、气流卷动、其他运动物伤害);
⑨明火;
⑩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液体、高温固体、其他高温物质);
⑾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液体、低温固体、其他低温物质);
⑿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
⒀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晰、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
⒁有害光照(包括直射光、反射光、眩光、频闪效应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爆炸品;
②压缩气体和有液化气体(有毒气体:
氯气、氨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光气;不然气体:
二氧化碳、氮气、氧气、压缩空气、惰性气体;可燃气体:
硫化氢、氢气、乙炔、甲烷、一氧化碳等);
③易燃液体(石油、汽油、甲苯、苯、甲醇、乙醇、丙酮、氯苯、松节油等);
④易燃固体(奈、红磷、硫磺等)、自燃物品(黄磷)和遇湿易燃物品(钾、钠、电石、镁粉等);
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⑥有毒品(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
⑦放射性物品;
⑧腐蚀品(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
⑨粉尘与气溶胶(引起尘肺和职业中毒的物质P146);
⑩其他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包括室内、室外、地上、地下、水上、水下等作业、施工环境)
(4)管理因素
①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②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操作规程不规范、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缺陷、培训制度不完善、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④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⑤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2、参照事故类别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可将危险因素分为如下20类:
(1)物体打击指由失控物体的重力或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所造成的伤害。
但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
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
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电梯、简易或施工升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
千斤顶、电动葫芦、绞车(卷扬机)等作业。
(5)触电是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
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是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
“作业”是指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如居民家中失火蔓延到企业的火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种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人体所具有的危险重力势能引起的事故。
适用于在脚手架、平台、陡壁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同时也适用因地面作业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
但不包括以其他类别作为诱发条件的坠落事故。
如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方引起的事故。
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石、砂石、煤等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事故。
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片帮是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
冒顶是顶板失控而自行冒落的现象。
二者常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统称为冒顶片帮。
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是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造成的伤亡事故。
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层、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
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是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是指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贮藏等发生的爆炸事故。
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加工、配料、运输、贮藏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用,以及贮藏时间过长或存药过多,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熔炼金属时,废料处理不净,因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伤亡事故。
(16)锅炉爆炸是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7表大气压,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蒸汽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蒸汽锅炉。
(17)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超压而发生的爆炸。
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
压力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因为化学反应失控,或环境温度过高等原因,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超过了设计容许的压力,导致压力容器发生物理性破裂,这种破裂对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都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尤其压力容器溢散出大量高压液化气体立即蒸发,然后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就会产生化学爆炸,通常也称为二次爆炸,两种情况都统计为容器爆炸事故。
适用于盛装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气瓶、气桶、槽车等容器爆炸事故。
(18)其他爆炸指凡不属于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的爆炸事故。
包括炉膛爆炸、钢水包爆炸、亚麻尘爆炸等,均为“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指在生产条件下,有毒物进入人体引起危及生命的急性中毒以及在缺氧条件下,发生的窒息事故。
适用于有毒物经呼吸道和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也包括在废弃的坑道、竖井、涵洞中、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发生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
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指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列为其他伤害。
如扭伤、跌伤、冻伤、动物咬伤、钉子扎伤等。
3、危险、有害因素辩识方法
(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1)对照、经验法(最常见的是安全检查表):
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
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1)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常用的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三、应急救援案例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应注意的问题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长最好由单位高层领导担任。
2、参考其他单位的成功预案,特别是关于同种或类似紧急情况的成功预案;并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和有关风险管理的资料,从中获取信息,并防止预案相互交叉和矛盾。
3、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在编制前可接受相关培训;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咨询公司。
5、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1)内部评审:
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2)外部评审:
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应急管理专家评审;
(3)备案:
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发布:
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6、预案的实施:
宣传、教育、培训;
7、演练:
通过应急演练,发现预案的不足。
8、修订:
正常情况下,应急预案应于每三年修订一次。
以下情况,应及时进行修订:
①企业体制、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理人发生变化;②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③周边情况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④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已作调整的;
⑤应急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展变化的;⑥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⑦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二)应急预案中出现的问题
1、应急救援除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外,还要考虑利用社会资源。
2、事故发生后应该由发生事故企业直接通知地方政府或直接通知周边群众。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应急救援预案至少应传达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相关人员。
5、危险化学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应同时报告的政府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
(三)应急预案编制准备应考虑的问题
1、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2、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3、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4、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6、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四)应急预案演练中注意的问题:
1、演习模拟泄漏时不应该采用真正的有毒化学品,模拟事故不应对参演人员构成伤害;
2、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事故指挥中心不应该设在事故现场的下风向;
3、参与应急响应行动的人员即参演人员不得参加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也不能参与介绍演习的场景培训,更不能参与演练方案的设计,以使演习尽量“真实”,起到预期的作用。
也既是要注重演练前的保密,达到演练的目的。
4、应急救援演练过程中,应通知周边群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即大型演练行动应制定详尽方案,防止演练中的意外事件发生。
5、演习中有人员受伤应立即中止演习,抢救人员。
6、演练的项目和范围要尽量模拟真实保证演练的质量和效果。
(五)应急准备中常出现的问题:
1、员工及周边群众应急教育、培训不足。
如不知道危险性、自救知识。
2、预案应急演习不足。
如逃生路线错误。
3、应急救援器材不足。
如缺少防毒面具、灭火器等。
4、确保应急救援器材有效。
如防毒面具老化、不好用等。
5、应急组织权限不明确。
如谁能启动预案、发布预案。
(六)事故应急预案的层次:
区分内容的不同。
1)综合预案:
适用于政府区域性或大、中型企业总体应急处置,是对应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主要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保障基本要求和程序。
每年至少一次。
2)专项预案:
针对具体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重点是明确救援对程序和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每年至少一次。
其要素:
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②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③组织机构及职责
a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b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④预防与预警
a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b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⑤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⑥应急处置
a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b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c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
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⑦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3)现场处置预案:
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每半年至少一次。
其要素:
①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②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③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④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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